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市场化道路探讨_农产品论文

我国农业市场化道路探讨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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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熟的市场体制下,国民经济是一个整体,其各个组成部分虽然都是通过市场方式来进行调节,但是,从现代市场经济发育和成长的过程看,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和非农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并不是同步的。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看,非农产业的市场化和现代化超前于农业,农业的市场化是由非农产业的不断发展而带动的,非农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本国农业的不断市场化的基础上或者是由国外农业来支撑。

一、农业市场化的启动因素

以农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美国为例,其农业市场化程度是随着工业革命和城市化的不断深入而逐步提高的,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带来了食品和原料需求的不断增加,使国内农产品市场迅速扩大起来。而技术进步则使得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上升和价格下降,从而扩大了国外市场的需求。正是在这种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业生产本身的市场化程度才得以不断提高。

如果以农业销售收入来反映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而以非农业人口作为第一自变量反映城市化的水平,以制造业的非耐用品生产总值作为第二自变量来反映工业用农产品需求量的大小,以反映国外市场容量的农产品出口额作为第三自变量,那么,根据下列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年份 非农业农产品制造业的非耐用品

农业销售

人口出口额 生产总值 收入

(百万元)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X[,1] X[,2] X[,3]

Y

1970 209.28 7186.33 106300

50400

1975 219.30 21817

151000

88100

1980 221.44 40481

229200

143300

1981 223.72 43780

257300

146000

1982 226.11 39095

272100

150600

1983 228.58 34769

297600

150400

1984 231.07 38027

320800

155300

1985 233.56 31201

330800

156900

1986 236.03 26312

354100

152500

1987 238.50 27876

373600

162000

1988 240.97 35316

418300

171600

如果以Y表示农业销售收入,以X[,1]表示非农业人口,X[,2] 表示农产品出口总额,X[,3]表示制造业的非耐用品生产总值。 用以上数据进行线形回归,可得以下方程:

Y=158399.382+856.16X[,1]+1.63X[,2]+0.179X[,3]

并且,T[,1]=0.77,T[,2]=7.58,T[,3]=1.55,T[,0.15](7)= 1.415,T[,0.25](7)=0.711。X[,1]的显著性水平为75%,X[,2]及Y[,3] 的显著性水平为90%。并且方程的相关系数为0.99,而相关系数的临界值为R[,0.05](3,8)=0.726,所以,方程的显著性明显。

因此,在其它要素不变时,美国非农业人口每增长1人, 农业的销售收入增加856.6美元,农产品出口每增加1美元,农业销售收入增加1.63美元,制造业的非耐用品总值增长1美元,农业销售收入增长0.179美元。可见,美国农业生产商品化程度的主要拉动因素是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出口,而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又和工业化水平有关。因此,只有在本国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国外市场拉动下,才能通过市场需求的拉动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

由此可见,要促使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首先必须要有农产品的市场需求,提高市场的拉动作用来带动农业市场化。而我国农业目前的商品化程度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农民生产目的中仍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自给,而其产前、产中、产后的商品化程度就更低。例如,农业较发达的浙江省1996年农产品的综合商品率为64.79%, 中部地区的湖北省为60.99%。要使我国农业完全实现市场化, 就必须首先扩大农产品市场,通过市场来拉动农业的商品化。

二、农村市场化的含义

农业的市场化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本身的市场化和农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还意味着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生产环节和服务都将实现市场化。由于在市场体制下,竞争必然促使生产者采用最节约成本的生产方式,而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则有利于降低单个生产者的成本和风险,农业内部的生产环节将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去而成为独立的部门。这种广义的农业市场化不仅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有利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专业化带来的结果是农民只需进行与某一主要产品有关的生产投入,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有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而社会化带来的结果则使得农民只需进行产中的那些难以对劳动质量进行考核的生产活动,而其它生产活动都可交由专业化的服务公司进行,农民只需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不必进行相关的生产资料的投入。例如,农户不必自己购齐全套农业机具,生产中的耕地、播种、中耕、施肥、灭虫、收割都可由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来进行,而产前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产后的分级、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也是由专业公司进行,在美国那些专业化的生产区域中,甚至产中的生产环节本身也实现了高度专业化和社会化,育种、饲养、催肥、屠宰、分解、加工都是由互相关联和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公司来进行。所以,农业市场化不仅会带来农业商品率和商品量的提高,而且还会带来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

同时,农业市场化也意味着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生产要素可以在价格的引导下自由流动。因此,市场需求对农业的拉动力只是农业市场化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农业是否具有扩大市场供应的能力。农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市场竞争中的弱质性,如果不改进农业的利益环境,农业生产要素就会出现严重的流失,直到威胁其它产业的发展。发达国家都经历过从榨取农业到扶植农业的过程,以使农业不致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桎梏。我国农业目前也出现了这种生产要素严重流失的情况,这种状况如得不到扼制,只会带来农业的衰落,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其后果不容乐观。因为,农业对国民经济的主要贡献不只局限在提供食品和原料上,它也是工业品的一个重要的消费市场,对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农村市场没有开拓出来将会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制约力量,我国经济目前生产相对过剩、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的市场化程度太低所致。而要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就必须改善农业的利益环境,这样才能发挥非农产业对农业的拉动作用。

三、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途径

由于农产品为生物产品,容易腐烂变质,农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生产周期长,生产者分散,生产环节多,因而对生产资料的种类要求齐全,这些特点就使得它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同时,由于农业市场化而使得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投入不断增加,生产成本提高,这也使得它很难取得好的效益。但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也并非无计可施。

其一,规模经营是实现高效农业的充分条件。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规模扩大可以使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下降,可以在贷款和政府农业支持政策中享受更多的优惠,在产品的销售中也处于较有利的谈判地位,从而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容易生存和发展。美国农业的经济效益在当今世界是有目共睹的,而它的经济效益又是和其规模经济分不开的,虽然对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远不及日本,例如,1980年其每公顷农业土地的农业产出只有1.2小麦单位,而同期英国为3.1,日本为12.2(小麦单位系根据其它农作物和小麦的比价换算的吨小麦), 但由于其独特的自然条件,使其农场的经营规模在世界上具有绝对竞争优势。1980年美国每个男性劳动力的农业产出为285小麦单位,英国为116,日本为28。因此,我国如果要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适当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但是,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少,农业剩余劳动力包袱重,大田农作物的生产几乎不可能采取美国和加拿大那种以规模求效益的做法,如果刻意去追求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美国农业的规模经济实质是以其本国较廉价的土地和资本来替代劳动,而我国的情况正好相反,我国应走一条能充分利用劳动力和发挥我国独有的产品和自然资源而节约土地和资本的规模化道路。

目前世界市场上粮食和饲料的价格都低于我国国内价格,而且发达国家还有大量的耕地资源没有充分利用,而我国在这种大田作物的生产上又不可能具有与之抗衡的竞争力。因此,对我国农业的市场方向进行重新定位,避我所短,用我所长,就显得十分必要。我国农业不应过于强调粮食自给,以致山区、湖区都不得不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没有优势的粮食生产中,这样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经济效益又差。应该发挥比较资源优势,加入世界经济的国际分工中,进口部分粮食和饲料这些对耕地需求大的品种,而把资源用于大力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畜牧、水产、林特产品、花卉、药材、水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因此,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将在所难免。我国农业应在区域分工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化生产,一方面,鼓励山区、湖区、草原地区大力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业以及工厂式家禽养殖、园艺花卉业、蔬菜和农业旅游业这些对土地规模的要求不是那么严格的产业,它们都适合采取劳动、技术、知识和一定的资本密集型方式进行生产,因此提高这些产品的规模效益是有充分潜力的,而且不需要政府进行大量直接支持,主要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节。另一方面,还应在现有农业产业布局的基础上,着重发展几个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商品基地,以保证国内的基本自给。例如江汉平原的水稻、棉花产区、长江三角洲水稻产区、华北平原的小麦、棉花产区、东北的大豆、玉米产区等,并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些地区固定为农业保护区,严禁耕地流失和发展有污染的工业,而人口则可以自由流动。由于这些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土地规模关系密切,而我国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则难以在短时期内改变,因此,国家应变继续从农业中提取剩余为适当扶植农业,并且,对农业的直接支持都应主要投入这些产区,以弥补规模不经济所带来的损失。同时,政府应鼓励采取各种措施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并根据经营规模确定税收、贷款利息和直接补贴额,以便对经营规模进行间接调控。

其二,高度专业化基础上发达的社会分工也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分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发达国家的农业都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基础上,这种高度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使农业生产者免除了自己购买全部农业生产、加工、运输机械的费用,也提高了这些生产资料的利用率,节约了其用于信息收集、市场寻找和开拓等方面的交易费用,并增强了其市场地位,使分散的家庭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下来。

专业化和社会化是农业市场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农业走向市场的条件。我国除沿海部分省份的农业专业化和社会化有所发展外,其它地区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也和这些地区农业本身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有关。对专业化的认识不能为了专业化而去追求专业化,专业化程度首先取决于主业产品的市场规模,如果市场需求没有稳定而成规模的来源,农业专业化就只能是无源之水。因此,要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就必须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通过市场来带动专业化和社会化,进而带动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由于农业专业化和区域化的程度直接关系着社会化的生存和发展,而前者又取决于农产品市场规模的大小,因此,扩大主业产品的市场规模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农产品的低收入弹性、容易变质、不易储存等特点却使它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因此必须对它进行深度开发,才能扩大市场容量。并且,地区的生物、自然和文化资源也是重要的市场资源,它可以实现以地区特色产品来占领全国市场,以我国特色产品来占领世界市场,甚至利用季节和气候时间差来扩大市场,这样一来,我国各地都将会大量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专业生产基地。

其三,农业的效益同时也取决于农产品深加工程度和组织形式的完善程度。我国农业的经济利益较低,一方面是由于农业只进行初级原始产品的输出,其后继利益都被其它加工和销售部门所取得,另一方面,是由于农业仍以分散的家庭作为生产的基本单位,这种状况很难形成竞争优势,极容易被工业和商业机构盘剥和控制。因此,只有在提高农户自组织能力的同时,加强农工商之间的长期互利合作,才能既解决后继部门对农业的利益返还机制问题,又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问题,真正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这就需要把分散的农户通过合作社组织起来,再和工商企业联合或自己向深加工方向发展。同时,农工商之间的联合是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而且工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方向又主要是以某一种农产品为开发对象。这就加大了农业部门在技术、资本和劳动力技能方面的专用性,同时也提高了生产的效率。根据威廉姆逊的交易成本理论,随着投资专用性程度的提高,这些专用性设备和技能的机会成本就会降低,一旦需要向其它用途转移,其价值就会发生损失。这种情况下,进行专用性投资的一方就必须防范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以不被对方“套牢”,这种防范措施就是治理结构。随着交易专用性程度的提高以及交易次数的增加,最初的治理结构—市场就会被关系合同所取代,并进而被垂直一体化的企业所取代。所以,农业的专业化必须有紧密联系的组织制度作保证,才能减少因专业化而增加的风险。这种组织形式就是农工商的紧密联合以及农工商一体化。

我国目前所指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这种具有紧密联系的农工商的联合,以及合作社形式的或公司制形式的农工商一体化,通过这种方式来改善农业的利益环境和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业市场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我国应发展以下几种农工商联合形式:(1)公司制的大型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公司制的农工商企业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我国某些大型国营农场现在就已是一些大型农工商集团,在鼓励国营农场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我国现在应大力鼓励城市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外资向农工商一体化方向投资,发展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稳定地走进市场。由于这种公司形式的农业企业主要以租赁土地为主,农业生产基地就成为了此企业集团的一个分部,农业部门可以得到加工、销售这些后继部门的返还性投资,使农产品生产基地不至于拖后腿。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关系,是企业内部的利益平衡关系。(2)以合作社为基础的农工商联合体。 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横向联合型,即其它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通过长期合同的形式或股份合作的形式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农工商联合体而进行专业化经营,农户以家庭的形式分散生产,而由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统一进行技术指导和提供各种服务,合作社代表农民的利益与龙头企业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在收购价格和利益返还上和龙头企业讨价还价,并进行统一收购、分级、包装等服务。另一种形式为纵向联合型,就是农户自己组织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供应、产中服务、加工、销售、运输等合作社,通过这种连贯性的系列服务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增值和进入市场。由于是合作社,这就决定了它的服务性和非盈利性,其利益最终都会返还到农民手中。

其四,农业的风险防范体系是保证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的保障。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要使农业具有较好的收益,就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因此,我国除了对重要农产品实现国家收购价格的保护外,还应增加对农业灾害的补助,例如发放低息贷款、发展保险业等。应该加强对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以保持农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应加强农业商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行农资的经营资格证制度和实行农产品的法制化的分级定价制度以及上市资格评定制度,严格规范农产品市场运行秩序,鼓励公平竞争。

其五,大力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是保证农业持续高效发展和实现市场化的关键。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者之所以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是和其具有较高的文化和经营素质分不开的,我国如果要进行农业产业结构大调整,那么面临的最大障碍将是农民的素质问题。山区和偏远地区的许多农民除了会种粮食,就不会生产其它产品,其生产技能和农业知识都跟不上。例如,在科技扶贫中,政府送给农民优良品种,而有的农民却卖掉换钱,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缺少相关的经营知识所致。所以,我国农民的素质将直接关系着农业的市场化进程,我国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渠道来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和经济知识的普及,应参考日本的经验,规定地方农学院毕业的学生都必须先到基层工作几年,才能转向城市,这样,就可以保证基层有一批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另外,我国还应大力发展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并由农业大学代培农业科技人才,把这些人才充实到各种合作社以及农工商联合体中,使其成为带动农民走向市场的主力军。

由此可见,为了实现我国农业的全面市场化,以使农业成为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而不致拖国民经济的后腿,首先必须加快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为农业提供充分的内部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为农业市场化提供扩大的外部市场。另一方面还必须增强实现农业市场化的吸引力,使农业成为真正有效益的产业而不是财政的负担。由于规模经济、专业化经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以及较高素质的人才等,都是农业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可能出现的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和降低风险的手段,所以,在市场化的初期,必须要有导入机制引导农户走入市场和同时改善农业的经营效益。这就需要向农业输入一种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这种制度就是农工商的紧密联合体,它将使农业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而逐渐实现一定规模水平下的高度专业化、社会化和高效化。而这种农工商的紧密联合体就是指由加工或销售企业为龙头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它将解决我国农业当前所面临的两大矛盾: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农业的弱质性和提高农业效益的矛盾。它使农户只须根据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生产,免除了自己开拓市场的风险和大部分交易成本。同时,通过农工商联合体的组织内部化来实现对农业的投资和利益返还,或者通过合作制来维护农民的利益,从而改善农业的比较利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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