实践真理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范畴的成熟形式_客观性论文

实践真理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范畴的成熟形式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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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的一贯主张和人类实践活动具有价值性和效率性的现实状况,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研究的、表征人类认识运动最终的追求目标和最高认识成果、对实践起直接指导作用的真理范畴,不仅包含以主观符合客观为唯一要求的传统的认知真理,而且更主要的是包含有价值和效率内容的实践真理。

一、实践真理论的提出

历来的哲学家都是在认识和认识对象一致的意义(即认知的意义)上来规定和使用真理这一范畴的,只不过唯物主义者认为真理是主观符合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真理是客观符合主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主要在认知的意义上使用真理范畴,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①19世纪的自然科学主要是“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2页)。于是重视人类认识如实、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是哲学认识论的主要任务,在此前提下的哲学真理论必然是一种认知真理观。②当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尖锐的政治斗争使得反对唯心主义真理观、旧唯物主义真理观以及不可知论成为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主要任务。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在阐述真理问题时着重强调了真理的客观性、辩证性和可知性,而对真理的其它方面内容如价值内容、效率内容未予充分论述。我认为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以说,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主要揭示的、为我们所熟知的、公认的认知真理观是完全正确的,它是对以往哲学真理观的科学总结和重大发展。但它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基石,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全部,更不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终结。

我们追求真理的目的是为了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认知真理以纯知识、纯理论的形态出现,具有抽象性、普遍性和间接性的特点,实践活动则要求指导它的理论具有现实性、个别性、特殊性和直接性。可见,在认知真理和实践之间还有一个中间环节。对于这个中间环节,康德用“善”、“自由”、“意志”表示;黑格尔用“实践的观念”、“善之理念”表示;马克思则提出过“实践精神”、“实践意识”等范畴。然而,对区别于理性认识的作为指导实践的中间环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展开论述。现在,有人提出用“目的”或“实践观念”作为概括,我认为不妥。因为“目的”作为一种人类行动的导引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之初就已存在,它只是指导实践的理论的一部分内容,是认识和真理的种概念,而不是与认识、真理同一层次的概念。人类经过复杂、艰苦的认识活动所获得的成果决不能还原为简单的“目的”。而“观念”和思想同义,有系统的,也有零散的;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它是认识真理的一个种概念,因此不能科学地表征这一范畴。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是扬弃了康德、黑格尔的“目的”和“实践观念”,又赋予了新内涵,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再退回黑格尔和康德那里。应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所谓的“实践意识”、“实践精神”在认识论中实际上就是高于理性认识的“实践认识”。从真理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应满足于“实践认识”水平,而应力求用真理来指导实践,应该用“实践真理”范畴来表征经过实践检验为正确的“实践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论应该建立起自己的新型真理论——实践真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真理范畴有着丰富的内容,这些内容按其特点和在实践真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为:①认知真理内容;②价值内容;③效率内容。其中,认知真理内容是以往马克思主义真理论所阐述的内容,本文不予重复。这里只着重探讨一下价值内容和效率内容。

二、实践真理的价值内容

1.实践真理具有价值内容。这是因为:①人类实践——认识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对价值的追求。人类要认识客观世界、获得实践真理并以其去改造世界,最根本的动力就是追求价值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价值的本质属性,即客体必须适应或有益于主体的变化和发展,要求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须把它看成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否则,人类既无认识世界的必要,也无改造世界的必要。价值在人类认识、改造世界的活动中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制约着人类认识——实践活动的方式和程度,因此,它也是人类认识成果——实践真理的不可或缺的内容。②实践真理作为人类认识——实践活动所时刻追求的目标,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武器,是人类获得自由、幸福和解放的根本条件。从这个地位上说,真理必定有价值。这种价值可以从人们对知识、科学的重视中找到证据。“知识就是力量”、科学是人类进步的“伟大杠杆”等论述就是如此。③实践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这种全面性和具体性要求人们在达到实践真理时,必须达到对事物全部本质和关系的把握,达到对多种规定性统一的把握。既然如此,那么价值关系、价值因素也是其中的客观因素,如果实践真理不包含它们,就不可能成为全面、具体的实践真理。即实践真理的实践意义和人类追求实践真理的内在目的性决定了必须把价值作为实践真理的一个内容。

2.实践真理价值的种类。人类实践——认识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实践真理价值的形式也是多样的。①实践真理的认识价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目标价值。实践真理所具备的确定性、精确性和逻辑连贯性等优点,能够在一定限度内对认识的发展起到目标或典范作用;二是认识方法论价值。实践真理所蕴含的认识方法对以后的认识活动具有重要的方法意义;三是认识的条件价值。实践真理能够从变革思想观念,提供知识背景和输送科学精神等方面为人类认识活动创造条件。②实践真理的审美价值体现着真善美的统一,它符合科学美的基本要求,如逻辑的简单性、理论结构的内部和谐、自恰和对称、统一等。这种审美价值是和谐、统一和有序和观念形态上的反映。③实践真理的经济价值表现在作用于实践后直接物化在产品中,改善了生产的合理性和经济性,以达到提高工效、扩大生产能力、降低成本等目的,使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和发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④实践真理的社会价值表现在对人类精神文明建设、上层建筑的变革、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3.实践真理价值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实践真理的相对性表现在把实践真理运用于具体主体时,会呈现各自不同的价值情形。如相对论的科学真理对科学家和宇航员来说具有重要价值,但对于种田的农民来说却没有直接的价值;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真理对广大无产阶级来说是他们获得解放的巨大思想武器,有极大价值,然而,对资产阶级来说却没有价值或只有负价值。这种价值的相对性根源在于主体的价值标准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对同一真理,不同的主体由于时间、空间、地域、阶级地位等条件的不同而追求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就必然得出不同的价值评价。

实践真理价值的相对性并不能否定其绝对性,实践真理价值的绝对性(客观性)表现在:首先,实践真理价值的客观性(绝对性)在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包括主体的客观性。从整体来看,作为人类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其内在的合目的性,把追求、创造和实现价值作为基本内容之一而区别于自然界的物理化学过程,但它们同样都是客观过程。实践真理价值的客观性取决于这一客观过程的客观性,而且,实践活动的物质承担者主体和客体也具有客观性,因为,主体的本性、本质、能力、需要、存在条件和活动方式都是社会性的规定,同客体一样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其次,实践真理价值的客观性在于这种价值有着普遍和客观的标准。因为,实践真理对人类的价值同它对于每一具体主体有什么样的价值不是一回事。说实践真理有价值,是指实践真理对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说终归是有益的,但决不意味着真理对于一切时代、一切个人的一切目的都有同样的益处。实践真理只会给按照它办事的人带来成功,给违背它的人带来失败。我们说实践真理对于人类社会进步有正价值,是因为人类归根到底是靠认识和掌握实践真理来生存和发展的。再次,实践真理的价值具有客观性还在于实践真理究竟有无价值、价值大小,不能只凭主体的评价。不论是具体的主体还是普遍主体,其评价结果都不能确定实践真理的价值。实践真理价值的最后确定要靠实践检验。实践真理只有作用于实践,被证实给主体带来了利益和需要,其具有的价值才得到确认。

三、实践真理的效率内容

1.实践真理具有效率内容。实践真理要完成指导实践的任务,仅具有认知真理内容和价值内容是不够的。因为,实践真理有了认知真理内容只意味着对要改造的客体有了正确认识,仅是进一步认识其价值的前提;实践真理有了价值内容,只意味着主体对客体所具有的价值有了认识。但实践真理决不能到此为止,它还必须就“怎么办”的行动方案作出回答,即“怎么办才能花费时间和劳动量最少而得到的价值最大”。而要回答这个问题,认知真理内容和价值内容都无能为力。因为,认知真理和价值都是主体在同一时态下认知、评价客体所得到的结果,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则要考虑到时间的过渡和流变,必须从量的角度求得“实践活动所获价值”与“实践活动所需时间”的比值,即单位时间内实践活动获得的价值量。而这恰恰是效率问题。由此可见,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要求助于效率内容,效率作为实践真理的第三个内容是由实践真理本身所肩负的任务所决定的。

在实际生活中,价值虽然是实践活动的根本动力和最终目的,但人们在谈论实践活动的成果时总是不用价值这个概念而用“效益”和“效果”这两个概念。例如:“生产效益”、“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工作效果”、“学习效果”、“劳动效果”等。效益和效果是表征主体改造客体的活动即实践活动结果的两个概念。人们在评价实践活动结果时,如果强调结果对人的利益就用“效益”概念,如果侧重于成果本身就称之为“效果”。分析“效益”和“效果”两个概念,它们本身具有两方面含义:①“益”即“利益”,“果”即“成果”,二者都属于价值;②“效”即“效率”,不属于价值。也就是说,效益和效果作为实践的结果本身具有质和量两重形态,以质的形态出现就是价值:“生产价值”、“经济价值”、“管理价值”,“工作价值”、“学习价值”、“劳动价值”等。以量的形态出现就是效率:“生产效率”、“经济效率”、“管理效率”、“工作效率”、“学习效率”、“劳动效率”等。因此,一个成功的实践活动,其结果必须体现出质与量、价值与效率的实践。比如一个企业,生产出了好的产品,但却费工、费时、费料,只获得了价值却没有效率,这个企业的生产不能说是成功;反之,省工、省时、省料,却产品不合格,只有效率却没有价值,也不是成功的生产;只有既生产出合格产品,又省时、省工、省料才是成功的生产。

实践活动结果的这种价值与效率、质与量的统一性要求人类实践活动本身也必须具有这种统一性,而人类实践活动又要求指导它的实践真理也具有这种统一性。因此,效率内容和价值内容一样是实践真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2.实践真理效率内容的种类。人类活动无非两项:认识和实践,因此,实践真理的效率内容也只在这两类活动中起作用:①实践真理的实践效率。由于实践真理对主体的实践活动对象——客体有了认知真理性和价值性把握,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达到对客体的改造有了效率性的理论准备,因此,它能正确地指导主体从事实践活动,提高实践活动效率,以最少的时间和代价去获得最多的实践成果。②实践真理的认识效率。由于实践真理是从众多的竞争理论中以最高的效率性产生的,因此,它在满足科学性和价值性的基础上又具有逻辑的简单性、实施的方便性等特点,容易被主体接受和理解。以其为基础理论和背景知识可以更快地获得对客体的认识,加速知识的再生产。在进行一项实践活动之前,主体面前往往同时会有几种理论,这些理论都不同程度地达到了对客体的认识,按照它们指导都可以获得主体所期望的目的,可以说它们都具有了真理的认知真理内容和价值内容。如,修筑一座大桥的不同施工方案。但是,实践真理只有一个,因此,主体总是比较各自的效率内容,最后选择出一个效率最高的作为实践真理。因此,实践真理效率内容的获得是通过选择认识的。选择在本质上也是反映,它也是反映的机制之一。这种选择的正确与否最后同样要经过实践检验。

3.实践真理的效率内容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实践真理效率内容的相对性体现在,在一定的具体认识条件下,实践真理的效率只具有相对高的意义,我们永远无法得到至高效率的真理。其绝对性表现在,效率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客观要求,而且效率性高低的标准不是主体任意认定的,而是在客观的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的。总之,实践真理的效率内容也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四、实践真理内容的相互关系

1.认知真理内容是价值和效率内容的基础。列宁说:“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对人类有机体有用的认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认识。”(《列宁选集》第2卷,第139页)一种认识,只有达到认知真理时,它才有被进一步检验是否有价值和效率内容的可能。对客观实在歪曲反映的错误认识,不可能指导实践走向成功,因而根本谈不上具有价值和效率内容。而且,认识越接近客观实在,它具有价值和效率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认知真理内容是价值和效率内容的基础和前提,这是由实践真理所贯穿的唯物主义原则决定的,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在实践真理中的体现。

2.价值内容是认知真理内容的目的。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不是盲目的,它始终受价值的导引。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主体对客体有某种价值要求,但客体本身不能自动满足,这就迫使主体去认识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达到认知真理,再进而追求能使主体尽快获得这种价值的效率内容,然后以获得的认识去改造客体,实现获取价值的目的。而且,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价值越大,它对主体的吸引力和导引力也越强,主体追求认知真理的动力也越大。

3.效率内容是实现价值内容的必要手段。主体不仅要获得认知真理以实现价值追求,而且总是要尽快地获得价值。因此,只有通过效率内容才能达到这一目的。科学的简单性原理告诉我们,效率越高的理论,其接近真理的程度越高,指导主体获得价值的可能性越大、方式也最优。充分把握效率内容这一手段,可以使主体最有效地实现价值。

4.实践真理的三部分内容是辩证的统一体。实践真理的三部分内容,以认知真理为基础构成了双向作用的整体系统。对其中一部分内容的深刻掌握都有助于对其它两方面内容的获得;而一个方面的缺乏就会影响其它两个方面,进而使实践真理的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如果缺少了认知真理这一前提和基础,实践真理就会走向实用主义和相对主义真理论;如果缺少价值内容,实践真理就会回到那种追求纯粹客观知识的旧唯物主义真理论;而缺少了效率内容,实践真理便只能停留在对客体静态的和单纯质的方面的评价上,无法成为动态与静态、质与量结合的辩证真理论。实践真理三部分内容的辩证统一性还体现在:三部分内容都具有绝对性(客观性)和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因而,作为整体范畴的实践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5.实践真理三部分内容都以实践为基础。实践真理三部分内容在本质上都是人类的认识,因而其产生的来源、发展的动力以及最后的归宿都是实践,因此,它们都以实践为基础。这种基础性尤为深刻地体现在三部分内容的检验标准都是实践。无论是认知真理符合客体的程度、价值的大小、效率的高低,都必须依靠实践的最后检验。列宁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列宁这里所说的“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联系”,就可以包括实践真理的价值和效率内容,因为它们都是人所需要且和人联系的。这里实际上指出了实践不仅是认知真理的标准,而且是价值和效率内容的标准。

实践真理论的提出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人民正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道路上前进。而对这种情况,实践真理论能从哲学的高度对我们的实践和认识加以指导。首先,根据实践真理的认知真理内容要求,我们必须对国内、国际形势作出正确认识。认识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些客观事实。以这些正确的认识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信据。其次,根据实践真理的价值内容要求,我们必须制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一切工作围绕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些价值目标进行。为实现这些价值目标,又要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后,为了实现上述价值目的,必须根据实践真理效率内容要求,提高各个方面工作的效率。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搞活体制,提高劳动和生产效率;政治体制改革其根本目的也在于使政府机构精兵减政、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在激烈的竞争中,不发展和慢发展都是倒退。提高时间观念、增强效率意识是我们实现价值目标的必要条件。

实践真理论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确立必将在我们的认识——实践活动中产生深远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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