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如何走出困境_封闭式基金论文

封闭式基金如何走出困境_封闭式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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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闭式基金现状

封闭式基金在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基金发展史上一直独占鳌头,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才让位于开放式基金而居次席。但西方封闭式基金拥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投资人群,仍是基金市场上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国基金业也正处于大变革、大发展时期。

总体来看,中国的封闭式基金理应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但相反的是,中国的封闭式基金在经历了起步、规范和发展后,形势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急转直下。在发行危机,折价率呈上升趋势和基金数量逐步减少等原因下,中国的封闭式基金似乎已穷途末路。

二、封闭式基金存在问题的根由

(一)信息透明度低。封闭式基金从90年代初开始发行到现在的十多年间,其信息的公布仍基本沿用10多年前每周公布一次净值,每季公布一次季报的方法。相对于开放式基金每日公布净值的频率,封闭式基金的净值信息透明度大打折扣。通过基金市场价格和基金净值的分析,一些封闭式基金周四、五的市场价格变化出现分化,而这种分化往往与周末将要公布的基金净值变化方向一致。但这些信息并不会为一般投资者所掌握,一般投资者按市场价格进行投资决策,往往比将要公布的周末基金净值变化晚一步。这使投资者有一种信息不对称,甚至是被欺骗的感觉,必然导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下降。

(二)管理费提取制度存在缺陷。目前,封闭式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是按其管理的基金净值按日提取的,而给投资者的分红,则是按年报公布的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分红直接减少了可提取管理费的基数,这直接导致管理者不愿及时兑现分红。在每年分红不得少于一次,每年分红不得低于实现利润的90%的强制要求下,一些基金管理公司尽可能将分红次数和分红日期靠近规定的底线。二是“鼓肚子”垫高管理费提取基数。一些小的上市公司股价出奇的高,其基本面和未来发展前景都无法合理解释股价定位,而有些基金管理公司不合理的长期持有这些高价股票。虽然藏在着减利风险,但是垫高了提取管理费的基金净值基数。三是年末“消肚子”减少了投资者红利。为了兑现规定的红利分配次数和期限,年底,一些基金公司不得不为分红准备现金而出售股票,一些股票价格下跌造成投资者可分配利润减少。

(三)高折率形成的期权效应影响了封闭式基金发行。长期以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封闭式基金,而无法以基金净值来体现或变现自己手持的封闭式基金财产,只有基金到期时才可能按基金净值一比一的兑现财产,使原本投资封闭式基金背离初衷演变成了投资期权。折价幅度的大小会影响到封闭式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上封闭式基金的高折价率虽然给投资者带来一定投资机会,但其形成的期权投资效应也对封闭式基金的发行价格产生了威胁,高折率基本封死了封闭式基金的发行道路。

(四)创新无力。为使封闭式基金能延续,管理层曾进行了两次创新,一次是造就“进取型和优先型”结合的基金。“进取型”在股市上交易,“优先型”不参与市场交易,而是一年开放一次。这一创新,的确创造了“进取型”在市场上溢价交易的奇迹。但它的溢价取决于它用“杠杆”,使占一半份额的30亿份“进取型”基金在盈利时,可占有近60亿份基金的利润。2008年7月第一次开放另一半份额的30亿份“优先型”基金时,其并不能按“优先型”基金计算的净值赎回,而只能按包括“进取型”基金在内的总的平均净值赎回。即持有人不能按0.9元多的“优先型”基金净值、只能按0.6元多的平均净值赎回。加上申购时1.5%和赎回时2.5%的手续费,持有人赎回损失巨大,不少人不得不放弃赎回。使“优先型”基金的赎回面临较大损失,也基本封闭了新发行“优先型”基金个人申购和银行代理发行的道路。“优先型”基金无法发行,“进取型”基金就失去了溢价“杠杆”;另一次创新是把“封转开”作为封闭式基金的“救生筏”。使用了“救生筏”的基金,因没设计逆转程序而不能使“开转封”返回封闭市场,也只能让有“救生筏”的封闭式基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两模式来看,目前创新的实践结果并不能挽救封闭式基金举步维艰的窘境。

(五)基金经理素质制约了封闭式基金的发展。从我国的基金管理现状看,每个基金管理公司一般都管理着各种类型的多个基金。其中的封闭式基金,往往是规模最小的,也是无赎回压力的。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和核算及管理的需要,不会把最优秀的人员配备到封闭式基金管理部门。这种思路和指导,决定了封闭式基金经理的水平,进而制约了封闭式基金的发展。

(六)缺乏管理者关心市场价格的机制。管理者长期以来既没有封闭式基金赎回的压力,其利益又是与基金净值挂钩的。基金的市场价格表现不会给管理者经营、管理和市场操作带来大的影响,管理者缺乏关心基金市场价格表现的内在压力和激励机制。而价格的异常波动,往往会打击投资人的信心。

三、对策建议

(一)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新型的利益关系。引进新的基金管理公司,即允许大型企业的财务公司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由大型企业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母公司,先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封闭式基金发行的折价资金垫付,形成基金管理公司按这一折价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折价发行封闭式基金的创新管理模式。基金管理公司每年在基金实现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归还母公司先前投资的垫款,形成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的新型利益关系。

(二)封闭与开放互动,控制市场价格折率。在设立封闭式基金时,以开放作为平衡,解决高折率问题。当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基金的市场交易价格持续达到规定交易日、价格折率超过规定幅度时,该基金在接下来的规定交易日内自动转为开放。期间,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母公司出资,通过证券交易所回购基金。在规定的开放交易日结束后,基金又自动转回市场封闭交易。并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母公司只能在基金开放日内回购基金,在基金转回市场封闭交易后卖出所回购的基金,不得逆向操作。这种回购因为资金来源与开放式基金完全不同,基金公司无抛售手持资产的压力,也不会缩小市场资金规模。

(三)费用计提与业绩挂钩。让基金管理费用提取和实现利润挂钩,促使基金管理者的关注点由基金的每日净值转为利润,统一了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的关注目标,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同时防止了多提费用和少分红利的情况发生。管理费的计提一是按累进制方式计提。即保本线及以下按规定比例计提,每增加10%利润的部分按更高的比例提取。如此,在兼顾投资人利益的同时,更能激发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二是日预提,年决算。平日只是预提按实现利润计提的费用,真正的计提要按年报结算的实际数据进行调整,再次体现了费用与实现利润挂钩。

(四)建立基金可扩张制度。当某只封闭式基金年利润超过规定利润指标时,准许基金管理公司在一定比例内,用部分基金代替部分现金分配。如规定年可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30%时,基金管理公司可用其中的20%作为扩张基金,现金分配占可分配利润的80%。比如在免税条件下面值1元的基金实现0.3元的可分配利润,那么100股基金扩张为106股,再分得24元现金。这样,兼顾了投资人希望分配现金,管理人希望扩张基金的意愿。

(五)加快信息披露频率,使其透明度与开放式基金同步。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的技术条件,完全能够支持封闭式基金象开放式基金那样每日公布基金净值。其形成数据的资料必须保存,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也便于日后相关部门检查。

四、可行性分析

(一)资金实力强的企业有经济实力并存在这方面的投资热情。一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不少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一些资金积累较多的大型企业向金融领域投资的意愿强烈。二是投资一定资金而换取掌握一个大型基金,其经济效益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为大型企业财务公司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创造了条件。

(二)母公司承受的基金赎回压力不大。一是设有固定的开放底线,封闭式基金形成开放的概率不高,母公司回购资金压力也就不大。二是当封闭式基金形成开放时,母公司是折价回购基金,也就是用打折的方式收回了自己的先前垫款,对母公司的资产总额没有影响,更不会对母公司的资产造成损失。

(三)投资人容易接受。封闭式基金打折发行、封闭与开放互动、以利润为基数计提管理费和只能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归还母公司垫付的折价资金等规定,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打消了投资人的许多疑虑,易于为投资人所接受。

(四)投资人的赎回对股票市场或资本市场价格基本没有影响。母公司支付赎回资金,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资金和规模没有受到影响。也无需出售手持股票、债权或其他资产为投资人赎回基金而准备现金。因而,封闭式基金“封转开”对市场不易形成“投资人赎回→基金公司被动抛售资产→短期抛售引起基金公司资产价格下跌→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减少→基金公司可能面临更大的赎回压力”的恶性循环,形成对资本市场的助跌。

五、需要的政策支持

(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母公司交易实施免收费用的优惠政策。为减轻母公司负担,当母公司在开放期回购或封闭期出售基金时,交易机构只向投资人收取费用,而免收母公司的交易费用。由于母公司是批量交易,交易机构不会因单边收费而吃亏。

(二)政策保证基金成功建立。如果基金管理公司在封闭式基金公开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没有达到规定限额,准许其母公司用自有资金认购。证券交易机构减收或免收这部分基金的认购手续费。同时准许母公司在该基金上市后通过证券市场交易出售认购的这部分基金,收回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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