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杂剧中的民俗文化遗存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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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是一种综合的文化事象,是集体无意识中民族文化心理与民族精神的反映。民俗与文学的关系至为密切,文学常常是民俗的载体。历代优秀的文学作品,总是或多或少地展现了彼时彼地民间的风情习俗,成为彼时彼地的一幅民俗图画。元代大戏曲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即是这样,它广泛地展示了宋元时期的经济生活、婚嫁礼仪、岁时节令、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等诸多习俗,保留了宋元时期丰富的民俗文化遗存。

在关汉卿的著名悲剧《窦娥冤》中,主要人物蔡婆年老无依,靠放债收入来维持生活。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和江湖庸医赛卢医,都向蔡婆借过债。杂剧是这样写的:

蔡婆云:“……这里一个窦秀才,从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如今本利该银四十两。……他有一个女儿,今年七岁,生得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两得其便。”(楔子)

赛卢医云:“在城有个蔡婆婆,我问他借了十两银子,本利该还他二十两……”(第一折)

《窦娥冤》所描写的这种借了二十两银隔年要还四十两的高利贷,在元代叫做“羊羔儿利”。金代著名诗人元好问云:元时“岁有倍称之债,如羊出羔,今年而二,明年而四,又明年而八,至十年则贯而千。”(《元遗山先生文集》卷二十六)窦天章由于无力偿还债务,只得将女儿端云(窦娥)送给蔡婆做童养媳。可以这样说,高利贷盘剥的厉害,是造成窦娥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

除《窦》剧外,关汉卿《救风尘》剧也直接提到“羊羔儿利”,该剧第一折[寄生草]曲云:“干家的乾落得淘闲气,买虚的看取些羊羔利,嫁人的早中了拖刀计。”可见这种“如羊出羔”的高利贷在元时相当普遍。

在婚嫁礼俗方面,关剧广泛触及宋元社会存在的童婚、相亲、订亲、娶妻、纳妾、续弦、守寡、狎妓等社会生活习俗。

关于童婚,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婚嫁上的一种陋习。关汉卿《望江亭》杂剧写到:

[普天乐]弃旧的委实难,迎新的终容易;新的是半路里姻眷,旧的是绾角儿夫妻。……

这里所说的“绾角儿夫妻”,指的是当时一种少年夫妻。绾角,意即束发於额角,古时孩童一种常见的於额旁结左右小髻的“发型”。《神奴儿》杂剧第四折也写到“绾角儿夫妻”。有童婚就有童养媳,《窦娥冤》就提供了这方面活生生的实例:七岁的窦娥为抵债来到蔡家当童养媳,至十七岁即与蔡婆的儿子结婚。

童养媳的名目始见於宋代,至元代已成民间习俗,为法律所确认。《元史·刑法志》载:“诸以童养未成婚男妇,转配其奴者,笞五十七,妇归宗,不追聘财。”即可为证。

在《望江亭》剧的开头,我们看到宋元民间一幕相亲的“活剧”:白士中与年青寡妇谭记儿在清安观住持白道姑的撮合下,当面相看。并在男方做出“知重”女方、绝不“轻慢”的保证后,速配成功。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嫁娶》篇云:“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望江亭》剧只不过将相亲地点移至清安观内,相亲过程充满戏剧性,让白道姑“故使机关配俊郎”罢了。除《望江亭》外,关汉卿的好友、杂剧家杨显之在《潇湘雨》中也描写过类似的相亲场面。

《望江亭》写到的寡妇再嫁的例子,元时较为普遍。《元典章校补》云:江南一带“亡夫不嫁者,绝无有也。”(卷四十二)至大四年(1311)王忠议呈文云:“近年以来,妇人亡夫守节者甚少,改嫁者历历有之。”(《元典章》卷十八)均可为证。

关剧还写到宋元时期婚前的一种勘婚习俗。《诈妮子调风月》第一折燕燕唱[上马娇]曲:

“自勘婚,自说亲,也是‘贱媳妇责媒人’。”

该剧第四折燕燕唱[乔牌儿]曲:

“勘婚处恰岁数,出嫁后有衣禄。”

所谓“勘婚”,指婚前查对男女双方的年龄及生辰八字是否相合的一种迷信定亲手续,它是旧时代婚姻习俗中重要的一环。宋代罗泌《路史·余论》卷三《纳音五行说》“婚历妄”条云:“然尝怪代有所谓勘婚历者(按:即用历来书勘婚),以某命合某命则不利,以某命合某命则大利,或以生,或以死,未尝不窃笑之。”其他元剧也有写及,如《柳毅传书》第三折:“满口儿要结姻,舒心儿不勘婚。”对想结婚而又事先不勘婚的人给予讥议。

关剧《诈妮子调风月》和《闺怨佳人拜月亭》还写到一种婚前“问肯”的礼俗。前剧第一折燕燕唱[元和令]曲:

“知得有情人不曾来问肯,便待要成眷姻。”

所谓“问肯”,就是问亲事,看对方对婚姻是否同意首肯。《西厢记》第五本第三折:“不曾执羔雁(按:指聘礼之物)邀媒,献币帛问肯。”就是谴责郑恒不遣媒人、不送聘礼前来“问首”,便想仓促成就好事。如果对方同意则饮酒为定,如《鲁斋郎》楔子:“兀那李甲,这三鐘酒是肯酒。”《秋胡戏妻》第二折:“恰才这三鐘酒是肯酒。”肯酒,又称“许亲酒”或“许口酒”。关氏《拜月亭》第四折[步步娇]曲:“把这盏许亲酒又不敢慢俄延,则索扭回头半口儿家刚刚的咽。”这就是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所记的习俗:

“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次担许口酒,以络盛酒瓶。”

这种喝“肯酒”,或称“问肯”、“许亲酒”、“许口酒”等允亲习俗,后来的小说中也写到。如《西游记》第五十四回:“既然我们许诺,且教你主先安排一席,与我们契鐘肯酒如何?”

至於娶亲之聘礼一节,窦娥在[斗蝦蟆]曲辞中提到与张驴儿毫无瓜葛:“说甚一家一计?又无羊酒缎匹,又无花红财礼。”《救风尘》写赵盼儿前往郑州找周舍“倒陪了奁房和你为眷姻”时,自备羊酒花红。《梦粱录》记当时定亲礼数云:

“且论聘礼,……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缎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谓之‘下财礼’。”

这种聘礼习俗,在其他元杂剧中也多次出现过。如《秋胡戏妻》中李大户拟聘罗梅英为妻时就对罗父说:

“你把你那女儿改嫁了我罢。你若不肯,你少我四十石粮食,我官府中告下来,我就追杀你;你若把女儿与了我呵,我的四十石粮食,都也饶了,我再下些花红羊酒财礼钱。你意下如何?”(第二折)

这种“花红羊酒财礼”,在当时简称“红定”。同折罗父白:“大户你慢慢的来,我将这‘红定’先去也。”

至於新人出阁、婚礼程序的习俗,《梦粱录》有详尽描述:

“至迎亲日,男家刻定时辰,……前往女家迎娶新人。……茶酒司互念诗词,催请新人出阁登车。……并立堂前,遂请男家双全女亲,以秤或用机杼挑盖头,方露花容,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毕,……讲交拜礼,……行交卺礼毕。”

《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云:

“用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

在关剧中,从迎娶新人念喜庆诗词、挑盖头、饮交卺酒等均有所描写。如《玉镜台》写温峤迎娶刘倩英时,在一片鼓乐声中,赞礼傧相唱诗云:“一枝花插满庭芳,烛影摇红昼锦堂,滴滴金杯双劝酒,声声慢唱贺新郎。”这首喜诗,镶入《一枝花》等八个词曲调名,极富喜庆欢乐气氛。有时婚礼是在嘲弄戏谑气氛中进行的,则经常采用“帽儿光光,今日做个新郎;袖儿窄窄,今日做个娇客。”如《窦娥冤》第一折张驴儿父子一厢情愿的婚礼交拜仪式:

“张驴儿云:我们今日招过门去也。帽儿光光,今日做个新郎;袖儿窄窄,今日做个娇客。好女婿,好女婿,不枉了,不枉了。(同孛老入拜科)”

元剧《东坡梦》第四折、《梅香》第二折都出现“帽儿光光”这一宋元婚礼打趣熟套。

《窦》剧第一折还通过窦娥的曲辞,如“梳着个霜雪般白鬏髻,怎戴那销金锦盖头?”“愁则愁兴阑珊咽不下交欢酒,愁则愁眼昏腾扭不上同心扣,愁则愁意朦胧睡不稳芙蓉褥。你待要‘笙歌引至画堂前’,我道这姻缘敢落在他人后。”就交代了“锦盖头”、“交欢酒”及“笙歌引至画堂前”等婚礼程序习俗。

在《望江亭》第三折,杨衙内央及李稍做现成媒人,要娶张二嫂(谭记儿巧扮)为妾,云:

李稍,我央及你,你替我做个落花媒人,你和张二嫂说,大夫人不许他,许他做第二个夫人,包髻、团衫、绣手巾,都是他受用的。”

关汉卿的《钱大尹智宠谢天香》杂剧第二折,钱大尹对张千说:

张千,你近前来,你做个落花的媒人,我好生赏你。你对谢天香说,大夫人不与你,与你做个小夫人咱。则今日乐籍里除了名字,与他包髻、团衫、绣手巾。”

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杂剧第一折燕燕云:

“许下我包髻、团衫、绣手巾,专等你世袭千户的小夫人。”

第二折燕燕唱:

“[四煞]待争来怎地争,待悔来怎地悔,怎补得我这有气份全身礼?打也阿儿包髻真加要带,与别人成美况团衫怎能够披?(后两句意为打裹好的包髻真的要带吗?与别人成好事,团衫怎能够披到自己身上!)

[尾]……本待要罩腰裙,刚待要蓝包髻,则这的是接贵攀高落得的。”

以上三剧毫无例外地描写了宋元时期娶妾所用的彩礼——包髻、团衫、绣手巾。所谓包髻,指当时妇女用以包裹发髻的各色头巾;团衫,原为女真族或蒙古族妇女常穿的一种上身罩衣,为金元常见之侍妾服装。元代无名氏[中吕喜春来]曲也写到包髻团衫的侍妾服饰:

“冠儿褙子多风韵,包髻团衫也不村。画堂歌馆两般春。伊自忖,为烟月做夫人。”(《乐府群珠》)

关剧还出现“赘婿”习俗描写。《窦娥冤》就提到“接脚”女婿。第二折孛老白:“老汉自到蔡婆婆家来,本望做个接脚,却被他媳妇坚执不从。”同折窦娥白:“谁知他两个倒起不良之心,冒认婆婆做了接脚。”张驴儿白:“他婆婆不招俺父亲接脚,他养我父子两个在家做什么?”所谓“接脚”,乃“接脚婿”的省称,指寡妇招的后夫。这是当时民间常见的一种婚姻形式。

按“接脚”一词,本是官场用语。《唐会要》卷上十四《选部》上云:

“贞元四年(788)八月吏部奏:……人多罔冒,吏或欺诈, ……承已死者谓之‘接脚’。”

宋元时多用“接脚”称“接脚婿”或叫“接脚夫”。《朱子语类》卷一百六:“绍兴有继母与夫之表弟通,遂为接脚夫。”宋代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卷五《焦生见亡妻》条云:“欲纳一人为夫,俚语谓之接脚。”均可为证。

以上从童婚、相亲、定亲、彩礼、迎亲、娶妾、赘婿等方面谈了关汉卿杂剧对这些婚嫁习俗的描写,有的地方写得非常具体形象(如娶亲礼仪程序),让我们看到了一幅宋元时期民间婚姻嫁娶的风俗画图。

关汉卿是一位勾栏艺术家,时常“躬践排场,面敷粉墨,以为我家生活,偶倡优而不辞。”(臧晋叔《元曲选·序》)长时间的书会才人生活使他对青楼倡优女子情有独钟。惯于怜香惜玉,同是天涯沦落,使关汉卿对青楼女子倾注了许多同情与怜爱,他写了三出妓女戏《救风尘》《谢天香》《金线池》,讴歌青楼女子的聪明才智与侠义行为,这些都是广为人知的。

在《救风尘》中,关氏描写了当时妓女所处的低贱生活状况及其多方面的歌舞弹唱才能。如“有一歌者宋引章”,“拆白道字,顶真续麻,无般不晓,无般不会。”(第一折)所谓“折白道字,顶真续麻”,这是宋元勾栏里常见的一种文字游戏。拆白道字,就是将一个字拆开来说,如“好”字拆为“女边着子”,“闷”字拆为“门里挑心”。《西厢记》第五本第三折:

“红唱:我拆白道字,辨与你个清浑:

君瑞是‘肖’字这边着个‘立人’(按即‘俏’字),你是个‘木寸马卢尸巾’。

净(郑恒)云:‘木寸马卢尸巾’,你道我是个‘村驴屌’(骂人的话)。”

所谓“顶真续麻”,指上句的末字与下句的首字相同,如元代周德清《中原音韵》“作法十法定格”中《小桃红》曲所述:

“断肠人寄断肠词,词寄心间事,事到头来不由自。自寻思,思量往日真情志。志诚是有,有情谁似,似俺那人儿。”

该书评曰:“顶真妙”。此即后来之“顶真格”。顶真,也写作顶针或顶鍼,它本指以针缝麻线首尾连贯,故《金线池》第三折云“续麻道字针针顶”。可见拆白道字或顶真续麻作为当时勾栏的一种表现敏捷才思的文字游戏,妓女们都能熟悉地掌握这些伎艺。

至於妓女普遍的生活状况,《救风尘》通过赵盼儿之口唱出:

[点绛唇]妓女追陪,觅钱一世,临收计,怎做的百纵千随,知重咱风流媚……

[油葫芦]……谁不待拣个称意的?他每都拣来拣去百千回。待嫁一个老实的,又怕尽世儿难成对;待嫁一个聪俊的,又怕半路里轻抛弃。

这些曲子把当时妓女的归宿和盘托出,把她们想嫁人的“两难”心态,刻划得入木三分。宋引章嫁给周舍后,“进门打了五十杀威棒,如今朝打暮骂,看看至死。”(第二折)这种描写是有法律根据的。有关“七出”的律条,在《元典章》卷十八《户部》四《婚姻》或《通制条格》卷四《户令》中均有记载。赵盼儿於是拿着“两个压被的银子”“买休去来”。剧作此处涉及当时一种用金钱买断夫妻关系的习俗——“买休卖休”。在元代,由女方出钱给男方而离婚的叫“买休”;如由男方将女方转卖而出钱给女方的就叫“卖休”。这种做法官方曾禁止,《元史·刑法志·户婚》条载:

“诸夫妇不相睦,卖休买休者,禁之;违者罪之,和离者不坐。”

既有此禁令,可见有违禁者。剧中赵盼儿就拟用钱去“买休”。但周舍公然声称:“则有打死的,无有买休卖休的。”由此可见当时妓女从良嫁人后依然过着悲惨低贱的生活。

《救风尘》还出现一个叫张小闲的人物,颇值得注意。这是宋元勾栏瓦舍里专门从事买酒召妓职业的“帮闲”。《救》剧第三折张小闲自报家门时说:

“自家张小闲的便是。平生做不的买卖,只是与歌者姐姐每叫些人,两头往来,传消寄息都是我。”

这种“闲汉”在当时已成为一种专门职业,经常在酒馆茶座与勾栏瓦舍间走动。南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闲人》云:

“以闲事而食於人者。……专陪涉富贵家子弟游宴。……其猥下者,为妓家书写简帖取送之类。”

这种闲汉,《梦粱录》《武林旧事》诸书均有专门记述,是当时社会上从事一种颇引人注目的职业的人。

宋元时期的娼妓,有官妓与私娼之分。《救风尘》写的是私娼,而《谢天香》《金线池》则写官妓。当时的官妓隶属於教坊或州郡。宋代朱《萍州可谈》云:

“娼妇州郡隶狱官。……近世择姿容习歌舞,邀送使客侍酒,谓之‘弟子’,其魁谓之‘行首’。”

元承宋制。《谢》《金》两剧即写上厅行首谢天香和杜蕊娘的生活与情爱。所谓“上厅行首”,即官妓之领班。行首,本是一行人之首的意思。唐代常沂《灵鬼志》“胜儿”篇有“金银行首”之目。宋元之官妓有行会组织,常选色艺兼优者任行首,逢喜庆节日或宴请游赏要上官厅参官,故称“上厅行首”或“上厅引首”。《谢天香》楔子柳永白:“不想游学到此处,与上厅行首谢天香作伴。”张千白:“此处有个行首是谢天香,他便管着这散班女人。”《金线池》楔子石府尹白:“张千,与我唤的那上厅行首杜蕊娘来,伏侍兄弟饮几杯酒。”这些都交代了上厅行首的身份及其职责。

《谢》《金》两剧着重描写了官妓们一种重要的礼俗——“唤官身”。《谢》剧第一折:

“张千云:禀的老爷知道,还有乐人每未曾参见哩。

钱大尹云:前官手里曾有这例么?

张千云:旧有此例。……

旦云:咱会弹唱的,日日官身;不会弹唱的,倒得些自在。”

又旦唱[金盏儿]曲:“他则道官身休失误,启口便无词。”第二折又写到:

“张千云:谢大姐,老爷提名儿叫你官身哩。”

正旦唱[南吕一枝花]曲:“往常时唤官身可早眉黛舒,今日个叫祗侯喉咙响。”第四折旦唱[醉春风]曲:“比俺那门前乐探等着官身。”

这里一再提到的“官身”或“唤官身”,指的是官妓承应的官府使唤。《金》剧楔子:

“张千云:府堂上唤官身哩。

正旦云:要官衫么?

张千云:是小酒,免了官衫。(意为只是便宴,不必穿官府规定的服装)

第四折石府尹对杜蕊娘说:

“你在我衙门里供应多年,也算的个积年了,岂不知衙门法度?失误了官身,本该扣厅责打四十,问你一个不应罪名。”

周密《武林旧事》卷六《酒楼》篇记“和乐楼”“和丰楼”诸酒楼后云:

“以上并官库,属户部点检。每库设官妓数十人,各有金银酒器千两,以供饮客之用。……饮客登楼,则以名牌点唤侑樽。”

凡官妓承值应差即为“唤官身”。《谢天香》《金线池》即专门写官妓之日常生活及当值侑酒情况。这种“官身”礼俗,其他元剧也有写到,如《蓝采和》第二折:

“不遵官府,失误官身,拿下去扣厅打四十。”

《风光好》第一折:

“正旦云:妾身秦弱兰是也。……哥哥唤我怎的?

乐探云:太守老爷唤官身哩。”

《青衫泪》第一折:

“正旦云:妾身裴兴奴是也,在这教坊司乐籍中见应官妓。虽则学了几曲琵琶,争奈叫官身的无一日空闲。这门衣食,好是低贱。”

这些描写,可见官妓“官身”之苦况。《筼谷笔谈》云:

“玉堂设宴,歌妓罗列。有名贤后,卖入娼家。姚文公遣使诣丞相三宝奴请为落籍,丞相素重公,意欲以侍巾栉,即令教坊检籍除之。”

这说明元代官妓从良,必须经办教坊落籍手续。《谢天香》剧也写到这一节。第二折写钱大尹对张千说:

“张千,……你对谢天香说,大夫人不与你,与你做个小夫人咱,则今日乐籍里除了名字。”

总之,《谢》《金》两剧真切地描写了上厅行首谢天香、杜蕊娘的生活与爱情,她们的“唤官身”礼俗与从良嫁人的例俗。

关剧中还有对岁时节令习俗的描写。元时很重视清明节与寒食节,《析津志辑佚·风俗》云:

“清明寒食,宫廷於是节最为富丽。……上至内苑,中至宰执,下至士庶,俱立秋千架,日以嬉游为乐。”

西湖老人《繁胜录》云:

“寒食前后,西湖内画船布满,头尾相接,有若浮桥。”

关汉卿《调风月》剧也有这样的描写:

“(正旦带酒上)却共女伴每蹴罢秋千,逃席的走来家。这早晚小千户敢来家了也。(唱)

[中吕粉蝶儿]年例寒食,邻姬每斗草邀会。去年时没人将我拘管收拾,打秋千,闲斗草,直到个昏天黑地。”

寒食节当在清明节前一两天,照例是女孩子们斗草邀会、闲荡秋千的好时光。所谓“斗草”,或称斗百草,以对草名或斗草的多寡与韧性,是当时一种民间娱乐。《荆楚岁时记》云:

“兢采百药,谓百草以蠲除毒气,故世有百草之戏。”

至於中秋节,民俗与上元、元宵、清明等同为当时重大民间节日。《梦粱录》卷四云: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此日三秋恰半,故谓之‘中秋’。此夜月色倍明於常时,又谓之‘月夕’。此际……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危楼,临轩玩月,或开广榭,玳筵罗列,琴瑟铿锵,酌酒高歌,以卜竟夕之欢。”

《望江亭》第三折也有近似描写:

(李稍云)亲随,今日是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令,我每安排些酒果,与大人玩月,可不好?……大人,今日是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令,对着如此月色,孩儿每与大人把一杯酒赏月如何?……(正旦唱)

[越调斗鹌鹑]则这今晚开筵,正是中秋令节,只合低唱浅斟,莫待他花残月缺。

关氏《拜月亭》剧中,还写到当时民间拜月的习俗:

(正旦云)梅香,安排香桌儿去,我待烧炷夜香咱。(唱)

[伴读书]你靠栏槛临台榭,我准备名香。心事悠悠凭谁说,只除向金鼎焚龙麝,与你殷勤参拜遥天月,此意也无别。……(做拜月科)

拜月习俗,由来远久。《汉书·匈奴传》云:“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生,夕拜月,其坐长左而北向。”宋元时民俗兴拜月,《西厢记》等剧曾详细写及。至今粤东潮汕一带仍兴中秋夜拜月娘之习俗,拜者以妇女、小孩为主,潮州俗谚至今仍有“男不圆月,女不祭灶”之说。可知这是一个起源甚早,至今在某些地方仍存在的古老风俗。

关剧还写到当时的丧葬习俗,如《窦娥冤》就写到土葬情况:

“割舍的一具棺材停置,几件布帛收拾,出了咱家门里,送入他家坟地。”(第二折[斗蝦蟆]曲)

但关剧写得更多的是火葬,如《蝴蝶梦》第四折王婆白:

“听的说石和孩儿盆吊死了,他两个哥哥抬尸首去了,我叫化了些纸钱,将着柴火,烧埋孩儿去呵。(唱)

[双调新水令]……我叫化的乱烘烘一陌纸,拾得粗坌坌几根柴,俺孩儿落不得席卷椽抬,谁想有这一解!”

这里把“席卷椽抬”的火化过程都写到了。关氏《哭存孝》剧中邓夫人唱[水仙子]曲:

“我将这引魂幡执定在手中摇,我将这骨殖匣轻轻的自背着。……”

其他元杂剧如《梅香》、《赚蒯通》也都写到火葬习俗。《元典章》卷三十《礼部》三〈丧礼〉曾说到当时火葬相当普遍:

“百姓父母身死,往往置於柴薪之上,以火焚之。”

《马可波罗游记》记所见火葬处所共十一处之多,处所所在的地方为杭州、邳州、淮安、襄阳等。《录鬼簿》记元剧名家郑光祖“病卒,火葬於西湖之灵芝寺。”可见火葬习俗在当时的普遍程度。

关剧集中地反映了元代文人士子的风尚意趣,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有元一代,文人士子的命运坎坷悲惨。元前期有四十多年未开科场,使一代文士“沉郁下僚,志不得伸,如关汉卿……於是以其有用之才,而一寓之乎声歌之末,以抒其怫郁感慨之怀,所谓不得其平而鸣焉者也。”(明胡侍《真珠船》)元代有“儒户”之制。始於太宗。元末陶宗仪云:“国朝儒者至戊戌(1238)选试后,所在不务存恤,往往混为编氓。”(《南村辍耕录》卷二《高学士》)《元典章》卷三一载:

“儒户差泛杂役,……与民一体均当。”

因此,文人儒士“或习刀笔以为胥吏,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元史·选举志》)由於社会地位普遍低下,难免有“九儒十丐”之叹。

关剧多处写到当时儒士的苦况,如“且休说‘文章可立身’,争奈家私时下窘!”(《蝴蝶梦》楔子)“我也只为无计营生四壁贫,因此上割舍得亲儿在两处分。”(《窦娥冤》楔子)这样,在悲苦险恶的世道面前,或纵情声色,或浪迹山林,便成为元代文士共同的风尚志趣。关剧在这方面有非常真切的描写——

《温太真玉镜台》一剧是根据《世说新语·假谲第二十七》一段故事点染而成的。温太真,即温峤,晋人,是晋代历史上一位名声显赫的将军,《晋书》卷六十七有传。但剧中的温峤,勿宁说是晋代带兵的骠骑将军,不如说像元代的儒士。剧作第一折用大部份篇幅大谈“自古至今,那得志与不得志的多有不齐。”全剧写温峤费尽心神,用假谲之计,“怎能够可情人消受锦幄凤凰衾,把愁怀都打撇在玉枕鸳鸯帐”,最后心遂所愿,抱得美人归。

当然,把纵情声色的意愿表达得最彻底最淋漓尽致的,首推关汉卿的[南吕一枝花](不伏老)套曲:

“我是个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愿朱颜不改常依旧,花中消遣,酒内忘忧……甚闲愁到我心头?伴的是银筝女银台前理银筝笑倚银屏,伴的是玉天仙携玉手并玉肩同登玉楼,伴的是金钗客歌金缕捧金樽满泛金瓯。……

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至於浪迹山林的隐逸倾向,如《单刀会》第二折[滚绣球]曲辞:

“任从他阴晴昏昼,醉时节衲被蒙头。我向这矮窗睡彻三竿日,端的是傲煞人间万户侯。自在优游。”

当然,啸傲山林最典型的作品,还不在关剧,而在关氏散曲,如[南吕四块玉](闲适)小令之三:

“意马收,心猿锁,跳出红尘恶风波。槐阴午梦谁惊破?离了利名场,钻入安乐窝,闲快活。”

元代文人儒士或纵情声色、或浪迹山林的风尚,只要我们翻开《全元散曲》,这两种倾向的散曲作品几乎俯拾即是,例子是不必一一援举的。

关剧所表现的宋元民俗,其他的如《窦娥冤》写到为死者做水陆道场以超度亡灵升天,每逢冬时年节、月一十五拜祭先人的习俗,念符咒驱鬼习俗;在蒙古族风俗的影响下,羊肴相当风行,元代《饮膳正要》列举当时的时尚美食,即有蔡婆想吃的“羊肚羹”一项。《玉镜台》中写到当时社会的一种审美时尚——观女子脚儿大小,以小脚为美;《陈母教子》十分具体地写到官吏的靴帽穿戴等衣饰礼仪;《调风月》写到当时奴婢的脱奴籍习俗,(“诈妮子”燕燕的悲剧实际上是渴望脱奴籍而受骗失身引发的);《单刀会》中对关羽的描绘可见元时已形成的对关公的崇拜习俗;《哭存孝》所写的北方民族一种围猎打场的风俗,等等,此处就不一一赘述了。

关汉卿是一位语言大师,关剧所运用的宋元口语、市语、俗语、谣谚十分丰富,他的剧作是一个巨大的语言艺术宝库。从民俗的角度来观照,他给我们提供了那个时代语言发展变化的无比丰富的实例。限於篇幅,当另文论述。

关剧所描述的宋元民俗,涉及那个时代的婚嫁文化、青楼文化、娱乐文化、节令文化、时尚文化等内容,让我们看到当时社会某一部分人(尤其是士子与妓女)的生存状态,他们的价值取向与心理活动,看到了这些习俗里面所蕴藏的丰富复杂的思想因素与文化心理。王国维说:关氏“曲中多用俗语,故宋金元三朝遗语所存甚多。”(《宋元戏曲史》)其实何止“遗语”,“遗俗”也很不少。本文拟就这方面进行探究。个人管窥,望方家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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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汉卿杂剧中的民俗文化遗存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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