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校学生事务专业培养的历程、经验与启示_胜任力论文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专业培养的历程、经验与启示_胜任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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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源于英国高等教育注重学生支持的历史传统——学生导师制度。随着高等教育世俗化和大众化发展,以及受德国高等教育的影响,美国大学学生事务逐步从学术事务中分离出来,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和自由发展的空间。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美国大学学生事务已经发展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一个比较成熟的专业,其从业人员也因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在人才培养中所做出的独特贡献而享誉全球。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发展的历史主要体现在专业实践和专业人才培养两个方面,而专业人才培养为专业实践的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在学生事务专业化发展过程中起着助推器的作用。研究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历程,借鉴其有益经验,对于加强和改进我国高校辅导员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历程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学生事务始于20世纪早期的学生人事运动,其最初的名称叫学生人事工作。学生事务真正作为一个专业,则被认为发轫于1913年哥伦比亚大学开设正规的学生人事研究生培养项目。从那时至今,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大致经历了发展专业教育项目、推广专业培养质量标准和注重专业胜任力培养三个发展阶段。

      (一)发展专业教育项目(1913-1986年)

      美国初期的殖民地大学深受英国高等教育传统的影响,实行学院制、寄宿制和班级制,注重古典的人文学科教育。教师不仅承担授课任务,还要担当学生的导师,其工作职责涉及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各个方面。这些导师是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士的先驱[1]。1862年《莫里尔法案》颁布生效后,美国大学招生规模急剧扩大。这种扩张一方面带来了空前的校园建设热潮,另一方面也推动着课程、教学等学术事务的发展。学生规模的扩大带来了学生来源的复杂性和学生需要的多样性,增加了学校管理的难度。“校长就是管理机构”的“学院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这种变化的形势[2]。1890年哈佛大学校长Charles W.Eliot任命LeBaron Briggs为专门负责学生事务的院长。受其影响,20世纪初期,几乎所有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校都设立了负责本科生课外活动的学生事务院长一职,现代意义上的学生事务工作开始诞生。“过去被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住宿生活与课堂、实验室的学习生活日益分离,人们甚至认为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3]随着大学学生人事运动的风起云涌,1913年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开始设立学生人事工作研究生项目,培养有志于从事学生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Lioyd-Jones(1949年)记载,1914年学生事务女生院长取得的第一个学位是文学硕士,其学位课程包括儿童和青春期卫生、教育相关的生物学(包括性教育)、一个学年的教育心理学课程、学校团体生活管理、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宗教心理学,以及“一个实习课程——女院长遇到具体问题的讨论”。在此之前,具有学生事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则来自于多种学科专业,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关联性比较大的学科专业,以及英语、历史和数学等关联性比较小的学科专业[4]260-262。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心理科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学生人事工作已获得全国性的认同,也达专业的水平,从业者的自我意识提高、自信心增强,影响也越来越广[5]。LaBarre(1948年)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到1946年全美大约有50所高校提供学生人事工作培训项目,其中,有37个项目可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4]263。Wrenn(1949年)指出,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在大学人事工作者的基本培训中存在着一些最低限度的标准,但这些标准并没有明确的制定。他建议在所有学生人事工作者的培训中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相关的技能,包括咨询、评价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解;二是组织知识,特别是学生事务在整个组织架构中的位置和组织的动力;三是学生事务的价值观[4]272-273。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学生事务是否是一个专业在美国高等教育界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讨论。当时,有强大的力量赞成学生事务的专业化[6]。与此同时,学生事务研究生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根据美国大学人事协会(简称ACPA)记载,1968有74个研究生教育项目,1973年则发展到106个。1970年有1362个硕士研究生和195个博士研究生获得了学生事务有关的学位,这标志着学生事务专业在研究生教育方面达到了高峰[7]。

      (二)推广专业培养质量标准(1986-2010年)

      自学生事务专业出现以来,专业人才培养一直是学生事务研究生教师、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和全国专业协会一个共同关注的话题。尽管大家一致认为,对于成功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而言,学生事务学术培养是关键因素,而对学生事务专业培养由哪些课程组成却是一个不断争论的话题。即使如此,大多数人仍然认为,学生事务的学术培养对于这个领域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8]。在过去50多年中,学生事务较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已经建立起来,并被绝大多数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单位所采用。根据Miller(1991年)的研究,有关学生事务研究生专业培养的第一个文献是1964年发表的。第二个比较全面的文献是1967年高等教育人事协会(简称COSPA)出版的《高等教育学生人事工作者研究生培养项目的指导方针》。在此基础上,1986年高等教育标准促进委员会(简称CAS)①颁布了一套正规的《学生事务专业人员硕士学位培养标准和指导方针》,其内容包括项目的任务、招生、入学政策和程序、课程政策、教学、课程、入学的平等机会、学术和学生支持、专业伦理和法律责任、项目评价等[9]。该标准建立的初衷就是通过广大教师取得共识以确保一项教学计划的专业质量。这套标准后来被关心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20多个专业协会采用和发展,从而奠定了当代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基本模式。2002年修订的“学生事务硕士水平专业培养项目标准”,至今仍被《高等教育CAS专业标准》历次修订版本(2003年、2006年、2009年)所沿用。该项目标准规定:学生事务硕士水平专业培养的课程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监督实习三部分;申请硕士学位必须有相当于两年制时间的全日制学习;完成42~48个学分[10]。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学习高等教育和学生事务的历史和哲学原理,包括形成高等教育学生事务实践基础的历史、哲学、伦理、文化和研究。专业知识课程主要学习实践的基础知识,所有的教学计划必须包含学生发展理论、学生特征和大学对学生的影响、个人和团体干预、学生事务的组织和管理,以及评价、评估和研究等5个相关领域的学习。督导实习是专为那些已经成功完成与专业实践的基础知识有关的一系列课程的学生所提供的,分为实践和实习两部分[11]。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的建立和推广,对于推进学生事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ACPA网站介绍,截至2009年,美国有133所大学开设的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项目既满足ACPA专业培养委员会标准,又达到了CAS学生事务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标准[12]。

      (三)注重专业胜任力的培养(2010年至今)

      学生事务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力是学生事务组织成功的关键。作为一个专业,学生事务历来重视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作为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在过去20多年,尽管CAS标准已经对学生事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同时仍存在大量的争论,争论的核心是这些标准是否能够培养具有实践胜任力的新专业人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生事务从业人员的胜任力一直是学生事务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进入21世纪,随着学校人口统计特征的变化和现实注册人数的不断增长,进入大学的学生比以前显示出更加广泛、更加复杂的需要。学生和家长对学生服务的期待,为学生事务从业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现在,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越来越多地担忧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项目所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够胜任现实工作的需要[13]11。要把今天的研究生培养出具备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和未来工作需要的能力,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专业胜任力的培养。为回应这些声音,2009年夏天,美国大学人事协会和全国大学人事管理者协会(简称NASPA)共同组织了一个专家组开展专题研究,并于2010年7月联合颁布了《学生事务从业者专业胜任力范畴》[14]。该文件作为一个专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为完善学生事务研究生课程设计和制定继续教育计划提供了基本的政策依据,这也标志着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项目如何反映学生事务的专业胜任力,如何确保学生事务培养项目的毕业生具有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学生事务该如何与学术事务、学校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利益相关者和立法者共同分享有关学生不断变化的需求信息,诸如此类的问题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项目必须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15]。自学生事务专业胜任力标准颁布以来,从事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的教学人员对该标准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讨论的重点是如何将这些标准应用到学生事务的课程建设、监督实习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之中。他们试图通过应用专业胜任力标准,把具体的技能发展和技能应用的监督经历结合起来,明晰学生事务专业培养项目的核心要素,以进一步提升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

      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美国大学学生事务已发展成为一个综合多种学科知识与理论的应用专业领域,形成了包括硕士、博士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纵观其百年发展历程,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注重吸收相关学科知识,不断充实学生事务专业的内涵

      拥有一套专门化的知识体系是衡量一个专业的基本标准之一。而缺乏系统的知识体系和独立的专业领域是早期学生事务专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学生事务专业发展最初的40—50年,学生事务还没有形成专门的知识体系,大部分人员的专业发展主要依靠在职培训,而这些培训大多数由学生事务的专业协会所提供。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也来自于各种各样的学科专业。即使是1913年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设立的研究生项目也只是把许多领域的专家集合在一起,所开设的课程内容也很宽泛。随着学生事务专业培养项目实践的发展,从事学生事务的教学人员吸收了来自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人类学、哲学、管理学、民族研究、妇女研究等相关学科和专业的理论研究成果[16]126。这些理论成果不仅成为学生事务的专业结构、实践应用和人才培养的知识和理论来源,丰富了专业的内涵,而且也促进了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注重开展学术研究,逐步健全学生事务专门的理论体系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虽然被看作大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只是学术事务的有益补充。当学生事务从业人员发现,仅仅作为优秀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不足以被认可之后,便转向学术研究[17]。20世纪60至70年代,美国社会上广泛兴起的民权运动和反越战运动给校园稳定带来深刻的影响,促进了大学学生事务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学者开始对大学生变化、发展、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专门研究,涌现了丰硕的理论成果。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关于学生事务专业的基本理论逐步形成,具体包括社会心理发展理论、认知结构发展理论、社会认同理论、学生学习理论、组织理论、校园生态与环境理论,以及学生成功理论[18]。这些理论对研究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如何发展、如何学习,哪些要素共同促进了学生的成功,以及高等教育环境的作用与教育目的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19]124。学生事务专业理论基础的形成成为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走向成熟的重要里程碑,为学生事务专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学理支撑。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理论有助于学生事务工作者理解他们遇到和观察到的情景和事务,指导具体的工作实践,从而帮助他们成长为学生事务的专家。NASPA时任会长Mike Segawa(2009年)曾深有感触地说,“不久以前,大家不得不从其他学科借用理论指导工作,而很少有研究成果能够真正称为我们自己的。令人欣慰的是,今天的情况和挑战已完全不同。大量学生事务研究成果因其高质量的工作而给人留下令人深刻的印象。”[15]学生事务专业理论体系的建立,不仅进一步夯实了学生事务专业的基础,而且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事务专业的社会认同。

      (三)注重专业标准建设,着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对大学学生事务从业人员的胜任力和工作质量而言,研究生学术培养的内容和他们在研究生阶段习得的知识与能力是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高质量的培养项目与工作经历,以及良好的工作适应能力,是学生事务招聘优秀人才的两个基本标准,二者在毕业生专业角色的社会化方面担负着至关重要的角色[20]。在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有两次重要的标准化运动对提升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美国高等教育标准促进委员会于1986年颁布的“学生事务专业人员硕士水平培养指导大纲和专业标准”,并于1997年、2001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该标准为学生事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勾画了纲领性的体系、必要条件和开设课程的基本框架。正如ACPA副会长Gavin Henning(2013年)所指出的,“学生事务专业培养项目的CAS标准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有效的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奠定了一个牢固的基础”[21]。二是NASPA和ACPA于2010年联合颁布的《学生事务从业者专业胜任力范畴》。该标准界定了学生事务主要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专业人员所期盼的一些能力和态度。这个文件反映了从学生事务初级、中级到高级管理人员的每一类专业人员都应该达到的专业胜任力标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它从实践和学术的视角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对于改进学生事务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已经并将继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注重多方合作,着力缩小职前培养与工作实践的差距

      对于学生事务组织来讲,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力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22]。缩短职前培养和工作实践的差距是任何一个专业人才培养都会遇到的现实问题。学生事务研究生培养项目由哪些课程组成,人才培养质量如何保证,也是美国高等教育界一个不断争论的话题。一些实践人员认为研究生培养项目由那些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所掌控,他们的教学与学生事务工作的现实相分离,并且不能够很好地将理论应用到实践;而一些教学人员则认为,学生事务的管理人员由于忙于工作而不能够跟上当代的理论、文献和研究,甚至怀疑一切理论的或不切实际的知识。教学团体和实践团体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常常使研究生培养陷入困境[16]226。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在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学生事务教学人员十分注重和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的合作。Linda Kuk(2012年)强调,在修订、重新定义课程和项目重点方面,从事研究生培养的教师需要与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积极合作,以确保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适应学生事务当前实践和未来动态变化的需要[13]198。另一方面,在专业协会与研究生培养项目之间建立一些项目合作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以确保专业标准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和坚持。这些合作关系不仅能够确保学生事务实践不断变化的信息得到相互交换,而且也有助于学生事务组织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之中。

      三、对我国高校学生工作专门人才培养的启示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的专业化发展之所以领先于其他发达国家,并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特色,主要得益于他们多年以来十分注重学生事务专业的内涵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高等教育在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积累的经验可以给我国高校带来下列4点启示:

      (一)设立大学学生工作专业,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

      对于任何一个职业来说,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都是确保其永续发展的根基。自1953年清华大学设立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为加强这支队伍的专业化培养,1984年教育部在12所院校设置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经过30年的发展,尽管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培养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培养目标相对泛化、培养规格不够明晰、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培养计划不够科学、培养方式不够有效、培养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23]。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学生工作服务职能的拓展,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的变化,高校学生工作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依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单一的知识结构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已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急需在高等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学科设置大学学生工作及其相关专业,培养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专门人才。为此,一方面要注重吸收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民族学、党建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并将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系统总结和整理,形成专门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实践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加强大学生发展的理论研究,建立学生工作的基础理论

      专门的理论体系不仅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专业人才培养中专业知识学习的核心。在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历史演进的进程中,“学生发展观念及其相关学生发展理论的形成是学生事务专业发展的里程碑”[16]133。正如Marylu K.McEwens(2003年)所强调指出的,学生事务之所以需要理论,有3个重要原因:一是作为一个专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和实践均需要理论基础;二是对理论的学习和理解可以为学生事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架起一座桥梁;三是理论可以在“学术共同体”内提供一种共同的语言[19]24。经过60多年的发展,尽管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已获得长足发展,但它并没有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更没有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其根本原因是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专门理论体系。作为以学生成长发展为主要任务的高校学生工作,今后要想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一方面需要学习借鉴美国大学生发展的系列理论成果,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我国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环境和作用机理的专门研究,形成本土化的大学生发展理论体系。只有如此,才能奠定支撑专业发展的理论基础.更好地指导辅导员的工作实践,也才有可能获得相对独立的专业地位和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合作,着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始终是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尽管在职前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训练,但是许多新专业人员仍然不能够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许多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认为,新专业人员掌握的知识与他们实际能够做的工作存在相当大的距离,这些差距越来越成为制约新专业人员职业成功的障碍[21]。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上述问题,在我国高校学生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中同样存在,并且十分突出。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表明,加强教学人员和实务专家的合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这种合作不仅弥补了教学人员实际工作经验的不足,也能够及时反映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工作对人才的需求信息。因此,加强高校学生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他们从事实际工作的胜任力,需要相关专业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充实到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把具有实践工作经历的专家学者吸收到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以便将实际工作需求及时反馈到人才培养方案和在职培训中,缩短理论教学与工作实践的差距。

      (四)加强专业组织建设,发挥协会在专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专业协会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全国性的学生事务专业协会已超过35个,每个协会都有其明确的使命和服务范围,内容几乎覆盖学生事务的各个领域。这种发展被视为学生事务专业繁荣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美国高等教育标准促进委员会、全国大学人事管理者协会和美国大学人事协会作为最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专业组织,它们在建立学生事务专业标准、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和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等方面,始终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与美国相比,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相关专业组织在辅导员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方面,尚未有效发挥作用。如何学习、借鉴美国学生事务专业协会成功发展的经验,加强学会(协会)组织自身建设,扩大学会(协会)在行业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并通过颁布和发展专业标准、开展专题研究、举办学术会议、制定专业伦理守则、开展继续教育、促进教学人员与实务工作者的合作等措施,以加强学生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①高等教育标准促进委员会(The Advancement of Standards in Higher Education)成立于1979年,以提升学生事务、学生服务和学生发展项目的标准为宗旨,是由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相关专业组织组成的协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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