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及其面临的问题_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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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耶塔的说法,各国社会工作发展进程会随着其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人们在一定时期内所面临的问题的不同而有所不同①。因此要研究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进程,我们必须考察这一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造成这些问题的社会环境因素,从而为我们的对策分析提供理论基础。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展开这一分析:一是有关制度背景的讨论;二是讨论社工体系发展的组织环境,即在现有的体制中,社会工作者居于什么地位、应该起怎样的作用,及其发展的组织支持来自哪些方面;三是学科发展的相关因素;四是职业体系的建立问题,即从社会行政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工作职业体系的制度建设。由于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在中国起步不久,还缺乏经验,我们有必要首先借鉴国际经验来理解这一职业的发展趋势和规律。

一、国际经验

社会工作这一职业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各种慈善和社会救助团体的活动以及社会工作会议,都为以后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早期阶段,社会工作往往与个案工作和心理咨询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诊疗社会工作。自50年代以来,社会行政学的发展和福利国家体系的成长使社会工作的职业领域得到进一步扩展。60年代以后,许多西方国家都设置了社会工作课程,并在70年代形成以三大专业方法为核心的学科体系。为了对于这一学科演化及其历史条件有更为深入的认识,我们在以下部分将回顾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以便为随后的讨论提供概念框架和理论背景。

制度背景因素

首先,社会工作职业体系的建设这一任务的提出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要求。Butrym强调,社会工作是一项具有很强的价值导向的工作,但也是一项面向社会实践问题的工作②。社会工作关注这些实践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是由社会变迁所导致的。例如,Wilensky就指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招致了人们对发展社会服务的需要③;而Jordan更进一步说到,社会工作者的责任是直接地(或者从逻辑上说)从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④。这就是为什么在城市化程度较低的乡村社会或不发达国家中,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很低的原因。

其次,社会工作这一职业的发展也与人们生活方式的变迁相关。在现代社会,养老成为社会事务而不仅仅是家庭事务,特别是由于子辈为父辈所能提供的福利服务十分有限;与此同时,单亲家庭以及非婚生子女的流行,也进一步弱化了传统的家庭功能。这些情况要求我们采用新的模式、新的方式来满足人们对于儿童照顾和老人服务等方面的需要。根据这种需要,发展社会工作职业就成为现代社会服务的一种基本方式。

第三,社会工作这一职业也为强化社会控制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当今许多国家,社会工作者这一队伍已经成为进行社会服务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社会矫正的手段来降低社会离异现象、调和社会矛盾、缓和一些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在此意义上说,社会工作者是进行社会改造的有效工具,也是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生力军。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包括广泛的社会“问题群体”,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对于解决诸如贫困、失业、吸毒、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和儿童遗弃等问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工作职业体系的发展是社会发展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今天所提出的客观要求。社会工作实践所具有的高度制度化和职业化特征,能够有效地保证社会服务投递的目标性、持续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从而使社会服务成为一种公共管理事务。只有在这个大背景中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发展社会工作事业的意义。它要求我们跳出在技术层面上思考如何提供社会服务等问题,转而去思考长远的社会发展目标,追求社会工作发展的远大图景。它关系到我们想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将采取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以及如何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

组织环境

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也是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中进行的。在社会工作这一服务体系建立之前,家族、宗族和地方社区是构成社会安全网络的基本部分;但到了19世纪上半叶,游离于基本安全网之外的私人慈善和福利组织所进行的“公益”活动已逐渐流行,并形成了社会工作实践的早期渊源⑤。例如,Heinonen在谈到加拿大的经验时就说,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由两个运动来推进的:一是慈善组织所进行的社会救助活动;二是汤因比会馆运动⑥。在此进程中,慈善活动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并由此对福利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相关的要求。

在20世纪20-30年代,许多欧美国家形成了社会工作者队伍。例如在加拿大,这一队伍包括医务个案工作者、公共福利工作者、心理个案工作者、矫治工作者和儿童福利工作者等等⑦。在北欧国家,在20世纪40年代前后,从事社会工作的既有福利行政工作者,也有个案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这些工作者致力于贫困家庭的救助和青少年失范的防范,也涉及儿童福利和老人服务等福利服务活动。但是在那时,这些从事社会工作活动的人群对于他们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界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福利国家的发展和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扩展受到了公共部门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积极地介入到福利服务的提供中,使政府部门与社会工作者的互动成为这一职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成为社会工作者的主要雇佣者和支持,并直接介入对于服务机构的管理。这些福利服务活动直接导致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因此,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进程表明,它与公共福利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公共机构常常把社会工作者作为公共福利的投递者和组织者,并赋予他们在社会福利方面的相应权利。这使社会工作这一职业的发展与社会行政这门学科的发展密切联系⑧。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与各种慈善组织和非政府福利团体联系密切。在这些团体中,社会工作者常进行福利事务的管理、组织和运作工作。通过与各类福利主体的互动,他们强化了其独特的职业地位。

学科发展

社会工作的职业化进程还有赖于社会工作这一学科规范的形成、学术研究的积累和学科教育及培训事业的发展。社会工作学科的早期发展与心理学和社会医疗密切相关。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科与社会工作技巧密切地结合,形成了诊疗社会工作的传统。70年代以来,社会工作向更为宽泛的社会工作领域扩展,形成了宏观社会工作和微观社会工作的区分。在此,微观社会工作涉及个案工作、家庭咨询、团队活动,而宏观社会工作则涉及社区组织、政策制定、社会计划,及使用团队工作的方法去影响团体之外的成员的战略⑨。经过这一过程,社会工作逐渐成为一个涉及各类社会问题的广泛的工作领域。

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也伴随着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在20世纪的头十年,美国已有五所社会工作学院⑩。加拿大在60年代开始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的硕士学位,并在70年代大学里出现了社工专业(11)。在英国,学校从50年代开始开设个案工作的课程,到了70年代,逐渐形成了“个人社会服务”(personal social service)的专业和系科。从整体上看,社会工作教学与三方面课程密切相关:一是支持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的心理学课程训练;二是护理知识和公共卫生保健知识(这方面的知识对于安排儿童照顾、老年人护理、残疾人照顾等方面的事务都是必不可少的);三是社会工作伦理、社会福利思想和社会政策理论的学习(这些知识的学习可以使社会工作者加深对于社会服务的特点及其意义的认识)。

作为这一讨论的延伸,我们有必要提及社会政策学科。在欧洲许多大学,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学科常常被放在同一系科中。以英国为例,伦敦经济学院、牛津大学、约克大学、南安普顿大学、普里毛斯大学、伯明翰大学等都设立了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系。即使一些大学没有设立社会工作系,我们也很可能在其社会政策系中找到社会工作专业。从历史渊源看,这两个学科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它们都是从社会行政发展而来,都以社会福利思想、社会行政、公共政策和/或公共管理以及福利社会学作为其学科基础,因而它们具有共同的知识背景和关注点,而且两者的关系也是互补的:当社会工作倾向于关注与案主互动的微观问题时,社会政策学科则提供了一个较为宏观的视野。

此外,社会工作学科还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它要求社会工作者能够对于个人、家庭和工作团队所处的环境进行评估,并且制订行动方案来影响环境。正如昆耶塔所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着眼于改善工作对象系统(诸如个人、群体和社区)的社会功能的职业(12)。这就要求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由此,在各国对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训练中,社会实习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同时,为了强化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法律课程的开设也十分重要。对法律的熟悉与运用使社会工作者能够有效地为案主提供咨询和维权方面的帮助。

职业体系的培育

社会工作职业化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在讨论职业体系的设立时,人们常常援引Greenwood有关界定“职业”的五个条件:一是理论体系;二是专业权威;三是获得专业社团的认可;四是形成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或信条;五是专业文化的形成(13)。Compton也提出衡量职业化程度的六个标准:一是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二是协会的约束力;三是导向协会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的价值指向;四是形成技术训练体系;五是职业文化;六是酬金和荣誉的回报系统(14)。

从制度建设方面来回顾国际经验,我们可以从学会的建立、专业标准的设定和岗位授权体系的设立这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学会的建立和专业评审委员会的成立反映了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程度的高低,因为这些协会不仅为人们研讨相关问题提供了平台,也成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体系的主要机构。在职业标准的设定方面,大学、专业协会和政府机构一起构成制定专业标准的三个基本主体。例如在英国,政府部门和职业机构所颁布的社会照顾工作者工作准则,就起到了规范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以及确定社会工作伦理基础的作用。在香港,社会服务联合会、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等机构都为社工团体提供服务,并承担一定的管理协调职能(15)。

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还与其岗位授权体制相关。早在半个世纪以前,许多欧洲国家就设置了社会工作的授权体系。例如,在20世纪40年代的北欧,社会工作者就在福利行政部门具有了关键地位。他们在评估福利申请、福利需求和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有决定权。由于社会工作者这一职业在起源上与慈善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有密切的联系,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在非政府部门中也很广泛。例如在香港,注册社工中的61.6%都在民间机构服务(16),而这类民间社会工作机构数量很多,占总的社会工作机构总数的3/4以上(17)。因此,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可以向社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中多方位延伸。

二、中国社会工作的职业发展

制度背景

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这一要求是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中提出的。这一转型使传统的集体福利体制弱化,从而要求发展公共社会服务体系作为替代。在经历了企业福利责任的“社会化”的改革,社会福利逐渐由企业和集体转向了国家和社会公共部门。同时,中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塑和社会政策模式的改变,也要求我们重塑社会服务体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进程的推动下,家庭规模的缩小,传统的家庭养老的社会功能随之减弱,人口流动增加,民工跨区域流动频繁。这些社会变化都要求我们以新的方式来提供社会服务。这就使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工作职业成为制度变迁的一种功能需求。

另外,在急剧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中国社会也面临着种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如何减少吸毒人群、如何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如何缓解由社会压力所造成的挫折感、如何缓和不断增长的离婚率以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如何减低犯罪率、自杀率,等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的社会群体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中所要面对的。在此,传统的社区照顾、民政管理、司法监管等方法都显得不够了,它需要我们采用新的服务手段(例如心理疏导和生活照料)来解决这些广泛的社会问题。

因此,尽管中国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起步很晚,但它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西方国家所经历的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与这些国家相比较,中国也具有那些在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与西方不同,这些因素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很快。我们要考虑如何去应对由此带来的挑战,并解决其产生的问题。由于这些制度性因素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有关,我们只有结合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矛盾来进行分析,才能真正把握在中国发展社会工作职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组织环境

社会工作这一职业也为慈善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所推动。在西方国家,具有宗教背景的慈善组织在推进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社会公益组织和宗教的或非宗教的慈善团体大多规模很小,而且其福利活动常常局限在狭窄的地域范围。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企业的发展在近半个世纪中进展缓慢。例如直到2005年,在上海市一级登记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仅为250家(18)。这种情况显示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面临着与西方社会不同的组织环境。

在进行社会福利服务和社会行政工作中,我们也要考虑到职业的和非职业的社会工作者两者间的关系。事实上,在社会工作这一职业发展之前,各级福利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已经承担了大量的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他们是社会服务的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于是,如何促使福利行政者与职业社会工作者有效地结合起来,进行互补,就成为社工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因素。在这一问题上,王思斌提出通过身份转换型与专业支持型的方式来扩大社会工作者队伍,而孙莹则提出通过专业职业化和职业专业化两条道路来实现职业化(19)。前者表现为对于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后者表现为对于社会工作的学生进行职业化的训练。

另外,加速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的组织因素也涉及到政府机构本身。在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进程并不完全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是近年来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需要而大力推进的。这就意味着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要与政府管理部门密切联系,而其前景取决于其与社会行政和民政管理部门的有效合作。当然,我们也要注意避免那种由政府的强力推动而带来的副作用。这种运动式的发展方式固然能够加速社会工作职业发展进程,但同时它也会导致降低职业标准的风险。

学科发展

在许多西方国家,社会工作职业的建设是由非专业化的慈善努力向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活动转化的,而这一转化是由心理咨询和公共卫生等知识和技术的导入所诱发的。因此,在西方国家,基于个案工作的诊断社会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在美国)对于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的提高起到了关键作用。例如Shulman关于儿童福利的个案研究,就把社会工作者、父母、儿童对于儿童问题的看法进行比较,从而建构起介入社会工作过程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20),而Boehm早在1958年就给社会工作者的特征和功能下了定义:社会工作追求强化个人作为个体和群体成员所具有的社会功能,注重个人与环境的互动过程,致力于修复被损伤的社会关系,阻止社会失序(21)。这种专业导向促进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

中国社会工作学科的发展与西方国家所走过的历程不同。由于社会工作的教学大多是土法上马的,它在专业训练方面还十分薄弱。这不仅表现在社工教学中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等方面的教学力量十分薄弱,而且与此相配套的辅助课程十分缺乏。近年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制定的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及其编写的教材对于强化学科的规范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尽管如此,目前社会工作教学内容基本上还处在学科内容的传播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强化科研工作,通过科研来更新教学内容。

再者,在对社会工作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中,我们也要根据中国国情,按照政府和社会的需要来培养。在长期的福利服务实践中,民政工作者已经积累起许多宝贵的经验。这类民政工作经验偏重于采用群众工作的方式,并结合社会管理的一些手段来进行。尽管这些工作对于服务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程度较低,但我们有必要把这类知识汲取到社会工作的知识体系中。它有助于丰富学生对于中国国情和案主需求的理解,并寻找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结合不是简单地重复以往的民政工作经验,或者把社会工作服务的水平降低到以往的群众工作的水平上去,而是要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模式来分析实际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职业体系的培育

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还取决于职业制度的设立。按照Siporin的说法,“社会工作是一种社会制度,是一种社会服务的职业以及是一种技术化的、科学化的实践艺术”(22)。作为社会制度,社会工作这一体系目前在中国尚未建立。然而,在一些医院和福利机构,我们已经看到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设置;一些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也在众多的福利机构中工作。这些进展都为社会工作职业在中国的发展培育了制度要素。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颁布有关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定和资格考试的条例和规章,也为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当然,要建成这一体系,我们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此,我们可以回顾台湾的经验。其早在1997年就通过了“社会工作师法”,但根据一些人的评估,这一法律并未对改善社会工作发展的处境具有太大的影响(23)。

根据前文谈及的国际经验,对于社会工作体系的制度建设问题的讨论可以从三方面展开,即专业协会/委员会的设立;专业评估标准的形成;岗位设置体系的建立。在专业协会方面,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的成立,对于推进社会工作的研究和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这两大机构都是松散的社会团体,而且这两大机构存在着相互隔离的状况。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主要涉及专家学者和高校学生,而社会工作协会则主要包括从事社会管理实务工作的民政机构、组织和人员。因此,如何使这两股社会工作力量有机地协同起来,共同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

在专业评估方面,中国已经设立社会工作者的职称考试制度;各地对于福利机构和组织的运作也设立了一些评估标准;政府部门和福利机构也要求对服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但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社工岗位设置体系。这些状况一方面表明人们对于社会工作职业化这一总体趋势的认同,另一方面也表明相应的评估标准和职业规范正处在形成阶段。可以设想,如果不能建立相应的配套体系,包括社工资格认证、注册管理制度、从业规范制度、薪酬标准指导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以及与此相匹配的义工制度等,这一体系很难真正运作起来并充分发挥其作用(24)。

在国际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中,岗位设置并不是讨论的重点。这是因为在许多欧美国家,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逐渐在非政府或政府组织中找到他们相应的就业岗位,并建立起专业权威。而中国的情况则很不同。由于中国政府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来培育一支强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社会工作这一职业的发展主要是由政府和教育部门人为推进的。其职业岗位的设置并不是根据专业化的权威建立起来的,而是要通过岗位设置给社会工作者带来制度化的权威。由于中国社会工作职业体系的建构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达成的,岗位设置就成了发展社会工作这一职业的有效手段。

三、各因素的综合分析和总结

要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我们面临着种种问题,工作千头万绪。要寻找问题的解决途径,我们就要抓住主要矛盾。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我们自然从制度环境、组织环境、学科发展、职业体系这四个方面来展开我们的政策讨论。

制度背景

从制度背景方面看,目前发展社会工作这一职业的社会环境条件十分有利。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急剧发展使中国城市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中的比重)提高很快。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在中国急剧地加速。例如,200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25);而到了2005年,这一数字增加为10055万人,占总人口的7.7%(26)。这种状况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从而要求福利服务由依靠家庭的传统模式向依靠社会的公共服务模式转化。

对于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需求也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也带动了其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譬如,在政府的财政投入的支持下,我国近年来在发展城镇居民低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进展很快。这些发展使人们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问题提升到一个有关社会安定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高度来理解。它也表明政府能够在公共事务和民生问题方面采取切实地措施,来履行其所负有的公共责任。

与生活方式的变化相关,人们也要求通过发展公共服务去改变传统的福利服务方式。例如近年来政府鼓励发展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其“坚持爱心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的价值理念,大力推进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这些进展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有鉴于此,我们在发展社会服务的过程中要进行积极努力,形成众多的福利组织和机构,编织一个具有广泛覆盖性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这一专业服务网络能够大大促进社会对于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要,为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环境

但是,在考察社会工作发展的组织环境时我们也看到,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第三部门已成为发展社会工作职业化的“瓶颈”问题。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在我国,尽管在社会基层组织中存在着的社会安全网在近年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培育)快速扩展,但这一网络功能的发挥还很不充分。作为这一网络重要组成部分,各种福利机构的发展程度仍然很低。大型养老院十分有限,床位供不应求,而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方面的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而且,各福利机构大多只关注他们有限的服务目标,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协作。这就抑制了他们对于职业化服务的需求。

与此同时,有鉴于社会福利部门的发展程度十分有限,政府在扶持民间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中应该加大支持力度,增加投入。然而事实上,目前政府在福利服务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与各种福利组织的互动也很缺乏,尚未把他们对于社会服务必要性的认识落实到行动上。这种状况与香港的经验相比较形成鲜明反差。在香港,福利组织运作经费的70%以上来自于政府的支持,这一支持也为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当然,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政府单方面所能达成的,它要求社会各部门和各类社会团体进行共同的努力,特别是要强化政府部门、福利机构和社会工作教育部门的合作关系。

就社会工作体系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如前所述,如何处理职业社工与现有的从事民政工作和福利事务管理工作者的相互关系是回答此问题的关键。目前,在全国民政部门中有45万人在从事与社会工作相应的工作(27)。这些工作人员平均每人要为1000名重点民政对象提供服务。提高这支队伍的专业化水准,使他们把传统的民政工作模式和职业的社会工作模式有效地结合起来,是发展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就要探讨如何通过培训和职业训练来开发社会工作的人才资源。

学科发展

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近年来中国社会工作学科发展速度很快。全国各高校每年培养约8000名社工专业的学生,从而为发展社会工作职业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由于这一快速发展缺乏相应的学科积累为前提,它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学生数量的扩张与质量提高之间的矛盾以及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问题。许多高校开设的社会工作课程停留在对于通用教材的学习上,这对于强化社会工作教育的专业性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作为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的专业训练要培养福利资源的经营提供者、社会机构和组织的联系沟通者以及福利资源的经营者。他们要能够担当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咨询者和建议者、社会组织间的中介、个案管理者、教育者和组织者(28)。他们要能够评估案主需要的数量和质量,防范和预防社会隔离现象并为福利需要群体提供服务,并能担当教育和培训的任务(29)。而目前我们的社工教育很难满足这些要求。由于专业背景的缺乏,一些教师在教学中过于强调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艺术,从而在培养学生专业兴趣方面产生一些副作用。在此方面,强化社会工作研究是推进学科发展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途径之一。

同时,中国社会工作学科的发展还体现在不断增长的学科认同和社会认同。隋玉杰曾谈到,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使这一职业获得社会各方的认可,包括政府对这一专业的认可、学术界的认可、从业人员的认可、公众的认可和服务对象的认可(30)。目前,社会工作这一学科领域已经获得了很好的宣传,人们对于这一学科的了解也越来越广泛,这些条件有效的助长了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指出,其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协调传统的民政工作者和非职业化社会工作者与职业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社会工作者是“专业的”,而民政工作者是“非专业的”。如何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将决定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的推进速度。

职业体系

在社会工作职业体系的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在一系列制度建设还没有跟上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方面的发展。制度建设问题不仅要考虑岗位设置,社会工作者在福利行政方面的授权,以及专业标准的评估,专业委员会的职能确定等方面,更要考虑到在未来的体制中参与各方的利益关系。为此,我们要在政府引导下,由专家学者构成专业委员会来讨论相关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新设立的职业体系既要能照顾到参与者各方的利益诉求,也要顾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以及我们对其发展前景的展望。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把制度建设和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定位和利益联系起来,形成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在工资给付、薪酬水平和职业待遇方面制订相应的标准,使这一职业不仅仅是社会所需要,也为人们所追求(在最低限度上,它要使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学生愿意在这一领域就业)。通过岗位设立,发展配套措施,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条件和专业权威,并进而提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对社会工作者的需求。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真正的解决,社会工作的职业化进程也难以快速推进。

在职业体系的设计问题上,我们还要充分考虑专业化体制和政府的授权体制两者间的矛盾,并使两者有效地协调起来。政府可以通过立法、资金投入和组织控制来介入和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而职业社会工作者又可以使用其所具有的专门知识来帮助福利行政部门的官员制订发展计划,进行区域规划,反映人们的福利需求。在这个意义上,职业社会工作者就成为政府投递社会服务的有效助手。

小结

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进程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展开的,是针对社会实践的需要而采取的一项战略决策。它反映了社会体制的转型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是缓解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造就一支强大的专业队伍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更长远的目光看,加强职业社会工作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增进社会团结、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并为走向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开辟新的道路。

但是,由于中国的社会工作体系是在很短的时间内造就的,因而它只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来达成。这就要求政府与高校和福利组织进行紧密的联系,来共同推进这一事业。近年来中央所提出的要在五年内培养千名高级社会工作者、万名中级社会工作者和十万名初级社会工作者这一宏伟计划,对于推进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教育和学科建设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要落实这些目标,还需要形成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由此,如何有效地利用和经营现有的社会资源,形成一个社会职业体系以及支持系统,是我们在发展社工体系时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注释:

①[菲]罗密欧·C·昆耶塔:《契合文化敏感性方向的社会工作课程》,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13页。

②T.Zofia Butrym,The Nature of Social Work,Basingstoke:Macmilan,1986.

③H.Wilensky,and C.Lebeaux,Industrial Society and Social Welfare,New York:Free Press,1965.

④Bill Jordan,Invitation to Social Work,Oxford:Martin Robertson & Company,1984,p.5.

⑤Bill Jordan,Invitation to Social Work,Oxford:Martin Robertson & Company,1984.

⑥Tuula Heinonen and Len Spearman,Social Work Practice:Problem Solving and Beyond,Toronto:Irwin,2001,p.13.

⑦E.Arthur Fink,H.Jane Pfouts,and W.Andrew Dobelstein,The Field Of Social Work,1985,p.23.

⑧Eileen Younghusband,Social Work in Britain:1950-1975,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78.

⑨Beulah Roberts Compton and Burt Galaway,Social Work Processes,Homewood,Illinos:The Dorsey Press,1979,p.10.

⑩Alfred Kadushin,Supervise in Social Work,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p.12.

(11)Alfred Kadushin,Consultation in Social Work,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7,p.26.

(12)[菲]罗密欧·C·昆耶塔:《契合文化敏感性方向的社会工作课程》,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13页。

(13)E.Greenwood,"Attributes of A Profssion",Social Work,Vol.2,1957,pp.5-55.

(14)Beulah Roberts Compton and Burt Galaway,Social Work Processes,Homewood,Illinos:The Dorsey Press,1979.

(15)(17)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案例研究中心:《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探索——市委书记市长关注什么》,《领导决策信息》2006年第48期。

(16)甄炳亮:《在香港做社工就是做善事》,《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11月27日。

(18)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案例研究中心:《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探索——市委书记市长关注什么》,《领导决策信息》2006年第48期。

(19)王思斌:《体制转变中社会工作的职业化进程》,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245页;孙莹:《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分析》,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46-255页。

(20)Shulman,Lawrence,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 Practice,Illions:P.E.Peacock,1991.

(21)Boehm,W.W."The Nature of Social Work",1958,Social Work.12(1):10-18.

(22)Max Siporin,Introduction to Social Work Practice,New York:Macmillan,1975,p.3.

(23)黄玉浓、张友琴:《专业性: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挑战——从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社会工作教育中获得的启示》,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153页。

(24)付锋林:《壮大社工队伍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中国报道》2007年第3期。

(25)国家统计局:《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http://www.stats.gov.cn/was40/gjtjj_detail_data.jsp? channelid=52984&record=5。

(26)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070228_402387821.htm,2006-02-28。

(27)刘鹏程:《社工培训好风凭借力风正好帆悬》,《社会福利》2007年第1期。

(28)Mary Ann Suppes,Carolyn Cressy Wells,The Social Work Experience:An Introduction to Social Work and Social Welfare,Boston:McGraw Hill,2002,pp.11-13.

(29)C.Paul Brearley,Social Work,Ageing and Society,Condon:Roatledge & Kegan Paul,1975.

(30)隋玉杰:《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可:谁认可?认可什么?》,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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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及其面临的问题_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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