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及当代价值研究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及当代价值研究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及当代价值研究

谢贤玲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

摘要: 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人们对美好家庭生活的需要,突出表现为物质主义婚姻观大肆盛行、家暴现象不断增加、离婚率不断上升等,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从而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稳定。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对我们解决当前婚姻家庭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马克思 恩格斯 婚姻家庭观 当代价值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年来,由于婚姻家庭关系不恰当而导致的社会矛盾频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理论深厚,内容丰富,对解决新时代婚姻家庭中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

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他们扬弃了前人已有的观点,以爱情—婚姻—家庭为线索,进行了详细阐述,形成了自己的婚姻家庭思想。

(一)爱情是婚姻家庭的基础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古代社会,婚姻之事由父母操办,爱情是作为婚姻的附加物产生的,是家庭义务的衍生物,而在现代婚姻家庭关系中,爱情是基础性的存在。两个人在对彼此容貌产生认同的基础上进行亲密的交往,通过深度交流,最后达到感情上的共鸣,这就是爱情产生的一般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当事人双方的互相爱慕应该高于其他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这种爱应该强烈到如果互爱的两个人不能结合,那么他们将被认为是最不幸的人。爱是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的爱得不到另一方的回应,那么这就不是爱情,爱情的必然性前提是双方同等数量和质量的感情投入,一厢情愿不但不能够产生爱情,还会导致怨恨。

足球比赛是学生足球运动中最喜爱的形式,同时也是校园内重要的、传统的体育赛事之一,联赛通常是学校团委或体育教研室,或者学生会负责组织,以系为单位参与比赛。经过调查表明,学校固定举办比赛时间不确定,联赛不系统,学生基础较差,认可度低,参与积极性差。资金短缺和领导不够重视也是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

(二)婚姻家庭中夫妻关系平等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妇女从一开始就是男性的奴隶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女子不仅和男子共同从事生产劳动,而且还承担着照顾家庭生活和养育子女的任务,在部落中享有更高的地位。只是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妇女的地位才进一步下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夫妻间不平等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其根源是经济上的不平等。因此,只有让女性重新回到社会生产活动中去,才能使其摆脱对男性的依附,实现经济、社会关系上的独立,进而有充分的自由去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和公有制的普遍确立,分工将会消失,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将不复存在,妇女将不会再为金钱而委身于男子,那个时候,专偶制将成为真正的专偶制,夫妻间将会实现真正的平等。

选择激电中梯扫面和地物化综合剖面激电异常较好地段,在1080线布设了激电测深剖面。从1080线视电阻率(ρs)断面等值线图(图5)可见,视电阻率曲线位于AB/2=140~200 m,明显存在一个高低电性分界面,上部为高阻、低极化率特征,视电阻率值在800—2800Ω·m,视极化率值在1-4%;在AB/2=200—500 m激电异常区段,视电阻率呈相对低阻显示,其值为300—500Ω·m,视极化率值在5-7%。

(三)婚姻具有充分的自由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爱是男女双方在互相了解之后,发现彼此志趣相同而互相爱慕的一种状态。爱情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自然属性是爱情产生的生理条件。但是人是有别于动物的高级存在物,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情感和意识,因而人类的爱情至高无上,它不仅是性的满足,更应该是情感上的寄托。爱情是美好且神圣的,但是如果不能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爱情,那么终将害人害己。因此,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为指导,给许多对爱情缺乏正确认识的人上一堂终身难忘的课,让他们理解爱情的真谛,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从而建立健康的恋爱关系。

二、马克思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当代价值

随着全球化不断加快,各种思想文化不断融合,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结婚必须有车有房”“要嫁就嫁高富帅,要娶就娶白富美”等物质主义和庸俗主义婚姻观腐蚀着人们的思想,这与马克思恩格斯“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的观点相去甚远。经济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人们对配偶的选择,但不应该成为前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真正的婚姻家庭生活可以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上,但是人们相互交换的应该是对彼此的关怀、尊重和理解。现实生活中,社会经济的基础性地位和当今时代巨大的物质诱惑使人们混淆了经济生活原则和情感家庭生活原则的界限,人们将经济领域的“生存技巧”应用到情感生活中来,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盛行,把物质生活富足的程度当作对婚姻质量评判的标准,使得婚姻关系失去了本来的价值和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正确的恋爱关系

爱情是永恒的话题,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们对爱情的追求从未停止过。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由于政治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人们追求爱情的方式可能不尽相同,但是对爱情本质的理解基本一致。恋爱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个志趣相同的伴侣,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到资本主义文化的影响,许多人错误地把恋爱等同于性,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道德和法律错误,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他人,得不偿失。许多年轻人受到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把爱情当作填补空虚的游戏,因为贪图一时欢乐,在还不够成熟的年纪匆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又由于缺少责任感和妥善处理矛盾的能力等原因导致婚姻关系难以持久,这些现象的发生跟不正确的恋爱观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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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以前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阶级地位或者政治关系的影响,男女双方在婚姻中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感到自由,而是感到被束缚。这样的婚姻由于受到太多外部因素的干扰而失去了纯粹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真正的婚姻的缔结应该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是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自愿结合,双方都享有充分的自由。恩格斯指出:“结婚的自由,要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等一系列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两性之间缔结婚姻的根本条件,除了相互爱慕,再无其他动机。”自由应该贯穿于婚姻的始终,不仅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应该是自由的。持久性是婚姻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人是情感丰富的社会动物,而事物又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有的感情可能会淡化,或者会出现新的情感。因此,“如果爱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更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婚姻是神圣的,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如果一个人“每两年就要求新的爱情”,那么,这将会使“别人陷在无休止的悲剧冲突之中”。因此,婚姻的自由应该建立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之上,这既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也是对基本伦理道德规则的遵守。

(二)有利于克服婚姻关系中的物质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产生于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爱情、婚姻乃至家庭关系虚假性的揭露和批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越来越多样化,婚恋观不断发生变化,婚姻家庭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对解决当今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

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婚姻界定为建立在真正爱情基础上的关系形式,认为婚姻关系的建立不应该取决于经济、政治等外部因素。爱情和婚姻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不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对伦理道德和个人原则的违背,而不以婚姻为最终目的的爱情也是不道德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争取自我利益的时候总是以物质利益得失为衡量标准,这样的思想观念反映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造成了婚姻家庭关系物质化的恶果。恩格斯对以物质为前提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缔结给予批判,有助于克服当前婚姻物质化倾向。

(三)有利于解决家庭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竞争日益激烈,生活的压力和忙碌的工作和使得许多夫妻之间缺乏沟通,逐渐失去了共同语言,长此以往导致他们之间产生疏离感,由此诱发出轨的行为,进而导致家庭暴力或社会报复事件的发生,激发社会矛盾。再者,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人口流动问题十分严重,年轻的夫妻去较发达的城市工作,把孩子留给年迈的父母照看,这就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长时间互不见面使得整个家庭情感疏离和亲情淡漠,这对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是很不利的。目前, 我国家庭关系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一些现实问题,如离婚率上升、家暴现象加剧、子女教育有误等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婚姻和家庭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但与此同时,家庭也是责任与义务的统一。家庭是一个包含着各种关系的综合体,一旦男女双方步入婚姻,组建了家庭,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处理好这些复杂的关系。无论家庭成员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他们都有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即相互之间的关爱。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坚持互敬互爱、相互尊重的基本原则,互相关爱、宽容忍让,妥善处理家庭内部的矛盾问题,从整体上保证婚姻家庭关系良性进步和发展,避免由婚姻关系的无序而导致的社会矛盾。

婚姻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凭借其深刻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知识,第一次科学系统地论证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历程,让我们认识到爱情、婚姻乃至家庭的本质。这为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建立健康、有序的婚姻家庭关系,化解由于婚姻观家庭关系的矛盾冲突而导致社会矛盾,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行动指南。

门外,不到十个人。最近的,有三个,一个男孩,蹦蹦跳跳,显得很高兴。一个光头大汉,手上持刀,刀上有血。一个瘦小干枯的老头,眼睛追着桥上紫衣美妇的屁股看。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20-96.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55.

[3]荣欣,刘志洪.《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导读[M].北京: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16.

[4]谭培文.建设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精神食粮——《马克思恩格斯家庭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评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2(3):147-148.

[5]刘镇江,刘红利.马克思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思想及其时代价值[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1):156-157.

[6]刘予欣.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及其当代启示[D].湖南师范大学,2015.

[7]镡鹤婧.马克思恩格斯的家庭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D].辽宁大学,2017.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349(2019)10-0210-02

作者简介: 谢贤玲,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责任编辑: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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