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社会阶层政治社会影响的实证分析_新社会阶层论文

我国新社会阶层政治社会影响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阶层论文,政治论文,我国论文,新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225(2007)03-0070-005

自2001年“七·一”讲话以来,新社会阶层正式以独立的面貌进入我们的视野。新社会阶层,是指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简言之,在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之外的,“体制外”的各类经济精英、管理精英、技术精英等。对这一阶层的政治社会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准确判断其在2001年以来的实际发展动态和特点,掌握其对我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影响及趋势,对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已非常重要。本文选择了几个持续且有代表性的变量,对此进行初步分析。

一、新社会阶层推动着我国政治社会的转型

近年来我国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层面推动着我国政治社会的历史转型。表1中选取了2001年以来按同一口径统计的完整的连续变量——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以及各类型单位、企业的职工、就业人数具体说明这种变化,并进而说明新社会阶层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变迁。其中“国有”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业总产值,“总数”指当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职工”指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数,“就业”指私营、个体企业内就业数。

表1 2001年以来我国新社会阶层在经济和就业方面的影响示意表

项目2001 2002

2003

2004

2005平均年增长率

国有 42408.49 45178.96

53407.90

70228.99

83749.92 24.37%

总数 95448.98110776.48 142271.22 201722.19 251619.50 40.90%

国有/总数 44.43% 37.72%37.54%34.81%33.28% -2.79%

职工

8649.8

7994.7 7571.8 7288.9 7001.2 -4.76%

就业

7476.5

8152.2 8935.7 9604.4 10724.6 10.86%

职工/就业115.69% 98.07%84.74%75.89%65.28%-12.60%

注:原始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报告。

从表1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但低于平均速度16个百分点,在总体中的比例以每年近3个百分点的速度在下降,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已不及总量的1/3。考虑到我国集体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近年来一直只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4%以下,实际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代表了公有制企业的情况。当然,这里只统计了规模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如果计入大量存在的规模以下非国有企业,其对比也将会更加明显。从就业上来说,国有单位、城镇单位职工数以平均每年4.76%的速度下降,而同期私营、个体企业内就业人数快速增加,年增长率达10.86%。2002年,在私营、个体企业内就业数首超国有、集体单位职工数,2005年,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职工数只及私营、个体企业内就业数的65.28%。而根据2006年的最新数据,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1.5亿,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7],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和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贡献突出。图1直观反映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工业总产值上的影响的下降趋势,图2则反映了近年来社会就业结构的变化。

点评:新社会阶层的力量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这必然在最深的层面影响到政治架构。当代学者摩尔通过研究发现,推动农业社会转型和变迁的主要原因乃是工业化造成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巨大推力。[2] 当前我国的新社会阶层,彻底改变了农村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结构,使农业在社会中的影响大为降低,推动了农业社会的解构、工业化的深入和政治社会的转型。同时,新社会阶层也在一定程度消除了计划经济时代以单位制度为基础的人身依附,增加了社会的流动性和社会活力,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他们取得的巨大成功,也在社会中树立起另一种成功的标杆,冲击了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文化,推动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新社会阶层制度化政治参与情况

就目前来说,加入党组织,参加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工商联及在政府中兼职,是新社会阶层制度化参与的最主要的形式。表2是参照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企业协会发布的2002年、2005年的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的资料整理而成的参考表。

表2 2002、2005年我国私营企业主参与党组织及人大政协政府情况表

同期全国 当选人大 当选政协 县级以下领导 市级以上领导

年 度党员参加工商联

平均 代表 委员 机构兼职 机构兼职

2002年调研报告(%) 29.95.21 17.4 35.179 —— ——

2005年调研报告(%) 33.95.41 —— 33.6

66.11.1

0.4

注: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2002)、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2005),同期党员全国平均项为为笔者搜集计算整理。

从表2可以看出,新社会阶层在人大、政协、工商联等“传统”阵地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强势力量,在党组织、各级领导机构等新阵地则呈现出快速扩张之势。新社会阶层中的强势群体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党员比重高达33.9%,远高于全国5.41%的平均水平。另据统计,2005年,新社会阶层的党员总数已达635万人(含非公有经济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工人、个体劳动者与自由职业人员等三类),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是2004年的1.7倍[3],图3、图4进一步直观反映了2002年、2005年全国党员职业构成及变化情况。从政协委员来看,近年来私营企业主当选政协委员的比例一直在1/3左右,比较稳定。参加工商联一直是私营企业主最主要的参与渠道,约2/3的私营企业主参与工商联。此外,在2005年的调查报告中还首次出现了私营企业主在各级领导机构兼职的比例。从绝对数量上看,如果以2005年我国私营企业430万户计算,当前私营企业主中,在县级以下领导机构兼职的达4.4万人,在省、市领导机构兼职的达1.72万人。另外,在2002年,已有4名民营企业家当选为中共十六大代表,而按照中组部对十七大党代表的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这样即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选1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代表,十七大上的“两新”组织代表也有数十名。党中央今年还首次提出,各省区市在确定十七大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工商联等通报并听取意见[4],新社会阶层对政治系统的介入正逐步加深。

点评: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这既是我国经济基础的变革在政治领域的一种必然反映,也是现阶段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资源的必然选择。通过现有政治架构将新社会阶层吸纳进来,使新社会阶层的政治活动在一种可控和可视的范围内,远比新社会阶层进行各项非制度化参与要好。党和政府不断吸纳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决策,正是顺应了历史趋势,对我国的政治现代化来讲,是一种高瞻远瞩的战略举措。

三、社团发展及新社会阶层参与社会事务情况

参与各类民间组织是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另一种重要形式,而参与社会捐赠等民间事务一方面反映了新社会阶层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是以另外一种形式产生了政治影响。表3为2001年以来我国民间组织发展、行业性社团发展、专业性社团发展以及福布斯排行榜中新社会阶层的捐赠情况,空缺部分表示当年未统计该项目。

从表3中可以看出,2001年以来,我国民间组织发展较快,年递增率为11.10%。其中,与新社会阶层联系最为紧密的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也保持着较快的发展势头;从有数据可查的2002年以来,行业性社团每年以10.63%的速度递增,专业性社团的递增速度为10.17%,与民间组织的发展基本保持同步。这两类社团的数量一直占民间组织的1/3左右,是民间组织中的重要力量。就社会捐赠来说,在相对权威的福布斯慈善榜和胡润慈善榜中,社会捐赠都以惊人的速度递增,福布斯慈善榜(百强)中的年递增率为32.26%,在胡润慈善榜50强中(因胡润慈善排行榜中2003年、2004年都只统计了50强),年递增率更高达222.95%。就数额上来分析,胡润慈善榜历年均远高于福布斯慈善榜,结合福布斯只统计当年现金捐赠的情况,可发现现金捐赠并不是目前捐赠的主要形式,新社会阶层更多的是通过设立基金会等方式进行长期捐赠。

表3 2001年以来各类组织发展及福布斯中新社会阶层捐款情况

项 目 200120022003 2004 2005年递增

民间组织(个) 210939 244509 266612289432319762

11.10%

行业性社团(个) ——39149

41722 46370 53004

10.63%

专业性社团(个) ——37638

40325 44322 50328

10.17%

福布斯慈善榜捐款(万元) ————49022 48451 85756

32.26%

胡润慈善榜50强捐赠(万元) ————

102930135299511648 222.95%

注:原始数据来源于民政部历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公益时报(2006.9.26)及历年福布斯慈善榜、胡润慈善榜。

通过对近三年福布斯慈善榜和胡润慈善榜的捐赠情况的进一步分析,可发现新社会阶层影响的内部差异特征。表4为2003年以来福布斯慈善榜和胡润慈善榜(50强)捐赠数据的统计学分析。

表4 福布斯慈善榜与胡润慈善榜(50强)捐赠数据的统计学分析

福布斯2003 福布斯2004 福布斯2005

胡润2003

胡润2004

胡润2005

平均数 490.22 484.51 857.56 2058.602705.9810232.96

标准差 475.82 1076.90 1877.89 3473.424233.3629198.09

偏度系数 3.025.856.174.06

4.88

5.76

从表4可以看出,两榜的标准差都呈逐年增加态势,显示捐赠群体中捐赠额的分布差异越来越大;从偏度系数来看,六组数据均呈正偏状态,说明样本的平均数大于众数和中位数,六组数据均受样本大数影响较大,即捐赠额中的大额捐款对历年捐赠总额影响较大;两榜数据的偏度系数还呈现出逐年增加的一致特征,说明样本大数对样本总体的影响越来越大,即捐赠的总额越来越依靠大额捐赠。

点评:民间组织和社团的发展是公民社会显现的重要标志,而公民社会的发展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着明显的推动作用,社会捐赠的逐步增大,则表明新社会阶层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发展趋势,在我国政府从计划经济时代下的掌控型政府向市场经济时代下的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如何填补政府转型留下的空白,民间组织和社团大有可为。社会捐赠不仅体现了新社会阶层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情绪的对立,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而目前的社会捐赠大多采用长期非现金捐赠的形式,不排除部分人想借助不确定性的捐赠获得持续政治资本的可能性。捐赠群体内“大数”的影响力则说明新社会阶层的捐赠尚未进入稳步发展的轨道。

四、新社会阶层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情况

新社会阶层的发展一方面对我国的政治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腐蚀官员,进行官商勾结,给我国的政治系统带来了不和谐因素。仅考察2001年以来新社会阶层对于省部级以上高官的腐蚀情况,已经是触目惊心。表5是具体情况,其中2001-2003年的统计为完整数据,2004年以后的数据为对已公开可查案例的不完全统计,括号中的数目为总案件数,图中统计只以事实基本明了的为统计对象,总数列出仅供参考之用。

表5 2001年以来中纪委直接查办的省部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中涉及新社会阶层情况表

涉经济案中涉及新社会 涉新社会阶层案占经济案 涉新社会阶层案占总数

年份总数涉经济案

阶层数 比例

比例

2001 1610

770% 43.75%

2002 1911

436% 21.05%

2003 1813 1077% 55.56%

2004

10(10) 10

660% 60.00%

20057(9)5

480% 57.14%

20067(10)

5

5

100% 71.43%

合计 7754 3667% 46.75%

注:原始数据来源:2003年以前数据来自《瞭望新闻周刊》(王和民,2004.6),2004年以后为笔者整理。2004年涉案人员为韩桂芝、哈吉、张国光、张宗海、丁鑫发、徐国健、吴振汉、徐发、徐衍东、王军;2005年涉案人员为侯伍杰、张凯、王有杰、王厚宏、李达昌、王昭耀、吕德彬、张恩照、胡楚寿;2006年涉案人员为陈良宇、何闽旭、邱晓华、王武龙、荆福生、刘志华、朱作勇、李金宝、杜世成、郑筱萸。

从表5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新社会阶层对政治系统的腐蚀程度较重,高官腐败中的经济因素越来越突出,而其中新社会阶层的介入程度较深。2001年以来,54位省部级高官因为经济原因落马,在54件涉经济案中,涉及新社会阶层的有36件,占经济类案件的67%,总计有46.75%的省部级高官落马跟新社会阶层有关。除召开十六大的2002年之外,高官的涉经济案中与新社会阶层有关的都在60%以上,2006年更是达到了100%。图5反映了2001年来省部级高官落马经济案中涉及新社会阶层案件的比重变化。

点评:新社会阶层推动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从主流方面来说是好的,但新社会阶层介入政治,不排除其中有一部分其目的就是为了拉拢官员,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国务院近日明确提出要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5],非常有针对性。广而言之,如何做到既吸纳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又尽量消除其负面影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背景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正考验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智慧。

五、结语

2001年以来,我国新社会阶层发展迅速,推动着我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和公民社会的形成,他们积极参与政治与民间事务,是我国政治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消解了传统政治的根基,使传统的集权和专制一去不返,使社会的活力进一步释放,同时,推动形成了自主人格、合理的社会阶层架构、现代的国家社会关系的形成,推动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从社会历史来看,是推动我国政治发展的重要进步力量。但毋庸讳言,新社会阶层也有其负面影响,如官商勾结、商业贿赂等方面。面对这些新情况,我们党和政府要站在历史的高度,以变化的思维适应变化的形势,充分认识党的执政环境、执政资源发生的前所未有的变化,在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等方面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将党的历史转型与吸纳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结合起来。一方面充分发挥新社会阶层的积极作用,在理论层面要加强研究,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下新社会阶层的特点和参政议政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理想渠道,同时在实践层面加大统战工作力度,继续在新阶层中稳步发展党员,完善现行的人大、政协制度,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对商会等民间团体的领导,畅通政治参与的渠道,建立和谐的政治关系。还可让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接更多的社会职能,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要高度警惕新社会阶层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贿赂官员、形成特定压力集团等方面,未雨绸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措施,使新社会阶层成为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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