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的调查与思考_农民论文

农民收入的调查与思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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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是农村工作的两个重点,也是关系全局的两件大事,而增加农民收入又是重中之重。最近,笔者就淄博市的农民收入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的座谈讨论及对有关统计资料的分析,对农民收入的变化情况及其增减原因有了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一、改革开放使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加快对外开放,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98年,淄博市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74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46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25 倍和20倍,扣除物价因素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54%, 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都有了大幅度提高。1999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据有关资料分析,1999年淄博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093元,比上年仅增长5%。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使农民的生活、 生产条件都有了较大改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农村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民收入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1.农民收入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淄博市是工矿企业比较多、乡镇企业起步比较早的地区之一。尽管如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业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1年,农民从农业获取的收入仍占人均纯收入的56%。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非农产业逐渐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2年,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取的收入占到了人均纯收入的53%,1999年占到60%以上,加上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70%左右,一、二、三产业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30%、55%和15%左右。从农业内部来看,种植业仍占主导地位。1995年,农业收入中种植业占92%,其中,粮食占58.9%;其次是畜牧业,占5.1%。但是粮食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到1999 年农业收入中粮食所占比重下降到50%以下。从二、三产业收入情况来看,乡镇企业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1998年,淄博全市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收入47.76亿元,人均1750 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的59.5%。据对24个乡镇个体私营企业的调查分析,1995年,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仅占农村劳动力的6.3%,1998 年上升到15.9%;1995年个体私营企业销售收入占当地销售收入的21.4%,1998年上升为40.7%,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2.农民收入出现严重不平衡。淄博市在山东省内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1998年,该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省内列第5位,高出山东省平均水平493元。但从市内情况看,区县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性却非常突出。①区县之间不平衡。1998年,全市8个区县中,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有6个,最高的张店区达到3412元,而高青、沂源县则分别为2252元和1946元。②乡镇之间差距悬殊。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分组分析,1998年,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即超过平均水平的乡镇刚过半数,还有近半数的乡镇在平均水平以下,2000元以下的还有16个乡镇(见表1)。 乡镇人均纯收入最高的达到4500元,最低的不足1500元。从调查情况看,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都是市近郊或国有大中型企业驻地的乡镇。这些乡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资源丰富,劳动者的素质相对较高。它们多数依托城市大工业,利用其技术、物质支持,围绕为城市工业和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较早地发展了乡镇企业。特别是改革开放,更为其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源泉。另外,还有少数以农业为主但生产条件比较好、结构调整比较早且成效明显的乡镇也跨入了高收入行列。人均纯收入在2000~3000元的乡镇大多以农业生产为主,乡镇企业发展缓慢,或基本没有乡镇企业。 而16 个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乡镇主要位于偏远山区、滩区、库区,自然资源条件差,以农为主,靠天吃饭,基本没有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也刚刚起步,农民增收非常困难。③村与村之间也有天壤之别。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村,人均年收入达6000~7000元,农民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已超过城市居民;而少数处于山区、库区的农村人均纯收入仅600余元, 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调查中还发现,由于种种原因,收入较高的农村实际收入水平远远高于统计上报数,个别镇村可能高出1 倍以上;收入较低的农村实际收入水平基本与统计数相符。若将此因素考虑在内,农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差距更大。

表11998年淄博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分组表

农民人均纯收入

4000元以上 3000~4000元 2000~3000元 2000元以下

乡镇(个) 108 6 5036 16

比重(%)

100 5.6

46.3 33.3

14.8

3.农民收入增幅呈现降低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从1978年到1993年的15年间,农民收入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掀起新一轮经济发展高潮后,在收入基数较高的情况下,农民收入仍以20 %以上的幅度增长。 但从1996年开始,农民收入的增幅逐年回落(见表2)。

表21993~1998年淄博市农民收入增减情况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1288

1669

2061

2385

2671

2946

比上年增减额(元)211381392

324 286275

比上年增减% 19.59 29.58 23.49 15.72 11.99 10.29

据统计分析,1998年,淄博市有5 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出现负增长,26个乡镇增速低于平均水平。通过对200个农户抽样调查,1998 年,24%的农户人均纯收入出现负增长。从1999年的情况看,农民增收情况更不容乐观。这次抽查的76个乡镇中,人均收入为零增长和负增长的乡镇有17个,占22.4%,这个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

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和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因素不断出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约束加大,对农民增收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通货紧缩趋势的出现,加剧了农村市场的矛盾,从总体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是造成农民增收趋缓的主要原因。1999年以来,需求不足对农民增收的制约在粮食、棉花、生猪等方面表现得尤其突出。据调查测算,淄博市夏秋粮食生产因价格下降,将使农民减收2.2亿元,人均减收95元。 以粮棉生产为主的高青县,人均减收250元左右。1999年,由于生猪价格下跌, 养一头猪净亏100多元,照此推算全市农民人均减收28元。 通货紧缩的宏观形势对城市经济的影响也波及到农村,主要是城市经济不景气,就业岗位减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相应减少。如博山镇原来进城务工的达2000多人,现在下降到1300多人,加之工资水平有所下降,至少减少了1/3以上的劳务收入。更为突出的是作为淄博市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的乡镇企业,由于市场需求不旺,企业效益下滑,企业改制、科技进步、减员增效等因素发展趋缓对部分农民增收的贡献也呈下降趋势。1995年,全市乡镇企业职工达86.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60 %, 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1515元来源于乡镇企业,占年纯收入的73.5%。而到1998年乡镇企业职工减少到73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乡镇企业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为59.5%。淄川区龙泉镇乡镇企业职工总数从1.95万人下降到1.7万人, 职工年工资由7000元下降到5000元。这种状况对部分地区、部分农户收入的影响显而易见。

2.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制约了农民收入增长。从淄博市目前的情况看,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不仅农业内部各业之间的结构不尽合理,各业内部产品种类和同类产品中的品质档次也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致使农民增产不增收。有些区县的粮食与经济作物比例目前仍高达8∶2,即使已经进行调整的也仅是量的增加,而没有质的提高,大路货多,优质产品少。据测算,目前全市优质蔬菜、瓜果仅占总产量的3%左右。在当前农产品市场供大于求、 总体饱和的形势下,单纯依靠增加产量来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业效益低的问题难以奏效,甚至适得其反。同时,有的地方在引导农民调整结构上只靠良好的主观愿望,忽视了市场农业发展的规律,缺少对农产品市场的超前预测,跟风、一哄而上,导致了结构雷同、低水平重复的问题,加大了市场风险,却未能达到调整增效的目的。

3.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制约着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近几年,淄博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离产业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表现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龙头”不多不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加工增值的潜力还远未得到充分挖掘。据调查,全市2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年加工转化近7亿元的农产品,仅占全市农产品总值的8.7%。由于缺乏产业化“龙头”带动,农产品销售基本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的状态,主要靠零散的运销户分销,与市场的连接十分有限,还未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紧密的产业体系和利益机制。农户几乎承担着全部的市场风险,却无法分享加工、运销增值而产生的丰厚利润。当市场风险增大时,农民的利益往往缺乏有效保障。1999年,全市蔬菜总产量500万吨,外销370万吨,但以产前订单、合同方式组织生产销售的只占2‰。 这是制约淄博市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突出问题。

4.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差,资源相对贫乏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尽管淄博市各级政府都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注重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但是由于整体经济水平和实力的制约,还有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条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很弱。目前全市还有60多万亩山旱田和27.5万亩低洼地,这些地区只能靠天吃饭,一遇旱涝灾害就血本无归。1999年春夏的持续干旱,使全市25万亩粮田绝产,减产数量相当于全市总产量的7%。 另外,部分地区人多地少,资源相对贫乏,直接制约了农民增收。全市近1/3的乡镇人均不足8分耕地,其中,7个乡镇人均不足半亩地,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库区,人均耕地少,又多是山岭薄地,基本上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如太河库区,人均耕地不足2分(均属25 °坡以上应退耕还林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000元左右(其中,务工收入占40%左右);土地最少的南下册村人均不足1分地,人均口粮不足200斤,群众吃粮难、吃水难、行路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增加收入的难度非常大。

5.农民整体素质较低是制约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差,难以及时接受一些适用技术和方法。全市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接近1/4,许多农民信息闭塞,市场意识淡薄,缺乏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博山区石马镇,1999年调整种植黄烟1000亩,因缺乏技术和经验,未能及时防治病虫害,发生了霉烂,农民损失近百万元。二是相当一部分农民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小富即安的思想根深蒂固,满足于有吃有穿,生活过得去,不愿出力吃苦,更不敢冒市场风险,不能积极主动地开辟增加收入的门路。

三、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对策

1.从实际出发,实施重点突破。根据淄博市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将全部乡镇分为三种类型,针对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目标,采取不同措施,逐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①对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高收入乡镇,主要应搞好宏观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其自我发展的能动性。这类乡镇经济比较发达,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比较强,放开发展更能增强其活力。在宏观指导上,应鼓励继续加快二、三产业发展,以发展卫星城镇、中心城镇为方向,逐步使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向城镇集中,提高积聚效应。同时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城郊型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②对以农业为主的中等收入乡镇,应引导其放下粮食包袱,高起点调整结构,发展效益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这类乡镇的自然资源条件比较好,乡镇企业有一定基础,但农业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应大力发展复合型、效益型农业,运用综合手段,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同时积极加快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③集中人财物力,加大对经济落后,收入较低乡镇的支持,帮其尽快增强“造血”功能,从根本上脱贫致富。政府必须对这些地方从政策、技术、人才、资金等各方面加以倾斜,经济刺激和行政推动双管齐下,千方百计帮助其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挖掘潜在优势,在综合开发、发展特色农业上下功夫,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格局。同时,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三区”扶贫开发力度,引导和鼓励部分农民通过输出劳务,到发达地区租种土地等方式逐步迁出这些地区,最大限度的减少“三区”人口数量,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脱贫致富问题。

2.加大调整力度,优化农业结构。据统计,淄博市302 万亩耕地中粮田占200多万亩,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明显偏低,因此, ①要加快发展林牧渔业,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抓好南部山区的名优干鲜果等经济林建设,北部农区的畜牧养殖和库、湖区的水产养殖,提高林牧渔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②调整粮经比例,优化种植业内部结构。重点抓好北部平原优质专用粮生产,南部山区经济作物、中西部地区优质瓜菜和近郊乡镇的花卉、苗木生产,力争到2000年底,全市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到耕地面积的55%以上。③要加快实施良种工程,优化品种、品质结构。进一步加大新品种引进、培育、推广的力度,提高农业边际效益。同时,在坚持家庭承包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积极而慎重地探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克服目前土地过于零分细化的弊端,促进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规模效益。

3.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实践证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解决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连接农户与市场的载体即“龙头”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农业、农民走向市场的进程。针对淄博市农业比重小、人多地少的客观实际,应把科技推动和市场拉动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把市场营销放在首位,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突出抓好服务体系建设和主导产业(产品)带动(即基地带动)。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组织乡村集体、引导农民自己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培植一批运销大户、加工大户、农业经纪人和中介、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系列化、全程化、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有机联系,推动农业按产业化组织形式进行经营。二是对一些资源条件独具特色的乡镇、村,结合其资源优势,选择商品率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产品或产业,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建立区域性、规模化的主导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逐步形成“小生产”与“大群体”相结合的规模优势。

4.坚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并举,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生产条件,大幅度地增加农民收入,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还必依靠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大规模转移,这是由农业比较利益低和可利用资源有限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内部改革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加快企业制度创新。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适应市场国际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乡镇企业产业、产品及企业组织结构,逐步改变乡镇企业产业趋同、产品档次低、质量差的状况,不断提高乡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的同时,要下苦功夫强化企业管理,突出抓好企业的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和营销管理,使乡镇企业管理上档次、上水平,为其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市政府要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本着抓大扶优、骨干带动的原则,重点帮助规模大、管理好、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私营企业加快发展。淄博市初步选了150 家私营企业大户,10家高科技私营企业,纳入全市经济发展长期规划,使其在科技开发、信贷资金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要继续抓好“村、镇、园”建设,积极调整专业村、专业镇产品、产业结构,加快建设完善一批私营经济园区,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档次和水平,使其尽快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为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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