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主导作用_农业论文

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主导作用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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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F303.3

       把农业现代化作为新时期“新四化”之一,是中共“十八大”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中共“十八大”以来,农业现代化受到党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胡锦涛,201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发达地区在这方面一定要带好头、领好向,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真正落到实处。”“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他明确要求: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按照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求,着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李克强总理说:中国实现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世纪“实现四化”的口号曾经激励了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而今我们大力推动的,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新四化”同步发展,是21世纪整体推进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发展后劲不足,已成为制约国家现代化的“瓶颈”。推进农业现代化,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光靠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不行,单靠集体经济力量不足,仅用个体私营经济补充不够,只靠市场自发调节危险,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应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制定宏伟蓝图,给予政策扶植,提供财政支持,做好公共服务。国有资本(企业)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要求,开拓农业投资领域,向现代农业进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一、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中发挥引领作用

       科技进步既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并强调“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靠农民传统手工劳动与人畜动力难以为继,靠消耗农业资源广种薄收已无上升空间,靠增加化肥农药使用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一)政府要扶持和引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首先,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引擎。推进农业现代化要紧紧抓住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这一关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

       农业科技创新属于基础性工程,具有公共服务功能,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直接效益低,无论是农户还是农村集体经济单位与个体私营企业,或无力投资,或不热心参与。政府要研究制定好农业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一手抓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一手抓农业实用技术开发,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其次,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我国不仅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成果少,而且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普及不到位,不少农业科技成果因得不到及时推广而束之高阁,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责任,尽快建立健全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适时转化为现实农业生产力。一要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机制,有机构专业部门负责;二要重视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农业、热爱农民的农技推广队伍,使他们安心、热心于农技研发与推广,真正做到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民家”;三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农业科技推广提供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中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农业科技研发上发挥主导作用。根本改变我国农业科技落后面貌,需要加强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和农业先进技术开发。农业基础科学先进与落后,直接影响农业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程度。但凡农业现代化水平高的国家,都重视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基础科学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长效性等特点,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国有资本(企业)应从科教兴国战略高度,着眼长远,重视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发展农业前沿技术,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成为国家农业基础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国有资本(企业)要跟踪农业科技前沿发展,瞄准和选择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创办高科技农业企业,进军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赶超世界农业先进水平,缩小同发达国家在农业科技水平上的差距,引导和引领我国农业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承担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任务,把国内国外的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向农户和农业企业推广,让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造福农民农村,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民营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支持农户和农企科技创新,推动农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二、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上发挥主体作用

       发展现代农业根本出路在科技,关键在人才,基础是培育具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与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当下农民不仅成了国民素质的“洼地”,而且成了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与“短板”。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难以自然形成,需要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上发挥主体作用。

       (一)政府要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提高农民现代化素质上发挥主体作用

       首先,政府要把培训和提高农民现代化素质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农业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素质的现代化,即农民思想观念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知识现代化。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对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需要为农民熟知和接受,如果农民看不懂、用不上、不接受,再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也无济于事、一文不值。建设与农业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我国的现实是,一大批科学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村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农业从业人员科学文化素质呈下降趋势。据统计,到2011年我国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已达到2.46亿人,而且每年还在以900万-1000万的速度增加,造成农村高素质青壮年农民数量急剧减少。据调查,浙江、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到57岁,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①近年来,政府虽然加强了对农民的培训,但重进城“农民工”培训,轻留守“农民”培训,造成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下降,与农业现代化要求严重不适应。中央要求:“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入的教育培训力度。”(吴佩,2014)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把农民培训计划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大对农民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保障农民培训的必要开支,多渠道全方位培训农民,使广大农民成为既有农业技术知识又有科学文化知识,既有经营管理知识又有法制观念、开放意识的新型职业农民,以改变当下农民素质与农业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

       其次,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回归农业。提高农民现代化素质和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要“两条腿”走路,既要高度重视现有农业从业人员的培养提高,更要从长计议,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职业农民队伍。目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主体是留守中老年、妇女、辍学少年(戏称“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艺偏旧、兼业偏多,呈现出“70后不愿种田,80后不会种田,90后不谈种田”的现象,农业生产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蔡敏、黄艳、周相吉、郭强,2014)。政府要从长远战略眼光出发,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经营管理知识与技能,且钟情农业者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来。一要吸引大学生回乡发展现代农业。现在大学每年从农村招生几百万,几乎是只出不进,回农村的很少,造成农村知识青年急剧减少。政府要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大学生到农村创业,这既有利于改善农业从业队伍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又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一举多得。二要鼓励具有一技之长且钟情农业的城镇居民、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到农村搞开发、办企业、搞承包,把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现代理念带到农村农业中去。三要鼓励和吸引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农村知识青年和能人留在农村务农。让他们感到当农民同样能大显身手、施展才华、实现价值,既同市民一样荣耀有尊严,又实惠能致富,自愿扎根农村、献身农业。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发展农民培训教育产业、帮助农民提高现代化素质上发挥骨干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积极跻身农民培训教育产业。培训和提高农民素质,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根本性。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民培训教育和服务产业方兴未艾,国有资本(企业)要充分利用在资金、技术、管理、信息、教育、传播等方面的优势,投资创办农民培训教育和服务机构,建立农民培训基地、开发农民培训软件、研发农业实用技术、开展农业科普教育等,跻身农民培训教育产业。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积极参与到政府农民培训教育工程中去。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政府每年用于农民培训教育的财政资金逐年增加,大多通过“政府埋单”向企业或社会购买服务来进行。国有资本(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竞标“政府埋单”农民培训项目;通过支农支教形式,深入到农民夜校、技校、农技站、农科所等向农民传播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

       三、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进农业管理现代化上发挥指导和示范作用

       科学管理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科学管理,推进科学管理是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管理相对落后:农户家庭经营凭经验,根本无科学管理可言;农村企业大多规模小、设施落后、职工文化素质不高,既谈不上现代企业制度,更谈不上科学管理。没有科学管理和管理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管理现代化,政府要加强引导指导,国有资本(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

       (一)政府要在推进农业管理现代化上发挥引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重视和推进农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既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农村农业的现状是,不仅企业数量少,而且规模小,不少是家族式企业,作坊式经营管理,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制和管理的更是少之又少。在农村农业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离不开政府引导和推动。对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企业,政府可引导和帮助其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一时还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其引进现代企业制度、科学管理方法,朝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条件成熟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分散经营的农户要鼓励和引导他们走企业化发展之路,提高企业化经营在农业中的比重,为农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创造条件,推进农业管理现代化。

       其次,政府要重视农业企业家队伍培养。农业管理现代化关键在人,在于培养农业企业家队伍。我国农业企业家队伍数量少,大多草根出身,凭经验和勇气摸爬滚打闯荡,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与培训,搞传统农业得心应手,搞现代农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力不从心。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企业家队伍培养。如通过组织农民企业主培训、进修、考察等形式,对他们进行科学管理理论与实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先进管理理念,提高科学管理素质和水平,实现从草根企业家到现代企业家的转型。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大学生、研究生和其他优秀人才到农村企业从事经营管理,为农业企业家队伍输入新鲜血液、储备人才。

       最后,政府要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农业现代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政府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财政投入,健全和完善农业标准化指标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使农业标准化管理有章可循、有则可守,并得到有效执行和普及。一要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农副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二要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检验检测体系;三要引导农民和农企根据消费需要和市场需求,增加淡季农副产品生产与供应,摸索农副产品最佳收获期,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进农业管理现代化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进农业科学管理上发挥示范作用。国有企业具有科学管理优势,应在推进农业管理现代化上发挥“领头羊”作用。一方面,国有企业要把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管理制度、成功的管理经验推广到整个农业管理中去,推动和引领农业管理现代化。另一方面,把农村企业和农户吸收到国有控股企业中来,让他们接受现代管理制度、先进管理理念及科学管理方法的影响和熏陶,使其在与国企的合作与协作中学习和接受先进管理理念及科学管理方法,播撒科学管理“火种”,引导和帮助农民和农村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以收农业科学管理“星火燎原”之利。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农村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发挥引导作用。一方面,国有资本(企业)要通过创办国有现代农业企业,把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农村农业,为农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出榜样,输入新鲜血液,以引领农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国有资本(企业)要通过资本渗透创办混合所有制农业企业,把农村中小民营企业和农户吸收到联合经营中来,帮助和引导他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管理模式输入农业,通过“掺沙子”的办法改造传统农业企业结构,推动农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

       四、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优化和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农业产业结构现代化。没有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我国传统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不仅农业产业链低端化,而且地区产业结构同质化,与农业现代化要求相差甚远。在没有完成工业化的背景下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任务尤为艰巨、情况更为复杂。构建同农业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农业产业结构,需要政府科学规划、合理调节、强力推动,需要国有资本(企业)积极参与支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政府要在优化和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农业产业结构。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我国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是在长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历史背景下自发形成的,既留有小而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结构烙印,又带有“以粮为纲”计划经济产业结构特点。主要问题是:重粮食生产,轻林、牧、副、渔发展;重自给自足、自成体系,轻分工合作发展特色农业;重生产轻流通与研发;重中低端产品生产,轻高端农产品发展;重粮食生产数量,轻质量。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同质化、单一化、低端化已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亟须解决的关键和难点。政府要从农业现代化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既适合当前国情、又符合农业现代化长远发展趋势的农业产业结构。“重点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资源禀赋特点,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生产优先次序和区域布局,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②尽快建设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明显的农业区域结构;研发、生产、流通协调,低中高端产品生产搭配合理的产业链结构;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全面发展的大农业结构。通过合理布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现代化。

       其次,政府要充分运用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建立同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产业结构,既要科学规划先行,更要有政府的强力调控保障。没有强有力的政府宏观调控,规划就会流于空谈,不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也得不到优化。政府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产业政策、财政手段和国企示范等调整和改造传统农业产业结构。一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不同地区从本地实际出发,打破“大而全”自成体系的经营方式,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不同地区农业产业分工和协作发展,改造同质化农业产业结构。二要强力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地、高污染和高公害的落后生产方式,鼓励和支持发展节水、节能、节地的无公害生态环保绿色农业。三要积极引导农户和农企发展高效能科技农业,建立以高端农业为主导的高中低端产业合理搭配的农业产业链。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优化和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发展高端农业中发挥带头作用。优化和提升农业产业结构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发展高科技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等高端农业。高端农业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国有资本(企业)具有民营企业和农户不可替代的优势。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明确要求“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二、三产业中,在农业中严重缺位和不到位。改造落后的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国有经济应发挥主导作用,国有资本(企业)应成为发展高端农业的主力军“国家队”。

       其次,国有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控。无论是从事农业的国有企业,还是涉农投资的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控政策。国有企业要积极投资国家鼓励支持和扶植发展的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哪怕是企业赚钱较少也要义无反顾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凡是国家限制发展和需要淘汰的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无论对企业有多大利益或造成多大损失,国有企业都要坚决转产或退出,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承担社会责任。

       五、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动农业信息化中发挥牵引作用

       把信息化列入“新四化”内容,是中共“十八大”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加快国家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加快实现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举措。农业信息化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牵引作用。

       (一)政府要在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引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支持和扶植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滞后于二、三产业。不仅农村交通、通信和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传播设施远比城市落后;而且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生产生活环境相对闭塞,自我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较弱。农业信息化水平低已成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短板”和“瓶颈”。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属于公共服务产品,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政府要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扶植力度,发挥主导作用。要按照集中、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重点扶植农业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网络建设,信息采集处理系统建设,农业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集中建设统一兼容、资源共享、高效适用、便捷通畅的各级网络中枢平台环境,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畅通的信息网络体系,健全和完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

       其次,中央政府要重点支持扶植中西部地区农业信息化建设。中西部农业信息化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东南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不仅农业信息化水平低,专业人才缺乏,而且基础设施薄弱落后,涉农网站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信息化建设落后严重制约中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央政府应把扶植和加快中西部农业信息化建设列入“开发西部,中部崛起”国家战略,不仅要加大对中西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帮扶力度,而且要在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合理布局等方面给中西部以支持、帮助和指导。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先导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支持农村和中西部信息产业发展。国有企业在信息业务经营范围和领域上,要克服重城市轻农村、重二三产业轻农业、重东南沿海地区轻中西地区的倾向,把业务触角向农业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延伸拓展,大力发展农业信息业务,扩大对农村和农业的业务覆盖面,为农户和农村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支持中西部地区信息产业发展。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为农业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从事信息产业的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一方面,要重视和扶植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设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装备农业,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企业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投资创办农业信息产业和农业信息服务组织,以引导农业信息产业发展,为农户和农企提供信息服务。

       六、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发挥引导作用

       没有生产社会化和经营规模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由农户分散经营,生产社会化和经营规模化程度低,基本上属于小生产、小农经济,离农业现代化所要求的生产社会化和规模化经营还有较大距离。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面积约18.3亿亩,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为7.4亿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35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农地经营零散化是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最大障碍。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和经营规模化程度,需要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发挥引导作用。

       (一)政府要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上发挥引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和经营方式创新上发挥引导作用。推进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要求,“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政府“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③。引导农户农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经营方式,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向社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其次,政府要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上发挥引导作用。政府要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构建由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健全和完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分散经营的农户和农企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服务,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会化程度。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和推动规模化经营上发挥引领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上的经验和优势,投资创办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如投资创办高科技农业、高效农业、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等大型企业。把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等现代经营理念输入到农业中去,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路,在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上发挥示范作用。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可通过资本渗透,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把分散经营的农户家庭、集体单位、个体私营企业串起来、带动起来,组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联合体,把分散经营的农户和小规模经营的集体与私人企业引导到社会化规模化经营体系中来,发展现代农业联合企业,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传统农业向规模化社会化现代大农业发展。

       七、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进农业商品化、市场化中发挥引领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农业的商品化市场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已基本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整体转型。但农业经济转型相对滞后,还程度不同地存在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的双重束缚和制约。加快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发展农业农村市场经济,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应发挥引领作用。

       (一)政府要在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建设上发挥引领作用

       首先,政府要加大培育和扶持农业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力度。提高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关键是要在农业农村中培育新型市场主体。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家庭和乡镇微小企业,生产规模小、商品率低、市场不发达、社会化程度低。推进农业现代化,政府在培育农业农村新型市场主体上发挥引领作用应双管齐下。一要通过政策主导、技术指导、舆论引导帮助农户与乡镇小微企业,打破“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按照“一乡一品”的经济格局,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分工发展,提高农业市场化经营程度和农副产品商品率。二要鼓励和引导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城市工商与金融资本“上山下乡入海”,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为农业农村注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快农业农村市场经济发展。

       其次,政府要重视农村农业市场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农村农业经济市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农业市场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政府要统一协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强力推进,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双管齐下。一方面,各级政府要从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和建设好农贸市场、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农副产品集散地等,搞好市场体系硬件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市场体系软件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体系政策法规,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市场体系体制机制,强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科学管理水平。

       政府在农村农业市场体系上,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手抓,既要加大保障农副产品货畅其流的流通渠道、信息设施和市场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又要重视市场体系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法规建设,清除妨碍农副产品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影响农副产品流通的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创造农副产品货畅其流的市场环境和硬件设施,又要为提高农业生产商品化、经营市场化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推进农业商品化市场化中发挥牵引作用

       首先,发挥国有经济在农业中的主导作用,需要国有资本(企业)扮演农业市场主体角色。国有资本(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在资金、人才、科技、管理、流通渠道等方面优势,向农村农业拓展,投资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项目,发展现代农业。起到投资一个项目,发展一方市场,造福一方农民,搞活一方乡村经济的作用。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培育农业新型市场主体上发挥引领作用。可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引领和带动农户与农村个体、集体、私营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来发展商品经济。如优良品种培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收购、运输、储藏、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构建农村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经济分工和专业化发展。这既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商品率和市场化程度,又有利于解决农民农企销售难的后顾之忧和增加收入,收一举多得之利。

       八、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中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生态文明是最高形态的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高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农业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在农业资源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的条件下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如何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与产量、经济增长与环境资源保护的矛盾,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不只是农村的事,也不能只由农民负责,事关国计民生,涉及城镇居民“米袋子”、“菜篮子”安全,政府责无旁贷,国有企业也不能袖手旁观,坐享其成。

       (一)政府要在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上切实履行职责

       首先,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和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农业代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政府要通过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国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农业农村首当其冲,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严峻。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结果显示,“目前,我国黄淮海平原次生盐渍化严重,东北黑土地地力衰减,土壤有机质下降迅速,西北地区由土壤侵蚀导致的农田土壤退化、中南红壤贫瘠、酸化以及土壤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新增耕地质量低下”,“在东北黑土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大幅下降,每千克平均含量26.7克,与30年前相比降幅达31%,黑土层已由开垦初期的80厘米至100厘米下降到20厘米至30厘米,很多地方已露出黄土”,我国耕地面积不到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目前,我国农药使用量已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李慧,2014)。

       面对日趋恶化的农业生态状况和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要狠下决心,花大力气加快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治顽疾用重典,以“杀鸡用牛刀”的强力守护耕地、维护环境、保护自然,用最严厉的制度来治理污染,惩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发挥制度的硬约束作用。从制度上高度设置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红线”和“高压线”,为生态农业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其次,政府要支持和扶植生态农业发展。发展生态农业是一项新生事物,生态农业的组织实施,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财政支持、技术指导、宣传推广。一要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发展生态农业要“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生产和生态、工程和工艺、农机与农艺,从改良酸化、盐渍化等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等几方面做出努力”。各级政府对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户和企业,要在涉农补贴、产品回购、技术研发等一系列环节上实行优惠政策,让率先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和企业尝到甜头,得到实惠,以吸引更多农户和企业发展生态农业。二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行耕地建设和保护补偿政策。对从事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等项目研发、技术推广、种植栽培、储运流通等给予适当财政支持,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三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向农户和农企推广普及生态农业知识、提高和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质量意识。引导农户和农企树立生态农业理念,推行绿色、环保、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尽量使用天然、有机、无公害,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化肥,摒弃掠夺性破坏式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把广大农户和农企从传统农业引导到生态农业道路上来。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发展生态农业上发挥示范作用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率先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营管理要求高,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国有资本(企业)不能在发展生态农业中缺位,要主动承担发展生态农业的社会责任,积极投资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高科技农业等项目,到农村创办生态农场、林场、渔场,发展种养业。通过投资开发生态农业项目,为国家发展生态农业开路,为农户农企发展生态农业示范,为把农户农企从传统农业引向生态农业架桥铺路。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国有资本(企业)要重视生态农业技术研发,跻身生态农业产业技术先进行列。研究开发生态农业技术项目,如基因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环保技术、节水技术、保鲜技术、农作物再生与循环利用技术、工厂化农业生产技术、低毒高效无残留农药化肥技术、垃圾回收处理技术等,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技术支撑。国有资本(企业)要为农户和农企发展生态农业提供技术服务。既要做好生态农业技术向农户农企转移工作,使生态农业技术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又要帮助农户农企掌握生态农业技术,使之用得着、留得住,转化为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有资本(企业)发展农业生态技术产业,可收“一石三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既为国家发展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承担了社会责任,做出了贡献,又为农户和农企提供了支持、服务和帮助,也为企业自身拓宽了生产经营领域,提高和获得了经济效益。

       九、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基础作用

       建设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农业基础设施先进与落后,决定着农业现代化的成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多收少收在于肥,有收无收在于水;道路交通是农村开放开化的标志,“要致富先修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社会化程度高,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长远效益大于近期效益,具有公共服务产品性质。政府应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基础作用,国有资本(企业)要积极参与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政府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基础作用

       首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设滞后,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改革以来,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农户不愿投、集体无力投、政府不想投,长期吃老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元气大伤,许多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减弱,保障能力明显下降,水渠成了“笛子”、水库成了“碟子”、道路成了“绳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程度不同地妨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钱从何来?曾经“人民水利人民修”、“人民公路人民建”的做法,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削弱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具有公共服务产品性质,主要应由政府财政投入建设。一是政府应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基础作用。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列入经常性财政预算,明确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二是政府要通过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资金,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等筹措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三是政府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农田基本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或通过发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债券,或吸收社会资本与外资,如将一部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合作经营,发展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弥补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之不足。

       其次,政府要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具有覆盖面广、使用年限长,网络化、跨区域性强、社会化程度高等特点,需要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统一管理。一要科学规划布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与规划,要有长远眼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科学论证,克服随意性、盲目性,警惕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防止目光短浅,急功近利,要以大局为重,从长远着想,合理布局,把近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局部效益和全局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业基础设施的功能互补、地区统筹、远近兼顾,“四通八达”、“畅行无阻”,确保农业基础设施资源配置最优化,利用效益最大化。二要高质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是具有永续性的长效工程,百年大计,一定要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严把质量关,精心施工,严格质监,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对人民负责,真正做到质量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确保不出现“豆腐渣”工程。三要严格管理。政府要切实担当起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责任,健全监管维护机制,设立专项维护经费,建立专职管理队伍,确保农业基础设施免遭破坏,维护到位、运行良好,提高农业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和寿命。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积极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应在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大型建设工程中发挥“国家队”作用。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每年都有大量财政资金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每年都有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出。如全国性网络农用道路建设工程、排涝抗洪水利工程、水运航道工程、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程、电网工程、电信电视网络工程等。国有企业实力雄厚,应抓住这一商机主动竞标争取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在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国家队”作用。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在研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技术上发挥骨干作用。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科技要先行。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落后,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国有企业要利用自身技术研发优势,大力研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技术,如道路交通修缮管控技术、河道清淤技术、防洪排涝技术、运河开挖技术、电网架设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土地改良技术等,用先进技术武装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同发达国家差距。尤其是节水灌溉这种前沿技术,我国发展晚、起点低,研发需要较强的科技实力和资金实力。国有资本(企业)应加大对节水灌溉技术的研发和引进,通过自主开发和引进国际灌溉技术的最新成果推进我国灌溉技术的发展。

       十、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在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和保障粮食安全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的当今世界,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走国际化道路。对外开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农业对外开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人才和经验,弥补急需而短缺农副产品不足,利用比较优势,带动技术、劳务与商品输出,创造外汇收入。另一方面,我国农业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外农业的输入,对我国农业安全特别是粮食安全带来了潜在威胁和危险。农业对外开放要面对国际竞争和农业安全的双重挑战。如何防御和化解农业开放风险,怎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关键是政府和国有资本(企业)要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一)政府要在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和保障粮食安全中发挥保障作用

       首先,政府要切实履行保护粮食安全职责。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毛泽东说:“手里有粮,喜气洋洋,脚踏实地,心里不慌。”(毛泽东,1991:8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对耕地和工业用粮的需求越来越多,同时制约农业生产的资源、环境等各类因素在增多,我国粮食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2013年12月,在先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国内有些人最近批判中国人总有战争思维,指出农业改革中应减少对粮食的全方位补贴,鼓励农产品进口,并以此作为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措施。有的甚至公开指责中央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行的“从种子到餐桌的全程补贴”,“干预了资源配置”。“应该减少对价格的干预性补贴”,对由此造成的粮食生产减少“不必过分担忧,适度进口就行了。”好一个“适度进口就行了”,岂不知,早在毛泽东时代,为了“备战、备荒、为人民”,毛泽东就曾提出“深挖洞,广积粮”的战略。如今,国际形势更为复杂严峻,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曾说过:“你控制了石油,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人类。”这更直白地坦露了在当今开放和平的大环境下霸权主义依然作祟,我国的国家安全仍然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也阐释了粮食对于国家安全的至关重要性。因此,那种批判中国人总有战争思维、鼓吹粮食要大量进口的言论是不符合党中央精神和当前国际大环境的,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农业对外开放大势所趋,保障粮食安全要常备不懈。在农业对外开放和城镇化中,中央划定的18亿亩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不能突破;在工业化进程加快中粮食生产自给能力不能削弱;要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从政策上、财政上鼓励农户农企及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投资农业,提高国家粮食生产能力。

       其次,政府要为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一是政府要完善农业扶植政策。农业是弱质产业,政府扶植农业发展是国际惯例。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农业科学基础研究、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程度,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要扩大农业补贴范围,如农资补贴、粮食补贴、休耕补贴等,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二是政府要支持扶植农户和企业发展品牌农业。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是农业竞争力的生命,只有高质量、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具有优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重要原因是缺少品牌优势。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品牌扶持力度,通过培植品牌塑造我国农产品良好形象,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带动农产品输出。三是政府要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

       (二)国有资本(企业)要带头发展现代开放农业

       首先,国有资本(企业)要率先发展现代开放型农业。农业开放包括“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引进来”需要预防风险,维护安全,“走出去”要有实力和能力。当今国际农业市场竞争激烈,“外强我弱”是基本态势。农业走出去,不仅要求实力雄厚,而且要懂国际竞争规则,有国际竞争经验。我国农业开放程度不高,走出去比工商企业更难。较之一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开放程度高,跨国经营经验丰富,最有条件走出去。国有资本(企业)要成为带领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现代开放农业的“国家队”,为中国农业在国际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国有农业企业、农垦企业和有条件的国有工商企业,要利用已有的经验和优势“走出去”,既要到国外投资农业,屯田生产粮食,进口经济类、饲料类农产品,弥补国内急需短缺农副产品供给不足;又要把农户和中小企业带出去,以带动我国农业技术、劳务和农副产品输出,把中国农业推向世界。

       其次,国有资本(企业)要成为国家维护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的中流砥柱。农业对外开放,发达国家先进的农业技术、高质量的农副产品、实力雄厚的农业企业都会进来,无异如引狼入室。谁能与狼共舞,谁能与之竞争匹敌,自然少不了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企业)不仅要走出去,占领国际农业市场,到全世界去发展中国农业;而且要守好中国民族农业阵地,当好保卫国家粮食安全的“桥头堡”。一方面,国有资本(企业)要主动投资关系农业命脉和农业安全行业项目,在关系农业命脉和农业安全行业中发挥主导作用。如优良品种研发与培植、生物基因技术、节水节能技术等的研发与生产,国有资本(企业)要努力将其掌控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国有粮食企业要在粮食储藏和供给上发挥“压仓石”作用,积极参与到省长“米袋子”和市长“菜篮子”工程中来,在增加粮食储备、保证粮食供给,维护粮食价格稳定等方面为国担责、为民造福。

       注释:

       ①鄢和平,《未来中国谁种地》,http://news.aweb.com.cn/20120705/509123784.shtml。

       ②韩长赋:《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怎么走?》,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2/24/c_1113764704.htm。

       ③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gov.cn/guowuyuan/2014-03/14/content_26389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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