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结构功能主义:从帕森斯到博斯科夫和利维--论美国发展社会学的主要理论流派_帕森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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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展社会学,发轫于以二战后、第三世界独立民族兴起和美国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型为重要标志的大变革年代。从理论范型、研究方法和政策取向等三项维度基本一致的判据,[①]可将美国发展社会学理论划分为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冲突论、现代化理论、社会行为主义和世界体系论等主要流派。在诸种理论流派的相互砥砺、竞争发展中,现代结构功能主义曾是一个拥有群星璀灿的著名学者群、长期主导美国乃至国际社会学界的主流派。直到90年代国际的重大社会发展研究领域中,仍可看到这一理论流派的深远影响。[②]从社会学学说史角度全面系统地考察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渊源、理论体系、嬗变兴衰以及学术历史地位,不是本文的主旨。作为对美国发展社会学主要理论流派系列性研究的一部分,本文的重点是以T·帕森斯(Talcott Parsons)、A·博斯科夫(Alvin Boskoff)和M.J.利维(Marion J.Levy)这三位前后继起的重要理论代表人物为线索,探讨现代结构功能主义中有助于发展社会学研究的若干理论分析框架和核心理论命题的演进,以求拓展我们的学术视野。

帕森斯:从社会行为到社会系统

在帕森斯创建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流派以前,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30年代,以经验研究为总体特征的“芝加哥学派”长期支配着美国社会学界。为了“使美国社会学从经验主义理论化的泥潭中解脱出来,”[③]曾经留学欧洲并深受韦伯社会学思想影响的帕森斯,立志建立一个高度综合、普遍适用的社会学理论体系。和韦伯一样,帕森斯把社会行为作为其构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通过对19世纪欧洲社会理论家A.马歇尔、V.帕累托、E.迪尔凯姆和M.韦伯的批判性分析,并结合对美国社会群体组织的大量实证研究,帕森斯先后发表了《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社会系统》(1951)、《关于行为的一般理论》(1951)和《行为理论中的雇佣证书》(1953)等一系列卓有广泛影响的著作,创立了关于研究社会行为的手段——目标的分析框架、关于影响社会行为主观取向的模式变项、关于社会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关于社会行为的生存发展机制等一整套理论,从而奠定了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社会学地位。正如著名社会学家刘易斯.A.科瑟尔(Lewis A·Coser)所说:帕森斯的《社会行为的结构》“这部著作对于美国社会学的一般发展,特别是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起到了一个分水岭的作用。这部著作也可以说是一座里程牌,它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即功能分析的道路。这条道路从20世纪40年代初期到60年代中期一直指导着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方向。”[④]

然而,从发展社会学角度看,更值得注意的,帕森斯在《关于行为的一般理论》等著作中所阐发的“社会行为的模式变项”这一理论分析框架。从社会行为的主观取向特征入手,据此划分社会行为类型,并进而依据主导性社会行为揭示西方国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发展进程,是韦帕社会学思想的一条主线。继承了韦伯的上述传统,帕森斯也以社会行为的主观取向作为建构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点。所不同的是,韦伯强调对社会行为行为主观取向的“解释性理解”,帕森斯则注重实证性度量。在帕森斯的理论分析框架中,社会行为的主观取向是由两项基本因素构成的:动机的取向和价值的取向。[⑤]所谓动机取向,是指行为者所预期的最大收益和最小损失;所谓价值取向,是行为者在决定行为目标和行为手段时所遵循的规范性标准。而动机取向和价值取向又可再分为科学认知、情感欣赏和道德评价等诸方面。在帕森斯看来,动机取向和价值取向虽然相互依赖,但它们可以独立变化。相比动机取向,价值取向则具有更深刻的社会学意义。[⑥]因为,在制度化的现实社会体系中,价值取向通常反映出“内化于”社会成员人格中的各种行为规范。对其分类度量和综合分析,便可揭示任何具体的社会关系特征和社会发展趋势。为此,帕森斯在影响社会行为价值取向的诸多因素中归结出五项主导变量,每项主导变量的度量区间由两个极值界定:

(一)情感变项:感情投注——感情无涉。情感因素的多寡,是社会行为选择和划分的一项重要判据。典型的社会行为例证是,热恋者和家庭成员间的行为关系属于“感情投注”;而医生和病人间行为关系属于“感情无涉。”

(二)利益变项:自我取向——集体取向。社会行为的利益取向,是由社会成员的特定角色所决定的。商业竞争中厂家置身自我利益为首位属于前者;医生应优先考虑救死扶伤则属于后者。复杂的问题是,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成员所担任的角色是多重交合的,由不同社会角色所决定的不同利益取向之间有时是一致的,但更经常的是不相协调甚至互为冲突的。

(三)评判变项:普遍主义——特殊主义。任何社会行为的主观取向都会受到评判,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区别就在于所采用评判标准是否同一。典型的社会行为例证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属于普遍主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则是特殊主义。

(四)地位变项:成就表现——身份先赋。这是社会地位取向的一项重要变量。申言之,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是根据他的后天成就表现,还是根据他的性别、年龄、种族和家庭背景等先天特质。前面表现为提升一个现代政府公务员依据他的工作业绩,相反,后者的典型例证是一个中世纪贵族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家庭背景。

(五)义务变项:具体特定——广泛弥散。这是测量社会行为职责范围的一项重要变量。如果说某种社会行为关系划界清楚,内容限定,就属具体特定型的,反之由是广泛弥散型的。如现代契约性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等就是前者,而“大学办社会”、“工厂办社会”等则属于后者。

帕森斯所建立的上述“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具有方法论的创新意义。(一)有助于纠正社会发展研究中“社会整体论”和“社会还原论”的两种理论偏向。“社会整体论”认为,个人行为的主观取向及特征是由社会环境共性决定的,在社会发展认识中社会组织制度是首要的,因而常以国家、民族、社会为研究单位,故被称为“宏观社会学”。“社会还原论”则主张,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象国家和社团这类集体的意识、活动和属性应归因为个人的意识活动和属性,因而常以个人及人际互动为研究单位。故被称为“微观社会学。”“社会整体论”和“社会还原论”之间的长期颉顽,形成了“究竟是人控制社会?还是社会控制人?”这一传统的理论“怪圈”。帕森斯并没有陷入这个“怪圈”。在“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中,社会行为的主体(即“行为者”)。既是指单元性的行为个人,也包括集体性的组织(如大学、医院和公司)。[⑦]从而形成一个兼容不同层次社会主体的谱系:从最低层次的个人行为到最高层次的社会整体。[⑧]帕森斯对社会行为主体范畴的关键性拓展,大大增强了“模式变项”这一理论分析框架的容涵能力和适用范围。帕森斯在其著作中还结合社会例证具体阐述了“模式变量如何运用到人格层次、社会系统层次和文化层次分析上。”[⑨]

(二)有助于克服社会发展研究中“历史哲学方法”的理论局限。古典社会学家如孔德和斯宾塞等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时,大多采用“历史哲学方法”。他们坚信人类社会注定要沿着单一轨线发展,这一轨线由若干个前后继起、性质严格区别的阶段构成,所有民族都必然依次经过这些阶段。迄今为止各国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业已证明,“历史哲学方法”具有命定论的理论局限。其实质试图把人类社会的局部历史普遍化,即把至多适合西欧社会发展的某些规律整理为严格的理论图式,去照套丰富多样的其它诸多民族社会的发展进程,一但某个民族社会发展的历程不符合这个严格的图式,整个理论就将陷入危机。马克思就曾指出过上述“历史哲学方法”的理论局限性:有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普遍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这样做既给我过多的荣誉,也给我过多的侮辱。”[⑩]与“历史哲学方法”不同,帕森斯的“模式变项”则是一种由特尼斯和迪尔凯姆运用过并经韦伯集大成的“典型学方法”。它抛弃了试圈以任何一种理论来把握社会整体现实具有无限的方面和属性这一不可企及的的目标,转而从特定维度对无限社会整体现实的特定方面和属性进行有效的理论研究。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帕森斯的“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虽未彻底解决社会发展研究中“历时性形态”考察方法问题,但对“共时性结构”分析及其与“历时性形态”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学术启迪。

(三)有助于推进社会发展比较研究。如前所述,帕森斯认为他所创建的“社会行为的模式变项”理论框架,可用来分析任何具体的社会关系特征和社会发展趋势。一般而言,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发展历程中,感情投注、集体取向、特殊主义、身份先赋和广泛弥散型的社会行为关系日趋衰减,而感情无涉、自我取向、普遍主义、成就标准和具体特定型社会行为关系日趋主导。这对社会发展比较研究产生了广泛影响。发展经济学家霍斯里兹就曾强调“模式变项”中的第三、四、五对变项对理解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要对经济发达和经济落后的社会进行差别比较时,必须把这三对模式变项联系起来,看到它们之间的连锁性,才能对差别的社会结构基础作出解释。如此考虑,模式变项不再简单地只是一种描述符号,而变成为一个功能上相互关联着的构架的一部分。”[(11)]本文的第三部分,我们将进一步考察利维对帕森斯的“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的继承和发展。

自称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理论家”的帕森斯,[(12)]继“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之后,又雄心勃勃地创建了关于“社会系统的结构功能与演化进程”这一理论分析框架(简称“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在方法论原则上,“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除了与“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保持内在一致外,[(13)]随着分析层次的转变,管理科学和生命科学中很多重要的方法论思想被补充了进来。其中,生命系统和现代控制论的若干学说对帕森斯构建“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产生了巨大影响。帕森斯认为,社会系统类似于一个生命机体,而“功能是理解所有的生命机体的中心概念。”[(14)]对此可从两个向度分析:一是社会系统“与环境的外在关系”。作为生命机体之一的社会系统存在于环境之中并对环境起“适应性”反应。二是社会系统各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社会系统的生存需维持一种具有整体功能的内部组织模式。[(15)]根据上述“功能先决条件”(functional imperatives or prereguisites)原则,帕森斯推演出一个著名也是最受争议的“A—G—I—L”理论分析框架[(16)]

在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中,A(adaptation)是指适应,即社会系统适应外部环境的功能。具体分为两方面要求:首先,“系统必须对环境所强加的‘现实要求’有一种顺应”;其次,要有“积极的情境改造”过程。[(17)]适应功能,主要由社会系统中的经济子系统承担。G(goal attainment)是指达鹄,即社会系统谋求实现自身目标的能力。这主要由政党、政府和各种有组织的利益集团所构成的政治子系统来体现。I(integration)是指整合,即社会系统协同内部各种关系的功能。这通常主要由各种类别社区共同体承担。L(latercy Pattern maintenance)是指维模,即社会系统维持自身独特模式的功能。所谓(latercy)是意指潜在能力,即社会系统维持自己特有范型的深层力量。这通常体现为制度化的价值规范。

与“模式变项”理论分析框架不同,“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是一个可以纵横多向展开的立体式分析框架。以上所述,只是第一层面的展开(参见图1)。从纵向分化看,对社会系统的每个子系统都可以进行AGIL式分析(参见图2)。仅以经济子系统(A)中某一公司组织为例。该公司不仅要经营(A),也要制定公司发展目标(G),还要协调公司内部各种关系(I)和团结教育以增进企业凝聚力(L)。从横向交换看,社会系统中的各子系统间存在双向互动关系。帕森斯曾以货币、权力、影响和承诺作为交换媒介分析了现代社会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参见图3)。在帕森斯看来,这样逐级分化和互换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正是现代社会内部结构功能的表现形态。

图1:社会系统第一层面

图2:社会系统纵向逐级分化

图3:社会系统横向互为交换

承上所述,从方法论角度可以清楚看到,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试图运用“多因素同时相互作用”的原理,以一种新的“结构因果观”取代古典的单线因果观,来解决复杂社会过程的动力学分析难题。[(18)]这本应对关于社会发展动力机制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产生革新意义,但因其立论取向囿于解决类似生命机体的社会系统的生存维系问题而日益显示出理论局限。随着60年代以来社会冲突、社会动乱等不稳定问题的大量涌现,批评帕森斯“社会系统”分析框架不能解释社会变迁和社会发展,逐步成为社会学界的某种共识。从社会政策取向上,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也被贴上只关心“稳定”、“秩序”的“官方社会学”标签。用社会学评论家让(Rang)的话说:“困扰帕森斯理论的原因,就是他力图去解释服从和社会的稳定性……这样,所发生的暴动、革命和历史变迁都成为不可理解的。”[(19)]为了回应众多批评者的理论诘难,帕森斯和有关学术同事合作,先后发表了《社会:进化观和比较观》(1966)、《现代社会系统》(1971)和《诸社会进化的共相》(1977)等重要著作。在这些著作中,帕森斯重新启用他在1937年发表《社会行为的结构》时就已否定了的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思想,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发展观:社会系统不断提高对外在环境持续挑战的适应能力。帕森斯的上述发展观成为社会学研究中“冲击——反应”外源型现代化模式的理论滥觞。

在上述社会发展观主导下,帕森斯提出了下述四个关于发展过程的理论命题,对其AGIL理论分析框架进行补充:(一)分化(differentiation)是指:“社会中原有的位置相对确定的一个单元和子系统……分离成诸个单元或系统,它们相对更大的母体系统而言,在结构和功能上都彼此不同。”[(20)](二)适应力增强(adaptive upgrading)是指分化的结果,即“如果每个新分化出来的单元或系统都比原先的适应能力增强,那么分化过程的结果就是一个更进化的社会系统。”[(21)](三)包容(inclusion),是指兼容各种分化结果以稳定新生社会系统的过程。(四)价值通则化(value generalization),是指对正向分化结果进行合法化确认。帕森斯进而把上述四个发展过程与AGIL分析联系起来:A(分化)——G(适应力增强)——I(包容)——L(价值通则化)。据此,帕森斯推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与生物有机界的进化相类似,都是一个简单到复杂的进化进程。为此,他提出了一个初民社会——中等社会——高等社会的社会发展主要模式。最后,帕森斯作出美国为何处于高等社会领先地位的社会学结论。[(22)]

综上所述,从某种意义上说,帕森斯的“社会行为的模式变项”和“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是对发展社会学的两个重要理论贡献。但与前者不同,后者引发了许多尖锐的理论批评。显然易见,经过帕森斯晚年修正和补充过的“社会系统”分析框架增强了对社会发展的理论解释能力,特别是关于发展过程的四个重要理论命题,不仅得到了众多的经验研究支持,[(24)]而且对发展社会学中各种社会层面的研究产生了广泛影响。[(24)]但从总体上看,帕森斯晚年的理论进展并没有使批评者感到满意。J.H.特纳就曾批评说:“帕森斯的讨论在许多方面并没有更多地充实斯宾塞的思想。在某种意义上,帕森斯只简单地重复了斯宾塞的分析。”[(25)]究其原因,在D.P.约翰逊看来,是因为“社会系统的理论模型”的“中心问题是社会系统的不断运转,而不是社会的新现象或社会的发展。”[(26)]而M.M.波洛玛则认为:“帕森斯描述了通向现代社会的运动,但却没有具体说明这种运动是如何由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27)]谋求克服上述理论局限,就成为帕森斯学说思想继承者的一个攻坚方向。

博斯科夫:从结构分化到制度创新

在帕森斯学说思想的众多继承者中,博斯科夫虽不如K.戴维斯(kingsley.Davis)、W.穆尔(Wilbert.Moore)和本文将要论及的M.H.利维等人富有名气,也不象他们属于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阵营中帕森斯嫡传的“哈佛学派”,但他对帕森斯“社会系统”分析框架的创造性理论拓展则是不容忽视的。发展社会学家D.J霍布斯教授曾评论说:博斯科夫关于“制度创新机制”的命题为发展社会学学者提供了一个强有的理论杠杆。[(28)]博斯科夫是从帕森斯和斯梅尔瑟合著的《经济与社会》(1957)中所阐发的“社会结构分化”这一重要命题入手,进入探讨“社会制度创新”理论问题的。在他看来,“社会结构分化”为深入探究社会的发展机制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他进而认为,对于社会系统的发展来说,“结构分化”只是一种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换言之,“结构分化”具有双重社会后果:一方面会催生促进社会系统更新的制度创新;另一方面又会诱发导致社会系统解体的冲突动乱。[(29)]为了进一步说明这种具有双重效能的“结构分化”,博斯科夫从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中推出以下八个相关方面,并指出其中的(c)、(f)(g)和(h)等四个相关方面对“社会制度创新”的可能性:[(30)](a)社会系统中分别承担适应、达鹄、整合和维模等功能的四个子系统的专业化程度;(b)社会系统类型的复杂性;(c)社会系统在协调内部子系统间矛盾关系的整体能力和灵活性;(d)各子系统中人际冲突和集团冲突的数量规模;(e)为谋求制度统治权而展开的集团竞争;(f)各子系统为解决自身问题的改革实践暂时受挫;(g)社会对各种立法目标的重视程度;(h)分别承担适应、达鹄功能的两个子系统领域中的相关实践。

在确立“结构分化和社会发展”这一命题的基础上,博斯科夫把理论重点转向“社会制度创新机制”研究。首先,博斯科夫根据帕森斯的结构逐级分化的理论假设,从组织制度角度重新对社会系统进行纵向分层。他认为社会系统自下而上有四个层次:[(31)](1)社会专业基元层。如随结构分化而出现的各种专业化的独立组织。(2)社会中间管理层。如介于独立的社会专业化基层组织与社会制度综合管理层之间,对某些专门领域或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的组织机构。(3)社会制度综合管理层。主要指承担决策、立法和协调中间管理机构等综合功能的组织制度。(4)社会宏观调控层:从社会整体角度调控制度层面的各种管理行为。

其次,博斯科夫从上述纵向分层角度探讨了社会制度创新的形成机制。博斯科夫认为,有助于推动社会系统发展的制度创新,通常有下述三个顺序进程:(a)创新的意识和行为,来源于社会专业化基元层、社会中间管理层或者社会系统外部环境,与此相比,社会制度综合管理层由其地位所决定开始通常对创新持观望态度;(b)创新的扩散过程和社会制度综合管理层对创新进程的主导:(c)社会系统的结构重组与功能改进。在博斯科夫看来,上述三个过程虽然顺序进行,但不能等量相观。其中(b)是关键性的,因为(a)仅提供了制度创新和社会发展的可能性,而(c)仅作为制度创新的结果表现为社会系统的改进。”[(32)]

据此,博斯科夫进一步阐释了影响“社会制度创新”的六大相关因素:[(33)](a)制度创新进程及结果与维系社会和控制社会紧张密切相关;(b)社会体系的宽松度和社会互动的弹性越大,制度创新及其扩散的可能性就越大;(c)单向社会互动减少制度创新的共识和扩散;(d)社会统治集团不会倾向制度创新,除非制度创新置于其主导和保护之下;(e)制度创新的成功标准在于制度创新的成果转化为社会立法;(f)社会制度管理层的现代素质有助于推动制度创新进程。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结构分化——制度创新——社会发展”这一关联式理论命题以及对“社会制度创新机制”的重点研究,博斯科夫为解决帕森斯“社会系统”理论分析框架所留下的“功力学”难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但从理论内容上看,还有不少有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例如,关于“自下而上”式制度创新过程的理论假设,与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中央集权体制国家“自上而下”式制度创新的改革实践并不一致。再如,随结构分化而产生的社会冲突对制度创新和社会发展并不只有负面效应;如何建立现代化转型时期制度创新与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如何解释制度创新过程中不少社会成员希望别人冲锋陷阵而自己坐享其成的“搭便车”行为(free to drive)?如何解决制度创新进程中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导致“制度创新变形走样”这一普遍性难题?对此,现代社会冲突论,现代化理论和社会行为主义等主要理论流派都进行了更加深入精细的理论研究并取得有关重要进展。因本文论题和篇幅所限,我们将另文专题论述。

利维:从关键变量到比较研究

利维,既是帕森斯所开创的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一位重要继承者,也是现代化理论流派得以勃兴的一位重要开拓者。从不同角度对跨流派双重贡献的主要理论人物进行研究,既可以考察不同理论流派之间的彼此渗透和思想转型,又可以揭示其相互区别的思想差异和理论个性。本文侧重论述利维在其《社会结构》(1952)和《现代化和不同的社会结构》(1966)等著作中对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流派所作出的二个方法论方面的贡献:“关键变量”和“比较研究”。

与博斯科夫从“结构分化”命题入手不同,利维则从“功能先决条件”这一关涉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标志的核心命题出发,对帕森斯的有关理论分析框架进行重要修正。在确认“功能先决条件”这一共同原则的前提下,利维指出了在考察社会功能问题上他与帕森斯思想方法上的两点重要区别:第一,没有脱离现实背景给出一个关于“社会”的高度抽象定义,例如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第二,没有试图从理论上开列一份关于社会功能或结构需求的全部名录。[(34)]质言之,帕森斯所关注的问题是,社会系统需要什么样的结构功能?而利维所强调的问题是,社会缺少哪些关键条件将不复存在?显然易见,利维的这一思想方法,不仅使现代结构功能主义在建构社会分析理论模型时获得崭新的视角,而且使现代结构功能主义得以脱去借用系统论、控制论等现代管理科学所形成的高度抽象的理论外衣而有效地贴近现实社会。按照上述思想方法,利维阐释了“社会”概念和导致社会消亡的四个关键因素。利维认为“所谓社会,是指一组具有共存行为体系的人类群体;在生存时间和生命繁衍上都胜于独立存在的个人。”[(35)]导致一个社会消亡的四个关键因素表现为:“整体性生物灭种或社会成员的离散;社会共存价值观念体系的崩溃;社会组织制度的全面解体;一个社会对另一个社会的同化和兼并。”[(36)]显然易见,研究社会的消亡因素并不是利维的理论主旨,其目的是从理论反证和“生存——发展”的关联角度,建立一整套关于社会功能的普遍适用型“关键变量”,以摆脱帕森斯“社会系统”分析框架所造成的“庞大抽象而不可实证”的理论困境。利维关于社会功能需要的“关键变量”涉及如下10个方面:1.社会生存的物质必需品。2.社会角色分化与分工。3.社会交往。4.社会认知取向。5.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6.社会管理方式。7.情感表达方式。8.社会化方式。9.社会控制效率。10.社会制度化程度。上述“关键变量”为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流派的具体经验层次研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理论参照系。正是从上述意义上说,利维的《社会结构》被认为运用帕森斯所开创的结构功能系统分析方法,在社会结构问题的深入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最重要成果之一。[(37)]

作为注重“在社会学理论和现实社会之间保持密切关联”的利维,[(38)]并没有停留在关于社会功能“关键变量”的方法论思辨上,而是把视野拓展到关于中国、日本、美国的社会发展比较研究领域之中。在美国人文社会科学中,国际比较研究是一种广为采用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学术方法。以享有世界声誉的美国文化人类学家R.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的两本“经典性”著作《文化模式》和《菊花与刀——日本文化的诸模式》为例,通常可把国际比较研究分为两类:前者以探求国际共性的普遍适用的理论命题为研究的最终目的;后者以探求对特定国家和地区的深入理解为研究的最终目的。而利维的《现代化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则力图从方法论上对上述两类国际比较研究进行创新性兼容。为了实现社会发展比较研究的方法论突破,利维在这部被称为“雄心勃勃地企图综合巨量学术研究”的著作中,[(39)]试图达到以下几项基本目标:第一,建立一个对当代国际事态发展敏感度很高的社会背景理论分析框架;第二,揭示在密切相关的国际事态中各个国别社会间的相互依赖;第三,区别不同的社会类型;第四,揭示所有社会都共有的因素;第五,显示不同社会的各种主要变体。第六,揭示各种主要变体所共有的发展轨线。在上述目标导向下,利维首先在“比较什么?”的问题上,确定以传统中国社会、日本和现代美国社会为经验层面上的主要对象;并据此提出九对“模式变项”:(a)相对现代化的社会和相对非现代化社会;(b)现代化的先行者和现代化的后来者;(c)中央集权与分权;(d)权能主义和非权能主义;(e)大规模社会和小规模社会;(f)修补性社会变迁和革命性社会变迁;(g)社会方面和社会组织;(h)理想结构和现实结构;(i)现代化问题和稳定性问题。[(40)]继而,利维在“如何比较?”的问题上,提出了三种基本途径:首先是比较研究相对现代化社会和相对非现代化社会;其次是把所有社会都共有的因素,与社会变异的主要发展轨线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是把相对非现代化社会和相对现代化社会所各自面临的主要问题,即现代化与稳定性,进行比较分析。[(41)]

综上所述,利维的探索虽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进展但也不是科学认识的“终极真理”。从“模式变项”的方法论意义上说,利维强调“连续体”(Continuum)分析概念,无疑比帕森斯偏重“离散体”(Discontinuity)分析概念更切合现实社会。因为现存的社会没有一个完全缺乏现代化的因素成分,现代化与非现代不是一对断然分开的二项变量,而是由两个极构成的“连续体”。一个社会可能更靠近这个极点,另一个社会可能更靠近另一个极点,但它们全都共享一定现代化因素,况且在现代化这一“连续体”上有许多可能的点和变体。这就是利维为什么总要加上“相对”的限定语并强调是与帕森斯的重大区别。[(42)]但这给具体经验层次上的实证研究留下了一个如何操作化的学术难题,利维本人也承认界定这些相对概念的确定性有一定的困难。[(43)]另外,利维关于相对非现代化社会和相对现代化社会所面临不同主要问题的理论命题,尚需进一步加以实证检验。历史和实践表明,象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社会发展往往要面临着一个严峻挑战的双重难题:既要加速现代化又要维持稳定。虽然存在某些局限,但利维的《现代化与不同的社会结构》确实是“一部才华横溢的精心杰作”,正如贾诺维茨教授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撰文称赞它“为比较社会学领域设置了一个长期的标准参照系。”[(44)]它对现代化理论流派的深远学术影响,凡研读过《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和《中国的现代化》这两本名著的学者都会明显感受到。

注释:

①如何划分美国社会学的主要理论流派是一个专门课题,参见待发表拙文《论美国发展社会学主要理论流派的划分》。

②参见:《历史社会学:关于研究方法的辨论》,《国际社会科学》第10卷,第3期(1993年8月)。

③④[美]刘易斯.A.科瑟尔著石人译:《社会学思想名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636页,第635页。

⑤⑥⑦⑨T.帕森斯和E.A.希尔斯:《关于行为一般理论》(纽约,1951年),第58—60页、第80—84页。

⑧ (38)[美]威廉姆·斯基德莫著:《社会学的理论思想》,剑桥大学出版社1979年第二版,第165页、第136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68页。

(11)B.F.霍斯里兹著:《经济增长的社会学方面》,自由出版社1960年版,第34页。转引自丁学良:《“现代化理论”的渊源和概念构架》,《中国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第71页。

(12) T.帕森斯:《〈社会制度〉献辞》,(纽约,1951年)。

(13) (26) [美]D.P.约翰逊著《南开大学社会系译:社会学理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2月版,第495页、第521页。

(14) (15) (19) (27) [美]M.M.波洛玛著孙立平译:《当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1989年4月版,第134—135页、第145页。

(16) (17) 帕森斯等:《行动理论草稿》(纽约,1953年),第183—184页;《关于社会系统的一个提纲》(纽约,1961年),第30—41页。

(18) 丁.威尔生:《社会理论》(1983)第38页。

(20) (21) 帕森斯:《社会:进化观和比较观》(新泽西,1966年),第22页。

(22) 帕森斯:《现代社会系统》(新泽西,1968年),第114页。

(23) (25) [美]J.H.特纳著吴曲辉等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版,第91页。

(24) [美]威廉姆·斯基德莫著:《社会学的理论思想》,第165—172页。

(28) [美]D.J·霍布斯:《社会变迁:几种当代社会学观》,G.M.比德等编:《关于国内发展的社会学视野》,衣阿华州立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20页。

(29) (31) (32) (33) A.博斯科夫著:《社会变迁:理论工具与研究课题》,雷顿·米夫林出版公司(波士顿,1964年),第237页、第226—230页、第222—224页、第231—233页。

(34) (35) (36) M.J.利维著:《社会结构》,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新泽西,1952年),第111页、第137—140页、第151—197页。

(37)J.C.亚历山大:《社会学的理论逻辑》第四卷第297页,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39) (44) 转引自丁学良:《现代化与不同的社会结构》,《读书》1985年第8期。

(40) (41) (42) (43) M.J.利维著:《现代化与不同的社会结构》,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4—5页、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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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结构功能主义:从帕森斯到博斯科夫和利维--论美国发展社会学的主要理论流派_帕森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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