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国家政策体系的“根型”框架_政治论文

新中国国家政策体系的“根型”框架_政治论文

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根须型”构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政策论文,根须论文,构架论文,新中国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D633.0 (CLC D633.0)

在历史地平线上,我国各族人民都在关注着那棵挺立的苍劲硕大的长青树——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本文拟就这棵长青树的水份营养供输及其得以成活的各个要素来探求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党和国家就极为重视和关注少数民族问题,因此,新中国的民族政策,在新民主主义民族政策的基础上变得更加完善和成熟,这对于正确调整我国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关系,对于发展和繁荣我国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对于巩固社会的安定和国防的安全,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都起着重要作用。

每一门理论,每个学科,以至于每一具体单一的工程图,莫不有相对独成体系的系统,这个系统内的诸因素又彼此联系,彼此调节,我们研究新中国民族政策的体系就会发现,这个体系也是具有自己独特系统的,对于这个系统,我们称之为“根须型”构架。

所谓“根须型”构架,是指一棵大树伸入土壤中的,供给水份提供营养,错综繁杂,盘根错节的根系框架总图,在这个总图中,主干根往往有很多分支,分支又有很多支系,支系还生出很多根须,它们都把自己的末梢伸入泥土中,而且是这样的:树越大,根须就越粗壮,其伸展的范围就越广,吸收的营养水份便越多;同样,土壤越深厚,可吸收的营养就越充足,根须也越发达,树干随之更粗壮,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每棵树的成长还要充足的光热水和其他植物营养,只有上述这些因素相互发生作用,这个体系才能正常运转,系统的功效才能发挥出来。

在我们研究的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中,按“根须型”构架的模式,除研究它的根须结构外,我们必须研究这些内容:(1 )“太阳”——表示中国共产党的阳光雨露;(2 )“树冠”——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3)“树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4)“土壤”——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地区,它们是我们研究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因为它们体现了这个政策系统的生存空间和外部环境。我们也要这样来认识它们,即,如果没有了(1)(2)(3)(4),这个系统就成了一个本身不能进行有机循环的僵壳,我们可以想见,没有中国共产党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作为指导,民族平等就是一句空话,各民族的团结繁荣的民族关系就失去了依托;同样,社会主义制度不巩固,我国民族政策的根须也不能顺利生长,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就不会那么繁茂。一句话,它们和树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至于说“土壤”,它不仅是直接的依存环境,而且也是其发展顺利与否的一个重要条件。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少数民族及其地区,没有了后者就使民族政策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而少数民族及其地区对这些民族政策的认同与否又关系到这些政策的发展状况,因此它对于这个根系系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来探讨这个构架的本身。

我们说这个构架是极为庞杂的,这不仅指其内容的丰富,更指它们之间关系多有牵连。

现在对民族政策体系组成部分的划分是有争议的。我们常见的是分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人口等七大块,这种分法主要把教育、卫生、体育从文化中分离出来,人口从政治、卫生中分开,这样的结果是我们没有办法进行真正的分类,有的则采用政治、经济、文化三大块的划分,把政治、经济之外的内容统统归入文化类之中,这就让人有这样一种感觉,人口、卫生、体育的政策也是文化政策的内容,不错,如人口素质、传统医药、传统体育等有着文化的因素,但我们要看到,人口、卫生、体育的政策还有其他方面的内容。另外我们还常常注意到这样的说法,如民族扶贫等,往往很难让我们判断它是属于哪一类,有的把它划入经济类,可是民族扶贫又何止是经济方面的内容呢?我们认为上述的分法都还不能体现民族政策体系的特点,也不能体现民族政策的性质。因此我们拟按一种新的划分方法,在这种分法当中,我们把新中国民族政策分成四大块:扶持、继承、改革、发展。其中,扶持包括各项帮助和优惠政策等,继承则指优良传统的保留发扬,改革有社会制度、经济结构、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内容,发展的内容更为宽泛,是我国新时期民族政策中心,这四项块结构体现了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

正是根据上面的阐述,我们有必要对这一构架理论的要点作一概括。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里,面向广大的少数民族及其地区,有民族工作者实施的和我国民族关系密切相关的,它的内部又相互沟通的一个有机系统,它的这个系统包括了扶持、继承、改革、发展这样四大块网络。

我们已经把新中国的民族政策看成一种“根须型”构架系统了,其本身就有一套系统的运用规律,它们是不能和其他系统相提并论的,我们想,这个“根须型”构架系统从内容到形式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

1.全方位、多视角、跨领域的内容构架。民族政策不同于其他方面的政策,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多为某一方面的政策,而民族政策则是跨行业、跨部门的政策综合体,凡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日常生活、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有涉及。在“根须型”构架的理论中,它的每一块网络都涉及了各个方面的内容。如发展政策中就有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教育的发展、人口的发展……还有像团结、自治权利等也是这一类之中。在扶持政策中,又有资金扶持、物质扶持、政策扶持、人才扶持、技术扶持等。资金扶持中又分为有偿和无偿、低息贷款等。可见,新中国民族政策括盖之广。这是对它全貌的一种表述。从中我们能找到少数民族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内容,大到政治生活中的当家作主,小到日常生活中的风俗习惯,都作了规定。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个小社会的行动准则了。所以,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极为全面和丰富的。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视,也反映了我国少数民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地位。这个特点对于我们了解其内容认识其性质都有重要意义。

2.各部分互相影响的整体模式。我们假定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是由几个主要部分组成的,而这些部分必然使这株大树在成活过程中形成了一种营养循环的系统。如果我们要把其中一部分砍掉,就造成了这棵树的营养供给不均匀的状态,久而久之,其成长就会出现畸型,甚至于死亡。因此它根系的每个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都有它的作用。只有它的各个部分都完好无损,它们才能使树木日见茂盛,这是整体性内容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如果把另一部分损害了,这个系统的营养供给就不正常,必须加大另外两部分的压力,树木就不能顺利成长。新中国民族政策的“根须型”构架也是这样。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各项政策之间也是彼此相互关联的。例如发展方面的,如果没有扶持政策的支持就谈不上贯彻执行少数民族的发展政策。我们知道,少数民族的历史、地理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起步低,行动晚,发展政策实施的政策环境还不能适应政策施行的要求,只有采用扶持的政策。帮助他们在各个方面有所进步,解决了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才能使发展政策发挥有效作用。我们说,只强调扶持不讲发展,这样的扶持政策,必然会带来消极后果,成了国家的负担,这一点在三中全会以前曾出现过;同样,如果一味地强调发展政策的作用,全部抛弃扶持政策,那么发展政策的执行也就成为一句空话。这一点在每个政策的块网络中也是如此。我们来看发展的块网络内部之间的关系就清楚了。我们要求教育的发展,经济就必须发展,不然如何提供教育所必要的投入;没有充分的投入,不能改善教学设施和教师的生活待遇,又何以传授现代的先进技术?又何以促使广大教师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呢?所以,我们必须把它们的各个部分当成整体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内容;考察一个部分必须注意其他部分的平衡行进,切不可突击冒进,这样下去就会产生各个方面的脱节,产生不良后果,这是我们要警惕的。

3.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块网络的开放型伸展态势。我们认为,民族政策体系的每个块都按自己的方向发展,自己又单独形成体系,它们不是封闭的,它们吸纳所有有益的营养并把它们输送给树干和树冠。营养越充足,根系就发达,树干就粗壮;相反,一般树干粗壮,根系就发达,在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中,也有如此开放型伸展态势。在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棵大树下,根植于少数民族土壤中的民族政策体系,它的末梢是无限蔓延的,只要少数民族及其地区需要,就有相应的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它们是不断修正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模式,民族政策是一个活的有机体系,它们的内容是在实践中丰富发展的。这种开放型的伸展态势还有另一方面,即是它在伸展过程中不断产生新的分支,分支又分出新支,政策越完善,内容越丰富,分支就越多。我们就用改革这项政策来做例子。新中国的民族改革政策,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有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的改革,还有风俗习惯等文化方面的改革。社会改革包括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改革,采用民主的协商形式使其慎重稳进社会主义。而在政治制度改革中又有很多内容,如调整阶级关系,废除各种形式的剥削压迫制度,解放广大劳动人民,帮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在新的历史时期,因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人民都已成为同一阶级了,我们当务之急是如何让少数民族能够当家作主,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便是政策伸展的重点。在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民族经济的改革政策占有首要的地位和意义。我国民族地区因为各种原因,经济的发展的重荷极大,从体制到微观操作都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政策的需求量多,很多问题必须马上解决的。

4.和周边因素的相关因素。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如果失去了周边环境因素的支持,它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们这里谈的周边因素是指“太阳”“树冠”“树干”“土壤”“栽培人”等,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少数民族及其地区、民族工作者和民族政策体系的关系或它们对民族政策体系形成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中国民族政策的生命线,我们这样说丝毫不为过,因为新中国民族政策在本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思想的真正体现,中国共产党正是一种光和热。社会主义制度则是保证水份供给的一个有效途径;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作保证,政策体系不能伸展,民族关系也得不到从少数民族土壤中获得“营养”,民族关系哪会显示出繁荣的面貌!我们还要十分重视民族工作者的作用,他们的培土和浇灌是有其他方面不能替代的作用的,他们对建立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有着冲锋陷阵之功。此处不一一论述。

下面我们要来叙述研究和认识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根须型”构架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

1.必须认识中国共产党对于新中国民族政策的指导意义。“万物生长靠太阳”,这句话真实地表明了太阳对于地球上植物的作用,这与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之间关系是相似的,没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中国的民族体系是没有存在的必要的。在这个构架理论中,中国共产党是首要的因素。我们只要进行一些思考就会发现,不论是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各民族的发展繁荣,还是民族政策的完备,高素质民族工作者队伍的壮大,哪一条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都不能忽略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的民族政策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下,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各民族的平等团结服务,一切背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破坏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都是不允许的。

2.制定和修改民族政策必须考虑的几个重要环节。根据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根须型”构架的理论的若干内容及其特点,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必须考虑下面几个环节。(1)要综合地考察。 就是说要照顾到政策体系本身各部分的平衡性,使它们自己形成有机的协调;并且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政策对象的现行状况,做到有的放矢。这要求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脱离少数民族及其地区的实际,或者超过了现有条件,或者落后于实践。我们只有综合地对少数民族及其地区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样的政策才和实际相适应,才有它的现实意义。(2 )必须充分注意少数民族及其地区的特点并做到实事求是。凡是对我国少数民族问题有所认识的人,都会注意到它有一个自己的特点,是它有区别于其他群体和地区的地方。我们要制定的民族政策是要应用于少数民族及其地区的,如果忽视了这些特点的的存在,我们的政策是不能运用的,是起不了任何积极作用的。要做到这点,有一条必须坚持,那就是我党一贯主张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只有坚持了这一条,我们才能面对少数民族实际,才敢于去认识少数民族的特点,作出切合这些特点的判断和对策。(3 )要发展地看待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问题,要有战略的眼光。我们知道,民族政策体系是开放的,少数民族及其地区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我们要从长远来看问题,一切政策必须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在设定的一切内容中,都要适当地留有余地,不能把它设想为一个不变的框框。(4 )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上来认识民族问题。我们知道,民族问题是一个和很多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研究民族政策不仅要注意其政策体系内部的各部分的发展的平衡性,同时还须考察它的外部联系性,即充分认识政策本身与外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我们在制定和修正政策时就要有全局的观念。就是说,除注意民族关系对它的相互影响外,来自制度方面因素不能不加以重视。社会主义制度是新中国民族政策贯彻执行的保证,民族政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完善。我们的民族政策必须有益于民族关系的改善,不能和社会主义相冲突,并且接受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正确引导,又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另外,还需正确处理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及地区的关系。要做到这一切,我们必须站得高一些,除有必备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素养,还要有丰富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历史的知识,当然也要有对我国的国情特点的正确认识。(5)实践出真知,我们一切正确的认识来自实践, 这已是没有异议的,这不只是指从实践中学习,还指一切创造的成果要有实践的检验,为此,我们要从民族政策的实践中吸取营养,包括古代近代和现代的实践。另外一点就是,要特别注意对现行民族政策的实际效果的检验,要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下进行总结,淘汰那些不合时宜的,修改那些不完善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民族政策体系真正能成为服务于发展的少数民族和地区的政策系统。

3.贯彻执行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几个注意事项。新中国民族政策是一个“根须型”构架体系,这个体系有它自己的特点,并且这些特点是直接影响民族政策的执行效果的,因为民族政策的用途是应用型的。在贯彻执行新中国民族政策时要注意如下几个事项。(1 )必须和民族地区的实际相结合,并在实践过程中灵活运用。民族地区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我们的每项政策的制定都有它特定的环境和背景,我们不能排除其中的一些条款或内容并不包容全国所有民族地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出现一些与实际不相协调的东西。我们必须说,在实践中要坚决杜绝任何照套照搬的机械论行为,不适用的绝不勉强执行,在不违背其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创造性地运用政策,使政策成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力武器。(2)把握住在党的领导下加强民族平等、团结、 共同繁荣的这条民族政策主线。我们为什么要制定民族政策,就是要真正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我们党的一切民族政策莫不是围着这个转的,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改变了它们的性质。在实践中,只要在这个范围内,变通的执行是允许的。但必须指出的是,一味地变通,超出了这个主线所规定的范围就意味着已改变了它们的性质,当然也不可能被允许了。(3)我们的民族政策执行必须依靠少数民族群众。 少数民族群众在我们的“根须型”构架理论中是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生存土壤。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只有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参与,民族政策才能发挥它的功效,它的政策目标才能实现,才能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也才能使这个体系更为完善。(4 )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民族地区是发展的,民族政策是发展的,我们在政策的运用上,不能以静止的观点看问题,而是要把眼光放得远一点,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要保留一些空间(并不是说要违反政策的原则),做到游刃有余。(5)要充分发挥民族工作者的积极性。 民族工作者是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人民之间进行有效联系的桥梁,也是“根须型”构架理论一个重要内容。他们对民族政策进行实践,又不断对民族政策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他们和少数民族最亲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最了解,且是我党培养起来的干部,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的武装,又熟悉党的民族政策,他们对民族政策的实施是有发言权的。如果他们有积极进取精神,就能激发出无限的工作热情,他们的主动性就更强,那么我国的民族政策体系在民族地区就有了伸展和更为广阔的空间。

4.关于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根须型”构架理论本身的积极意义和缺陷。积极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有利于我们把握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大致脉络,描绘了这种体系系统图,克服了那种划块的理论的支离破碎,把这个体系表达成了一个相互连接的整体,表明了这个体系的成熟;有利于认识这个体系和其他相关内容的关系,使我们看到了这个体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是一个与相关内容紧密联系的有机系统;我们可以从中掌握这个体系的几个相关环境因素,弄清了他们对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影响和作用。至于缺陷,主要在于,对这个体系的内容各要素之间的联系的描述还不十分明确。

我们认为,上面所作的论述已基本上表达了我们对新中国民族政策体系“根须型”构架理论的理解,但毕竟是初步的,因此它的不完善的地方肯定会被行家指出的,我们期待着。

此文承蒙社科部来仪老师指导,谨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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