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国家经济安全_市场经济论文

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国家经济安全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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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型期间,由于经济体制已经脱离计划经济但尚未进入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体制真空”和“有法不依”导致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社会经济秩序等面临一些前所未有的挑战。就国家经济安全而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和威胁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过去计划体制的陋习导致发展过程中新产生的隐患及其变异却是最大的挑战源泉。研究国家经济安全,当然不可能不结合经济全球化,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角度上应当更侧重于转型过程中自身产生的隐患和它们的表现形式,才能对现实经济安全局面和趋势做出合理的解释。

学者们已经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国家经济安全的含义及面临的问题。归纳起来,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领域,指国家重大经济利益不受威胁和冲击,宏观经济能够良好运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保证的状态。重大经济利益是指国家在经济发展和参与经济全球化中追求的好处,它之所以实现,一个必须倚赖的条件也是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现代经济生活相当不可靠,它以大量成文和不成文的规则为基础。如果这些规则得不到普遍的遵守——就象一次战败或内乱后社会陷于崩溃时的情形——那么我们的良好生活所赖以维系的大量人际交往活动就再也不可能展开;于是,我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将骤然下降。”什么是秩序,就是符合可识别模式的重复事件和行为。[1] (P.4,P.182)显然,宏观经济失序的根源在于适合市场经济的制度空缺和人们不按照规矩办事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果制度供给总是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或是人们总是通过违反规则而获益,那么就将对整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运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所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首先在于找到隐患即生成“无序”的初始条件和原因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预测它们在一定条件下演化的方向和路径,进而采取措施预防其对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威胁,否则,经济不安全就指日可待了。

转型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宏观经济已经脱离计划体制,但又尚未进入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存在着两个“悖论”。一是长时期和不从根本上“作为”的矛盾。想一蹴而就的做法是不成功的,但人为把时间拉长,不思根本上的改革,也会使矛盾越积越多,导致突然出现不安全。而且也会加大体制摩擦力度;二是必然出现的混乱与规则制定和执行是否有力的矛盾。毫无疑问,规则和执行规则方能克服混乱,但没有混乱又无法有针对性地制定规则。这就有一个对前者的容忍度的问题。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如何认识这两个悖论,有没有缓解它们的方法,至关重要。

一、转型期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隐患

1.贫富差距扩大

贫富差距的直接来源是一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但又与二次分配政府政策有失公正和公共产品的缺失有关,也是一个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全的原因。一般人们用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但实际上,必须对它进行细化并加入其他因素的考量。假如只从横向对比看,我国的基尼系数虽然很高,却还不如南美一些国家。问题好像也不算很严重。但如从纵向考察,问题就尖锐得多。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29,而2003年,即达到0.46以上。几乎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不平等”的发展速度居世界第一;二是不能不考虑到城乡和地区差距,只进行国与国的比较。根据世界银行报告,多数国家城乡收入比率为1.5∶1,超过2∶1极为罕见。而我国在1995年就达2.5∶1,现在已经到3∶1,发展速度惊人。地区差距同样严重,上海与贵州人均GDP经过多年变化,现在竟相差5-6倍之多;三是当权力介入分配的时候,仅从货币收入的角度衡量基尼系数的多少就十分困难了。有些人尽管收入水平不高,但是“含金量”大,仅靠货币收入不能反映出可以给他们带来享受的资源流量,包括实物、福利、名誉等等。而且,也不能只计算合法的货币收入,必须考虑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所以,如果仅从当期货币收入角度测量基尼系数,必然坠入“陷阱”。

人们一般不反对致富,而关注什么人致富,什么人受穷,致富的手段有哪些,不满也多产生于此。腐败的根本形式是利用权力寻租获取好处,同时又激励了某些人为得到更好的经营条件而行贿的动机和行为,这就破坏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并导致秩序混乱;产业结构调整和参与国际竞争使某些企业倒闭,技术进步使有能力、抓住机遇的人暴富,也加剧了非熟练劳动力的供大于求,那些已被农业排斥,又外出无门的人,收入更是低下,但有些地方政府对他们的状况熟视无睹,无疑加大了人们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地下经济”也是一个问题。从事第二职业的公职人员可以取得不菲的收入,而某些“黑道”经营也可以非法致富且不纳税,人们对此感到不公平。

2.失业

失业和经济安全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收入上面。“失业意味着生活拮据及生活方式的改变”[2] (P.526),即倒退、恶化。从局部来说,是动乱与社会关系紧张之源。转型国家的失业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更为严重。第一,有人认为,中国经济未来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就业。因为以提高效率为主线的转型过程中,大量工人将失去工作,同时新的产业还无法创造出新的足够的就业机会,这对中国经济是一个持续的考验。而且,解决失业问题和提高经济竞争力为主旨的发展目标没有必然关系。比如说服务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产业,但是只有低端服务业可以吸纳普通劳动力,高端服务业却排斥他们;第二,失业和下岗、城镇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交织,政府又无法顺利解决,生存问题的压力、“无事可做”的空虚和对政府的怨恨,如果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释放出来,肯定会对经济运转和秩序造成威胁。

3.体制真空和市场秩序混乱

所谓体制真空,是指原有的体制被打破,而新的适合本国特点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又未建立起来。所谓市场秩序混乱,是指“制度供给”缺失条件下,市场分割和市场垄断,以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体制真空和市场秩序混乱是相辅相成的问题。

以“信用制度真空”为例,它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危害主要有三:第一,导致经济主体的行为短期化。因为诚信缺失,又缺少监督,人们在交易中增长了机会主义思想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行为,而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需的长期信任关系和信誉却少考虑。为官者强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考虑后任者的执政环境,竭泽而渔,也是短期化的写照;第二,导致国家重大发展目标无法实现。比如刺激内需的信用激励机制建立得太慢,致使内需扩大总不尽如人意;第三,导致社会不稳定。目前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针对失信、抗缴税款和经济犯罪等,只好由政府依靠“运动”方式给予打击,而不是在法律基础上的常态化,而所谓执法不严,就更起不到对败坏市场秩序行为的威慑作用。

4.信息不透明和信息垄断

信息是当今社会重要的资源,它的透明与无障碍流通对促进国家经济安全有利,而信息虚假、不透明和由垄断导致的流通不畅,对国家经济安全有害。

首先,信息不透明阻断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这里指的信息最重要的是政府信息透明,它既是一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与民众交流的前提。信息不透明和垄断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垄断一切资源,不要市场的反映,对企业自主经营也是打击;

其次,信息透明和流通是经济安全的要求。信息透明体现了平等和人权,是人民知情权的体现。政府信息透明的世界发展趋势是,只有公开的不足,没有加速保密的前景。而信息不透明和流通不畅,比如封锁2003年SARS爆发的信息,不但是对人民参与经济与社会生活权利的剥夺,也不利于动员人们把危害限制在最低限度;

再次,信息不透明不利于经济安全责任的分担,也不利于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能动解决面临的经济安全问题。因为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高,需要行业企业和个人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实现。而政府信息的透明则对他们制定决策参与平等竞争,节省利用关系进行黑箱操作的成本,是很有好处的。

5.坚持粗放的只以GDP为单一目标的增长方式

转型过程中,市场逐渐替代政府发挥配置资源的主要角色。但是,不少地方政府仍从传统政绩观出发,某些官员为提高经济增长速度达到升官晋爵的目的,坚持以GDP导向,不顾资源与国内外市场需求约束,以致形成大量的“产能过剩”。

以目前的经济总量而言,继续沿用旧的粗放增长方式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坚持这样做,就会出现严重的经济安全问题。第一,盲目投资对环境和资源安全造成恶劣影响。而谁来为此买单,却无法落实;第二,导致不远的将来出现“通缩”,并引发失业率急剧上升。粗放的以物质资源而非科技投入为主形成的生产力,在激烈的内外竞争中,必然是没有市场导致亏损增加,生产能力闲置和工人失业。大规模的失业肯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安全问题;第三,银行坏账增加,无法面对国际金融风险和金融开放。因为在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模式下,官员投资决策产生的不安全结果,并不由其自身承担,而秉承官员贷款旨意导致产能过剩形成的呆坏账,只能由银行兜底。这种病态之躯,实在无法对付全球化的金融风险和开放的挑战;第四,正常经济运行秩序被打乱。现在是人心思定,经济大起大落不合时宜。然而产能过剩的后果是,政府不得不动用行政手段进行调整,这就势必引起社会动荡,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

二、用转型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国家经济不安全问题

1.关于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原生性”和“嵌入性”的矛盾

原生性的市场经济体制指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共生的,或者说是由后者决定的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它的演变除了符合技术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而且也在不断强化私有的产权基础——私人产权制度不但是人类物质文明而且是精神文明赖以建立起来的基石之一,从而在四个方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激励和赋予相应的责任。第一,产权。虽然市场化不等于私有化,但是只有清楚地界定产权关系,才能形成不同所有者之间的竞争,才能真正落实利益关系;第二,价格。价格是最重要的市场要素,它之所以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在于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决策、成本和收益的衡量都要以所有权决定的切身利益为前提;第三,契约。契约是一项协议,即两个愿意交换产权的主体所达成的合意。可见,它的商定有利于产权的交易与流通,也是一个有秩序的市场运转的必备条件;第四,信誉。是交易双方实现所有权转移时最可宝贵的无形资产,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使交换活动多次有效进行,成为经济利益实现的“内在稳定器”。因此,无论从“原配”和“演变”角度看,市场经济内在的激励机制与私有产权制度应当是最为契合的。正如柯武刚所说,恰当运行的资本主义系统显然有两个最重要的后果:其一,它有助于控制单个行为主体,包括那些大权在握的人(财产私有保证权力的分散与制衡)完全按照个人意愿决策和调动资源,必然是行不通的;其二,它激励人们积极地运用其财产和知识为利益和安全服务。“私人产权的第二个重要后果是它们为经济自由提供了实质性的内涵”,“保护私人产权对共同体产生的第三个有益影响是它通常会诱导所有者节约资源”。[1] (P.253)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在产权明晰基础上较高的繁荣程度会导致更多的安全,因为有更多的私有财产显然抑制了持不同价值观的人群彼此发生冲突的可能性,标志是人口绝大部分自觉追随社会的程度不断提高。嵌入性指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母本”上,嫁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即把以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利益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为内容的市场运行体系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结合在一起。显然,嵌入与自发的区别是,能否像自发的那样磨合自如,能否保证自有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的激励和与之相关的责任之落实。在“嵌入”的初期,在不从根本上改变产权归属的条件下,引进竞争机制(承包制、厂长负责制等),的确使微观主体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使参与改革的人们得到实惠。但仅仅改变运行机制,不触动产权,还是会遇到所谓“不兼容”问题。嵌入性的进程说明了制度供给时滞——产生对新制度的需求到制度供给达到平衡的时间,时滞造成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比如产权约束不严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资本增殖仍然得不到所有者的关心,名义上人人都是所有者,但具体的人却都不是所有者,人们对自己的经济收益上心,但对国有产权流失视而不见,致使某些人可以利用各种时机,用隐蔽甚至公然手段把国有资产划归自己名下(比如企业改制过程中领导人多得股份);又比如说,政府对重要资源和信息的垄断,以及配置资源的权力都随着改革递减。但是,实际生活中地方党和政府决策程序和效果的非问责制和他们的权力不受监督,助长了他们对权力的垄断。也就是说,从垄断资源配置权力中得到好处,促使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权力(地方官员入股煤炭生产,中央三令五申让他们退股却成效甚微)。

所以,明晰化的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激励不同的经济安全主体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最高层次。在这个基础上,价格、契约和信誉这些配置资源的机制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改革实践可以证明,现今我国宏观经济格局中具有活力的三大经济:私人经济、外资经济和上市公司,活力的核心是它们都包含了私人产权。而国有经济改革的方向正是与这三大经济接轨,即吸收私人股权、相互参股和与外资合资合作,如此才能使产权结构适应发展和效率的需要;另外,失信是对市场秩序最大的破坏,也是市场参与者感到经济不安全、不确定的原因所在。但是,无论公有或者私营企业都有失信的动机。问题在于,清晰明确的产权制度能够保护在市场交易中守信的群体,也能够让失信者承担包括法律责任等各种惩罚。因此,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即便我们在前段改革并不是以产权界定和调整为主题,但是产权的交易和重新调整可以有效解决市场秩序混乱和市场参与者的外部负效应问题。整顿经济秩序同产权调整相结合,依赖这种制度可能促使经济安全局面的出现。这正说明要加快改革步伐,让产权归属和使用产权的责任和权力明晰起来。

2.关于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和“有效”秩序的理论

秩序是安全的保证,因为秩序以一系列的规则和对规则的遵守为前提,缺乏规则导致秩序混乱。明确的规则能避免人们对可见未来的不确定性,获得主观上的安全感和信心,加强对未来的理性预期。但是,市场秩序如何形成,是自发还是自觉,应当说,通过考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调节的和计划经济转型的实践,使我们对此问题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首先,市场经济自发的秩序也不是光讲竞争,排斥合作,而强调公平的秩序也必须同时提倡竞争,合作正是在竞争中产生的。人们常把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竞争经济,实际上不论古典还是新古典经济学,都认为市场经济是竞争与合作兼容的经济。“看不见的手”自组织机制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各个竞争者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在总体上形成的共同利益。也可以把分工理解为凭借知识和能力的竞争过程,但是由于分工产生了相互需求,所以交换又是一种合作。不过,从另一面说,“市场失灵”的存在,说明自发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提供保护秩序的公共物品,例如避免企业负外部性的规则。而有效秩序,即承认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手段和竞争存在摩擦和交易成本。信息的不完全导致市场参与者的博弈有可能是不合作的。逆向选择(发生在契约签订前拥有信息多的一方隐瞒信息)、道德风险(契约签订后的一方隐瞒信息)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都使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大打折扣,因此,必须用制度来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让参与者得到足够的相称的信息,从而保证市场的竞争性和有效性;

第二,欲要维护有效的市场秩序,必须坚决地反对垄断行为,但并非反对所有的垄断组织。现时的垄断组织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生产和资本集中的结果,使几乎每个行业都被垄断企业控制;而且对于垄断组织的宏观调节,比对完全竞争市场上众多小企业的调节更容易收到效果。因此,西方国家一般不反对垄断组织,但是坚决反对任何规模企业的垄断行为,因为后者才是对公平竞争的破坏,如控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操纵市场价格;另外,反对政府的行政垄断(包括信息垄断)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任务。由政府管制造成的各种垄断必须打破(比如,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红头文件”就是让其独享的信息,这包含对其他性质企业的歧视);

第三,正确认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关于公共物品的理论——政府主要向市场提供“无形”的公共物品,同时,要在转型过程中把那些“有形”的公共物品通过股权分置的方法转移出去,才能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是排斥政府作用的,经过凯恩斯革命,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却变成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积极干预。但是,政府介入、干预的应该是什么地方?政府所能提供“有效”和“无效”秩序的是哪些领域?针对这些问题,许多经济学家都给出自己的解释。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市场有效作用的领域。应该涵盖除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领域和行业。在这些领域中,应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让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而对市场不能有效作用的领域即失灵的地方(比如企业外部性),则政府必须利用法定的规则和措施行使调控功能。如调节收入分配,主要指收入再分配中利用税收和转移支付缓解收入分配悬殊问题,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比如各类经济信息,以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总之是通过各种合法的手段解决市场外部性问题,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秩序和经济增长,不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实际运营。二是政府失灵。政府用行政权力干预资源配置会引起寻租腐败,也可能由于代替企业决策,因此误判局势,影响正当干预的效果。政府权力的滥用和不受监督不仅是腐败滋生的土壤,也浪费了企业的稀缺资源。显然,宏观经济中的不安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对没有真正地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界定、保护产权与降低交易成本,而对不该涉足的地方,又干预过多(比如干预或代管企业自由签约)。

3.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爆炸性”

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没有遵循新古典经济学推崇的“爆炸式”理论,但是却被世人普遍认为是成功的范例。其突出的表现是:在转型期间,GDP保持高速增长,贫困人口有所减少,经济结构和创新能力都有所增强,市场发挥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等等。这比俄罗斯实行的“爆炸性”即首先采取把国有经济变为私有制,一步到位的转轨引发大规模的国家经济不安全有天壤之别。但是问题是,如果不重视并解决产权和政治体制改革等深层问题,其结果就是用转型期暂时的经济安全局面和长远的经济不安全相交换。具体地说,可以从下述两个方面观察:

第一,从起点上看。我们并不否认先进行分配方式改革与让私有因素在体制外发展的正确性和可行性,但是最终必须在产权和体制内有所改革。毫无疑问,承包制率先使微观主体接受了改革措施,因为无论管理者还是民众,所以能认同改革,都是以收益和成本上衡量作为标准,用改革前后的“纵向对比”为尺度,“多数同意”原则和群众个人的“从众心理”决定了改革只能沿着这种路径进行。从国家发展和稳定方面看,虽然国家行为不能“从众”,但也必须设想对多数有利,必须沿着减少体制摩擦的最小成本化方向发展,尽量在少触动根本的利益格局的情况下,让改革措施的实施把“蛋糕做大”。休克疗法虽然可以使企业私有化,让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激励机制得到满足,但是企业中的剩余人员和失业人员却需要政府救济、补贴和保护,政府必须为此付出激烈的转型成本。其结果必然使政府税收下降,面临巨大的财政赤字,无法解决补贴这个社会安全问题。面对改革之初这种两难状态,我国政府不能选择休克疗法。而是经过承包和股份制等“缓招”,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把“蛋糕做大”,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剩余后才能解决社会保障等伴随产权改革而来的社会问题。然而从转型的目标方面看,这种渐进式战略就表现为一种权宜之计。由于没有解决深层问题,分配方式的改革仍然没有使生产力的核心——具有能力的人力资源享受应该享有的自主产权,也没有造就不同所有者,更别奢谈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因此激励就无法落到实处。政府仍然在控制和分配资源。前面已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和分配,不但压抑了生产者的积极性,而且产权不明,也无法避免政府官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不能设想存在政府行政垄断资源配置,它在做自己不该做的事,就可以解决竞争秩序问题。相反,这是对经济秩序的最大危害。深层矛盾积累的另一个表现是,经济剩余是否补偿给了在改革中失去利益的群体,还是让少部分人拿走,利益补偿是关系到改革方向的核心问题,涉及到多数人能否支持改革的大事。如果不从政治体制上进行改革,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和问责制度,断绝执政者腐败的机会,那么,改革的成果也将断送。所以,现在我们面临的也是一个新改革阶段的起点。从这个角度看,评价俄罗斯与我国的转型,谁具有更深远的意义,还很难说。

第二,从发展上看。在“渐进式”制度变迁过程中,是谁的利益递增和得到自我强化,或者是递减和衰退?我们成功改革的原因是因为在分配方式上的改革可以获得多数人的拥护,利益都能得到照顾,避免生产力的破坏,制度摩擦也较少,因而报酬在一定阶段呈递增趋势。但是,这种报酬递增能否维持,多数人的利益能否依靠自身发展得来,必须依赖三个基础条件的形成。一是落实产权,靠能力和知识积累的财富变成自我发展的资本,这种资本最值得所有者珍视,而通过产权的自由交易和流通又促进了契约(不是短期的口头承诺)的发展,有利于经济秩序稳定。“广泛持有的私人财产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后果,即它易于通过防止或消弭物质冲突增进社会的平安和谐,当人们无财产可丧失时,他们会更易于投入对抗和非建设性的冲突。而对有产者来讲,容忍一个混乱的社会,风险要大得多。如果社会中多数人拥有财产,而所有者也已养成了靠长期投资和学习增进其财产的习惯,那么社会的多数人就会有兴趣保持国内外的和平”;二是不同利益阶层的组织化程度。弱势群体(农民和城市失业、下岗者以及与权力集团腐败斗争中的失败者等)也要有自己利益的诉求渠道,如果其“话语权”太小,靠个人单打独斗,就无法实现安全的愿望,而且也总是让既得利益者得益。诺思认为,公开社会的一个标志就是不必靠个人交流,都由“组织”出面;三是资讯公开,信息流通。这是实现民主监督,抑制腐败和聚敛权力行为的武器。计划经济的历史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那时行政权力垄断一切,公民权力和自由(比如知情权)如同草芥。今天情况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因为上述三个基础条件仍然比较虚弱,因此权力腐败总能得到递增的报酬收益,行贿者仍然需要权力的护佑,而受贿者继续以权力为靠山,归根到底,是执政者希望全面控制从而得到能够无所不为的权力思想在作怪。执政者中间怎样引进竞争机制(任期制和问责制、监督制等),是时代提出的问题,否则就不能避免信息垄断和执政的惰性。成为统治阶层的人也是凡人,不会没有自己的个人追求,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他们对资源的掌握同样会形成垄断,垄断所得就是租金。而竞争可以阻断租金的获得,因而是民主社会实现机会平等的重要环节。

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措施

研究转型过程中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分析转型经济学对社会经济秩序混乱这一经济安全核心问题的观点,可以看出,在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变革时期,原有的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控制机制遭受空前的打击,而新的符合个人利益扩张和发展的制度、法律又没有建立起来或有待完善,这种“体制真空”和“制度供给时滞”导致某些人的机会主义思想和行为膨胀,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又加重了原本可以缓和的混乱秩序。另外,“政治与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增与一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最容易发生动乱的国家,不是那些最穷的国家,也不是那些比较富裕的国家,恰恰是那些由穷变富的国家”。[3] (P.4)我国同时处于转型和经济发展阶段上升的交汇时期,又是一个具有特殊国情的巨型社会,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约束严重,当以此身躯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去的时候,国际上多种势力又企图干涉我国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总之,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面临诸多挑战。

转型是我国人民自主的选择,也是实现长久安全的保证。在当今转型的关键时期,再搞隔靴搔痒不动真格的措施,就会断送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结合上面的分析,我认为要维护和扩展国家经济安全,应该从下述几方面努力:

1.不失时机地推进新的转型,从过去所有人都得益转到利益的重新分配

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创造条件消除经济安全的隐患是政府的职责。比如减免农业税就有利于农民在相对宽松的条件下休养生息,积累经济剩余,并为新一轮的改革奠定基础;另外,当行政性的资源配置已被证明是权力变为资本,导致寻租腐败有增无减,信息不透明之类违反人权的祸根,就必须凭借有历史责任感、有胆识的高层领导痛下决心,大规模地削减政府资源配置的权力而代之以市场。改革的实践证明,行政性资源配置的负面影响远大于市场调节机制自身的缺陷,因为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不但官员可以凭借权力寻租受益,可以暴富并转移资产,也使落后的以血缘和裙带为纽带的经济关系盛行,排斥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如果人们辛辛苦苦得到的成果都被他们窃取,一定会使社会怨声载道,加剧利益失衡,所以,利益重新分配的先决条件是减少行政性资源配置。

2.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管理体制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应该是创造良好竞争环境的主体,而不能代替其他主体如企业、行业、消费者的决策和行为。创造和保护竞争环境、提供仅靠自由竞争不可能提供的公共产品,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不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不能有自身独立的利益,它不过是服务于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公务员系统。在这个前提下,它的职责也就是界定和保护产权及降低交易成本,制定政策使市场价格反映商品的真实成本,降低价格和真实成本的背离部分;使成本和收益这些经济杠杆能够及时有效地调节微观的经济行为,完善契约关系,保证签约的自由和信息对称;遏止契约不完全和执行中的混乱,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宏观经济安全。

3.划分“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界限,明确界定它们的提供者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已经证明,单纯依靠市场“看不见的手”对一个巨型经济系统的自发调节,无法避免微观主体的“负外部性”和“市场失灵”,同样也无法对那些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补偿,从而不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更不利于激励他们为良好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从既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基础作用又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就是要对“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的功能进行正确的划分,对于它们的提供者给出明确的界定。所谓公共物品,就是政府用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向社会提供的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物品或服务。从这个角度上看,由于公共物品为全民服务的特性,故此必须在运作中贯彻透明原则,严防双边的“幕后交易”。又由于它的排他性成本极大因而自身不具备“增殖”的资本功能。如果它可以增殖,那么它一定是被政府部门作为牟利的工具进行垄断式的使用,变为执政者腐败的手段,并忘掉其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和谐的主要目的。它可以分为两类,有形的与无形的。前者包括国防、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环保设施等;后者则由法律、政府信息和秩序等构成。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看,现在明显的是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从根本上说,市场失灵(环境恶化、秩序混乱、寻租盛行)达到一定程度同时又没有相应的可用的公共物品予以纠正,这就是宏观经济不安全的缘由。其原因无非是它本身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政府部门对这些物品的使用不能得到收益(寻租等)所致。若它们完全依靠政府提供,又无法避免“搭便车”现象。故此,除去国防等“纯公共物品”以外的公共物品,都应当变为“准公共物品”(大部分纯公共物品到准公共物品的转化,是改革过程的真实写照,同时也使国家经济安全中的棘手问题——安全责任和权利、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得以缓解)。具体办法是,对无形的准公共物品的生产,应当由政府在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后制定,一是反映民意,二是风险共担,防止搭便车;对有形的准公共物品,更有必要让公众参与投资、管理、监督。同时参照私人物品的运作和竞争加以完善(比如养老保险、医疗统筹和兴办教育等)。

4.为在转型过程中克服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经济安全,也应当考虑如下方法

第一,考虑到国家经济安全集中体现在社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上,要求经济生活的参与者获得经济安全收益时也要付出成本,遵守社会规范;第二,当发生群体事件时,政府与相关的社会组织对话,而不是直接与个人接触,把无序的社会行为组织起来。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且直接听到群众呼声,而不靠社会贤达的怜悯,有助于落实经济安全责任;第三,发展“中间人”组织,依靠他们的调解、信息沟通,特别是不偏向哪一方的行业自律精神,公正地处理矛盾和上下级关系,起到监督作用。西方国家劳工组织与资本家的讨价还价,使资本权力受到制约,使社会各阶层都有参与影响社会生活和政策的能力,实现平衡利益,和谐相处的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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