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理论及其对新农人培育的启示论文

集体行动理论及其对新农人培育的启示论文

集体行动理论及其对新农人培育的启示

王丽婉

(河北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摘 要: “三农”问题是事关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它的解决离不开农民问题的解决。培育具有现代农业知识、农业技能且真正热爱农业的新农人是我国农村发展道路上亟待解决的关键议题。集体行动理论建立在对公共产品理论和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消化与吸收基础之上,又以理性人假设为现实基础,形成了较为完整且系统的理论体系。借鉴集体行动理论,我国新农人培育应坚持集体导向,充分调动受训人员的参与感,通过内部激励机制和外部政策保障共同作用以促进农民素质提高、农业产业发展。

关键词: 集体行动理论;新农人;培育;启示

一、引言

新农人是指掌握现代农业知识、具有现代农业技能且懂得一定农业经营能力的新型农民,他们不局限于农村或城市,只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都属于新农人。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依然聚焦“三农”问题,内容涵盖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农产品供给、农村环境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和全面乡村改革等多方面。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新农人的任务也迫在眉睫。新农人培育对解决农村人口质量低下、农业产业效益走低、农村空心化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20世纪60年代,现代经济学领域开始盛行公共选择理论,它所研究的是传统经济学中所忽略的非市场决策问题,即集体行动的问题。集体行动理论(Collective Action Theory)主要探讨个体自利与团体公共物品的关系,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盛行,尤其是在奥尔森的理论著作《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发表之后越来越受到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集体行动理论的起点是人的自利性与理性,由此推出集团规模、性质、制度设计的不同对个体成员在集团内的选择的差异性,并强调集团规模过大会导致公共利益的减少。此外,选择性诱因是维持集团良好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积极的正向激励和消极的反向遏制形成刺激合力。新农人的培育类似于小集团建构的过程,其目的是最大可能的创造公共物品,也就是为团体、社会、国家创造更大价值。因此,研究集体行动理论,对解决新农人培育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集体行动理论概述

(一)理论的形成与演化

集体行动理论认为,对一个集体而言,若其规模较大,且在集体内部不存在强制和激励手段以促使个体为实现集体利益而开展行动;而对作为具有理性的个体而言,则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不是将实现集体利益作为首要目标。[2]各国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对集体行动理论进行批判性继承,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以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Lin” Ostrom)等人为代表的印第安纳学派对此理论的修正,其突出特点是将制度分析融入集体行动研究,通过案例进行验证得出“制度在改造人类的理性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自主治理”比奥尔森的“选择性激励”更具有可实施性,并大量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和工具将博弈规则制度化。[1]

(二)核心概念

“理论是构成演绎陈述的等级系统,而概念就是这个系统最基本的构成单位”。[3]对以奥尔森为代表人物的集体行动理论的理解应从其基本概念入手,主要涉及自利(self-interest)、理性的(rational)、团体(groups)、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和搭便车者(free riders)等。

谈到加强各国军队之间交流合作、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时,英国国际战略研究所香格里拉对话会高级研究员亚历山大·尼尔表示,北京香山论坛和香格里拉对话会有同有异。“二者都是朝着增进亚太地区和平与合作的方向在努力,”他说,“不同之处包括,北京香山论坛有明确的主题。另外,这个多边军事交流论坛对于提升地区安全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

1.自利(self-interest)。区别于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中“人类最主要的行为动机是自己的私利”的观点,集体行动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只想寻求自己的个人利益,但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将提升社会的利益。[4]奥尔森在其理论中引用了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下的所有经济活动都是在个人利益(理想的或物质的)驱动下进行的,当集体利益进行调整时个体也会改变追求利益的手段,而自利行为不能推进集体利益的正向增长。

3.集体行动的制度设计原则。对集体行动进行制度设计是十分必要的。因为集团中的每个个体都想获得公共物品,却又不愿付出代价,故而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以致集团行动陷入僵局。在奥尔森看来,选择性诱因可以刺激具有理性的个体做出对集团有益的行为。集体对部分个体进行激励时会促使个体产生公共利益,而这种选择性刺激既包括以正面鼓励为主的积极的正向激励,也包括譬如禁止搭便车者享受集体成果的消极的反向激励,这些刺激的最终目的都是为集体目标服务。[12]

应进一步拓展并健全新农人培育的平台机构,注重规模的合理性,如果规模过大不仅会增加团体的组织成本,而且极易导致团队向心力低、各成员之间缺少交流,最终降低团体成员的学习效果。具体而言就是要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各相关部门、高校、专业协会、科研院所以及龙头企业形成村社、园场、企业和培训机构相互协作的培养模式,[15]但团体成员数量不宜过多,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使个体为创造公共物品努力克服私利。譬如,培训小组以村为基本单位,通过如城镇农业部门等上一级组织团体的培训资源供给,实现教学内容紧跟生产流程,组内成员自觉担责,以最小的成本共同为团体和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创建包括无公害蔬菜标准化基地和种植示范基地在内的实训基地,完善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并优化师资力量,按需聘请专家对不同农业生产项目进行培训,做到技术下乡、技术进村。将小规模培训机构在一定地区内凝结成网络,实现资源互补、技术互补。

4.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亦称“公共产品”,一般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6]奥尔森所说的公共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物质产品,而是“实现了某一公共目的或者满足某一公共利益都意味着向那一集团产生了公共物品”。[3]公共物品包括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两大类。纯公共物品在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特点,而准公共物品只具备上述两个特点中的一个,对另外一个特性表现为具备不充分。[6]

根据佛山市统计局,佛山市第3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末,全市耕地面积3.669×104hm2(不包括可调整地类面积),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防护林)4.614×104hm2,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36.32 hm2,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9.14万人(见表1),2016年佛山市农业总产值2 930 523.29万元,主要农产品有粮食、蔬菜、塘鱼等(见表2)。

1.个人自利不会导致集团利益。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传统经济学家认为人的自利本性是社会的基础构成,因为组织或集团的成立必然以共同利益为联结,而这种“共同利益”实际上就是“集团利益”。[9]但是,奥尔森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个人自利并不会导致集团利益的出现,个人理性也不会引发集体理性。当一个集团中人数较少,或集团存在某种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使理性的、自利的个体去创造公共物品,实现集团利益,否则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的公共物品不会因个体而增加。[10]自愿集体行动不能够解决公共物品的充分供给问题,共同利益不足以保证自愿合作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是促使人们相互合作、走出困境的关键。[11]

(2)集团的组织成本。集团的组织成本是影响集团内部集体行动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小集团拥有较低的组织成本,使得其内部个体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更大。随着集团规模的不断壮大,内部成员数量的不断累积,个体之间达成共识所需的协调成本随之扩大,也就是组织成本会随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而提高。在此过程中,搭便车者的数量也会随之增长,严重阻碍集团内部公共物品的增加。因此,奥尔森认为小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的集体供给可能会低于最优水平,而大规模集体更会出现无集体公共物品供给的情况。[9]

(三)基本观点

5.搭便车者(free riders)。搭便车者也称“免费搭车者”,在经济学上是指没有付出任何成本却享受公共物品,[7]或对公共物品的贡献小于自身获利的人。搭便车者的行为受其自利心理驱使,凭借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与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特点,企图达到不必须由自己提供的公共产品或不必由自己为公共产品提供付费,而希望坐享他人提供公共产品,[8]即谋求以最小付出坐享他人提供的公共利益。这种搭便车者的投机行为极易导致公共物品的供应不足。

2.以选择性诱因激励集体行动。这里所说的选择性诱因也可以称之为“选择性激励”,本质是一种激励机制,是“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精英主义的方案”。[1]集体行动理论主张集团以公共利益为根本,集团力量的大小与其规模呈正向关系,其中,个体自利是不确定因素,因为无法保障自利的个体会甘心为集团利益努力,出现懈怠情况。因此,集体的利益是无法通过个人产生的,只有当集体内部的最大获益者提供包括强制力的权威和奖惩手段在内的选择性激励,才能使个体产出公共物品。

2.理性的(rational)。奥尔森认为个体行动的动机除自利外还具有“理性的”特点。所谓理性,即个体无论采取何种行动皆是理性的,都拥有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思考,并试图通过最低成本获得最大利益。[5]但理性并不等同于自利,个体在理性状态下也可能会做出利他的选择,这并非个人决策与获取价值的不一致,也并不绝对是非理性行为。在自利与理性驱动下的个体行为是一种物质驱动行为,这意味着个人行为由物质欲望所支配,即自利与理性是个人追求利益的推力。

4.集体行动效益受集团形态的影响。个体参加集体行动和创造公共物品与否是其理性分析和自主选择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个体会从个人收益情况和效益独占时间等维度考虑,而影响这些维度的主要因素包括集体的规模大小、组织成本、性质与分类等。[12]

自利与理性是人类固有的本质特性,也是促使个体行为的根本驱动力。新农人涵盖范围极广,那些热爱农业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居住在农村或城市的农业从业人员都可包含在内。[13]出身、学历、能力、经历、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等存在的巨大差异使得他们的追求目标不尽相同,但自利与理性的本质是一致的。

《广西培育特色小镇意见》指出,广西特色小镇建设要分轻资产型特色小镇和重资产型特色小镇来进行,这两种类型的特色小镇的建设面积原则上按1~3平方公里面积进行建设,但对这两种类型的特色小镇的社会投入要求不同。文件明确要求轻资产型社会投入要达到每平方公里8亿元以上,重资产型社会投入要达到每平方公里16亿元以上。但根据广西经济发展预测和其他省市特色小镇建设投入情况,广西轻资产型特色小镇建设未来社会投入可能会达到每平方公里8~24亿元,重资产型特色小镇社会投入可能会达到每平方公里16~48亿元。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小商桥的保护利用非常重视。尤其是以小商桥和杨再兴墓祠为依托,开发了商桥旅游综合区,不仅为家乡人民提供了一处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把小商桥的建筑文化和杨再兴的英雄文化根植进老百姓的心中。

3.在模仿中创新。目前电视媒体的创新机制、人才机制、“实验室”机制还不甚健全,离纯粹的原创毕竟还有一定距离,这种情况下,做一个模仿者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只要过好节目样式版权关,融入本地特色元素,加入新的创意,做出的节目对于受众同样具有吸引力,比如2013年湖南卫视推出的《爸爸去哪儿》。本地的文化、法制宣传栏目都可以借鉴央视、省台和其他兄弟台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在借鉴中转化、吸收、创新,为我所用,使得自办节目常办常新。

(3)集团的性质和分类。集体行动理论认为倘若集团规模相同,集团的异质性便成为集团内公共物品能否产生与产量多少的关键性条件。[9]如果将集团利益进行分类,大致包括“相容的集体物品”与“排他的集体物品”两类,前者比后者更易产生集体行动。相容的集体物品指个体利益主体在寻求集体利益时与之相包容的公共物品,主要存在于市场集团之中;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指个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与集团公共利益相悖的公共物品,多见于非市场集团内。[12]

三、集体行动理论对新农人培育的启示

(一)依需设计培育内容

(1)集团的规模大小。奥尔森指出,集团的规模大小在个体从自身利益出发、理性的分析利弊得失后对集团采取何种行动中起决定性作用。就集团公共物品的供给而言,当集团规模越大时,集团内部的个体数量就越多,个体所占的份额随之变小,集团内部的公共物品供给数量占比同样缩小。[9]就此层面而言,小规模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推进集体行动,集团效益的净增值要大于或等于集团中个体所占利益比重的倒数,即所谓的集体行动的倒数原则。[12]

新农人接受培育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与能力,从而最大程度的获得利益,这是他们行动的根本动机。只有保障新农人真正学到切实可行的知识,使之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才是促进他们不断学习的最根本动力。培育内容应符合新农人的主体需求,事先做好充分的对象分析与需求分析,加强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新农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做好课程的规划设计。由于受训主体的特点千差万别,制定个性化的培育内容尤为重要。为了保障培育效果,使参训对象真正的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可以依据所在地区、经营农业类型、接受培育时间等制定计划,如开展高山养殖培训、捕捞技术培训、水产养殖培训,开展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养殖管理等相关技能的培训,具体内容尽量通俗易懂、具有可操作性。[14]

(二)坚持集体导向

资源整合有利于缩短行为目的的达成时间,提高效率。新农人培育也应以小组或团体为基本单位,将具有相似特征或相近需求的成员组织起来,形成某些特定团体开展行动。集体行动理论指出,团体的行动受到团体规模大小、组织成本以及性质、分类的影响。

3.集团(groups)。集团,一般指在共同目的驱使下,有目的、有系统的建立起来的组织集合。但奥尔森将团体的范围扩大,认为组织并非团体的必要条件,即“只要存在共同利益的群体都可称之为集团”。在奥尔森的概念中,所有国家、政党、工会、利益集团、竞争企业和某些拥有共性的人群都称之为集团,其类型虽庞杂,但总的来说可分为“潜在集团”和“被动潜在集团”两类, 集团规模的大小对个体份额和公共利益皆有影响。[3]

(三)激发培育主体的参与感

新农人培育中的每一位个体都是独立且带有自利目的的。自利的个体无法为团体创造公共物品,倘若每位新农人都只顾自己眼前利益,缺少团体的归属感和协作力,只会使行为的发展事倍功半。

末次给药当日下午禁食,禁食24 h后,CO2吸入处死,开腹,结扎幽门和贲门,摘取全胃,向胃内注入2~3 mL 10%中性福尔马林固定液,将胃浸入福尔马林固定液固定5 min,取出,沿胃大弯剪开(避开溃疡部位),轻轻洗去胃内容物,将胃平铺在展板上,测量溃疡面积(溃疡面积S=长径/2×短径/2×π),拍照,图片记录。然后将胃浸入10%甲醛溶液中保存。根据溃疡面积计算溃疡抑制率。

参与式培训是提高农民积极性、凝聚力和荣誉感的重要途径之一。所谓参与式培训就是通过对培训对象和外部因素进行干预从而互相协调以实现培训对象共同发展的一种培训手段。[16]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既要进行集中性、大规模宣传,比如通过电视、展板、演讲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制度法规、最新培育成果等,让培训对象了解新农人培育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意义,也要开展有深度又细致的针对性宣传,发挥广播电视和新闻报纸的优势,开展专题专栏、先进人物采访等多渠道宣传。另一方面,重视群众呼声,给予农民话语权。新农人培育的最根本目的是造福农民,惠泽百姓,只有认真听取民意才能真正了解到农民的切实需求,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同心协力振兴乡村,振兴农业。

(四)建立内部激励机制是培育的有效手段

选择性诱因是推动新农人积极参与培育、创造团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主要包括积极的正向刺激和消极的反向刺激两大类。通过选择性刺激手段可以降低“搭便车者”投机取巧的可能性,从而为集体目标的实现共同努力。

Fix Auto维修连锁集团在澳大利亚运营两年以来,已在3个州建立了11家连锁企业。第一家快速维修旗舰店最近在澳大利亚启动运营。由于大范围冰雹及恶劣天气带来的车辆受损,快速维修业务已呈增长态势,并且变得更为普及。

一方面,提供积极的正向刺激。设立新农人证书制度,对表现优异的新农人予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如发放奖励金;每年评选一定比例的新农人标兵、所在领域的先进标兵、一线岗位的生产能手、创立自己品牌并取得不错成绩的带头人等,对他们予以表彰和奖励;表现优异者可以参与省、市示范合作单位和办理农资经营许可证,具有优先参与村组干部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优势。另一方面,采取消极的反向刺激。最重要的是改进培育团体的绩效考核制度,在新农人培育一期结束之后对成员进行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予以资格认定且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考核的内容应包括知识技能的学习成果、行为态度以及学习之后所带来的效益,这些都可以作为培育结果反馈的重要信息源。只有将激励与惩戒结合起来才能促进新农人培育体系内部合理运行,为新农人的专业成长蓄力。

(五)加强国家政策的导向力度

奥尔森认为,个体理性的选择并不能起到自发提升社会效用的作用,公共物品的获得要依靠选择性或强制性的方式进行。[5]除通过奖惩机制使受训对象的内部短板通过自我约束进行纠正外,还可通过强制执行完成,即国家和政府颁布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条例等。美国形成了财政补贴政策、农业保险政策以及金融信贷政策“三位一体”的农业扶持体系;法国通过资格证书政策把控农业从业人员的经营水平,并通过财政政策予以补贴;[17]日本则从国家立法入手,通过教育法案构建一系列培育农民、推广现代农业的教育体系。

我国应从新农人培训立法入手,保障培训政策的持续性与有效性。首先,出台新农人教育培训法,使培训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其次,根据各地农村发展需求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则和意见,使地方培训的监管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再次,根据各部门农业产业类型的不同建立职业资格评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等级认定管理规定。[18]最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的推广十分必要,将国家的财政投入和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支持相结合,加强城镇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涵盖范围,为新农人培训解决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张振华.当奥尔森遇上奥斯特罗姆:集体行动理论的演化与发展[J].人文杂志,2013(10):113-121.

[2]张 桦,岳 泉,袁勤俭.集体行动理论及其在信息系统研究中的应用与展望[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9(9):1-10.

[3]李政军.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述评[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0(4):22-28.

[4]付群英,姚 建.论自我利益与社会利益间的博弈[J].中国市场,2009(19):123-124.

[5]李 阳,胡春霞.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探析[J].企业导报,2013(14):179-180.

[6]王松霈.生态经济建设大辞典·下册[M].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1405-1406.

[7]《21世纪汉英经济实用词典》编写组.21世纪汉英经济实用词典[Z].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198.

[8][美]保罗·贝尔等著.环境心理学[M],朱建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467-468.

[9]李 炜.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J].青年研究,1999(1):44-47.

[10]王慧博.集体行动理论述评[J].理论界,2006(4):81-82.

[11]高春芽.集体行动理论思想渊源探析[J].沈阳大学学报,2009(1):40-43+47.

[12]王金炳.奥尔森及其集体行动理论[J].时代金融,2007(6):32-34.

[13]薛 晴,陈会谦,孙秀芳.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内涵及理论价值[J].农业经济,2019(8):72-74.

[14]王 楠,张伟远,苟江凤.“互联网+”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终身学习现状及发展建议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9(6):63-72.

[15]雷鸣强,吴易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9(14):44-46.

[16]李 俏,李 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念、机制与路径[J].理论导刊,2013(9):82-84.

[17]周洁红,魏 珂.发达国家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演变及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9(8):138-144.

[18]张亿钧,朱建文,李 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体系:政策回顾、效果评价和完善路径[J].职教论坛,2019(6):91-96.

Collective Action Theory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the Cultivation of New Farmers

WANG Li-wan

(Continuing Education College,Hebei University,Baoding Hebei 071002,China)

Abstract :The issue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is the basic problem of China’s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s of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solution of the peasants’ problems. Cultivating people with modern agricultural knowledge, agricultural skills and truly loving agriculture is a key issue to be solved on the road of development in China. The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 is based on the digestion and absorption of public product theory and individualism methodology, and at the same time, based on the assumption of rational people, it forms a relatively complete and systematic theoretical system. The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 has important implication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new farmers. For example, the new farmers have the self-interested nature. Therefore, the cultivation of new farmers should adhere to the collective orientation and fully mobilize the participation of training members. Through the internal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external policy guarantee, we can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farmers’ qua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Key words : collective action theory; new farmers; cultivation;enlightenment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6471 (2019) 03-0053-06

doi: 10.13983/j.cnki.jaechu.2019.03.008

收稿日期: 2019-07-24

基金项目: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9年度项目“乡村振兴下新型农民学院的运行机制与发展路径研究”(编号:HB19JY053)

作者简介: 王丽婉(1994-),女,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基本理论。

(责任编辑:刘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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