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自然科学_历史学论文

历史与自然科学_历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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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西方史学家关于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曾经作过种种论述,但都没有涉及其中的本质区别,不能正确回答历史学是否能自然科学化的问题。其实,二者的根本差别在于:自然科学研究客体的规律性不受研究者的影响,客体具有重复性;而历史学研究的客体是人,人通过认识的提高而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进而使人类社会的规律性不断变化,历史呈现出不重复性。这就决定了二者在研究方法上的不同。历史学的客观性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客观性;二者所使用的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也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历史学不应盲目地追随自然科学,而应当走出自己的研究方法之路。

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这个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就这个问题谈一下我的看法,与史学界的同仁讨论。

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从这两门学科诞生以来就产生了。在古代希腊和罗马,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门理论知识。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以及相应的技术水平有限,自然科学还没有成为一种实验科学,许多结论仅仅是推测或逻辑推理的结果,这就要求自然科学的知识是系统的,有规律的,可以通过原因推及结果。典型的例子就是欧几里德的几何学。一般说来,古希腊人认为瞬息万变的东西不可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比如历史。亚里士多德把自然科学当作关于普遍事物的知识,而把历史当作是关于特殊事物的知识,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律可言,因而认为历史学不是科学,他甚至认为诗比历史学更科学。柏拉图认为关于特殊事物的知识不是知识,只是观点〔1〕。

到了中世纪,科学和历史学都成了神学的婢女,古希腊罗马划定的历史与科学的明确界线又模糊了。历史学和自然科学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上帝的英明伟大。这时,历史已经不是一系列瞬息万变的和没有规律的事件,而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上帝意图的表现,历史不再依据人的意志而转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中世纪史学对古希腊罗马历史观念的一种进步。历史也同自然界的事物一样成为一种有规律的运动。

从中世纪进入近代,物理科学的实验技术手段有了渐渐的但却是实在的发展,随着哥白尼的革命和实验科学的诞生,神学在人类知识探索领域的统治也宣告结束了,但是与此同时,历史学又面临着一次双重的挑战。第一,自然科学要建立一个客观的世界体系,而这个体系是建立在实验证据之上的;而历史学在摆脱神学之后,同时也失去了神学所赋予它的完整的体系。第二,历史学无法用实验的方法去构建一个客观体系,只能再次借助思辨,像古希腊的自然科学一样,来构建一个规律性的历史体系,否则就不得不承认历史之非系统性和历史学的主观性。西方进入近代以后历史学的发展恰恰就表现出这两种倾向。

这两种倾向都在哲学上反映出来。第一种倾向的典型代表是黑格尔,他通过他的逻辑体系构造了一个完整的世界历史体系。历史在黑格尔那里是有规律的,但是这个规律是无法用实验证实的。第二种倾向的代表有李凯尔特等人。李凯尔特认为:“历史上的东西,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就是那种仅仅出现一次的、件件都是个别的、属于经验范围的实际事物;它既带直观性,又带个别性,因而是自然科学构成概念的界限。”〔2〕他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在于:“统摄无比丰富的特殊事物的一般概念,是自然科学的目的。……而历史则与此相反,为了能够科学地进行思维和判断,它虽然也利用一般的东西,然而一般的东西对于历史来说仅仅是手段,……历史想通过这条弯路重新回到作为自己本来对象的个别事物上去。”〔3〕“历史并不是一门评价科学, 而是一门与价值相联系的科学。”〔4〕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的主要潮流是把科学贬为一种伪知识形式,而认为知识的真正形式在历史之内,于是把历史放在了知识的中心地位。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有马赫、伯格森、詹姆士、克罗齐等。他们认为科学不是知识而是行为,不是真的,而是有用的。他们认为任何认识都是具体的,所以是历史。他们不否认自然科学的价值,因为自然科学是有用的,他们仅仅否认它的真理性〔5〕。

不管哲学家的态度如何,西方职业历史学家在自然科学伟大成就的激励下,在新兴的运用自然科学方法于社会研究的社会科学的推动下,从19世纪中叶开始就提出了使历史自然科学化的问题。历史学家们相信,如果历史学也采纳自然科学的方法,使它变为一门“科学”,那么将会大大增加历史学的价值和在学界的地位。于是,在史学界就出现了寻找普遍适用的科学定律和运用自然科学方法的潮流。

例如, 早在19 世纪中叶, 英国史学家托马斯·巴克勒(ThomasBuckler)断然宣称, 他通过把历史带入一个“普遍和没有例外的规律性的光辉法测”——自然法则的领域,而把历史变成了一门科学。法国的孔德(August Comte)则宣布,“历史现在第一次被系统地加以研究,而且被发现和其他现象一样,是受不变的规律支配的。 ”19 世纪末20世纪初,剑桥大学的两名教授,艾克顿勋爵(Lord Acton)和巴里(Bury)都认为,如果历史还不是科学,也一定会成为科学〔6〕。

现代的西方历史学家则没有那样乐观了。统而观之可以分作这样几类。第一类,历史相对主义。认为历史与自然科学完全不同,其结论都是相对的,更极端的看法是,历史研究是一种信仰行为,其代表人物有卡尔·贝克、比耳德等人。第二类,把历史分类,把其中的一部分归为科学,其余则归为文学、哲学等门类。例如,罗素就认为,历史著作可以分为以科学为主题的和以艺术为主题的两个部分。他认为“历史的科学规律并不象人们有时所认为的那么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历史通过历史学家的著作,像文学作品那样给人以启迪〔7〕。而李·本森( Lee Benson)则把历史分为4类:1,作为文学或消遣用的历史;2,作为自 我认识的历史;3,作为哲学的历史,给人以哲学思想和启迪;4,作为科学的历史,给决策者提供忠告,给人类进行合理选择的知识〔8〕。 第三类,认为历史与自然科学一样,同样是科学。典型的代表如怀特(Moton White),他把历史研究分为两部分:1.发现历史事实;2.作为历史解释。他认为就第一点而言,历史学可能受到不同的心理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第二点,历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一样,应当能够不受他个性、世界观等个人因素的影响〔9〕。

尽管上述历史哲学对实践中的西方历史学家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然而,目前大多数西方职业历史学家都持有这样态度:历史是有规律的,但是现在探索这种规律的时机还不成熟,现在历史学家所要做的是研究具体的问题,弄清基本事实。规律性探索要等很久以后时机成熟才能着手进行。所以,西方历史研究集中到了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上面,而对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则被小心地回避了。这就是西方史学界的基本状况。

笔者认为,过去种种关于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的论述,都没有涉及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所以都不能正确回答历史学是否能自然科学化,或者历史学是否能成为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的问题。

任何科学都是研究对象的规律性,通过对规律的认识来指导具体的实践。在这一点上,历史学和自然科学是一样的。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在于:自然科学研究的主体是人,客体则是外在于人的自然界,人是作为一个外在的观察者,其主观意识不会干扰研究客体本身所遵守的运动规律。这就决定了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可以通过实验和预见加以证实的(或者用卡尔·波普尔的话说,是可以证伪的)规律。而历史学研究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本身,人一旦有了对自己的新的认识,人就已经不是原先意义上作为研究客体的人了,他成长了,他的行为必然也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原有的社会规律性和预期的实现。所以人类社会的规律是随着人类对自己的认识提高不断变化着的,也就是说,历史研究的客体是不断变化的,没有一刻是相同的,是不重复的,这就决定了它所研究的规律是无法通过实验和预见加以证实(或证伪)的。自然科学与历史学的这种区别,决定了这两种知识体系在方法上的根本不同。

大多数自然科学的结论都是通过实验检验的,而这些实验都必须可以在相同的条件下产生相同的结果,也就是说是可以重现的。但是历史是在不断地发展的,现在的条件和过去的条件永远也不可能完全相同,这就决定了历史的事件不具有可重现性。如果历史具有可重现性,过去的事件可以在现在重现,我们就没有必要研究历史了,只研究现实就可以了。历史的这种不可重现的性质决定了历史研究的结论是无法通过实验加以验证的。历史学家可以说拿破仑在滑铁卢的失败在于一场没有预料到的大雨打乱了他的作战计划,但是却不能用实验证实这一结论。历史学家要说明古埃及人确实靠双手及简单的工具建造了金字塔,并且用现代人实验性地建造一个小金字塔来证明这一点。但这种实验按自然科学的标准看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实验中至少有一个条件古今是不同的:古埃及人与现代人有着不同的体力、智力和经验。这一实验违反了在相同的条件下产生相同的结果这一科学实验所遵循的规则。

这并不是说,历史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不真实的。历史研究的结论很可能是真实的,只是它的真实性是无法通过实验加以证实的。这样就使得历史研究的结论,除了那些确定事实的结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等等)外,不可能像自然科学的结论那样被普遍接受。这是历史学的本质决定的,无论历史学家如何去效仿自然科学也无法改变它与自然科学的这种本质区别。

多少年来,为了鉴往知来,许多历史学家试图发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构想)历史的规律。从19世纪中叶开始,许多历史学家都在致力于这种寻找历史规律的工作,结果一无所获。美国历史学家亨利·亚当斯在19世纪末写到:现在有五分之四的学生都认为自己的工作已经接近于找到一个伟大的概括,使历史变成一条像物质世界的规律一样清晰的法则。亚当斯自己找到了这样一条法则,即熵定律,或称能量递减定律〔10〕。20年后切尼(Cheyney)在1923 年美国历史学会的主席致词中也提出要寻找历史规律的任务。他自己提出了6条规律,这里仅举3条为例。1.连续法则。历史的事件是一个接一个的,中间没有间断。2.变化法则。一切都在变化之中。3.互相依赖法则〔11〕。历史上各种因素都是相互依赖的。这些法则或称规律不能说不是真实的,但是它们缺乏自然科学规律的那种准确的预测力,按自然科学的观点看,只能是无法验证的猜测,不能同自然科学中的规律和定律相提并论。

主张历史学自然科学化的学者所持的一个重要的论据就是:自然科学是客观的,所以其结论被普遍接受。历史学的研究成果要想被普遍接受,历史学就应当是客观的。如果历史学家做到了这一点,历史学就会成为像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了。“这种观念要求历史研究遵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客观的态度,‘是什么就还他一个什么’,摒弃个人的主观好恶,无偏无私;二是对史料和史实的高度尊重,强调考据,认为历史著作是纪实,每句话都要有材料根据。具备了这两个特征,一般说来,历史学才具备了科学的前提。”〔12〕

把自然科学的成就和它在世人心中的地位归结为它的客观性,这其实是对自然科学的误解,传统史学与自然科学之分野也不在于此。自然科学的研究非但不能“摒弃个人的主观好恶,无偏无私”,而是必须有个人主观的好恶。换句话说,自然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中必须使用价值判断,这不但是自然科学,而且是一切科学研究的起点。

事实上,自然科学作为一个整体,总是把人类的需要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总是朝着最有利于改善人类物质生活的方面发展。科学的重心在古代和中世纪是天文学,近代是经典力学和化学,现代则是量子力学、生物学、电子学和宇宙学,都反映了这一事实。为什么没有科学家去研究脚的大小与智力的关系呢?这是由于一般人为脚的大小不会与智力有什么关系,或者因为即使能确定这种关系也没有多大价值。显然,这是一种主观的判断。这类主观的判断在科学家确定研究课题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使是在课题确定之后,科学家在从事研究时,也并不是不带主观成见或偏见的。赫兹1888年首次证明了无线电波存在的实验时就假定实验室的大小与他要检验的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是“显然无关的”。这一偏见明显影响了这次实验的结果,使他得出了无线电波的速度与光速不一致的结论〔13〕。

那么自然科学的客观性的内涵是什么呢?我认为,它的客观性的含义是,不管科学家的主观意识如何,只有在相同条件下会产生相同的结果的实验结论才会得到科学界的公认。这就是自然科学的客观性。科学界只承认可以得到重复验证的结论,无论这种结论与自己的主观愿望多么地不相同。自然科学的这种客观性在历史研究中是不存在的。那么,历史研究中的所谓的客观性是什么,或者换一句话说,历史研究中可不可能有客观性?这是一个历史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我认为历史研究中的客观性是指不受个人感情和偏见的影响来解释或利用事实(资料)的态度。它是法官和裁判的客观性,即所谓的不偏不倚的态度,与自然科学中的客观性是根本不同的。谁都知道,法官判案和裁判打分虽然应当公正,但却不可能完全不受主观态度的影响,而“公正”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标准,更何况对法律和规则本身就有颇多争议,并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过去的法律现在看来很多是不公正的。同样,一个历史的观点在一个时期被认为是“客观”的,在另一个时期则可能被认为是偏见。

因此,历史学和自然科学都使用“客观”这个概念,但它在这两个学科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这里不妨看一个具体的例子。从1880年到1917年期间,客观性被美国历史学界视为历史研究的中心标准,并且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就在这一时期的“客观”历史著作中,美国革命的历史被描绘成殖民地人民没有耐心和忘恩负义的历史,而内战后的重建被描绘成改革狂热所造成的悲剧,等等〔14〕。在历史研究领域,被普遍接受的客观标准是不存在的,也做不到不偏不倚。通过达到“客观”性来使自己自然科学化的路是走不通的。

坚持历史可以自然科学化的学者一个最重要的主张就是把自然科学中的方法用于历史研究,从而使历史学变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这里自然会产生两个问题:第一,历史研究中使用自然科学方法的限度。第二,在历史研究中使用自然科学方法是否就可以使历史学成为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本人认为,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归纳推理是自然科学中最常用的推理方法之一。粗略地讲,归纳原理可以表述为:如果大量的A在各种各样的条件下被观察到, 而且如果所有这些被观察到的A无例外地具有B性质,那么,所有的A都具有B性质。自然科学和历史研究中都大量地使用归纳。现在的问题是,它们使用的归纳之间有什么区别。汤恩比曾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在于历史事实数据太少,无法作出有效的概括或归纳〔15〕。笔者认为问题并不在于此。这里不妨看一下发现哈雷慧星的例子。哈雷1682年发现了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慧星,他又从资料中找到了1607年及1351年出现的慧星同他所观察到的慧星有相似的轨道,因此推论它们是同一颗慧星,并且计算出这颗慧星每隔76年6个月出现一次〔16〕。到此为止, 哈雷只有三次观察的数据,可以说是少得不能再少了,许多历史研究中的归纳所使用的数据远比这要多得多。问题在于:1758年,在哈雷去世15年后,这颗慧星在他预计的天空出现,时间只比他预计的晚几天,也就是说他的归纳得到了验证;而历史研究中的归纳却是无法验证的。这就决定了哈雷的归纳在1758年就立即得到了公认,而历史研究中的归纳大都只能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归纳的结论是否被接受为真理,不在于所依据数据的多少,而在于是否得到验证。这里并不是说历史研究中不能使用归纳推理,而是说,历史学家在使用归纳时要记住,他们使用的归纳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归纳,不要把他们的归纳结论等同于自然科学中的归纳结论,希冀会得到世人的公认。历史的归纳给读者和世人的是一种历史可能性的选择。选择是有用的,有价值的,但却不能等同于自然科学中的真理。

演绎推理在自然科学中和在历史学中也有明显的不同。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和个别,是根据一类事物都具有的一般属性、关系、本质来推断该类中的个别事物具有的属性、关系、本质的推理形式。在历史研究中,使用演绎推理时,大前提很难是一个公认的真理,因为,历史研究中的概括都不是真正的全称判断。例如,我们可以给奴隶制社会下一个定义:主要以奴隶从事生产的社会是奴隶社会。如果从这一定义出发,那么内战前的美国南方社会主要以奴隶从事生产,所以应处于奴隶社会,但是几乎没有哪位历史学家会接受这种推论。美国南方的奴隶制是一种特有的社会形态,它的特殊性使它无法纳入一个普遍的概括中去。可以说任何一个历史的概括都不可能排除例外。说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一般要经过政治革命,所以要使用一般一词,就是说有例外。事实也表明,许多国家的社会制度的更迭没有经过政治革命。所以,使用这种不完全的概括作为大前提进行的演绎推理,与自然科学中使用的演绎推理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历史学家可以使用一个非全称的并且不被普遍接受的判断作为大前提,但是自然科学家却不能这样做。

数学方法是自然科学最常用的方法,也是史学借助自然科学方法中的一个最重要最受重视的方法,从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风靡欧美史学界,形成了计量史学派。改革开放以来对我国史学也有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人认为它昭示着21世纪史学的前景〔17〕。

本人不反对在凡是有可能的地方就使用计量的方法。但是,计量的方法并不能使史学自然科学化,因为自然科学与历史学使用计量方法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在此仅以计量史学使用的最多的统计方法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使用统计方法得出正确的结论需要有两个必要的条件:第一,要有足够大的样板,否则得出的结论就有太大的误差,就与臆测没有什么差别了。从整个中国人口中抽出1000人的资料进行统计所得出的结论,比如年龄的分布,职业的分布等,与中国人口的实际状况就有很大的差距,就缺乏可信度。第二,抽样必须是随机的,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影响统计的准确性。

但是,历史的材料,特别是近代以前的资料,很难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由于历史局限性,人们对人类社会活动的记录总是有所选择的,而且与实际相比,能够记录下来的,只占很小一部分,能够流传下来的则更少了,其中掺杂的有意无意的歪曲和虚构更自不待言。虽然历史学家可以对这些材料进行考证,但是能够证实的毕竟是少数。对这样一些材料进行计量分析,所得的结论是不能与统计方法运用于自然科学,如统计力学,所得的结论相提并论的。

统计学的基础是概率论。概率论中有一条小概率的实际不可能原理,概率小到一定的程度,如0.01的事件,一般被认为是不可能发生的〔18〕。就一般统计而言,这是正确的。但是对于历史,一个事件的概率再小,我们也不能保证它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如果根据法国革命前后低级军官擢升为统帅的概率来否定有过一个叫拿破仑的下级军官曾当过法国的最高统帅,岂不是荒唐?历史上的偶然性所起的作用远远超出了统计学所能估计的范围,这就决定了计量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局限以及所得结论的不确定性。这一点在西方大多数从事计量史学的人也都是承认的〔19〕。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小施莱辛格甚至认为,“几乎所有的重要问题之所以重要,恰恰是因为它们不能用计量的方法加以回答”〔20〕。计量史学派的重要代表福格尔(Robert William Fogel)也承认,“从目前计量史学家发表的东西看还不足以驳倒施莱辛格的断言。”至于说通过量化使史学科学化的问题,福格尔更是持坚决的否定态度。他认为,即使计量史学得到了大量的应用,历史学从本质上讲还是一门人文学科,不会变成社会科学,更不要说是自然科学了〔21〕。

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甚至于与大多数社会科学也有很大的不同。自然科学所关心的是事物的具有一般规律性的特征,而历史学不但对一般规律感兴趣,而且关心个别的特征,他们不能像自然科学家那样漠视个体间的差别。自然科学和历史学的这种不同态度的根源在于各自研究的价值出发点不同: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而自然界的现象只有具有普遍规律性的东西对人类来说才是有意义的。严格地讲,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每一个个体也是彼此不同的,但是自然科学家并不注意这种不同,因为这种不同对于他们的研究没有意义。例如,对于一种马,生物学家所注意的是这种马的一般特征,而不是其中一匹马与另一匹马的不同,尽管这种不同显然是存在的,而且这种不同对马这个种群自己来说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挑选赛马的人来说也是这样,但对科学家来说却没有什么意义〔22〕。历史所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其中的具体事件和一般规律一样,对人类都是有意义的。历史学家不但对法国革命时期的法国人的一般特性感兴趣,而且对具体的人,如拿破仑也感兴趣。对任何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学家不但对它们的共同点感兴趣,而且对它们的不同点感兴趣。任何历史的事件,对历史学家来说,都是不同的,换句话来说,历史的事件是不重复的,这就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用实验或预见的方法验证历史研究中的概括性结论。

正是因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这种本质差别,历史学从自然科学那里可借鉴的方法是有限的,其应用的范围和深度也是有限的。即便是借鉴了自然科学方法,由于这种本质的差别,历史学也不会成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或者成为像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100多年来, 许多历史学家致力于这一借鉴工作,而且产生了大量的成果。然而,这些成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推进了人类对自己历史的认识深度却是值得怀疑的。本人不否认,为了弄清一些具体的历史问题,自然科学的技术性方法有时是很重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历史学家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具体细节上,个个都成为对越来越具体的问题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人,那么,历史学家的命运可能是自己被历史学抛弃,而历史将重新回到业余大众那里去。100多年前,当历史学自然科学化的浪潮开始涌动之前 ,人们要了解历史,会去读《史记》、《资治通鉴》,读蒙森、吉本、米芝勒、马考莱等人的著述;100多年后的今天, 大多数人却要从小说和电影电视剧中了解历史。人们对历史的兴趣并没有减少,只是对历史学家写的历史不再感兴趣了。正当历史学大呼危机之时,历史小说、历史影视作品和记实文学却大行其道,一部作品可以有几亿乃至十几亿的观众。职业历史学家难道不应从中受到一点启示吗?自然科学许多领域的直接成果,读者也很少,但是这些成果可以通过应用而使无数的人甚至整个人类受益,使他们感受到自然科学的作用。这些科学家自然也受到人们的敬仰,尽管并没有多少人理解他们的研究成果。然而,历史学的成果很少可以通过应用而使千百万人了解,只有直接与广大读者见面的成果才能使大众了解历史的研究工作。历史学家应了解它与自然科学的这种不同,不要去东施效颦,更没有理由把历史学从神学和政治的婢女地位上解放出来然后让它去充当自然科学的婢女。自然科学的准确性、严格性和可预见性固然是令人羡慕的,但是模糊性、可争论性和或然性常常给人以更多的智慧和启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才是历史学所应坚持的原则。

注释:

〔1〕R.G.Collingwood:《Essays i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Austin,1965,第24—25页。

〔2〕〔3〕〔4〕〔7〕张文杰等编译:《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6、7—8、24、131页。

〔5〕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年版,第212—232页。

〔6〕〔10〕〔11〕Henry Steele Commager:《The Nature andStudy of History》,Columbus,Ohio,1965,第12、84、84页。

〔8〕《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80,No.2,第199页。

〔9〕Hans Meyerhoff,ed:《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OurTime》,Garden City,New York,1959,第188页。

〔12〕王学典:《历史研究的致用寓于求真之中》,载于《文史哲》1993年第3期。

〔13〕查尔默斯:《科学究竟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2—43页。

〔14〕《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94,No.4,1987年10月,第1022—1013页。

〔15〕Amold J.Toynbee:《A Study of History》,转引自:Hans Meyerhoff,ed.前引书101页。

〔16〕James F.Maurer:《Concise Dictionary of ScientificBiography》,1984,N.Y,第331页。

〔17〕彭卫、孟庆顺:《历史学的视野》,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3页。

〔18〕林少宫:《基础概率与数理统计》,高等教育出版社1963年版,第20页。

〔19〕Charlotte Erickson:"Quantitative History",《The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80,No.2,April,1975,第361—362页。

〔20〕Arthur Schlesinger,Jr:"The Humanist Looks at EmpiricalSocial Research",《American Socialogical Review》,Vol.27,第770页。

〔21〕Robert William Fogel:"The Limits of Quatitative Methodsin History",《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80,No.2,April,1975,第333、341—346页。

〔22〕除非为了区别试验的对象,但是可以通过做标志来做到这一点,不一定非要从生物特征上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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