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价格的理论把握_生产费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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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旧话重提

早在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理论界就对国家定价的标准进行了讨论,并引发了关于马克思所说的决定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种还是两种、以及“价值标准”论与“生产价格标准”论的争论。后来,由于政治运动的影响,持后一种看法的人受到排斥,这一争论也中途夭折。

本世纪80年代初,价格改革的思路是以有计划的全面价格调整为主,关于什么是合理价格的讨论再次兴起。这期间,“价值标准”论逐渐不敌“生产价格标准”论而退居非主流地位。随后“生产价格标准”论中又演绎出一个分支——“双渠价格标准”论,在其即将取代“生产价格标准”论而占居主流地位之时,现代西方价格理论开始了在我国的传播,“均衡价格标准”论以挑战者的姿态加入了讨论。80年代后半期,包括本书作者在内的一些人试图将马克思的价值及生产价格与西方经济学的均衡价格融汇贯通,但尚未充分展开之时,由于政治风波而再次中断。

此后,学术界和价格管理机关再未就此进行过有深度的讨论。

按理应成为指导价格管理实践的主要依据——价格教科书,目前基本上仍是以受前苏联影响较深的我国50年代学术界对价值的认识为主线,虽然有的也点缀了些现代西方价格理论中的一些概念如“价格弹性”等,但明显处于两层皮状态,知识陈旧为众所公认。于是,在研究具体问题时,各种理论体系包括其语言都有运用,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受害最深的当然是那些没有专门研究这些价格基本理论的做具体工作的人,这里学一句,那里学一句,而同一个概念在不同体系中,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思想混乱的程度可想而知。

因此,尽管我国的价格改革已走完了大半的路程,“什么是合理的价格”这一最基本命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而近年来,价格管制规范化、科学化问题,无论是政府管理机构,还是被管制企业,或是消费者,都极为重视,旧话重提再次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看法

价格的基本职能是配置资源,那么,合理的价格就应是引导资源趋向最佳配置的价格。这一结论作为一种内在逻辑的必然推定,其正确性无可辩驳。不过,我们的研究仅靠逻辑推定显然也是不够的,还须进一步描述“引导资源趋向最佳配置的价格”是什么样子,或者说,它是怎样形成的。考虑到“资源最佳配置”的概念引自于现代西方经济学,而且现代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研究确实比较精细并重于操作,客观上已被广泛应用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微观经济管理,所以我们的讨论拟先使用现代西方价格理论的均衡分析方法(注:尽管更前沿的理论研究对均衡分析仍有争议,但在我们研究的层面上,它毕竟提供了一个较为系统并具辩论意义的分析方法。)。

1、若干前提性概念

首先必须清楚几个前提性概念的内涵。

(1)“资源”。这里的“资源”不仅指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 而且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也说是说,还有资本和劳动力等。

(2)经济成本。经济成本不同于会计成本, 它不是指企业购入各种生产要素的货币支出,而是指因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而放弃在最有效的其他方面使用某资源(劳务或资本)所造成的损失。因而经济成本不仅包括会计成本,还包括资本的机会成本——正常水平的利润,与马克思的“生产价格”比较接近。

(3)需求。需求不是一个既定的量, 它是指在一定价格下购买者愿意购买的数量, 是价格的函数, 因而是价格与需要量的关系(见图1。在图1中,我们看到,需要量随价格上升而减少,随价格下降而增加。决定需求曲线的位置及形状的主要因素是效用——价格比。具体说,主要是收入水平、消费偏好和价格的需求弹性。例如,当消费者的收入提高后,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就可能在价格提高后仍维持原有的购买量,或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购买量。消费偏好的作用方式也大体相同。价格的需求弹性主要决定需求曲线的形状,即价格变化后需求量的对应点如何变化。

图1 需求曲线

D是需求曲线。 曲线上各点表示消费者准备按一定价格购买多少商品。D[,1]指标需求变化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4)供给。供给也不是一个既定的量, 而是指一定价格下生产者愿意向市场供应的商品量,它也是价格的函数,表示价格与供给量的关系(见图2。在图2中,我们看到,供给量随价格的上升而增加,随价格的下降而减少。)

图2 供求曲线

S是供给曲线。曲线上各点表示卖者按特定价格供给的产品量。S[,1]表示供给的增加——按各种价格比过去供给更多产品。

决定供给曲线的位置及形状的主要因素是投入——产出比,具体说主要是那些能够引起生产费用变动的因素,如要素价格、技术水平等。例如当原材料价格下降而其他条件不变时,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在同一销售价格水平下就会愿意提供更多的商品量,或当价格水平下降时,也愿意保持原有的供给量。

2、均衡价格的形成

既然供给与需求的运行曲线正好相反,在竞争的情况下,二者的关系必然如图3所示。

图3中S为供给曲线,D表示需求曲线。 在影响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位置和形状的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当价格为P[,1]时, 生产者愿意提供的产量是P[,1]K,而需要量只有P[,1]L,生产者必须降低价格到P, 才能消除剩余供给LK。而当价格为P[,2]时,需要量是P[,2]M, 但生产者只愿提供P[,2]N,价格也必须上升到P,才能消除供给缺口NM。 竞争会使这一过程得以自动实现。因此,A点就是供给与需求的均衡点,P就是导致这种均衡的均衡价格。

图3 均衡价格的形成

均衡价格又有短期和长期之分。短期均衡价格是指生产者来不及调整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形成的市场价格。例如当需求因收入水平提高而引起同一价格水平下的需要量上升时,由于生产能力来不及相应调整,这样,不仅短期均衡价格要上升,而且供给方面要靠工人加班加点及设备超负荷运行来提高产量,产品的生产费用也要上升。长期均衡则是指生产者按需求变化调整生产能力后的均衡。比如有了新的竞争者进入,或原有的生产者扩建了厂房、购买了设备、增加了工人,各种要素又回到了正常的配置,显然,不仅产量提高了,生产费用也降到了原来的水平,这时,价格就会下降,重新在原有的价格上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参见图4)。因此,决定短期均衡价格的主导因素是需求, 决定长期均衡价格的主导因素是生产费用。

图4 长期均衡价格的形成

PS是一个长期供给曲线,它允许工厂和设备有时间进入和离开产业。它的水平倾斜度反映:这对单位生产费用没有影响。如果需求变动,如从D到D[,1],增加的工厂和设备将被建成,产量将由Q提高到Q[,1]。但是,均衡价格P将保持原样。

在现实的生产决策中,生产规模不可能被调整到正好与需求相一致,因而作为一种状态,不可能有长期的均衡,有的只是一个个趋近于长期均衡的短期均衡。从而,作为实际的市场成交价格,与长期均衡价格相一致的情况也是不多见的,现实的市场价格都是短期均衡价格,只要竞争起作用,它们都是要以长期均衡价格为基础,并趋向于长期均衡价格。

上述长期均衡与短期均衡的关系,仅限于竞争性产业。在寡头和垄断性产业,由于存在“进入”壁垒,即使价格上升,也不一定出现投资的相应增加。所以,长期均衡价格实际上有两种,一种与经济成本相一致,另一种大于经济成本,即含有超额利润。后者广泛存在于垄断或寡头统治下的产业。顺便说一句,这也是国家对垄断性产业进行价格管制的原因。

三、马克思的“价值”或“生产价格”同“均衡价格”的关系

马克思对价格的阐述,没有明确使用过长期均衡与短期均衡的概念,也没有运用几何图形的方法来描述供给与需求的制约关系,或者说,不如现代西方价格理论阐述得那样精细和具体。但研究表明,现代西方价格理论中那些关于价格形成的思想精髓,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做了深刻的阐述。

关于需求、供给与价格的关系,马克思认为:“说到需求,那是很清楚的,因为需求按照和价格相反的方向变动,如果价格跌落,需求就增加,相反,价格提高,需求就减少。不过供给也是这样。”马克思还比现代西方经济学更深刻地揭示了价值与生产费用、需求之间的本质联系:“既然社会要满足需要,并为此目的而生产某种物品,它就必须为这种物品进行支付。事实上,因为商品生产是以分工为前提的,所以,社会购买这些物品的方法,就是把它所能利用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来生产这些物品,也就是说,用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时间的一定量来购买这些物品。”可见,价值的社会含义,就是确定怎样分配于各部门的劳动多少才是“值”得的,多少是不“值”得的。从而,作为价值的基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必要”的标准,是要受总劳动量与需要满足的各种社会需求的关系制约的。人们经常引用的恩格斯的那句名言:“价值是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关于长期均衡与短期均衡及与之相适应的两种价格的关系,在马克思经济学当中,就是“供求一致”与“供求不一致”,从而也就是价值(或生产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马克思将价格称作价值的货币表现,认为价值是价格的基础,是价格运动的中心,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马克思还指出:“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如果达到一致,那也是偶然的现象,所以科学上等于零,可以看作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另一方面,为了找出供求变动的实际趋势,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把这种趋势确定下来。因为各式各样的不平衡具有互相对立的性质,并且这些不平衡会彼此接连不断地发生,所以它们会由它们的相反方向,由它们互相之间的矛盾而互相平衡。这样,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下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但它们的不平衡会这样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偏离到一个方向的结果,会引起另一个相反方向的偏离——以致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整体看,供求总是一致的。”所以,现代西方价格理论所说的长期均衡价格与短期均衡价格的内涵及相互关系,与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或生产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内涵及相互关系,如果不考虑“本源”(即是否劳动)问题,也无实质性差别。

因此,关于价格的形成机理,现代西方价格理论与马克思价值论在分析方法和结论上大体是一致的。

四、最有现实意义的两个要点

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关于什么是引导资源趋向最佳配置的合理价格,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第一,这个合理价格应以单位的必要生产费用或经济成本为基础,但单位必要的生产费用或经济成本不能孤立地以所谓“社会平均成本”为依据,还必须兼顾社会的支付能力及消费偏好。如此辩证地认识“必要的生产费用”,不只具有理论意义,还有很强的实践意义。直到现在,在我国的价格研究和管理部门,仍有相当多的人倡导或试图实现“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以为这就是贯彻了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思想。可是,请想一想,如果只要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了价就可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为什么有相当多的有用发明或新产品不能推广或工厂化生产呢?还不是因为社会对它们的社会平均成本还没有那么高的承受力?!或者说,为它支付的费用与从中取得的效用相比,不“值”。所以,“社会平均成本”并不一定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需求及贸易条件下,社会平均成本本身就是一个可变的量,“必要”还是非“必要”,离开社会的支付能力及消费偏好,是无法把握的。

第二,合理的价格并不是与必要生产费用或经济成本相等的价格,或者说,不是与价值(生产价格)或长期均衡价格相等的价格,而是驱动资源配置向最佳状态运动的价格。在分散决策的市场经济中,与价值(生产价格)或长期均衡价格相一致的价格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因为无论是竞争或非竞争领域,最佳配置作为一种状态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过,也不可能是长期的。当供给能力小于需求时,就要相应地将价格涨到单位必要生产费用之上,反之,价格就要降到必要的单位生产费用之下,这才会使资本具有流入与流出的动力。如果价格真的定在了与必要生产费用一致的水平上,反而会使资源难以向最佳配置的方向运动。所以,并不像目前仍有很多人理解的那样,与单位必要生产费用(不管它是不是现实的社会平均成本)相一致的价格就合理,不一致就不合理,也不是与之越接近就越合理,背离越大就越不合理。价格到底合理不合理,关键不是看它是否与必要生产费用相背离,而是看它的调节方向、调节力度是否与资源配置最佳的要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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