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中的天理人欲论文_吴高秀

力行中的天理人欲论文_吴高秀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065)

摘 要:在孔子的三千弟子中,唯称颜回好学,而颜回所好者:“学以至圣人之道也。”[朱熹,吕祖谦编,叶采集解《近思录》,页40,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圣人生而知之,全其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今之为学者多为“学而知之”“困而学之”者,虽资质各异,但最终目标都应该是“学以至圣人”。在这条“学以至圣”的道路上,需要做的就是不断灭人欲、存天理,最终使自己的人欲渐减以至于无,天理渐明以至于全。在存天理和去人欲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是对天理和人欲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知道天理本是天所赋予每个人的,是使人之所以成为人的东西,只是在后天被蒙蔽了。知道人欲对人的危害,会使人最终溺于其中,为物所化,最终至于丧己。对人欲和天理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才能更明确的理解天理之所当明与人欲之所当去,并去存天理、去人欲。

关键词:力行;天理;人欲

一、天理与人欲浅析

对天理和人欲的认识将直接影响到对二者的力行,而对它们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去探寻。周子曰:“诚无为;几善恶。”[《近思录》,页6.]《中庸》注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页31,中华书局,2012.]所以从体上来说,只有“诚”,诚即是天理之本然。人之性本于天至诚之道,故人生而静,孟子说“性善”。但人却不能免于交感外物,感于物而动,而就在这动的几微之间,善恶已分,其中“天理固当发见,而人欲亦已萌乎其间矣,此阴阳之象也。”[《近思录》,页6.]所以说善恶是天理的现象学,而天理人欲之分则是从用的层面来说的。

从用的方面来看,天理人欲是相伴而生的,人欲中有天理并不是说人在受是理而生的时候,同时禀了天理人欲两者,而是只禀天理。天理和人欲同时存在于现实世界除了是“阴阳之象”外,还在于“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页223,中华书局,1986.]人自身要受气禀的影响,圣人为禀其气之清者,故天理全明,而禀其气之浊者在天理透过气禀所展现出来的,就不再是本身所具之全理,这就是安顿不恰好。在天理被遮蔽的情况下,几微之间就更有可能会偏向人欲甚至是直接就是人欲,所以在天理被遮蔽的地方,就是人欲容易流行起来的地方。人生来就会受气质的影响,没有将天理完整的展示出来,所以,人在一开始虽具有了天理,但也因此而同时容易出现人欲。即使抛开气禀来说,天理人欲的“阴阳之象”就包含了人欲萌发的可能。

所以,从用的层面来看,天理中就有人欲萌芽的可能性,而人欲中也有天理。就饮食与来看,朱子所说的“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同上,页224.]就体现出了用的层面上天理于人欲二者的关系。一切生物在存在于这个世间时,就必然要摄取外界的能量来延续自己的生命,但是以何种方式和心态去让自己的生命继续,就会涉及到天理人欲之分。食美味本身并不是人欲,人欲的关键在于“要求”,这是人心所向的非自然状态,所以在人心有“要求”的情况下就是人欲。人在具有某种需求的情况下才会对对象有提出要求的可能性,所以又说人欲的出现跟天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欲天理的这种关系并没有给人欲的流行带来理由,人欲自然是从天理那里过来的,但人欲本身就是天理的歧出,所以人欲的消失并不会对天理有损,相反的,只有在人欲消失殆尽之时,才能完全彰显人本身所具的天理。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的话,天理和人欲还是此进彼退的关系。

天理和人欲此进彼退的关系决定了人要么不断明其天理,最终人欲灭天理全,要么就只有溺于人欲之中,为物所化,最后至于丧己。天理人欲在几微之间已有所向,所以人在一切行为活动甚至是在思虑之中,在念之所起时,天理人欲已分,所虑所行非天理即人欲,所以凡人无法把天理和人欲固定在某种状态,在明天理上不积极进取,就只能坠入人欲之中。所以也说“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着。学者须要于此体认省察之。”[同上,页224.]天理和人欲此进彼退的最后结果就是二者的非此即彼,人只此一心,而此心主宰着人之性情,所以天理存和人欲胜将会使人进入两个截然相反的结果。念之所起即决定心之所向,当有了这样的体认时,才会对天理有足够的重视,并且在自己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坚持去人欲存天理。

天理和人欲在力行中一个是“去”一个是“存”,这样的区别在于天理乃人本有,而人欲乃是天理的歧出,这也从理论上说明了为什么天理易得而人欲难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更多的人是在贵人欲而轻天理,这种情况或是不知自己溺于人欲之中,把人欲当成了天理,或是虽知自己溺于人欲之中,却仍乐于此。这也就导致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人沉于人欲之中,这说到底还是对天理人欲及其与自身的关系认识不清。朱子在《语类》中说道:“义理身心所自有,失而不知所以复之。富贵身外之物,求之唯恐不得。纵使得之,于身心无分毫之益,况不可必得乎!若义理,求则得之。能不丧其所有,可以为圣为贤,利害甚明。人心之公,每为私欲所蔽,所以更放不下。但常常以此两端体察,若见得时,自须猛省,急摆脱出来!”[同上,页225.]这里朱子道出了大家义理失且求外物的现象,并剖析了这其中的厉害,人欲所求的并非人自身所固有的,并且最终使人溺于其中。但义理本于我,求得一分,则在我之天理明得一分,且得之也易,最终保存人所固有之物,成圣成贤,通达天理。两相对比之下,孰去孰存自然明了。

二、力行的重要性

在人道和天道的关系中,人道本于天道。天之道至诚,故人性善;诚者虚静无为,故人生而静。人道和天道的这种关系使得人道有接于天道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圣人身上完全实现。在《中庸》中说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四书章句集注》,页31.]而凡人就是“诚之者”,所行即是“择善”且“固执之”,就天理和人欲这两方面来说,就是从存天理去人欲这两个方面出发,来达到真实无妄之境,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不断力行。

所有的知最终要落实在行上,才能达到知的目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正如朱子所说“善在那里,自家却去行他。行之久,则与自家为一;为一,则得之在我。未能行,善自善,我自我。”[《朱子语类》,页222.]人生之初,天理已本于己,至灵之人心,道理已具在其中,然人为气禀所拘,物欲所乱,使人溺于人欲中,其行为与本身所具之天理相背驰。这种情况下就是行为上“善”与“我”相分离的情况,也就是我所行的不是善。人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不管是在目的还是在行为本身,都是有善恶之分的,人所行的应该是善,所以要求“行之久,则与自家为一”,也就是说若“行之久”,不断地存天理去人欲,则最终所行全是天理之所当行。那么为何“行之久”最终能使人所行无不善,让人心之天理存呢?

首先,从知的方面来说,所行的是所知之理。“若不用躬行,只是说得便了,则七十子之从孔子,只用两日说便尽,何用许多年随着孔子不去。”[同上.]孔子弟子彼此在知上固然有所未到处,但更是在躬行方面有所不及。就仁来说,七十子虽都从学于圣人,但“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四书章句集注》,页86.]圣人所教,乃民生日用彝伦之理,从个人修身到治国平天下,就是希望弟子能在日常生活中处其事、得其宜,而行自然也是一个检验所学的地方。所以,行最终还是要落脚到天理上,才能使所行即是善。

其次,行本身有善恶之分,这种在外表现出来的善恶,是人在存天理去人欲中需要注意的。所行为恶,就是人欲的表现,需要去除;相反,若为善,就应该扩而充之。所以,人之所行,本应就是行善而非行恶,而行善就是在明天理。从恶的这端来说,人的力行就是要去恶,而恶就是人欲的表现,去人欲也是为了明天理。所以,人之所行,不管是在行善还是在去恶,都是在明天理。就人所行来说,不管是在行的对象还是行为本身,都应该是在明天理的,有这样的认识,才能更坚定地坚持存天理去人欲。行对知而言,行的是所知之理,但若在行的层面上出了问题,则能促进人反省自身所知。“人于道理不能行,只是在我之道理有未尽耳。不当咎其不可行,当反而求尽其道。”[《朱子语类》,页223.]所以从知行关系这方面来看的话,知行相互促进的这种关系能让人更好的去存天理去人欲。

力行的重要性还在于所有的人几乎每时每刻都处在行中,“凡日用之间,动止语默,皆是行处。且须于行处警醒,须是战战兢兢,方可。”[同上,页222.]既然动止语默皆是行,那么在区别天理人欲后,克人欲、返天理就是一个能做到而且时刻都需要去做的事情。人的行为总有善恶是非之分,“凡一事便有两端:是底即天理之公,非底乃人欲之私。”[同上,页225.]在待人接物时,此事做得恰当,则是天理,若不恰当,则是被人欲之私所干扰,除了这两种情况外,不存在第三种情况。所以,从这样的区分来看,人之所行,不是天理就是人欲,二者之间不存在中立地段。

力行是要去人欲返天理,而且力行也能够做到,除了因为力行是行所知之理外,还在于对天理人欲的认知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行上,才能将人原本所具之理与我合为一。而且就行的本质来说,最终是为了人心之天理存,所以力行的重要性除了检验自己所知之外,还在于能最终让人心之天理存人欲灭。力行有着如此的重要性,需要给予重视,但是在关于如何力行以存天理去人欲方面,还应该单独讨论。

三、如何力行以存天理、去人欲

对于心之所向并且已经明显表现出来的人欲,需要不断去除。若想达到无一毫人欲之私,则于人欲处须去尽。《语类》中所说:“克得一层,又有一层。大者固不可有,而纤微尤要密察!”[《朱子语类》,页225.]大者显著,容易分辨,更容易引起自己和他人的注意,从而加以克制,而纤微处往往是人容易忽略或不重视的地方,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克人欲、返天理的道路上,更多人的失败不是在大者上,而是小事上的不足。在人欲上不管是“大者”还是“纤微”处,都要清楚的知道这都是当去除的人欲,而在对待人欲和天理上就要相信“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同上.]立此志,就是要让自己知道在人欲尚未革尽,天理尚未复尽之前,这个过程一旦停止,就不是在学了,就如《大学》中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四书章句集注》,页5.]不能稍有间断。

虽然对人欲有“大者”和“纤微”的划分,但因为天理和人欲划分的关键在人心上,而且不管二者大小,都是人欲,所以两者在本质上还是一样的。纤微之处之所以是人容易忽略、轻视和出错的地方,究其根源,还是在“大者”上的道理不分明,而之所以没有以大处来表现其问题的原因,则是因为虽于二者之间的界限有大致的认识,但由于对这个界限的认识并不是绝对清晰的,或者是对如此划分界限的原因不清楚,所以即使不会“站错队”,也会经常发生“越界”的情况。所以也说“见得大处分明,这许多小小病情,都如冰消冻解,无有痕迹矣。”[《朱子语类》,页226.]这里的分明就是非常明确的知道天理人欲的界限,知道在此为天理,但若稍微往前一点就是人欲,有了这样清楚的认识,才能在“纤微”处也能对天理人欲分的清楚,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存天理去人欲,且不越界半步。

明白天理与人欲的界限所在,然后去存天理去人欲的过程,是在使此心“天理存”。天所赋之天理本来也是着落在人心上,所以,“复尽天理”本身就是人的分之所在。《语类》中所说“耳目口鼻四肢之欲,惟分是安,欲个甚么?”[同上.]由此可见,分之所在,即天理之所在,若以存天理为自己分之所在,那么就不会再多生出人欲来了,而对于人欲,也会尽全力去除尽。在对古今之人为学的对比中,“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四书章句集注》,页156.]程子注曰:“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之于人也。”[同上.]己所得者,即为天理,古人以为己之心为学,就是要使自己不断地去克人欲明天理,最终使人欲灭天理全,让此心交于天理主宰,使此心合于道心。这种对自身所具之天理的认识、恢复和保存能力是上天所赋予的,在受后天影响而蒙蔽天理的情况下,“革尽人欲,复尽天理”就是学者的分之所在,安于此分,以为己之心为学,自然能复尽并守得天理。

虽然在存天理和去人欲的方法上有很多地方一致,但在力行中也有不同的着力之处。比如若就着气禀的特点来着手的话,就更容易进行。正如《语类》中所说:“人之气禀有偏,所见亦往往不同。如气禀刚底人,则见刚处多,而处事必失之太刚;柔底人,则见柔处多,而处事必失之太柔。须先就气禀偏处克治。”[《朱子语类》,页225.]人本禀气而生,而所禀之气有清浊厚薄之不同,亦有偏处。气禀有偏之人,在待人接物上多以偏处显著,其失在偏处总会显得太过,所以先在气禀偏处克治,则能于大体不失,其他小处则慢慢修正,克治人欲部分,将天理明的部分扩而充之,久之自能复尽天理。

在为学之路上,通过下学以上达天理,需要做的就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这看起来是两件需要做的事,但凡事物皆有两端,于一端着力,另一端自然也就容易了。所以,于事而言,学者有两个着力处,但扩充所明之理是在复天理,克人欲也是在明天理,所以以着力处而言虽为二,而以所行和所终而言则为一。

结语:存天理与去人欲需要力行,对天理和人欲的理解也需要在力行中检验,对于人而言,在力行中要以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为志,所以去人欲存天理需在力行中。

参考文献:

【1】朱熹,吕祖谦编,叶采集解.近思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8).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10).

【3】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3).

作者简介:吴高秀(1991.10),女,四川省内江市人,成都市武侯区四川大学中国哲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论文作者:吴高秀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7年12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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