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娱乐与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讨论会纪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院会议室,1995年12月7日)_大众文化论文

“休闲娱乐与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讨论会纪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院会议室,1995年12月7日)_大众文化论文

“消闲娱乐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纪要——(1995年12月7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会议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论文,纪要论文,会议室论文,精神文明建设论文,研讨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杜书瀛 文学所理论室主任、研究员

本专题责任编辑注:

我们在上期与本期分别复印了《“文学艺术消闲功能”笔谈》的一组文章,为了便于读者更全面地了解理论工作者与文艺家等各方面的观点,现将《“消闲娱乐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纪要》复印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文艺最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越来越突出了。今天,人们支配的时间自由度大了,面临的空间自由度也大了。人们常常说人民群众是文艺的上帝,读者、观众是文艺的上帝。而且,这个上帝对文艺的口味的要求也越来越讲究了,挑剔了。读者、观众越来越“自由”地对待文艺作品,他们喜爱的,就看、就读;不喜爱的,就把它甩到一边,才不买你的账呢。文艺如何适应读者和观众?像过去有的文艺作品那样靠说教行吗?像“四人帮”时代那样强迫人们看样板戏行吗?不行。你的作品必须有艺术魅力,必须能吸引人、抓住人,必须能勾魂摄魄,使人不舍离去。必须有审美愉悦性,必须能够娱乐群众,使人在娱乐中心灵得到陶冶、提升。这样,文艺的娱乐功能便变得越来越重要。

新时期文学艺术的变化大都与其娱乐功能的增强相联系,例如,从文学本身看,许多文学小品、散文空前繁荣;在电视作品方面,电视小品深受欢迎,体育节目从没有像现在有这么多观众;报刊的副刊近几年来发展得特“火”,说明它适应了群众的欣赏需要。电台和电视台的栏目繁多,许多节目倍受青睐。总之,文艺的娱乐性问题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艺术门类、涉及到了大众传媒的所有方面。它既表现出适应公众多方面欣赏需要的积极作用,也出现了某些不能不加以重视的问题。所以娱乐功能看似小事,实则是涉及千家万户、三教九流、男女老少,涉及到移风易俗、道德教化问题,甚至是涉及到社会安定的大问题。长期以来理论界对其却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系统的研究,更缺乏明晰、坚定的理论引导,大家对它也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甚至有针锋相对的争议,因此请大家来一起进行探讨。

我们事先拟了一些讨论参考题,如:

如何看待消闲娱乐功能?它和精神文明建设有什么样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的诸功能,特别是“教”与“乐”之相互关系有什么新变化和新特点?人们对文艺的需求有什么新趋向?文艺有无把玩性?如何看待玩文学?如何提高消闲娱乐的文化含量?如何提高消闲娱乐功能的文化品味问题?等等。请大家发表意见,充分展开讨论。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以求对此能有更深的认识。

下面请何西来同志读一下王蒙同志给这次研讨会的贺信。西来、书瀛同志:

欣闻盛会研究“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与精神文明建设”,十分高兴。我因出差不能与会,仅写此信表示祝贺!

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本身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功能与文艺的认识、教育、审美功能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流动、渗透、转化的。消闲并不注定了要庸俗低下,问题是怎样的娱乐,怎样的品味的消闲。在古代,甚至许多重大的学术活动,如哲学、数学也与娱乐活动有关。因此,蔑视与排斥这种功能是未必可取的,一味地去迎合、俯就(所谓“媚俗”)也不是办法。

苦难的现代中国,时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现在总算可以正视一下文艺的娱乐功能了,怎能不令人感慨和深思呢?

祝 会议成功!

王蒙

1995年12月6日

童庆炳 (北师大中文系教授)

文学的消闲解闷功能可以说是文艺理论的一个定律,是不可轻视的。

首先,它是现实的需要,是群众的需要。如果一个社会中具有消闲解闷功能的文学作品增多了,不是什么坏事而是好事。它恰好表明了这个社会转向比较平稳的状态。现在社会平稳,大家的空闲时间多了,有这种需要。我们的文学家、艺术家就应当写出品味高的、具有消闲娱乐的功能的作品去满足他们的这种需要。

从理论上来说,文学本身就有这种功能。文学史上有很多现在看是经典性的作品,而在当时却是一种消闲解闷的作品。最典型的是宋词。词,现在看是很高雅的作品,但在宋代是俗品,比诗的地位低很多,叫做“诗余”。当时有“诗庄词媚”之说,词是“媚”当时大众的,是配乐歌唱的,是消闲解闷的。流传到现代成了很有艺术价值的、非常宝贵的古典文学作品的一部分。同样,象晚明小品、元曲、传奇,甚至于汉大赋中都有消闲解闷的作品,如果沉淀下去,若干年直至千百年以后,也可能成为古典珍品。创作消闲解闷的作品要有历史感,不但要满足现实、还要着眼于未来。既然是历史感,就要提高作品的品位。只是博人一笑的作品是很难产生较大的影响的。

另外,消闲解闷的艺术,也不违反马列。恩格斯在讲到德国民间故事书的作用时说:“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401页)毛泽东也谈到文艺的“消愁破闷”,在他的长子岸英牺牲后,他在给失去丈夫的儿媳刘松林的信中,劝她读点古典文学,说它有“消愁破闷的作用”。因此,我们无论从历史角度,从理论角度都应充分认识文艺的消闲娱乐作用。

第三,通俗作品要有品位,品位要高。现在的一些文艺作品中存在着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追求刺激的东西,这些东西是有害的。品味低的艺术品会掏空人的心灵。因此,消闲娱乐的作品也要有深度、有个性,这样,才会有艺术性。我们说,这样的消闲解闷的作品越多越好。

贺兴安 (《文学评论》编审)

在当今世界,文艺的消闲功能受到历史的重视,得到人们的关注,也受到从未有过的挑战。我们搞文艺的人必须面对它!

文艺的功能是辩证的。过去说它有三大功能,十四大功能,三十大功能。(有人插话:童庆炳教授提出文艺的五十大功能。)文艺的功能有很多,它是辩证的。

中世纪文艺的功能,主要是心灵补偿功能;

文艺复兴时期,文艺的功能主要是启蒙功能;

十九世纪主要是认识功能;

二十世纪,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上层建筑的功能,意识形态功能。

90年代以后,冷战逐渐过去了,意识形态功能逐渐淡化、消减。文艺的审美娱乐功能突出出来。现在每个人的空间自由度大了,人们的要求不一样了。各种观念可以和谐相处,人们之间的亲和关系变得很重要,因而要求文艺的功能转换,需要文艺去满足人们的娱乐和增加智慧的要求。

在今天的高科技时代,文艺在人们所处的空间环境中同样遇到从未有过的挑战。现在,由于电视的发明以及电视的迅速普及,人们可以坐在家里看世界,他们的欣赏的选择性太厉害、太无情了,他们认为好看的节目就看;不好看的,一关电钮,逛大街去,根本不理你。另外,人们现在是处在地球村时代,大家都是地球街坊,都要求了解别的国家。他们有这个选择的自由。这样就逼着你不得不考虑你的作品是否吸引人这个问题。因此,我们的政府,管理人员要面对时代,要充分满足人们的消闲娱乐的要求。

姜昆 (相声艺术家)

文艺的消闲功能确实是个现实问题。这几年与前几年比较,在相声艺术表现生活、以及群众和领导对相声艺术的要求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欣赏艺术的选择性增强了,艺术创作的空间增大了。相声是“无噱不笑”的艺术。可是,过去对于可否触及某些讽刺题材,我们是有顾虑的。现在年轻的一代,他们在创作时头脑中的束缚少了,敢于幽默。因此,他们的作品受到百姓的欢迎、认可。现在创作环境宽松了,写作自由了,他们敢于在观念上挑战,使相声创作的消闲娱乐功能增强了。

从传统相声艺术的发展来看,侯宝林大师在雅俗共赏上是做出贡献的。夏雨田、马季等同志在讽刺艺术中突出歌颂功能方面也做出了贡献。粉碎“四人帮”后,人们认识到过去相声中“遵命文学”的东西太多了。相声的“时代性”强的象《美蒋劳军记》、《英雄小八路》等作品已经随时代过去了;但人们今天依然记得艺术性、娱乐性较强的《夜行记》等一类的作品。现在为适应今天观众的需要,牛群、冯巩创造了一种拿起话筒现场与观众交流的“脱口秀”——碰什么说什么的方式。在表演形式上冲破了一些束缚。当然,对这种形式,有不同的看法,但它说明人们欣赏趣味的转变直接冲击着艺术的形式,艺术表演必须跟上时代的需求。所以,无论从领导指导文艺,群众对文艺的要求来讲,还是演员要使自己的节目的艺术形式跟上时代的要求来讲,我们对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进行研究都是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陶东风 (首都师大中文系教授)

我主要想谈谈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世俗化趋势与文艺消闲娱乐功能的问题。

刚才几位老师都讲了,文艺从来就有消闲娱乐功能,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但我认为它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文化类型当中的地位、角色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教与乐的表现是不同的。从历史演变来看,古代基本是教重于乐,乐从属于教的。在“寓教于乐”或“文以载道”的提法中,乐本身是没有合法性的,它只是在对道、教的依附当中分享一点儿合法性。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世俗化的趋势,随着解构神圣化的趋势,乐从教的依附中解脱出来,它逐渐有了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再从不同的社会文化类型来看,宗教文化、政治伦理文化以及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基本上是重教轻乐的,乐也是没有本体的独立意义的。在世俗文化、大众文化、市民文化中乐与教或是分离的,或是两者并重的,或是在貌似教重于乐的伪装下,实际上的乐重于教。今天应打破教与乐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压迫与被压迫、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因为这种教、乐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它这种结构是依附于一个更大、更牢固的等级结构之上,它是和宗教社会、政治社会的权力秩序、权力结构相勾连的。所以在教与乐的等级结构中,还有一个政和道的等级。政、道、教、乐,这个等级结构与社会等级结构相勾连着。所以,乐、教的等级结构加以还原以后,就可以看出“寓教于乐”命题的统治本质以及在它后面所隐含的权力运作机制。从今天世俗化的进程上看,世俗化的趋势可以看成是一种解构神圣化的等级关系。所以解构乐对于教的依附性和从属性,也就是解构了教的神圣性以及教所支撑的宗教和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神圣性。结合中国的实际看,某个时候,特别是“四人帮”统治时期,可以说教已堕落成一种意识形态的驯化,而且教本身的独立性也没有了。所以教和乐的从属关系必须解构。

下面我想结合人文精神的讨论谈一谈。199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加速发展的一年。与之相应的是中国世俗化、商业化趋势的加快以及相关的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的突出。在80年代由于强调精英的启蒙,消闲娱乐功能不是很突出的,而到了1993年表现得空前突出并且发展得很快。世俗化的潮流在文化界的表现,就是被称为“痞子文人”的王朔们的大红大紫以及各种大众文化的兴起。我认为这是引发人文精神讨论的一个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所以说中国人文精神提法的出场与西方是完全不同的,西方的人文主义是针对神权社会提出来的,核心是从天国走向人间,从神权走向人权,世俗化以及人的非神圣的与宗教无关的欲望是它最核心的要求。而中国90年代的人文要求是作为对世俗化的反拨而出现的。核心是要从人间回到天国,以终极关怀和宗教精神来排斥世俗的欲求,所谓排斥轻松、逃避和玩,实际上是排斥文艺的消闲娱乐性。张承志有句话很具表征意义:“他们在跳舞,我们在上坟。”用道德理想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审美主义来拒斥文艺的市场化、实用化、商品化。只有对中国的世俗化趋势有一个正确的评价,才能在文艺的消闲娱乐讨论中有一个支点。西方世俗化趋势已有400多年的历史,相反,中国解除神圣化的历史只有十几年。这个时间的错位很重要,我们就可以有充分的理由质问,今天的人用西方文化批判的理论来批评今天中国的文化,批得对不对?西方的批判话语是否适合于中国的实际?中西方大众化的功能、意义是否一样?中国世俗化趋势是否已充分消解了、充分完成了?把握住这样一个错位,便可知,西方的批评话语对中国的适应性是有限的,不对它进行转换就搬过来用,是不会批到点子上或批错对象的。如果我们承认世俗化的趋势有进步意义,那么对于它的负面的东西,就不能用前现代的价值尺度去排斥它,而应本着引导的态度来对待它。

另一个问题是谈谈娱乐功能在中国当前特殊语境中的畸变。在参加人文精神的讨论中,王蒙等人对世俗化是持肯定的态度的。但我理解,他们所说的人文精神是与西方人文主义更接近一些。他们强调的世俗化是对先前的政治社会的专制主义的否定,让人们从专制主义与物质的困乏中继续解放出来,从一元化的文化驯化的环境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们认为玩文学、调侃、玩人生等,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放途径。在王蒙等人的眼中,王朔的调侃、游戏以及大众文化中对感官刺激的追求,是消解政治与文化专制主义的有力工具。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王朔的调侃、游戏是对生命意义的遗忘,对沉重存在的逃避,是价值虚无主义。双方都是只看到了王朔的一个方面,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大众文化的两面性。

在肯定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中,也不能一味地肯定。从中国具体背景看,90年代世俗化趋势的出现是很特殊的。80年代末启蒙主义随着政治风波的消失而消失,从而使很多大众文化表现出一种妥协的味道。使大众文化正面消解的力量受到消弱。从大的方面看,中国的大众文化是处在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三重语境当中,是一种极其混杂的文化形态。它一方面带有消解神圣的意义,同时,它又体现了对前现代的享乐主义的继承和对后现代的价值虚无主义的表现。世俗文化的拥护者应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标准指向的维度,不要化约地简化它。总的说,对大众文化,消闲娱乐的核心,应当是批判它前现代的陋习,警惕它后现代的误区,强化它的现代性。

许明 (文学所所长助理、理论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长期以来文艺讲的是教化功能,现在不得不讨论教化与娱乐的问题了。目前正处于转换时期,市场经济的到来使社会空间大大扩展,因此,对文艺的功能的片面理解应予以纠正,对多功能形态的认识要大大提高,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日常生活”等问题长久以来不被重视,不知道这个概念,只知道“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现实要求使文艺的一部分功能要与“日常生活”需要相匹配,因此,“日常生活”的概念提到了日程上来。这就纠正了对文艺的单一的政治教化功能的认识,使文艺增加了娱乐性、消闲性。

另外,不要把消闲娱乐与道德教化对立起来。也不能认为消闲娱乐与道德教化没有关系。文艺有很多层面,当代观众、读者对文艺的众多层面还没有开发出来。现在所有产生轰动效应的电影、小说作品等,不仅仅是消闲的,而且还在深层次上涉及到重大社会主题和重大社会需求,当然这个重大社会主题和社会需求与过去的意识形态的泛政治主题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从过去意识形态模式跳到纯消闲模式有一个中介地带,消闲的深层模式远远没有被关注。比如,对于前苏联后期电影的“新现实主义”模式,我们应予以重视。消闲是针对人而言的,对消闲,不同层面上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许多巨大问题不是与消闲无关的。

朱寨 (文学所研究员)

我简单讲一点儿。

肯定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相对于以往只讲文艺的政治道德的教化功能,是一个进步。文学艺术从过去长期只讲说教、教化的模式中解脱出来,开拓前进道路,承认人民群众对文艺的多方面的广泛需求,这是好事。

今天面临的问题不是消闲受到了阻力,不是教化对它冲击得很厉害,而是消闲娱乐的滑坡,走入了一种误区。理论界、舆论界对此应引起关注。

我们常说“寓教于乐”。对于乐与教,我们认为乐是形式,教是内容;乐是手段,教是目的。把两者对立起来不行,把两者剥离开来、割裂开来也不行,必须把两者融合在一起。关键是如何提高消闲的美学品格,当然不是说让每一个欣赏者有意去接受教育,而是使他在无形之中,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之中受到教育。问题是如何提高消闲的美学品味,而且要向这方面进行引导。

另外,今天的“上帝”太多了。我认为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上帝”。作者创作文艺作品,为人民这个“上帝”服务,就有义务给他们以意想不到的娱乐和愉快。

孟繁华 (文学博士、文学所助理研究员)

现在对通俗文艺的娱性功能合理性的过分强调,本身掩盖了理论的欺诈性。谈论文学现象离不开其具体的各种各样的语义景观。在大众文艺的讨论背后语义从来没有真正指向过大众文艺,大众文艺本身始终就有第二语义指涉。从五四到二、三十年代直到《讲话》时期,大众文艺的背后隐含的是民族、国家的伟大神话,是一个政治意识。今天,我们承认新大众文化的出现,其中有一个现象不能忽略,那就是我们受到港台艺术的反哺。在改革开放期间,当过去的社会价值观念逐渐走向解体,文艺的娱性功能被强调、被突出到一种神话的地步,它背后隐含着的危害性,同样是不能被忽视的。大众文化巨大的吞噬力几乎已经无处不在了。大众传媒作品的发展成为消闲性向大众文化市场的不断妥协、不断迎合,造成了诸多的大众奇观的神话。种种东方奇观以严肃面目出现得到充分的表达。以闲适作为代表,投放市场,经过世俗化的过程,把文化人原先想表达的东西完全磨平了、忽略了。面对这些奇观的现实谈一点儿人文精神、谈一点儿理想主义、谈一点儿新理性,也要遭到嘲笑。不知这种理性维护的是什么?是不是把文化的消闲功能又变成了新的神话?贾平凹《白夜》的出版、《廊桥遗梦》在中国大陆的风行,都说明不管你如何强调大众文化的娱乐功能,在理论上再一厢情愿,也不能阻止市场本身与大众对文化作品要求机制调节的不可抗拒。大众文化仅仅强调娱性功能最后也终会被大众市场所抛弃!

毛崇杰 (文学所研究员)

不要把文艺的消闲功能与文艺的层次划分搞混了。大众文化有消闲功能,精英文化也有消闲功能。虽然文学艺术都具有消闲功能,但是不同的层次的文化是呈金字塔结构的,因此不同层次的文化的消闲功能不一样。那么,王朔是不是大众文化的代表呢?不是!我认为它是以大众文化出现的变形的精英文化。现在,许多事情都给口号搞糊涂了。好像“后现代”就是大众化,比如波普是否就是大众艺术?绝不是!它是用流行的口号打出的精英文化的变形。看来好象是大众的艺术,实际上绝不是大众的。这些概念一定要弄清楚,才能讨论问题。

那么,是不是今天比任何时候都突出地强调消闲功能了呢?不能这么说。是否现在大家的空间自由度大了呢?也不能这么说。刚才我们说了,消闲功能要与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概念搞清楚。任何时代的文化都是一种金字塔的结构,今天也并不是已经把金字塔结构削平了。金字塔结构,是一个动态结构,它是不断运动着的。正象毛主席所说的文艺要在普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一样,人们要不断去增加其文化内涵。比如小说这种艺术形式,它就是从说唱,从口头民间文学发源而来的,不断地提高、不断地加强其人文精神,最后才成为小说的。后现代的很多东西,是以群众面目出现的,但它并不是纯消闲的,而是要把普及与提高的沟壑填平。王朔的话语看上去,一切都是平面化的,不要你去思考而是直接的。它的意义就消解在直接性之中,消解本身就代表了其后面的意义。

中国人活得都很累。找轻松实际也是反映活得很累,需要用消闲来麻醉一下。

王学太 (文学所副研究员)

现在人们的闲暇时间多了,文艺的消闲功能必然引起关注。当消闲成为文艺中最主要的功能的时候,就要注意消闲的品位,使人们通过消闲有所提高。在这方面并不是没有问题的。比如,刚才有人讲的,把消闲提到了不合适的位置,消闲掩盖了教化等等。

我认为,教化问题必须与老百姓的愿望大致吻合才行,不是你“教”他就“化”的。你想提高他,但他不肯用人民币买你的票。你再高级,他就是不买你的票,也没办法。“经济选票”是当前文艺所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

艺术消闲性是不可否认的,在矛盾尖锐时,它可以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现在总体上说,世界矛盾是趋于缓和了,那么,21世纪会如何?可能消闲会被逐渐提到日程上来,官方是不一定反对消闲的,关键是怕你把其它不受欢迎的东西掺在消闲当中。

贾德臣 (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所副所长)

曲艺必须具有娱乐性,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从古到今,曲艺存在多种功能,但娱乐性是其最主要的功能。在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中曲艺有423个曲种,绝大多数曲种当中都有“包袱”,没有“包袱”,没有娱乐性,是抓不住人的。正如苏州评话中的谚语讲的:“噱乃书中宝,没它说不了。”我与姜昆整理《中国传统相声大全》当中,大部分具有娱乐功能。不论你承认不承认,相声艺术的娱乐性都是存在的。这个功能不是硬加到相声中去的,而是其艺术本质规律所决定的。当然,艺术,包括相声,有教化功能,但是不笑群众就不听相声,不听也就达不到教化作用。高尚的娱乐性有什么不好呢?千万别形成这样的观念:一提娱乐性就大事不好了。这是观念上的问题,需要改变这个观念。

现在大家绞尽脑汁要创作出好的娱乐性节目和作品来,这是符合群众的要求的,也是符合马克思关于艺术本质特征的。今天,人们对某些作品产生反感,绝不是对作品的娱乐性反感,而是对那些缺乏艺术性、娱乐性的作品反感,也是对那些消闲文化中趣味不高的东西的反感。我们既不能对相声见包袱就砍,也不能硬挤,要求它三分钟“炸”了就行。而应该既承认娱乐性的存在,又提高其档次品味。

现在应该注意的倾向,一种是只要把人逗乐了就行,另一种是怎么乐都行,就是别惹出政治性问题来。有的艺术作品是让人笑不起来,还有一种是用廉价的笑来招人。我们首先应该发挥艺术的优长,创作出高档次的艺术品,第二是提高大众的审美品味。我们也希望理论研究能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通过理论的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当前创作,使艺术事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隆荫培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研所研究员)

我很赞成这样的观点:从美学的角度来说,文艺审美的功利性和娱乐性应是统一的,应该不断提高其品味,真正使之达到“寓教于乐”。

就舞蹈而言,古今中外都存在娱乐性。比如:古代宫廷的宴乐、民间的踏歌、欧洲古代的宴会芭蕾、各个民族的舞蹈都是具有娱乐性的。当前,娱乐性舞蹈更是普遍,比如城市里的老年秧歌、迪斯科等群众舞蹈很是红火,这说明了群众性娱乐性舞蹈的普及,也说明舞蹈的娱乐性是很强的。

古今中外有艺术魅力的东西是离不开审美娱乐功能的,因为它不单纯是娱乐,它也表现了一种向上的精神。文艺的娱乐性也不是现在才提倡的,而是其本身早已存在的题中应有之义,目前是应如何提高其品味的问题。现在诸如什么脱衣舞,黄色的、充满性诱惑的舞蹈等低级的、庸俗的东西,是要引起我们警惕的。因此,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提高文艺的品味,在娱乐中给人以向上的力量,给人以美的东西,让文艺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起更大的作用。

栾勋 (文学所副研究员)

文艺的消闲娱乐不只涉及文艺的功能,它也和文艺的性质、文艺的起源有关。

文艺的娱乐性本来在实践经验中不是个问题,但在理论上却成为问题。说法很多,很复杂,因此造成了理论与经验的矛盾。

首先,从中国历史上说,比如孔子,在经验上他是很明白的,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强烈体验到文艺的审美愉悦性;而在理论上就混乱了,他认为文艺的功能很多,“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样就把文艺的共性与个性分不清了。再从我们的教科书上看,文艺的认识、教育、美学作用到底是个什么关系,共性与个性也是混淆的。文艺的个性恰恰是它的娱乐性,那么为什么文艺还有其它功能呢?因为它太活跃,所以它才一专多能。文艺的专业就是娱乐,没有娱乐功能文艺就不存在了。所以说,文艺的个性是它的娱乐功能;其它方面的,如政治、认识作用等是其共性。

另外,把文艺放到整个文化系统中去看,文艺涉及文娱、文教、文美三个方面,但它的基本定位是在文娱方面。

娱乐有多种,文艺的娱乐性是文化娱乐,是在文化的范畴里进行的,不是文化范畴的东西不能硬扯上去。文化娱乐本身是高尚的,那些低级的玩意儿不是文化娱乐。对于消闲,过去我们总以为只有劳动是庄严的、伟大的,而不知消闲、休息也是庄严的,也是真正有意义的东西,并不是纯消耗。劳动是生命的一方面,文艺也是它的一个方面。

钱中文 (文学所研究员)

对有的同志的意见,我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与之讨论。

文艺的审美特征派生出三个作用:娱乐、教育、认识。过去压制了娱乐作用,走上了极端。现在用世俗文学来消解它,用娱乐来消解它,又是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我们应该把它原有的作用慢慢地扶正,而不能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

随着科技的发展(如电视的发明)、商品经济的发展,文艺的通俗性、娱乐性更加突出了,而且将来通俗性、娱乐性范围会越来越大。通俗文学目前的问题是怎样提高其格调的问题。比如有人提出玩文学,文学可以玩,但不要把这个当成普遍规律去宣传。再比如调侃,应调侃那些伪崇高,但不能调侃真正的崇高。现在到了“玩物丧志”的地步,到了连鲁迅先生也调侃的地步,就不对了。

为什么有人提出了人文精神的问题?一是针对当前的大众文艺、世俗文艺的现状;一是针对当前人的麻木,人变成非人这些现象。有人认为人文精神是欧洲的,怎么是欧洲的呢?人文精神涉及文学的生命性。还有人批人文精神是形式主义、精英主义……可见在人文精神看法上的混乱。但是文学需要人文精神。没有精神的支撑,我们民族的文学就会消极下去。那样的话,什么走出国门、什么走向世界,都会是空的。回溯历史,凡是遗留下来的好的东西,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精神。

关于市场经济带来的一些通俗文学的问题,大家如有时间,可看看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写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这本书讲了美国从本世纪初到60年代的文化状况、美国人的精神状态、美国物质文明发展以后精神文明出现的种种问题等等。分析得很有层次和条理。这对我们市场经济发展后精神文明怎么办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

郭铁成 (《文艺争鸣》主编)

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并不单纯是理论问题,主要是实践问题。在实践上,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使人感到忧虑。

古往今来,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是不能抹杀的,但这个功能必须是从艺术生发出来的,它是审美的。现在大量作品审美性却丧失了,认为让人哈哈大笑就是娱乐,而其中的审美内涵却被抽去了。这种对文艺的娱乐性的理解是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批评界的重视。对作家、艺术家来讲,无论是娱乐性、非娱乐性的作品,都是其对生活、对人生的独特的体验,都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对批评家、理论家来讲,就要从艺术的角度、从个性的意义上去把握。这样可以共同造成一个有张力的、宽广的文学艺术环境。

其次,我认为不要以一个标准定一尊,然后去衡量一切。这样就会把文艺的个性化抹杀了。也不能今天这个标准,明天那个标准,出现许多标准,这样也会使文艺的发展失去张力,不能使文艺得到繁荣。问题不在于你说什么,而在于你说的是不是独特的,从而引发出别人大量的东西,造成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每个人都能展现个性的局面,这样文艺才能发展。

罗筠筠 (文学所副研究员)

我认为消闲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精神的层次,一个是物质的层次。在今天物质生活不断发展的时候,要处理好物质和精神两者之间的关系,警惕在工业社会里出现的“单面人”现象:仅仅沉沦于感性世界,一味追求和贪图感性享乐,失去了对艺术、对人生的理性思考和深刻把握。

对于休闲娱乐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我认为应把它们放到审美的文化层次当中去把握。目前比较艰难的是对人的生活态度的培养,即如何使人从感性上升到文化与审美的层次,上升到理性的、心理的、社会的层次。

如何把消闲纳入审美文化建构之中,除了美学家、艺术家、理论家责无旁贷之外,与之有关的人如建筑师、设计师等等,站在社会审美建构最前沿的人也有责任。他们对大众起着一定的导向作用,他们直接影响了社会文化的特征和质量。因此对这部分人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真正理想的、崭新的21世纪的审美文化建构,我认为,它应既是有利于人类发展的,又不能一味地去迎合个人趣味;既是社会普遍承认的,又不是压抑个性的;既有人格修养的教育功能,又有适性逸情的娱乐作用;既有中华民族特色,又要与世界文化接轨;既是能形成较为稳定的观念体系的,而这个体系又应该是开放与发展的;既能满足高层次的人的审美趣味,又适合于审美层次相对狭窄的人的需要,并让低层次不断过渡到高层次。总之,休闲应占领所有人的休闲领域,这是休闲文化的责任。

钱竞 (文学所理论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我比较同意罗筠筠这种从消闲的现状和实际出发,对它进行大范围的描绘。

我认为当前有一个东西是要警惕的,那就是商品社会制造出来的“消费者是上帝”的神话。消费者是上帝,掌握着“经济选票”,就要迁就他。创造出“消费者是上帝”这么个形象,这纯粹是欺骗性的东西,完全是一种神话!第一,中国至少有八千万人根本没有这个选票,一亿多文盲也没有多少选票可言。第二,对持有选票的人也应分析,不能无条件地尊重、无条件地崇拜、迎合。我们的创作者,以及我们的批评家、理论家不能放弃自己的职守。

社会转型可能会带来一个美好的理想社会,但肯定是在矛盾斗争中形成的,世上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有良心的知识分子要用自己的理想去干预,否则我们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不赞成打扮出一个上帝,再用卑劣的东西去榨空人们的钱袋。也不能把有多少卡拉OK厅算是精神文明的标志。王朔现象充斥电视、舞台,这是好现象吗?我认为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发展、审美的发展,人的感性欲望不都是天然合理的,如果一味地支持和满足也是一种偏颇。这些都是需要去指导、去调节的。

林薇 (福建广电厅《广播与电视》编辑)

电视上的媚俗现象,有以下的原因:首先,从接受者心理来说,老百姓看电视纯粹是为了娱乐。在福建,《戏说乾隆》要比《三国演义》、《唐明皇》等电视剧受欢迎。因为老百姓对严肃艺术不满足,他们拒绝说教。他们认为看“哈哈TV”,出出洋相也是一种乐。所以说老百姓看电视要求的是娱乐、是玩。其次,从创作方面来说,制片人做节目要使政府满意、老百姓满意,领导满意,否则饭碗就砸了。他们认为,好的片子是给专家看的,百姓欣赏不来,而且这种片子创作出来花钱多、风险大、压力大。而消闲的东西,大众的要求不太高。只要不越政治轨,就没有风险,轻轻松松又赚钱。于是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他们考虑的是经济效益多些。再次,从电视本身来说,电视的历史比较短,经验也不足。而且电视本身又有许多局限,它与文学作品比较,不能给人以朦胧感和更多的思考空间,节目易使人觉得浮浅。同时电视人员又缺乏各方面的素养也是一方面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一个钱的问题,没有钱是什么也干不成的。

雪汉青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今晚八点半”主持人)

我讲一下自己的几个看法。

第一,文化市场和商品市场不同,文化市场是个待开发市场。因此,不能把文化完全与物质商品等同起来,也不能用物质商品规律去要求文化。

第二,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还没发展到很严谨、很系统的阶段。比如,由于信息反馈不够发达,我们的一些统计数字不准确。所谓的“××热”,究竟热到了什么程度?很盲然。因而很容易一说热,便一哄而起;一说冷,就一溃而散,成为一片空白。它不是理性指导的,也不是严格意义上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的现象,而是我们这个社会转型期的特殊阶段下的产物。

第三,要造成一种社会时尚。文化趋向是金字塔式的结构,是向上的。如果现在社会时尚把它倒过来,使个体经济领导了文化时尚,成为反向的文化趋向的话,那就可怕了。比如,一开始个体户崇尚唱卡拉OK,文化人是瞧不起卡拉OK的,慢慢地文化人自己也去唱卡拉OK了,到最后理论家出来说:“卡拉OK是好的,因为它是大众需要!”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知,应该引导大家向上走。如果他是媚俗的,或是给往下走提供理论依据的,那么这种知识分子则可以休矣了!

牛宏宝 (文学博士,工人出版社编辑)

目前,我们的讨论还是在旧框子里,还是谈普及与提高,还是在给文艺的娱乐性正名。我们的理论思考还停留在这个阶段,太让人难过了。文艺的娱乐性是铁定的事实,不存在正名不正名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思想模式还是停留在公元1—7世纪的文化巨人们建立的模式上,一直影响着我们对文艺问题的思考。歌德认为康德没有彻底完成感性领域的清除、革命工作。生产力的发展才是决定我们最后完成感性领域的纯粹娱乐性存在的因素。我认为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早已解决了。

消闲一直是与时间连在一起的,有闲才能去消。西方人认为闲暇时间的多少是衡量人的自由的尺度。闲暇的时间概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机械的时间;一种是属于生命涌现出的时间。文艺的娱乐性的根基是来自于后者,而不是前者。我们的文艺作品,无论低俗的、高雅的,都是现状使然,如果从生命的表现上说就无高雅与低俗之分。

汤学智 (文学所副研究员)

由于种种原因,使得通俗文学、大众文化的消闲娱乐功能得到恢复、发展,我们理应关心这个问题,把这个问题提到理论研究的位置上来。

消闲娱乐的功能本来就是文学中的应有之义,是不争的事实。但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不被重视。新时期以来,解除了政治对文艺的束缚。80年代通俗文学热的兴起,是文艺消闲娱乐功能恢复的一种表现。90年代以来,有了更大的发展。其原因,除了贺兴安同志讲的以外,还因为人们政治的、理想的追求受阻以后,把精力转向娱乐,寻求心理上的调节。同时,我们的政府采取了宽松的政策,在消闲娱乐上尽力使群众得到满足,所以拓展了这个空间。

消闲娱乐的积极作用不可埋没。今天大家所关心的是消闲娱乐中出现的负面东西和问题。我想谈谈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我认为,大众文化、通俗文化刺激的是人的感情的表层需要——七情六欲,而七情六欲最活跃,可塑性最强,是文学施展功能最有效的地方。所以也是最容易受感染、最容易产生负面效应的地方。如果我们的创作人员、研究人员的创作和研究与之脱节,使一些人乘虚而入、迎合了大众,就会使人们的精神面貌在不知不觉中、在逗乐中下滑。所以文化人的素质是要重视的。

从文学的生命系统看,有的地方发生了断裂。在文学的第一层面上是民间文学,第二层面上是大众文学,第三层面上是雅文学。恰恰就是在对人们影响面最大的大众文学这个层面上最容易发生断裂。因此,我们应当关注这个层面,向它注入审美意识,逐渐使它走上气血畅通、健康发展的道路。

党圣元 (文学所副研究员)

我认为,由于受工业文化、商业文化的影响,文学精神逐步丧失,过去被人们看好的一些消闲娱乐作品,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了反文学的狂欢。那么,它还谈得上什么消闲娱乐作用呢?

对于大众文化的意义,大家认为:第一,它给人提供了消闲娱乐的作用。第二,在政治层面上,它可以反对假神圣,伪崇高。我认为,大家这个希望太高了。目前的世俗文化、大众文化就是东方商业文化、后现代工业文化。要想增加文学的品位,就必须重构文学精神,从人文理性中寻找价值资源。

另外,我认为文学的消闲娱乐作用和文学的审美愉悦是两个话题,从大的方面讲,文学的审美愉悦是文学的安身立命之所在,所有文艺作品,载道的、消闲的,都不能缺少了审美愉悦,这是不成问题的。而纯消闲娱乐文学的完形,是在中国宋代士大夫文化成熟之后。当然,不管怎么强调消闲娱乐作用,其中总有某种意义,意义是不能排除掉的。

黎湘萍 (文学所港台室副研究员)

关于台湾的消闲文化的情况和特点,我举广告的例子来说明。在台湾是采取创意的办法,把商品隐蔽在广告的后面。所有人当他把你奉为上帝的时候,他所想到的是你的钱,就是千方百计让你去买,于是采取了文化行销的策略。比如,他把口香糖广告和青少年的反叛心理结合起来;把口香糖和都市人们生活的平淡化、平面化感觉结合起来。广告借助文化来促销,用广告来体现都市人的困境。它只是把广告与人的文化的匮乏、与文化意念结合起来,但它不能让人提升起来。

对台湾消闲文化的兴起,精英知识分子是怎样对待它呢?比如,有些诗人,他们说自己是“公车上诗”,把自己的诗贴在公共汽车上。这样既表示了自己向大众的认同,又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自己地位和立场的一种妥协。再如,罗门放弃了当飞行员,提前退休在家里写诗。他把自己的家建成三层楼:第一层为第一自然——大自然;第二层是人为的自然,里面都是物质文明的各种东西,比如电脑等等;第三层楼是用以抗衡人在第一、二层中受到困扰的诗的世界,进入这个世界,人就会感到诗意盎然。实际上,他是把人从第一、第二自然中引向了一个更高的境界。从他写的诗歌中,也可以看出他的追求、他的意愿和大众社会文化的特点。台湾有很多作品,一方面表现了明显的对人的动物化的嘲讽,另一方面又带有大众趣味。这种悖论表现在这些人的作品中,也充斥了台湾的报刊。

以上仅是我为大家提供的一个视角,未作价值判断。总之,台湾现在正处在消费大众社会,而我们只是一只脚跨进去了,另一只脚还没迈进去。大部分精英知识分子还没有被这个社会所认可,还没有被接纳,还没有表达出他们的声音。

张炯 (文学所所长、研究员)

今天这个会以及会议的题目都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由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心赞助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

大家从多角度、多层面提供了很多实际的例子,丰富了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我讲两点:

第一,要重视文艺的娱乐性。文学艺术有娱乐性自古皆然,是不要论证的。一个时期以来,由于社会发生变化,娱乐休闲作品有了迅猛发展,这与市场经济有关系,与科技的大发展有关系。特别是电子文化的迅猛发展覆盖了人们大部分休闲时间,据说现在全国有2亿5千台电视机,在这种情况下,娱乐性、休闲性对人们的精神生活影响是极大的。我们不是要大力呼唤休闲娱乐,而应是检讨存在的问题,去解决问题。娱乐并不是没有意识形态的,它总要有一定意义、一定趣味。

我们研究消闲娱乐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这个关系处理好了,可以起积极的作用,可以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可以安定情绪,可以使社会繁荣昌盛。好的、健康的文化娱乐是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反过来呢?就会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经济搞上去了,道德呢?我们不能让口袋里票子满了,脑袋空了。文艺的作用有不同层面,不同的作品,层面不同,作用的侧重也不同。有的教育性强些;也有的娱乐性强些,教育性差些。而有的则出现问题比较多,如低俗、性、暴力等等,这些是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所以,最近学术界讨论文学与人文精神问题是必要的。这是真问题,不是假问题,是现实的问题。现在讨论正在发展,我们可以促进它,可以参加进去嚷嚷。嚷与不嚷不一样,该嚷就得嚷,不嚷白不嚷。要造成社会舆论,引起广大传媒和作家们的共同注意,才可以把问题解决得更好些。

董乃斌 (文学所副所长、研究员)

文艺的娱乐功能,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消闲作用与人文精神二者并不矛盾,它们是统一的。

今天的会议,最大的收获是我们请了搞曲艺、舞蹈、广播、电视的同志们来谈,给我们很多信息,今后可以把门开得更大一些。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就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这个会上,我们看到知识分子依然在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这种精神是伟大的,是可爱的。我们是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要行好知识分子之道。如果都能各行其道,形成社会的张力,也是一种文化状态。只有在社会中,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能,我们这个由平行四边形中形成张力的社会才能按合力向前行驶。

包明德 (副所长、党委副书记)

我同意以上二位的意见。感谢各界对我们的支持。杜书瀛

今天这个会,是我们理论室走出书斋,参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举动,收获是很大的。今后,我们还希望搞下去,而且搞得更好。

何西来 (文学所研究员)

我讲四点。

第一,以前,我们这种形式的会开得不多,现在想试验一下。要打开文艺理论研究之门,与社会、与实践、与第一线上的人交流,听取信息和意见。打开学术研究的眼界,把研究工作搞得更活一些,使理论更好地联系实际。会上虽有一些不同的意见,这很好!可以形成理论讨论的张力,使理论探讨不至陷入片面之中。

第二,我们是意在报国,想要移风易俗。要易俗必须要适俗,适俗而不媚俗,界限在哪里?这就是要探讨的问题。界限在于意识的界线和理性的界线。理性有一个公认的规范,这就是道德。格调即道德的显示,它显示于两个方面:消闲和消费。一方面是消费品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品位,这是由文化产品创造者决定的,关键是取决于艺术家、文化人自身的品格建设。产品可大俗、可大雅,可两者兼而有之,但最后决定文化产品的,是其本身的文化审美品位和格调。另一方面是取决于鉴赏者、消费者本身人的文化品位以及其消费水平,最重要的是个人的文化品位。因此,我们既然是志在报国的知识分子,就要嚷嚷,就要形成一种社会舆论,起一种制衡作用,使社会稍微正常一些。

第三,我们不能说对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已经研究得很好了,对于这种铁定的存在认识得很够了,不是!这是有待我们进一步从理论上去开发的广阔领域,是艺术上一个很重要的层面。现在不仅作者,而且公众之中,形成的错位到处都有,这些问题要研究。社会在转型之中,知识分子要有良知,要去研究它。只有搞清了问题出在哪里,才能对它加以引导,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文艺的娱乐功能虽然是很熟悉的,但又是一个陌生的领域。要解决它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也不是很容易的。

第四,我们应当关注报纸副刊的发展。报纸副刊的发展正处于黄金期,而且方兴未艾。文学出现了阵地的转移,一部分文学人才开始进入副刊领域,一些作家、诗人、评论家转向写散文、写随笔……,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一种流向。当然铂副刊也有等而下之的,所以很值得我们研究,希望大家多关注它的发展。

标签:;  ;  ;  ;  ;  ;  ;  ;  

“休闲娱乐与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讨论会纪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院会议室,1995年12月7日)_大众文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