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刘少奇城市接收管理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管理思想论文,城市论文,刘少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0)03-0046-05
新中国是在国民党遗留的烂摊子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城市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和枢纽,城市接收管理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新中国建设的成败。解放战争后期,为了让城市完整地回到人民手中,刘少奇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形成了系统的城市接收管理思想。这些思想不仅对当时的城市接收管理发挥了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天的城市建设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中共中央主动撤离延安后,中央决定,从1947年4月起,为着工作上的便利,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留在陕北,主持中央工作;组织以刘少奇为书记,朱德、董必武参加的中央工作委员会,到华北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
华北是我国工业城镇比较集中的地区,也是人民解放战争先行开展战略反攻的地区之一。刘少奇到达华北不久,人民解放战争便由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井陉、阳泉等工业重镇和石家庄等城市先后被人民解放军所攻占,如何有效地接收和管理这些城市?问题迫切地摆在了党的面前。作为中央工委书记和党在华北地区的主要领导人,领导和组织好这一地区的城市接收与管理,并为日后全国的城市接管创造经验,刘少奇责无旁贷。
同时,刘少奇也具备担负这一工作的有利条件。他曾长期在城市从事工人运动和白区工作,是党在白区工作正确路线的代表,也是党内为数不多的熟悉城市工作的领导人之一,因此,抗战胜利后,中央决定由他兼任中央城市工作部部长。他不仅重视城市工作,而且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善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刚到华北不久,他便提出要重视城市工作。1947年9月1日,他在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工作问题很重要,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要注意研究这个问题。他以历史上李自成的垮台为例,提醒领导干部进城后要特别反对贪污腐化。他强调,进城之前要有准备,进城之后要有纪律,要委派负责人组织强有力的领导机关,要给进城工作的人员讲清楚,一定要守纪律;要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1](P91)这是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的萌芽。
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在指导接管石家庄的实践中基本形成。1947年11月中旬,在攻占石家庄的过程中,刘少奇集中研究了接管井陉、阳泉的经验教训。1947年春解放军在收复井陉、阳泉等重要工业区时,曾发生过部队和地方乱抓物资、乱搬机器的问题,使工业遭到严重的破坏。鉴于这一教训,刘少奇特别指示:石家庄是华北各解放区联结的中心,其重要性关系人民生活,关系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对石家庄要采取建设的政策和长期建设的方针,不允许任何破坏,要严明入城纪律,用一切力量保护城市设施,维持城市秩序。[1](P106)但由于这些训令只向干部传达,士兵多不知道,还是发生了不少士兵拿取东西,并鼓动城市贫民搬取物资的现象。接收以后,又发生了清算斗争资本家、工人分厂的极左行为。刘少奇时刻关注石家庄接管中出现的问题,经常从《新石门日报》和从石家庄回来的人员那里了解石家庄的消息,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同年12月14日,他在听取黄敬关于石家庄的情况汇报后,详细阐述了关于城市接管的思想,提出了对石家庄“保存和发展”的基本方针。强调城市接管要有一套新的办法,不能将乡村清算地主恶霸的做法用于城市。[1](P109)并就城市接管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敌伪物资问题、房租问题、国民党问题、群众组织问题、工厂管理问题等作了具体指示。
1948年1月31日,东北局向中央报告了关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的通知草案。刘少奇敏锐地感觉到:“如何去收复城市,收复后又如何管理,这在党内一般是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2](P59)。为了及时指导东北和其他解放区的城市接管工作,2月19日,刘少奇为中央工委起草了《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对石家庄接管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全面总结,初步解决了城市接管的方针、政策等基本问题,标志着其城市接管思想基本形成。
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达到成熟。1948年4月,毛泽东率中央机关从陕北来到华北,与刘少奇领导的中央工委会合,中央工委随即撤销,刘少奇兼任华北中央局第一书记。此后,刘少奇仍以大量的精力关注新解放城市的接收管理,从1948年7月至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他关于城市接管的电报、指示便达十多次。譬如,1948年7月3日,他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晋绥分局电,就临汾的接管作出指示;同月19日,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华东局电,批准关于接收济南的准备工作报告;11月15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提出城市接管的方式和目标;12月18日,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华东局电,就合肥等地的接收人员问题作出指示;12月20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城市中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对城市公共房产的管理作出十条规定;同月21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指出这是城市工作的迫切任务;1949年1月8日,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学会管理城市,大量培养训练干部;1月15日,天津解放的当天,他便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致天津市委并告北平市委并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电》,就官僚资本企业的接管原则、官僚资本企业与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区别、军管会的工作职能等作出指示;1月24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天津市税收及房租等问题致天津市委电;2月15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改革学校教育问题复天津市委电……日益丰富的城市接管实践,使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迅速发展,并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达到成熟。成熟的标志有二:一是内容更加全面、系统。3月12日,他在会上就城市工作作了长篇发言,就城市接收管理的目标和标准问题、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笼统兼顾问题作了全面阐述。二是思想更加深刻。他在发言中指出了城市接管后面临的突出问题,譬如私人企业的复工问题,官僚资本企业接收后的经营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以后继续丰富和发展。七届二中全会以后,刘少奇继续关注城市接管工作,譬如,3月22日,他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对旧职员的处理原则复北平市委并华北局、天津市委电;4月3日,在北平党员干部会议上发表讲话,就城市管理的当前任务作出指示;4月18日,在天津市委会议上讲话,概括城市管理工作的总路线;4月24日,在天津干部会议上讲话,提出城市管理的具体要求;4月25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对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指示草案的批示,明确提出军管会不能经营企业和工厂;5月1日,对路经天津的随军南下的东北干部讲话,提出城市管理是一门学问……这些批示、讲话,从城市管理的路线、军管会的职能、私营企业的作用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其城市接管思想。
二
刘少奇城市接收管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城市接管的目标。刘少奇提出,城市接收和管理,必须达到如下目标:(1)完全肃清一切残余的敌人和散兵游勇以及任何进行武装抵抗的分子。(2)接收一切公共机关、产业和物资,并加以管制和监督。(3)恢复并维持经常的秩序,消灭一切混乱现象。(4)收缴一切隐藏在民间的反动分子的武装及其他违禁物品。(5)解散国民党、三青团、民社党、青年党及南京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动党派和团体,并收缴其各种反动证件,登记其各级负责人员,对登记后的少数反动分子实行管制。(6)逮捕那些应该逮捕的战犯及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没收那些应该没收的官僚资本。(7)建立系统的革命政权机关,建立革命的警察、法庭、监狱,建立物资及生产的管制机关与监督机关,建立临时的各界代表会。(8)在各种工人职员中,在青年学生中,进行切实的宣传组织工作,在可靠的基础上建立工会、学生会及青年团等,作为城市革命政权可靠的群众基础。(9)整理共产党在城市中的秘密组织,并建立党的组织。[1](P165-166)(10)恢复和发展生产。“把城市建设起来,生产发展起来”。[3](P420)
第二,关于城市接管的政策。刘少奇认为,要将城市市区与乡村作严格的区分,城市政策不能行之于乡村,乡村的一套亦不能搬用于城市。[1](P152)特别是不能把在乡村中的清算斗争运用到城市工作中来,在城市如对厂主搞清算,一定会把工商业都搞垮,会把城市毁灭掉。[1](P109)在具体政策上,他提出应把握四个方面的政策界限:一是要把国民党政权机关与其经营的企事业区别开来。对于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政治机构,如国民党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及其各级政府机构,必须彻底粉碎,因为我们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不能利用旧的国家机器。但对于其经营的银行、工厂等企业则不要粉碎,而应加以保持。“应该粉碎的没有粉碎,或不应该粉碎的却粉碎了,都要犯错误。”[1](P210)二是把摧毁旧政权与接收旧人员区别开来。摧毁国民党政权机关以后,对于其旧职员,则要把他们接收过来,给他们以出路。但要采取改造办法,即对他们进行训练,然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分派其他机关或其他地方工作。对反动分子、劣迹昭著者,则应开除。[1](P187-188)三是把民族资本同官僚资本区别开来。对于官僚资本要采取没收的政策,对于民族资本则应采取保护的政策,“应想法使之安心生产”,“保障资本家的合法利润”[1](P190)。同时,要团结民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不是斗争对象,一般的是团结的对象、争取的对象。对资产阶级也有斗争,但重点在团结,如果把它当作斗争对象,那就犯路线的错误。”[1](P195)四是要保护外商。应通知外商,他们在人民政府法律范围内,可以继续营业。并令他们向政府报告他们的资产及其所经营的业务和帐目与国籍等,以凭核办。[1](P178)
第三,关于城市接管的步骤。总体来看,接管应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接收,工作重点是恢复秩序。主要工作是摸清情况,做好物资、财产、人员的登记。特别要做好公共房产的接收,防止对公共房产的占领、争夺和任意毁坏等现象。接收官僚资本企业,要做到“原封不动地接收”[1](P187),必须严格地注意到不要打乱企业组织的原有机构。对于接收来的工厂、矿山、铁路、邮政、电报及银行等,如果原来的厂长、矿长、局长及工程师和其他职员没有逃跑,并愿意继续服务者,只要不是破坏分子,应令其担负原来的职务,继续工作,军管会只派军事代表去监督其工作,而不应派人去代替他们当厂长、局长、监工等。[1](P175)对于国民党政权统治机关,在登记国民党员及清理罪犯完毕后,除我们必须留用者及犯有严重罪行须交人民处理者外,应加教育后,迅速向外地释放,一方面可以节省,另一方面可传布我方影响,对将来攻打城市有好处。[1](P115)接收工作所需的时间一般在两个月左右,他以北平为例,“北平解放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接收工作大体上已经结束。北平的秩序大体已经恢复,应进行的一些工作,已经可以开始进行。”[1](P190)
第二步是管理。在管理阶段,工作重点是恢复和发展生产。他说,我们接收城市只是工作的开始,今后的任务是如何管理好城市,只有将城市的生产恢复起来、发展起来,把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人民政权才能巩固。[1](P193)他还指出,接收得好,还要管理得好,还要改造。有些旧的东西要去掉,新的东西要生长起来。把城市建设起来,生产发展起来,就是管好了。[3](P420)他强调,发展生产,是城市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城市的工人运动、贫民运动,都要从城市的整个经济政策出发,以恢复和发展经济为准。不仅公营企业要发展,私人工商业也需要发展。”[1](P109)为此,对于官僚资本,在原封不动地接收以后,一俟生产恢复,秩序安定,就要着手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1](P187)对于私营企业,有些资本家不安心生产,应想法使之安心生产。[1](P190)
第四,关于城市接管的方针和方式。基本方针有两个,一是建设的方针。刘少奇认为,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军,国民党政权将全面崩溃,和以前暂时占领一些城市不同,“这些城市收复后又可能长期归人民所有。我们工作应作长期打算,方针是建设,而不是破坏”。[1](P132-133)因此,一切妨碍建设的方针和思想都是错误的。在接收阶段,要注意保存和发展工商业,保存和发展经济,要很快建立秩序,以便进行建设。[1](P109)接收工作告一段落后,要组织好队伍,开始着手我们的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这是城市工作的总路线、总方针。[1](P195)二是稳妥的方针。在接收阶段,对于企业中的各种组织及制度,应照旧保持,不应任意改革及宣布废除,旧的实际工资标准和等级以及奖励制度、劳动保险制度等,亦应照旧,不得取消或任意改订。[1](P175-176)要大量任用国民党原来的工厂干部,可以让他们做厂长,争取改造他们为人民服务。[1](P144)旧有各种税收,原则上应一律暂时照旧征收,这对人心的安定,秩序的恢复亦有帮助。各种税收及税率、税则的改革,除少数苛捐杂税急需停止或改革者外,一般可待两三个月调查研究清楚后再来实行改革不迟。对于房租问题,不要提出或暗示分配房屋或减低房租的口号。[1](P178)对于学校教育改革,亦不必仓促进行,一定要得到绝大多数学生和教职员的拥护才行。“如果这种准备不够,缺乏改革的充分的群众基础,则宁愿将改革与合并的时间推迟”。[1](P179)对外资企业,目前不要向他们表示任何不成熟的意见。[1](P178)总之,在这种转变的关键时期,要力求稳妥,以尽量减少社会震荡,降低接收成本。
关于接管的方式,他提出,“在新收复的大城市中进行军事管制”。军事管制的“时间不能太短,不要以为军事管制的时间愈短愈好,取消得愈早愈好,而必须看我们进行军事管制的各项目的和任务是否达到,来决定军事管制的时期”。[2](P487)只有当接管目标达到后,才能依靠城市中的党和人民政府及群众团体进行统治。对于军管会存在的时间,刘少奇设想,在大城市大约三至六个月,在小城市大约两三个月。在军事管制时期,一般应实行戒严,戒严的目的是限制一切反动分子及破坏分子的行动自由,保障一切革命分子及革命群众的行动自由。军管会不能包办各单位的具体工作,“只派军事代表去监督其工作,而不应派人去代替他们当厂长、局长、监工等”[1](P175)。“军管会不能经营企业和工厂。故军管会在接收后,应迅速将企业、工厂和物资,分别交给各适当的负责的机关管理和经营”。[1](P199)
第五,关于城市接管的队伍。刘少奇认为,接收和管理城市,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搞好管理要有知识,有学问”[1](P203)。要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人员来担负此项工作,要依靠工人阶级,组织强有力的接管班子。他指出:“我们的工业干部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少,一个是低。要管理大城市、大机器工业是很困难的。”[1](P144)为此,“我党必须立即训练和准备大批接管全国各大城市及大工商业的干部,否则,决不能应付迅速发展的客观形势”[1](P171)。据沈阳、郑州及其他城市工作的经验,新提拔的产业工人和职员干部,懂得工商业技术的干部,在接管大城市及大的工商业中起了很大很好的作用。因此,我党必须从一切解放区的产业工人和职员中,立即训练、培养和提拔大批的干部,以便能够派遣他们和老干部一起去接管新解放的大城市及大的工商业,并参加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1](P171)甚至举办像抗大那样的学校,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和宣传,以及各项政策的教授。[1](P174)我们的老干部也要“注意学习,不能摆老资格。我们的老资格是山沟的老资格,搞工厂、银行、邮局还不是老资格。管理大工厂、大企业等,人家是老资格,我们要做学生,要学习”。[1](P172)
三
刘少奇城市接收管理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首先,它丰富了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宝库。城市接收管理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刘少奇是党内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理论探讨的中央领导人。在此之前,虽然我们已经占领了一些城市,有了一些经验,但是没有总结。正如中共中央所指出的:“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自己攻占及管理的城市,似乎还没有作过一次认真的研究,亦没有将城市工作的比较完全的经验向中央作过反映”。以至“让这些经验埋没,让各种错误的方针及方法反复重犯,让良好的经验限于一地无法为全党所取法。”[2](P69-70)刘少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具有开拓性,其思想成果又为党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索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养料。譬如,1948年4月8日毛泽东在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中提出的关于城市接管的九条意见,同年10月曾山写的《关于接管济南的经验的报告》,同年11月28日陈云总结的接收沈阳的经验,1949年2月25日叶剑英写的《北平市接管工作初步总结》均借鉴了刘少奇总结的石家庄经验。同时,刘少奇还是党内对这一问题关注时间最长、论述最多的中央领导人。他从1947年冬至建国前夕,一直关注城市接管问题,关于城市接管的电报、讲话、批示等达二三十次之多,其城市接收管理思想,涉及城市接管的目标、方针、政策、步骤、方式、队伍等方方面面,不仅全面,而且深刻,揭示了城市接收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当时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水平,为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其次,它为当时的城市接管实践提供了切实的理论指导。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的主要载体是他的报告、讲话,或者是他代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电报,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直接指导和推动着我国城市接管工作的开展。譬如,他在1948年2月总结的《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被推介到全党全国,当月25日,中共中央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前委,要求全党学习和讨论这一文件,并强调:“尔后各局各军在攻占城市及在占领以后不久时期内管理城市的工作方针及方法,应即以中工委丑皓电所述攻占石家庄及初期管理石家庄的方针及方法为基本的方针及方法。”[2](P69)他代中共中央起草的二十多封关于城市接管的电报、指示,成为我国城市接管的基本政策依据。薄一波回忆说:“毛主席1948年提出要十分重视政策问题后,少奇同志很重视城市接管工作中的政策。后来中央陆续发出的几个有关城市接管工作的文件,例如中共中央关于接管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给华东局的指示等,都是他动手起草的。”[4](P6)我国城市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是与刘少奇城市接管思想的指导分不开的。不仅如此,刘少奇主持制定的党的城市政策及其成功实践,还让城市民众认识了中国共产党,了解了党的方针政策的合理性,从而扩大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影响,加速了国民党政权垮台和新中国建立的历史进程。
再次,它对新时期的城市建设和改革具有借鉴意义。今天,我国城市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与接管时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刘少奇关于城市接管的一些基本思想,譬如把生产作为城市中心工作的思想,关于城市工作要统筹兼顾的思想,关于正确对待城市工商业的思想,关于城市改革要有序进行的思想,关于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和管理城市,推动城市体制改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收稿日期:201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