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动力系统与伦理体系建设_伦理学论文

道德动力系统与伦理体系建设_伦理学论文

道德动态系统与伦理学体系之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道德论文,体系论文,动态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行伦理学研究中似乎有许多忌讳,体系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究其认识原因大体有三:一是认为体系问题不成其为问题,对现行体系表现出一种特有的满足;二是认为体系问题太难,在没有对具体道德问题研究透彻之前谈体系问题为时过早,甚至是自不量力;三是体系问题研究有风险,可能招致不同方面的冷遇与责难。于是,对现行伦理学体系的不同程度的不满导致了无可奈何的普遍认可和接受,以致于千篇一律的教科书不断出现。当然,也不乏有一些勇敢的探索者提出过富有创见的构想,但也终因是一家之言的探索,也就只能成为探索中的一家之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现实任务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对伦理学体系问题的深入探讨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立足于对道德现象的动态性把握,展示道德运作由“存在→内化→外释→预测”的开放性视景,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思维路向和建设性意见,求教于同仁。

一 道德现象的静态划分与现行伦理学体系之不足

伦理学体系的建立首先依赖于它的研究对象——道德的系统结构。有了系统的道德和道德的系统,才有我们称之为“社会道德现象”的现象。不成为系统的道德的东西,就无法进入伦理学的视域,就不能成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正因为有了客观存在的道德系统,才有对这种道德系统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理论提升。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才可以说“伦理学是道德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由此可见,伦理学体系内容的展开是对道德系统内容的再现,有什么样的道德系统,就会有什么样的伦理学体系样式,二者不可分割。

系统是事物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的复合体。当我们用系统观点来分析道德现象时,就意味着道德是有多种内部要素的结构体,同时这个结构体同外部事物进行着能量交换,由此而在社会文化大系统中共生。由于系统本身的多元性要求,当对同一事物进行不同层面的系统分析时,就会出现事物内部要素的多种组合,即出现不同形态的系统。对事物进行动态分析,就会出现动态系统;对事物进行静态分析,就会出现静态系统。静态系统是共时性分析的结果,是某一事物在某一时刻的“定格”或“截面”,它是区别、比较、量度事物的前提,是认识事物性质的逻辑起点,展现的是事物的即时性、单一性、可直观性。动态系统是历时性分析的结果,它是预示事物发展的前提,它展现的是事物的变动性、中介性、过程性和丰富性。

目前,国内伦理学界对道德现象的划分存在多种划分法,但基本上是沿袭了前苏联教科书,趋于一致的是“三分法”。有人把道德现象分为道德意识现象、道德规范现象和道德活动现象。也有人把道德分为道德意识现象、道德关系现象、道德活动现象。现行伦理学教科书基本上都是按照上述三分法把伦理学理论体系分为道德基本理论、道德规范、道德活动三大部分。在理论篇部分主要是论述道德的本质、道德的功能、道德的起源、道德基本原则、主要规范、道德范畴和社会生活中的三大道德要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在活动篇主要论述道德教育、道德评价、道德修养等个体或群体道德活动。这种伦理学体系布局确实突出了伦理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印证了由认识到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道德生活中的正确性,认识逻辑和理论逻辑达成了统一。这也是这种伦理学体系影响深广的主要原因。但现行伦理学体系明显存在两点不足:

第一,缺少中介环节研究,宏观研究偏多而微观研究不够。由于我们首先把道德定位于社会意识形态层面,由此而展开伦理学的体系结构和基本理路:即立足于从道德的社会历史本质、社会功能和社会普遍价值导向来阐述社会道德现象(理论的、规范的和实践的),从宏观把握而言,有合理性。但从道德理论的一般性阐发,何以会引出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人们对这些道德规范的遵守何以可能?以至于我们所列的几种道德活动是否就是对所述道德规范的践履?都不得而知,使三类道德现象成了孤立存在的东西。同时,“对道德伦理现象的社会性本质和整体性价值意义的强调,多少使这一特殊现象的另一面——道德伦理的个体性,内在主体性和特殊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受到忽略,以致使其所提供的一些伦理原则规范缺乏主体内化的理论力量而置于客观化形式、外在约束性地位,不易为道德个体所自觉认同和践履。”(万俊人:《伦理学新论》,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版,第242页)

第二,由于立论基点和服务目标都是意识形态,使得原本不限于此的伦理学体系缺乏应有的张力和必要的弹性,导致对现实道德生活关切不够。为了体系而抑制内容的黑格尔式的教训是深刻的。任何一种理论体系只有同社会生活保持开放式容纳,才能保持其生命力,才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新科学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们的道德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道德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将其纳入伦理学的研究体系。但由于体系本身缺乏必要的开放性,许多道德问题,诸如生命伦理、生态伦理、经济伦理、法律伦理等,都没有在伦理学教科书中得到体现,生活气息和时代气息未能得到反映,适应不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伦理学教科书变得越来越枯燥无味。

二 从系统的动态性看伦理学体系构建的一般方法论问题

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创立所谓“一般系统论”时,着重强调了系统的动态性。他认为一切生命现象本身都处于积极的活动状态,动态是系统保持静态的前提。系统的相关性强调的是各要素之间的空间分布,而动态性强调的是系统随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结构,其分布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二是系统都具有开放性质,系统总是在不断地同外界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活动。我们强调道德是一个动态系统,不是指道德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形态的前后承继关系,而是指道德在某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的运作过程。从动态性去看道德系统,在此基础上建构伦理学体系时应遵循下列基本方法。

1.共时性与历时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各种道德系统都应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共时性和历时性。因为道德系统乃是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整体,因此它需要对统一的结构进行分解,也就是把具体的、现实的存在化整为零,化为一定浓缩的瞬息间的“截面”,这是一种共时性的要素分析,上述道德的静态系统就是这种分析方法的结果。但是,除此之外,还应当用历时性分析通过说明道德系统的变化及运作过程使之成为一体。道德系统的变化至少也在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是道德系统现有功能的发挥,以及通过良心、义务、责任的调节机制自我再现的能力;另一方面是道德系统的发展,道德的新品质的发生、发展和成熟,这种新品质导致从一种道德系统转化为另一种道德系统,从而出现道德生活的革命。这种具有新品质的道德系统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历史的发展又将被新的道德系统所代替,道德系统由此而通过各自的整体单向性使道德在整体上形成一个自我演化的历史过程。因此,在考察道德系统时至少要在结构要素、功能表现、运作轨迹三个方面同时进行研究。这样才能避免在建构伦理学体系时对道德现象系统的“平面式”描述和“条块分割”。

2.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历史唯物主义在对社会道德的宏观把握上,是其它任何伦理学流派所难以比肩的。没有这种宏观的整体性把握,道德就失去了社会文化背景,失去了存在的客观基础。然而,在对复杂的道德现象进行深层结构的层次性把握时,这种宏观描述就难以胜任,而亟需引进微观研究方法。道德在社会意识形态的层面上,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通过规范的形式作用于人的行为,从而达到维护整体利益之目的。在此意义上道德同法律无任何区别。但道德之所以是道德不在于它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共性,而在于它在发生发展和作用方式上的特殊性。道德是怎样起源的?人为什么遵守道德?是否就是天生的“自律”?我们所设计的一整套道德规范是否具有普遍的合理性?我们的道德建设在何种层次上和何种程度上是可以被接受的?等等问题,都需要用微观研究的方法来解决。如果我们把道德现象作为一个动态系统来认识,就会发现道德存在的不同层次以及各层次间的连接点,就会发现其首先由存在到内化再到外化的复杂过程,就会有进行微观研究的理性自觉,这样,我们的伦理学理论就有丰富的可能。

3.单一研究与交叉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我国伦理学体系的封闭性,严重地阻碍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和拓展。作为伦理学研究对象的道德是一个开放系统,它必须同外部事物交换能量和信息,才能保证其自身的良性运行,才能维持其生命力。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过程,都构成某种信息流的活动系统,输入和输出应是双向作用。这就意味着伦理学研究一方面要大量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为我所用,另一方面也要用自身的理论去影响其它学科。衡量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先进的标志之一,就是看其内容和方法能否影响其它各门学科。我们的伦理学在吸收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方面做得不够,同时伦理学对其它学科几乎无影响。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撞击,使原有的伦理学理论体系画临着挑战,人们普遍感到已有的伦理学教科书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当其它社会科学站在时代前列勇敢地正视和贴近社会现实时,伦理学也不妨跳出自我的小圈子,以开放的心态,同其它学科交流以弥补自身远离社会生活之不足。一门学科的信息流作用于另一门学科的对象,形成新的信息流,并萌生新的学科。当代伦理学发展的一个趋势就是应用伦理学的兴起,它反映了当代伦理学对现代社会生活的普遍关切与投入,也是伦理学自身新的生长点。如经济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生态伦理学、教育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等研究正在兴起,并取得了可喜成果。但这些成果并没有及时反映到伦理学体系中来,从而使现有伦理学体系缺乏应有的生活气息。伦理学的交叉研究应注意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交叉点,二是侧重点。交叉点是两门学科的“共域”,是交叉学科建立的前提,如法律与道德在利益基础、存在形式、价值追求等方面都有交叉,从而法律伦理学的建立就成为可能。同时,在任何一个交叉点上都可以产生两门学科,如在经济与伦理的交叉上可以产生经济伦理学和伦理经济学。伦理学在交叉研究时的侧重点应是伦理学而非其它学科。

4.现实研究与预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特定时代的伦理学总是对特定时代现实的道德生活的反映。现实的道德既是传统道德的未来,又是未来道德的过去。所以,从社会历史的流变性而言现实的道德总是具有一种中介性和可变性。加之,道德的现实存在同其它社会存在不同,它总是具有一种超前的理想性,道德总是激励人们以超脱“实然”而趋于“应然”的方式存在着,“应然”就是一种未来的理想性指向,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根本用不着道德来规范。道德的历史变动性和道德存在的理想特性,决定了伦理学研究中道德预测研究的重要性。不可否认,伦理学要立足现实,关心现实,解决现实社会中的道德问题,但不等于就是依附现实,为现实作辩护的工具。由于伦理学缺少一种高瞻远瞩的理性的预测精神,总是尾随于现实之后,使得我们对社会道德问题的解释和解决总是显得有些难以自圆其说和力不从心。这种教训是深刻的。人们不会忘记,在改革开放初期,当西方的伦理思潮扑面而来的时候,我们茫然不知所措。当市场经济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时,我们才开始研究道德建设的对策。事实证明,我们习惯了的对症下药的经验主义方法,在道德建设方面已越来越显示其局限性。从社会控制而言,预测性措施远远高于对策性措施。曾经有人对中国伦理生活大趋势作过预测,姑且不论这种预测的对错,起码也是看到了预测研究在伦理学研究中的意义。不可理解的是这种研究方法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同和推广,相反还招致了不少非难。对于一个因参数变化而变化的道德系统来说,没有预测研究就能保持其良性运行,实在令人生疑。

三 对伦理学体系构建的一种新尝试

在确认“伦理学是研究道德问题的科学”这一理论判断的真实性前提下,立足于道德自身的变化规律,在上述方法论原则的指导下,试图对伦理学体系的构建提出一种新思路,我认为,一个较为完整又具有开放性的伦理学体系应由四部分构成:道德存在论、道德内化论、道德外释论、道德预测论。以下分叙之。

道德存在是伦理学研究的起点。任何一种具体的伦理学所面对的道德都是既定的,首先就必须研究它的由来,它存在的合理性,它存在的方式等问题,这是道德哲学应解决的问题。道德何以会发生?这是伦理学研究中的难题之一,以往我们对此所做的发生学意义上的道德社会学分析其结论不太令人满意。如果我们把发生学研究同非发生学研究结合起来,广泛吸收文化人类学、遗传学、心理学等成果,进行综合性研究,也许会更接近真理。人为什么需要道德?这是道德的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问题。既然道德有用,那么它以何种方式作用于人?过去我们强调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方式的作用方式及其各自的特点,更多地是出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考虑,至于人们能否接受,道德的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是什么?却不得而知。道德如果仅仅停留于一种外在的规范形式,就无法实现其存在价值,因此,道德内化研究就必不可少。

道德内化是伦理学研究的重要环节。道德内化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道德接受,即个体怎样面对外来道德的影响及其反应,这其中就有道德信息的选择、道德气氛的感染、道德言行的模仿等活动。人接收了道德信息并不意味着就会服从它,人为什么会服从道德的规范性要求,就产生了道德服从问题。道德服从是行为主体基于道德规范压力而达到对道德要求的自觉接受并产生相应道德行为的心理过程。道德服从从表现形态而言可能是盲从,也可能是屈从,但这并不是个体道德成熟的标志。道德内化的目的是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即形成品德,实现道德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这些问题应由道德心理学来解决。但是,道德仅成为个人的心理财富,化为个体德性是不够的,它必须作用于社会,成为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合力”之一,所以,当个体德性表现于外时,就具有了社会伦理的意义,这就使得伦理学要研究个体德性的外释(或外化)问题。

道德外释要解决道德由内到外的环境和条件问题。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性的人,如果没有合适的环境,是难以产生善举的。社会上见死不救、见难不帮的现象,不见得大家都是良知泯灭,而是环境的恶劣远远超出了人的德性所能及的范围。道德的实施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与参与,而不仅仅是一些社会良知代表的呐喊,尤其是当人们对道德的热忱远远不如对物质财富和名誉地位的狂热时,道德实施的社会制度化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但社会的道德控制仅仅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如何把握好控制的度,充分考虑社会心理的承受能力,这也是伦理学应关注的问题。因为道德控制的不及或过度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以上问题实际上也构成了道德社会学的研究内容。由个体德性作用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就会使整个社会道德生活发生变化,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道德生活方式。这种道德生活方式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会逐渐显出不适应性和落后性,人们急需要对未来的道德生活有所预测,以便及时调整生活方式,以主动的道德生活姿态迎接新的道德生活的到来,这就产生了伦理学中的道德预测研究。

道德预测是对未来社会道德生活发展趋势的一种理性思虑,它立足于道德发展规律和现实道德生活,为未来道德生活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价值模式。由于道德的主体是人,因而道德预测首先必须从人生理想开始,而人生理想同社会理想是不可分的,道德理想设计就须对二者都予以关切。社会道德生活的前景如何?也是伦理学应当认真研究的。没有前景预测,就难免处于被动,对新的道德革命就准备不足。只有着眼于未来,才能正确估价传统伦理道德的合理性,才能充分利用已有道德资源为新道德服务,才能有健康的道德新生活。这种预测的道德生活一旦真正实现,就成为一种新的道德存在,成为新一轮道德生活的起点,人类道德发展的进程就在这种螺旋式上升中显示出来,伦理学也因此而获得丰富的内容和全新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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