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稿费制度的实施看晚清上海文化市场的发展_点石斋画报论文

从稿费制度的实施看晚清上海文化市场的发展_点石斋画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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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品是一种凝结了精神劳动、供人们精神消费和享受的特殊产品,主要包括书籍字画、报纸杂志、各类藏品、戏剧电影、音乐舞蹈、广播电视、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产生后,就进入了流通和消费的市场领域,与社会生活发生密切联系。稿费,是由报纸、杂志、出版机构在文稿、画稿、书稿等采用以后付给著作人的报酬。稿费制度的实行,使得文稿、画稿、书稿成为文化商品,进入市场经济体系。

文化市场的存在与城市的联系最为密切。传统时代的文化产品只有书籍、字画、藏品、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等,有能力得到和消费这些产品的必须是有一定文化和财力的人。当时城市和农村的下层多数为文盲,能够用于精神消费的财力也很有限,他们所消费的主要是一些简单的读物、自娱自乐的民间音乐、与祭祀有关的社戏和走村串巷的江湖杂耍等。作为文化消费主体的中上层人士大多居住在城镇,他们所具有的文化程度和财力,使他们能够购买、阅读和收藏绝大部分书籍字画艺术品,能够聘请戏班子唱戏,乃至购买、训练、自养戏班子,因此传统社会中城市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超过农村。近代时期,上述状况得以延续,同时,伴随城市的不断扩张,出现了像上海这样人口众多、市场经济特别发达的大城市,其文化市场的发展程度远非传统时代可比。本文主要研究晚清上海书籍和报纸杂志类产品的稿费问题,力图从稿费制度的诞生这一角度切入,去了解近代上海文化市场发育成熟的历史进程,文化市场的运作方式,以及在这一进程中稿费制度对于传统文人向新型文化人转变所起的作用等。

稿费制度的出现,有赖于一定规模的流通与消费市场的形成。传统时代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规模和范围比较狭小,也就难以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稿酬制度和版权制度。古代书籍字画和戏剧音乐的作品,主要出自有文化的读书人之手,无论是贫寒的还是作了官发了财的大多数读书人,写书作画是为了吐露心声,展示成果,挥洒才华,寄托情趣,然后在友朋间相互传阅馈赠、进行交流,满足个人的某种精神需求,或得到所属阶层的赞赏和承认。这类作品非但没有报酬,反要贴上刻书作画的工本。所以一些贫寒士人虽有著作,却往往无力出版,少数幸运者的著作靠着朋友的资助才得以问世。能够靠字画著作得到收入的,只有少数人,主要有以下几类人物:一些文人成名后,社会上慕名而来求文求书求画者络绎不绝,于是可以通过收取书画文章的润笔获取酬金。宋人王楙、清人顾炎武认为润笔始于汉朝,宋朝洪迈《容斋随笔》中提到“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自唐始盛”。受谢的文章多数是墓志铭,死者家属希望借名家之笔揄扬死者,垂名后世。文坛名家必须是写那些不能直接换取稿酬的文章出名后,才会有人上门以高额报酬换取谀墓之文,所以对作文者而言,能够得到稿酬的文章范围很小,稿酬只是不稳定的外快。同时舆论也会按照儒家观念,褒扬那些珍惜自己的名声和笔墨、不随意出卖人格以换取钱财的作家。名气大的作家,其文集影响也大,一些专门的出版商会很乐意出版他们的畅销文集,特别是已故作家的作品,但不必付报酬给作家或他们的家属。这可能是因为刻书本非易事,流通市场有限,书商营利有风险,士夫们也就满足于自己得名而让书商得利的互惠原则。《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编八股文选本,出版商只付选家报酬,却不必给作者。可以得到相应报酬的,还有一些文人为戏班或艺人创作的作品;以及一些文人迫于生活,卖文卖字卖画,得一些收入,以此糊口,这些纯属市场行为的做法,一方面并不普遍,另一方面对作者而言往往只是谋生的权宜之计,一有可能,他们就会重新回到“学而优则仕”的道路上去。由此可见,传统时代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很少与市场发生联系,书籍文章等产品生产中雇佣关系不明显,写作者主要不是为市场写作,得不到相应的报酬,某些书籍作品之所以成为商品,主要通过书商的中介,但书商并不需要为此付出稿酬和版税。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达,江宁、苏州、杭州、常州、无锡、扬州、常熟、松江及福建、安徽、江西某些城市中,文化市场发展较快,市场需求推动商业性书坊繁盛一时,它们以大量刻印科举参考书、时文和通俗小说谋求利润,出现了文人卖文为生、文学作品渐趋商品化的倾向,由此在上述城市形成书籍写作、刻版、印刷和销售中心。一些文人的通俗小说十分畅销,书商为了营利,情愿出钱请文人为市场写作,以便获得更大的利润,作者可从中获取稿酬,其作品成为流通极广的商品,因此也不乏愿意以此牟利者。凌蒙初就是听说冯梦龙的《三言》销路很好,才去写小说的。大量创作才子佳人小说的作家,如“天花藏主人”、“烟水散人”等,有的自己兼出版商,有的则是出版商约请作家,自然是要付稿酬的。出版商程伟之约请高鹗续《红楼梦》,料想是要付稿酬的。这种做法已具近代色彩,但只限于小说出版商,付的只是小说的稿酬,而小说在中国传统文学观念中,是被排斥于文学之外的,不过,恰恰在处于非主流地位的文学作品——小说领域中产生了稿酬制度最初的萌芽,给江南文化市场经济发展一个有力的刺激。然而,近代五口通商、太平军战争造成古城的败落和商路的转移,使上述古老城市中文化市场的自然发展进程受到挫折,孕育中的文化市场的某些新制度、新传统、新因素向上海这一新兴城市转移。

开埠以后,特别是太平军战争以后,上海依靠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使城市不断壮大,居民人口迅速增长,市场经济在较短时间内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始程度不同地侵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领域中去,使文化产品的需求和供应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市场经济的运作范围,江南文化和西方文化资源同时注入,为原本十分狭小的文化市场的发育成长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塑造了它特殊的面目。

对于稿费制度的出现、文化市场的发育成长而言,印刷业革命有着不容低估的意义。太平军战争时期,江南典籍惨遭浩劫,以致出现了书荒。战后各地官私书局因此获得不可多得的发展时机,到八十年代末人们又重见“书籍之经劫火者几如烟海,今日书籍之多,又复极盛之难继”(注:王尔敏、陈善伟编:《近代名人手札真蹟·盛宣怀珍藏书牍初编》(以下简称“手札”)17之3-5,中文大学出版社,1987年。)的景象。上海在书籍再度臻于极盛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开埠后上海先后引进西方的先进印刷技术和设备,到战争结束,西方近代印刷业的三大要素石印法、铅印法、蒸汽机印刷等已全部传入,铅印的影响主要在西书的印刷,石印的影响主要在旧籍的翻印,机器的运用则大大加快印刷的速度,由此引起的印刷业革命,极大地降低了出版成本,加快了书籍、报刊生产速度,价廉物美、丰富多彩的图籍资源涌向市场,构成市场流通和消费规模得以急剧扩大的重要物质基础。石印技术经教会传入多年后,此时被民间书局用于赢利性图籍生产,造成图籍市场的巨大变化。八十年代初,点石斋首先以石印法印刷科举用书、《康熙字典》等,大获成功,盈利丰厚,使投资者接踵而至,促成当时最先进的石印出版业在上海繁盛一时,点石斋印书局、同文书局、拜石山房、扫叶山房、蜚英馆、中西书局、著易堂等达五十余家,受上海市场吸引,周边城市原有的一些历史悠久的刻印图书的机构也向上海转移,上海由此成为新式印刷出版业的中心。

上海石印图籍以其形式新颖美观、价格相对低廉、品种数量丰富多彩的新形象,赢得读书人的青睐,迅速占领原来以木刻书籍为主的市场。各书局纷纷重印各类旧藏和举子所用参考书,并设法销往全国各地,“上海已用蒸汽机石印法印成中国著作数百千种,现有石印局四五家,其所印的书销行于全国,各地零售书店的增多,可以看出大家需要这种书籍。”(注:《北华捷报》1889年5月25日“上海石印书业之发展”。)“石印业印书多而营业盛。因为科举时代携带便利的缘故,各种经书及《大题文府》、《小题十万选》一类的书,都缩成极小的版本。后来科举改革,要考史鉴策论,于是《廿四史》、《九通》、《纲鉴》以及各种论说,又复盛行一时。一方为供参考玩赏起见,所有文学书画任何书籍,如《佩文韵府》、《骈字类编》、《佩文斋书画谱》……各种诗文碑贴等,均翻石印;一方为投一般民众的嗜好,所有旧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书,也都以石印印行。”(注:陆费逵:《六十年来中国之出版业与印刷业》,载张静庐辑注《中国出版史料补编》第275页,中华书局,1957年。)石印书局大量批发上述书籍,供给远方省份,北京琉璃厂、四川商业中心重庆、以及其他城市如广州等,都设有分店。同文书局石印《古今图书集成》凡一万卷,成本浩大,书局乃创用预约订购的办法,印了1500部。总理衙门也向同文书局订购了百部,此书印刷精美,用纸考究,每部值规平银3500余两,被总理衙门用为赠送外国政府的礼品。石印《二十四史》的规模也很可观,共印1000部。卷帙如此浩繁的巨著能够卖到如此数量,可见其市场销售情况之一斑。以铅印为主的印书馆则有墨海书馆、美华书馆、申报馆、商务印书馆等。其中墨海和美华与市场关系不大,商务后起,兹不赘。申报馆成立不久,就以聚珍板铅印各种书籍,自1872-1895年间印行了一百六十余种,与稿费制度关系密切,详见下文。

同时上海口岸得天独厚,为社会开放与转型期中输入西学、宣传新知的最大窗口,各种出版机构和民间书商抓住机遇,始终紧扣市场需求,出版了大量西学、新学书籍,使上海图书市场以内容新潮闻名。从出版机构数量和译书数量上看,上海占有绝对优势。1900年以前,中国有9个比较重要的翻译出版西书的机构,即墨海书馆、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广学会、京师同文馆、格致汇编社、广州博济医馆、益智书会、商务印书馆和译书公会,上海占了7个;所出各种西书567种,其中434种由上海出版,占77%。从译书质量上看,无论是自然科学、应用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以及文学作品,凡影响很大的、具有开创意义的中译西书,多由上海出版。江南制造局翻译馆所译编的《西国近事汇编》,连续出版多年,被时人视为了解国际事务的必读书。清末民初所用新式教科书,绝大多数由上海出版。饮誉一时的严译名著,脍炙人口的林译小说,都是在上海出版的(注:熊月之、张敏:《上海通史》第六卷第三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其结果是上海书商开辟了全国西学、新学图籍市场,并独占其鳌头。

上海又成为近代报刊杂志的发源地和最发达的地方,近代报刊印刷出版流通的新中心。1911年以前,全国共出版中文报刊1753种,其中460种在上海出版,占26.24%(注:史和等编:《中国近代报刊名录》,第372-388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以影响最大的申报为例,起初它只在本埠销售,半年后即1873年初,就在杭州设立了第一个分销处,以后又在宁波、苏州、南京、扬州、北京、天津等地设立分销处,到1881年2月,共设17处,每天销数从600份增加到2000份左右。到1887年又增加了15处,到1907年,又在桂林、哈尔滨、海参崴及国外日、英、法等地设分销处,每天销数从1897年的七八千份增加到万余份(注:徐载平、徐瑞芳:《清末四十年申报史料》(以下简称《申报史料》第73页,新华出版社,1988年。)。申报售价则呈上升趋势,开创时每份零售价铜钱8文,1873年1月为10文,趸批价每份8文。1889年2月升至12文,按洋码计算为1分4厘。1906年每份大洋1分4厘,每月4角5分。1907年外埠全年大洋5元4角,日本全年8元4角,其他外国全年10元8角。1908年9月本埠每份大洋2分,本国境内全年9元6角,日本与本国同,其他外国全年14元(注:《申报史料》73-74页。)。八九十年代与《申报》并立的《同文沪报》当时也有数千份销量。1893年上海又一大报《新闻报》创刊,“初发行,即驾沪报而上之”。(注:海上漱石生:《新闻报三十年来之回顾》,载新闻报馆编印《新闻报三十年纪念》,1923年。)尽管当时报馆屡屡叹息销量不够多,但二三十年间从无到有,不算那些旋起旋落的几百份报纸,仅三份大报就有数万的销路,足见上海报刊市场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蕴含着巨大潜力。

上海出版的书籍、报刊,一开始就面向全国,源源不断地发散到全国各地,这与它便利的水陆交通分不开。戈公振《中国报学史》谈到民国初期的情况仍然如此,那时报纸已较清末更为发达,但各省报纸一般不出省,上海报纸则输往全国。上海报刊既以全国为推销目标,则其市场扩张之迅速、发展潜力之深厚,均为其他地方所不及。上海书刊印刷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市场向全国范围拓展,必然引起书刊写作制度方面的相应变化。

书刊印刷能力提高、消费市场迅速扩展,需要一支稳定的职业写作群体的存在,为之提供必要的稿件来源。这一职业人群的形成和渐趋稳定,有一个过程。太平军战争结束前后,因上海谋生较易,吸引江南一带的文人纷纷来此寓居,上海成为文人聚集之处。这些人大多是科场失意的文人,仕途蹇滞的士绅,或有一技之长的书画家,为谋生来到上海租界,就职于官衙幕府、洋务厂局、书院私塾、洋行商号和为数不多的新兴文化机构。工作之遐,文人们诗酒唱和,或借《申报》免费提供发表诗词文学的园地,发抒其感想牢骚,其中一些人因文采出众而名驰申江,如王韬、何桂笙、沈毓桂、蔡尔康、袁祖志、钱昕伯、黄式权、孙玉声等。工作不稳定、一些人往来本乡与上海之间,行踪不定,使最初的这一文人写作群变动不居。到八九十年代因为不少人先后被报刊和出版机构吸纳为主笔、编辑、画手,成为职业写手和画师而逐渐稳定下来,如常州管才叔、华亭朱逢甲、《沪报》戴谱笙、《申报》蒋芷湘、《新闻报》汪汉溪、郁岱生、蔡尔康、袁祖志、孙玉声、庄彝仲、金煦生、姚伯欣、叶吟石等。《万国公报》先后聘用董明甫、沈毓桂、朱逢甲、蔡尔康为主笔或编辑。《点石斋画报》周围则聚集了吴友如、金桂、张淇、田英、符节、周权、何元俊、金鼎、戴信、马子明、顾月洲、贾醒卿、吴子美、李焕垚、沈梅坡、王钊、管劬安、金庸伯等一批为画报工作的画家。教会所属印书馆、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和后起的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等,也都搜罗了数量不等的编校翻译人员。当时石印书局以翻印旧籍为主,或请人翻译外籍,一般没有专门的编译机构和人员。报馆用人也比较精干,因报纸内容比较单调,大抵为论说、上谕或宫门抄、各地要闻、本埠新闻等,外地新闻往往聘一二访员,摘录些督抚辕门抄,本埠多以沪上各衙门胥吏担任,提供一些官厅日常公事,另外再有一些斗殴、拆梢、火灾一类里巷琐闻,“故斯时报务至简单,午后着手,上灯时已一律竣事矣。”(注: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第100页,商务印书馆,1931年。)这一相对稳定但数量有限、从事写作的职业人群的出现,适应了初期比较简略的报刊书籍编辑业务要求,但是当书局和报馆老板们有可能开拓更广大的书刊消费市场时,就需要吸引更多文人为之提供作品,适应市场需要的稿酬制度的及时出台,提上了议事日程。

近代稿费制度出现之前,由报馆实行的免费刊载文章,成为古代自费刻书和润笔制度向近代稿费制度过渡的中间环节。当1872年《申报》创刊时,曾宣布“如有骚人韵士有愿以短什长篇惠教者,如天下各名区竹枝词,及长歌纪事之类,概不取值;如有名言谠论,实有系乎国计民生、地利水源之类者,上关皇朝经济之需,下知小民稼穑之苦,附登斯报,概不取酬。”(注:申报1872年4月30日)声明愿意提供一个发表文学作品的园地,不收作家的钱,在当时文人眼里,属于十分宽厚、前所未有之事,很快就激起了反响。一个月后,报馆又刊出征求新闻稿件的启示:“望诸君子不弃遐僻,或降玉趾,以接雅谈;或藉邮筒,以颁大教。”但是,用这个方法征求到的新闻稿子多数不符合刊登条件,刊登之后是否给予稿费,尚无佐证。实施之后,因合适的新闻稿不足,申报只好改用聘请本埠和外埠访员采写新闻的办法(相当于现在的记者),访员写稿,是拿报馆的工资,而不是稿费。不久文人的诗词歌赋一类的文学作品因为不付钱就可以刊登而日渐增多,来稿踊跃,以致申报容纳不下,因而出版专刊《瀛寰琐纪》、《四溟琐纪》和《寰宇琐纪》,这是最早的以文学为主的月刊。《瀛寰琐纪》1872年11月11日刊出第一期,目录有:开辟讨论源,地震附见,日星地月各球总论,海外见闻杂记十五则,花史二则,鱼乐国记,眉子砚南曲白,桃花诗社唱和偶集。除天文地理及外国小说外,其他稿件大都是当时文人雅士投到《申报》来的稿件。

在免费发表文人作品数年后,申报馆又最早实行以一定的报酬购买书稿,它表明中国近代稿酬制度首先由晚清上海的报馆实行。申报馆不但出报纸,还印刷出版各类图书。1878年3月7日,《申报》刊《蒐书》启示,愿意出资征用并重刊士夫手中的珍本书、畅销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下列内容:“启者,本馆以刷印各种书籍发售为常。如远近诸君子,有已成未刊之著作,拟将问世,本馆愿出价购稿,代为排印。抑或俟装订好后,送书数十或数百部,以申酬谢之意,亦无不可,总视书之易售与否而斟酌焉。”申报馆愿意出钱购买士夫手中已写成而尚未排印的著作,为之出版并在市场上销售,根据销售情况付给报酬,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愿意出价购稿,所出价当然就是稿酬,只是考虑到当时不少有身份的作者还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著作,故采取变通办法,按照惯例以出版的新书作为酬劳,这些新书理应视为变相的稿酬。申报馆的这则启示,应该可以视作近代稿酬制度的开端,不过在报馆刊印的新书中,属于这种性质的究竟有多少,尚难统计,但可以肯定确实有。蔡尔康为申报馆1872-1877年间所出书作《申报馆书目序》中说到:“迩日申江以聚珍板印书问世者,不下四五家,而申报馆独为其创。六载以来,日有搜辑,月有投赠,计印成五十余种,皆从未刊行及原板业经毁失者,故问价之人踵相接也。”未曾刊行的著作底稿如何得来,在申报1883年9月3日刊登申报馆主出售新印的《纲鉴望知录》广告中,可以得到说明:“此书为沂阳倪思藻先生辑,由本馆购得底稿,用活字排印,每部四本。”

书稿付酬实行若干年后,报刊来稿也开始给付稿酬。前辈作家郑逸梅曾认为报刊稿酬制度始于上海的《小说月报》,后有学者寻找到1903年广东《岭东日报》的一则征稿广告,注有详尽的稿酬等级,比《小说月报》早了10年。但据笔者所见,申报馆在实行书籍给付稿酬的数年之后,又发展到对报刊投稿也给予一定的报酬,始于《点石斋画报》,时间上较《岭东日报》早得多,对稿酬多少也有具体的说明。

我们从申报馆书稿和《点石斋画报》给付稿酬的原因、付酬的方式和标准中,可以很容易就找到江南文化商人和西方文化商人习惯做法的烙印,如果就《点石斋画报》给付稿酬的具体原因而言,可能有这样两点:一是与其作为报刊的特点有关。因为书籍可以新旧并存,新书创作未成,可以先印旧书,不会因此影响出版业务,报纸则需要每期更新,必须有确定的稿源保证。二是社会对此报刊有热烈需求,市场热销,促使其以稿酬换取更多稿件。《点石斋画报》出版以后,确实很受社会欢迎。前三期问世后,三五日即告售罄。1884年6月19日《申报》发表消息说,《点石斋画报》前三期出版以后,供不应求,购者踊跃,报馆又添印数千,也很快卖光,《点石斋画报》印数一般为三五千册,最高达万册左右。这在当时是个巨大的数字。当其热销时期,最困难的是新闻来源少,传递速度慢,不得已,就必须以给予一定利益,刺激人们为其写稿投稿。于是1884年6月4日点石斋主人为《点石斋画报》征稿刊登《请各处名手专画新闻启》。启示称:“本斋印售画报月凡数次,业已盛行。惟各外埠所有奇奇怪怪之事,除已登申报外,能绘入画图者,尚复指不胜屈。故本斋特请海内大画家,如遇本处有可惊可喜之事,以洁白纸新鲜浓墨绘成画幅,另纸书明事之原委,函寄本斋。如果惟妙惟肖,足以列入画报者,每幅酬笔资洋两元。其原稿无论用与不用,概不寄还。画幅直里须中尺一尺三寸四分,横里须中尺一尺六寸,除题头应空少许外,必须尽行画足,里居姓氏亦须示知。其画收到后当付收条一张,一俟印入画报,即凭本斋原条取洋。如不入报,收条作为废纸,以免两误。”登广告征求画稿,公开声明愿意付给稿酬,并对稿酬如何计算如何支付给予详细说明,是申报馆首次表示对报刊投稿者给付稿费,也是目前所见最早的报刊征稿付酬资料,它的出现标志着近代报刊建立稿酬制度的开始。

《点石斋画报》给付稿酬的实行与否,在其他资料中可以找到旁证。八十年代,王韬给画报的作品《淞隐漫录》就得到了稿酬:“七月杪,《淞隐漫录》已盈十二卷,主者意将告止。因画报阅者渐少,月不满万五千册,颇费支持。然韬月中所入,又少佛饼四十枚矣。”(注:手札13之2。)

后起的以新闻为主的报纸都采纳了《申报》的做法,主要稿件由拿薪水的报馆雇员采访、写作、编译,以外来新闻稿和文学杂稿为补充,这部分稿件需要付给稿酬。维新时期和清末十年大量创刊的报纸,多数属于同人刊物,稿件写作多由参与办报的同人承担,故其支付稿酬很有限。申报馆率先实行稿酬制度,到90年代已非孤鸿独鸣,上海各报馆、书局实行者所在多有。《汪康年师友书札》中,有不少资料,都涉及19世纪末(约在戊戌变法后)上海稿酬情况,说明当时撰稿取酬已是文化人圈子中常见的现象,收取稿酬也成理所当然之事。汪康年朋友陈寿彭受其嘱托,翻译《江海图志》一书,在讨论出版事宜时,陈寿彭与之约法三章:一、必须保留译者之名;二、必须收回译费1500元整;三、书印出后,必须送译者五十部(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2040-204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摆明不如此即不卖书稿之势,全然没有传统文人以卖文为耻的心理,足见当时卖稿付酬已成为公认的游戏规则。同样,汪康年请陈锦涛到北洋大学堂找人译书,也须事先说明稿酬为万字十元。(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2080页。)

稿酬制度实行初期,如何分级、酬款标准、酬款方式等,是五花八门、各自为政的,没有固定和统一的做法,可以由出版机构自定标准,也可由出版机构与著作者商定,取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方式和标准,稿费既有论字计算,也有论篇或论本计算的,报刊文章篇幅短小,多按篇计算。如陈寿彭与汪康年之间就是采取互相商定的办法,按照陈寿彭最初的打算是:“弟之初意当拟请兄积股为之,一时不必与我译费,立一公道合同,各执一纸,以后出售,于赢余之利均分之,是我两人始终与此书之事皆得也,非欲将稿出售耳。”(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2039页。)后因有人愿意出版此书,询问译费,汪康年要求陈寿彭自拟款数,陈遂提出论本计算的1500元之数(以全书共约50万字计,约合千字3元),并声明,如对方不愿意,就收回文稿,另谋出路。

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称:1906年以后,他在上海《时报》,每月写论说6篇,另外再写点小说,得80元,包同时在小说林兼职,每月40元。当时,论说以篇计,每篇5元,小说论字,每千字2元,也有1元,甚至0.5元的,平江不肖生的《留东外史》便是每千字0.5元。民初商务印书馆各杂志的稿酬最低2元,最高5元,鲁迅在《小说月报》上发表其第一篇小说《怀旧》,稿费是大洋5元,林琴南的翻译小说商务印书馆付给千字5元,后来增加到6元,属于稿酬偏高者(注:东尔:《林纾和商务印书馆》,载《商务印书馆九十年》第542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胡适也是千字6元,梁启超待遇最优厚,为千字20元(注:子冶:《梁启超和商务印书馆》,载《商务印书馆九十年》第502页。)。名中医陈存仁此时正在读书,给申报副刊“常识”投稿,每篇为1元。从清末到民国,上海图书市场已逐渐形成一个通用的稿费标准,为每千字2元至4元,5、6元的很少,小书坊甚至收每千字5角至1元的书稿。(注:陆费逵:《六十年来中国之出版业与印刷业》,载张静庐辑注《中国出版史料补编》第281页。)

清末,各书局除了继续翻印旧书外,纷纷开始自行编辑市场所需书籍,有的放矢地向著译者约稿并付给稿酬,已成为普遍的做法。稿酬制度开始逐渐普及,显示出书籍报刊这类文化产品商品化程度正在加深,它把最大量的为个人目的写作的各类文字作品转化为商品,使各类作品趋向于为市场需求而作,努力迎合市场的需求。在科举未废之前,书商注重翻印科举用书。嗣后,大量宣传社会改革的文章著作(包括医学、农学等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方面的著作译文,宣传戏剧改良的文章和剧本等),废科举、实行学制改革所需大量新式教科书,供市民休闲消遣的畅销小说和由日本转口引进的翻译作品等,都迎合了不同时期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其中不少作品由付酬征稿得来。

与稿酬制相配套的版权制度等,到清末十年方才初现端倪,成为著译者稿费之外的又一收入来源。因其一时难以完备,著作者的权益只能得到部分保障。八九十年代著作人的版权尚未受到应有的尊重,王韬的一部分书颇受欢迎,江西书商翻刻他的《遁窟谰言》,易名为《闲谈消夏录》,用以赚钱,但是这一畅销书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效益。清末,翻印书籍大量出现,形成书籍出版的又一高潮,经过多年的商海弄潮,文化人的市场经济观念日益增强,由耻于言利到卖稿取酬,进而发展到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著作权益。其中,一些具有西方文化背景的人士如严复等,提出了著译中的版权问题,并开始翻译介绍西方有关版权问题的论述,对版权制度的出台起了催化作用。1900年前后,严复在与张元济商讨有关翻译《原富》等书事宜时,明确提出了译作的版权问题。当时南洋公学以2千两买下《原富》书稿,并同意严复要求,于该书售价中抽十成之二给于译者。严复进而希望给予分利凭据,并参照西方版权原则,提出一些具体条款,如:“一、可限以年数。外国著书,专利版权本有年限,或五十年,或三十年,今此书译者分利,得二十年足矣;二、二成分利,如嫌过多,十年之后尚可递减,如前十年二成,后十年一成,亦无不可。”(注:王栻主编《严复集》三,第544页,中华书局。)约1903年左右,严复为维护版权,致书管学大臣张百熙,详细论证实行版权法的利益所在,认为“版权者,所以复著书者之所前耗也”(注:《严复集》三,577页。),国无版权,使写作翻译者裹足不前,则出书必少,最终有害社会教育和民智开启。信中提到,因京师大学堂令各省官书局自行刷印教科书之事,引起误会,致使南洋及上海各商埠书坊以为官府要撤毁版权,于是商议互相翻印出售私家译著各书,足见当时官府已开始施行版权法。清末,中外商人之间因版权问题引起数起诉讼纠纷,光绪三十四年十一月,日人斋藤秀三郎控至诚书局翻印《正则英文教科书》案,宣统三年二月,美国经恩公司向上海会审公廨控告商务印书馆翻印该公司出版的《欧洲通史》案,宣统三年五月十二日,英商伊文思书馆向会审公廨控告上海商务印书馆窃印美国有名史书案,促使出版界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并对国内版权、中国与国际版权之间的差别,有所辨析。不过这时期民间书局关心眼前利益,版权观念还很淡薄。只有一些大的书商开始重视这一问题,1903年商务印书馆在我国第一次使用著作权印花,与此同时,还出版了周仪君翻译的《版权考》一书。

在稿酬制度出现初期,社会对它的看法仍受传统观念支配,为报馆写稿取酬仍被视为文人末路不得不做的低贱之事。不是迫于饥寒,一些文人仍耻于为市场、为稿费写作。林琴南等译《茶花女遗事》,刻成后,《昌言报》准备刊登,“告白”中称该书系用重价购取,引起林琴南等不满,致信高凤谦,要其转告汪康年,更正此事,声明不愿收受酬资。高凤昌致信云:“并乞更登告白,将‘重价购取’一语削去,但云译书人不受酬资,只收板价而已。此书魏君所刊,林、王二君不愿得酬资,尊处之款,自当以归魏君。”(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1654页。)高凤谦代汪康年拟告白如下:

《巴黎茶花女遗事》告白

此书为福建某君所译,本馆喜其新颖,拟用重价购买。承译者高义,不受酬资,只收原刻板价,并将原板寄来。特此声明,并致谢忱。昌言报告白。(注:《汪康年师友书札》二1656页。)

到九十年代,耻于卖文的观念已开始发生明显变化,稿酬制度已为人们所接受。原先因仕途拥塞、谋生艰难,大量流入上海和江南一带的秀才童生乃至举人进士、候补官员,现在发现能够通过业余时间写作文字,赚取稿费,对自己的生活稍有补贴,往往为此喜出望外,为报刊和书局写稿的积极性特别高。翻阅时人书信文集,此类资料比比皆是,一些文采焕然、下笔神速的名士如林琴南,或学养深厚、具有声望的学者如严复,甚至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入。林琴南最初翻译小说不愿取酬,后来不仅取酬,且稿酬十分可观,他的老友陈衍曾与他开玩笑,说他的书房是造币厂,一动就来钱。其结果,造就了上海图籍报刊涉及面广泛的写作人群,并使之日渐职业化。

稿酬制度把传统文人引入市场,促使传统文人加快了向近代文化人转型的步伐。到20世纪初年,上海已形成从事报刊杂志和文学作品写作和翻译、以稿费作为重要生活来源的新职业群体。以此为职业者,常常要身兼数职,才能保障基本生活所需,或勉臻小康。上文所提到八九十年代的一批新文化人,其生活状况可以王韬为典型。王韬是报界元老,著述丰富,文名远播,从王韬晚年生活状况来看,大致可以归入中等生活水平之列,在同行中算是较高的。据目前看到的资料,除了过去数十年的积蓄外,他还为报馆写稿,开书局印书卖书,担任格致书院山长,为达官作顾问、编书得些馈赠,挂名文案领取干薪。卖书的收入十分有限。王韬还一度担任过申报馆编纂部主任,经常为《申报》写稿,由此得到的写稿收入尚属稳定,但稿费不高。王韬1887年起担任格致书院山长,直到去世,每年得银一百余两,是他各项收入中最有保证的一项。王韬的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他在洋务企业中的挂名干薪。盛宣怀同意在其下属招商局、电报局给王韬列名文案,每月支取干薪。约1890年,盛宣怀又答应在自己的公费中每月拿出20元资助王韬,总计前后约六七十元。此外,王韬还在出使英法意比大臣龚照瑗(1893年出使,1896年回国)下属文报局挂名,每月得十几到二十元。这笔干薪,随着龚的离任而中止。总的算一下,王韬每月比较稳定的收入将近百元,其中主要部分来自洋务厂局的干薪而不是稿费,更谈不上版税。近百元的月收入在当时的程度如何?1900年以后上海的房价物价都涨得很多,包天笑1906年左右的月收入是120元,开销约70元,相比之下,在物价相对低一些的1890年代,王韬的收入可以算中等收入了。但与他的开销相比,这点收入确实不够用。扣除日常必须的食用开销七八十金,房租18金,几乎没有什么剩余。经常性的药费支出,刻书月必五六十金(书局开创初期),盖房子需要一大笔钱,还要加上购买书画、迎送往来的不时之需,使得王韬常常感到手头拮据,捉襟见肘。

清末民初的作家单靠写作仍然难以为生,除了写稿之外,都要兼作其他工作。李伯元、吴趼人吃小说饭,家无余财,生活贫困。鲁迅在民初《小说月报》上发表的小说《怀旧》,稿费是大洋5元。当时,一个绸缎铺的掌柜先生每月薪水8-10银元,普通职员4-6元(1914年左右)。一个下等巡警的月收入是大洋8元,稍好一点的工厂工人的月收入也有8元,吴趼人在江南制造局作抄写员,每月也是8元。也就是说,一个作家必须每月写出两篇《怀旧》这样的文章,才能达到下等巡警的收入水平。因此,这一时期还不可能产生民国时期那种完全靠写作为生的自由撰稿人。

稿酬制度的完善提高有赖于文化市场的发展,而文化市场的发展与政治、经济、交通、教育、社会的进步等均有关系。例如,商品经济的发达,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得以四民分野的传统社会结构逐渐分解,形成新的市民阶层,使有文化有财力的书籍报刊读者群不断扩大,但是相对而言仍然数量较少。民初的小说刊物,最贵的《小说丛报》每份1.2元,其次是《小说大观》1元,《小说月报》和《中华小说界》是0.2元,《礼拜六》是0.1元,最便宜的是吴双热编的《五铜元》,只要五个铜元。当时0.2元可以买一镑猪肉或一斤鸡蛋,也就是说,民初只有经常买得起猪肉和鸡蛋的人家,才有可能买得起小说杂志看,以此决定了当时的读者群不会太广。文化消费群体的发育不良,书籍报刊消费水准尚低,商家赢利不多,打入成本的稿费也就难以提升,势必影响为市场写作的职业群体的规模和生存质量的提高。难怪在出版界翻滚了三十年的陆费逵,在比较了我国(以上海为代表)与英美日本出版业的资金、市场销量、稿费数额、版税情况后,慨叹我国出版印刷业确实太幼稚了,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说这番话时,已是193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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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稿费制度的实施看晚清上海文化市场的发展_点石斋画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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