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监管_上市公司监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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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成就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飞跃式发展,在市场容量、交易品种、交易手段、清算体系以及监管规则等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用短短10余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百余年的历程,用自己的贡献确立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共有包括A股、B股、国债现货、国债回购、企业债券、转债、基金等在内的7个证券交易品种。其中A股最多,截止到4月30日,深沪两市共有A股1094只,B股111只,上市公司(包括已经发行未上市公司)数达到1123个,其他交易品种80只,总计共有1285个交易单位。两市共发行A股3657.97亿股,B股174.53亿股,企业债券122.39亿股,转债37亿股及560个基金单位。

到4月30日为止,单单A股市场就筹集资金6274亿元。A股市价总值将近5万亿元(49519.8亿元),A、B股,企业债券,转债,基金累计达到5万1千多亿元。其中总流通市值达到1万8千多亿元,A股流通市值达到1万6千多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33.4%。截止到2月底,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余额面值近900亿元。根据2000年年报计算,2000年上市公司完成主管业务收入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万多亿元(10980.72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完成9.8亿元。

我国证券市场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微观层面,证券市场为各种类型的企业筹集了大量宝贵资金,在供给资金的同时,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了一大批传统的企业类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微观基础。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广大企业的优秀代表,在诸多领域起着行业龙头的作用。

在经济结构方面,证券市场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结构、产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了原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所起不到的作用。

在宏观经济方面,证券市场为广大居民的闲置资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投资渠道,为国家经济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同时证券市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经济的证券化率已经超过50%,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地位。

在市场意识和国际惯例方面,证券市场是一个大学校,从各个方面普及了现代市场经济的意识。对上市公司来说,证券市场首次在中国企业面前建立了全新的筹资模式和运转制度;对投资者来说,证券市场教育了广大投资者什么是风险,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利益等一系列问题;对监管部门来说,证券市场要求政府部门在充分尊重市场的基础上,准确定位自己的使命和角色。为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同时证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领域和窗口,其作用和机制不可替代。

此外证券市场还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证券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机构迅速发展,为我国金融和经济的现代化培育了必要的机构和人才。

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快速发展中的证券市场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从其性质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问题:一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即历史遗留问题。如股市建立之初,出于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片面理解而设置了在上市公司中占绝大比重的国有股;由国企转化而来的改制不彻底的上市公司的行政色彩仍然浓厚,如经营者由政府任命等;以行政性分配为特点的上市额度造就了一批先天不足的上市公司等。二是由于经验不足、改革方案设计不够科学、政策运用未能自如而发生的在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如市场在发展初期过于弱小,需要政府扶持和适当调控,这是导致“政策市”的一个重要因素;又如“坐庄”是一种不合法的投资方式,但在发展初期市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很难避免,同时由于监管经验不足等各种原因,目前几乎所有的主流报刊杂志上,都在宣扬“庄股”概念;又如在市场条件和监管能力尚未具备的情况下,推出了国债期货,导致了"3.27"国债事件,最后迫使监管部门关闭了这一市场。三是由价值判断偏差而发生的问题。价值判断标准作为监管部门及各方对市场作出基本判断的依据,对政策制定和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证券市场最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对市场功能的界定,即证券市场究竟是唯一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还是兼具其他政策功能。与此相一致的是,又派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如在发行市场上,是否应该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的企业区别对待;在交易市场上,是否应该对股市价格进行适当的政策性调控等。这些问题都依赖于对股市的基本价值判断。十年来,社会各方对证券市场的认识一直是有争议的,这种争议影响到了决策层和管理层,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坐庄、操纵股价的行为经常发生,内幕交易比较严重,投机色彩甚微;上市公司做假账,人为调整利润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经营者没有合理预期,募集资金投向不合理的现象时有发生,短期化行为突出;政企不分仍然存在,作为大股东的政府对企业乱干预的事例并不鲜见,等等。从市场运行的构成看,主要集中在作为市场基础的上市公司、市场本身以及为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的监管等三个方面。

1.市场基础不够稳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低下,业绩不佳,使市场缺乏稳定发展的基础。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近三分之二的股本是不流通的,这不仅使流通股票的价格和全部企业股票的真正价值相背离,导致股票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公司业绩,造成投机盛行,而且使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无法从根本上得到发挥。

(2)内部人控制严重。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在公司决策、经营等问题上,其他股东没有实质性的权利,而有绝对控制权的国家股股东,却因为无人真正负责,造成公司的所有者缺位。因此,公司处于一种“内部人控制”的状况。

(3)董事会功能不完善。董事会是受股东委托,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而在目前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大都本身就是经营者群体的一部分,同时,占绝对比重的国家股股东又没有监督董事会的意愿和能力。因此,董事会无法行使其监督功能。尤其是缺乏独立董事制度,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2.市场本身存在较大缺陷。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运行存在的最显著问题是非均衡性,具体表现为市场价格信号扭曲,股价大起大落,市盈率不合理等。这种非均衡发展的直接原因是供需结构的失衡,而供需结构的失衡又是以下深层次因素作用的结果:

(1)资本市场层次单一,金融产品种类匮乏,导致资本市场供给相对不足。我国目前仍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创业板迟迟没有推出,规范的场外交易体系和产权交易体系尚未建立。而且,市场可交易的金融产品很少,公司债券、可转债、金融衍生工具等发展滞缓,投资者选择的空间狭小。供给相对不足的同时,供给结构也不合理。由于我国发展证券市场的指导思想,过于强调了为国有企业解困和脱贫,而忽视了其优化资源配置的主要功能,结果在审批制下大量效益欠佳的国有企业上市的同时,许多优秀的民营企业没有融资渠道,投资者也失去了良好的投资品种。

(2)构成资本市场需求的资金方面,缺乏一个合理的疏导机制,从而使得正常的资金找不到有效的人市渠道,而违规资金却以种种非法途径进入股市。在我国居民的高储蓄中,虽有部分分流进入资本市场,但仍有相当部分资金因为缺乏有效分散风险的投资载体或合适的金融产品,无法进入资本市场分享股市成长的利益。与之相反,一些违规资金却通过非法途径流入股市,如有些机构将信贷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股市,少数券商违规向客户提供贷款或挪用保证金等。

3.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市场规范发展的保证,目前我国监管体系在职能界定、规则健全和行业自律等各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缺陷。

(1)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能、层次不明晰,同时没有一套严密有效的措施来确保其履行职能,并使其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事后监管大量存在,降低了监管的效率,忽视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的功能,而等到证监会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时,事态可能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2)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增加了监管难度。例如:《证券法》已经出台,但缺乏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信托法》等,而证券法规体系不完整不可避免地带来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公司法》缺乏有效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条款,与国际惯例不符合;《证券法》76条规定:国有企业不能炒作上市公司股票,但证监会在其后又规定三类企业可以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票,而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区分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此信贷资金不能流入股市的规定很难实施。又如1999年《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不能在六个月内买卖同一种股票,这个硬性规定会损害作为利益主体的国有企业的利益,同时又与允许券商从事委托管理业务相冲突。

(3)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合作。现在有些问题的监管单靠证监会很难胜任。例如1999年底,证券监管部门出台政策,允许三类企业以自有资金入市。在实际操作中有一部分企业违反规定,将非自有资金,如拆借来的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投入股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股市囤积的资金庞大,股票市场资金供给虚假繁荣,给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但是要对企业违规使用银行资金问题很好地进行监管,证券监管部门必须有银行监管部门的配合。而目前我国在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方面明显不足。

(4)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机制尚不健全。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的主要承担者,但在我国,由于缺乏有效的自律机制,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尚未真正承当起此项功能。

4.证券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资产规模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弱。美国主要投资银行如美林、高盛的规模之大,超过了我国所有证券公司规模之和;二是业务单一,创新能力不足。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不是一个鼓励创新的环境,证券公司的业务只能被限制在传统的业务上。三是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在目前的增资扩股热潮中,几乎所有的券商都在积极进行规模的扩张,但内部整合往往被忽略了。四是行业垄断性带来的高收入。至今,我国证券业还是一个相对垄断的行业,这种垄断性带来了整个行业的高收益和证券从业人员的高收入。

三、实施有效监管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一直担负着诸如国有企业改革、解困等各种政策功能,这是市场不完善的重要原因。时至今日,应该采取如下各种措施,还市场本来面目,真正发挥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功能。

1.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素质。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只有上市公司素质的全面优化,证券市场的发展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1)通过解决公有股的流通问题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不清的公有股是造成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一系列问题的关键因素,必须通过国有股减持和流通彻底加以解决。在解决国有股流通问题时,每种方式均有其局限性,不能期望用某一种方法解决所有企业国家股的退出与流通问题。目前应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缩股、配售、回购、协议转让、可转换债券、转为优先股、拍卖,以及借鉴香港“盈富基金”等方式,解决公有股流通问题。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虽然现在已经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但实际效果仍然与要求相差甚远。目前应主要解决独立董事的报酬和法律责任问题。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增加独立董事的报酬来加强激励,另一方面增加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使其作为中小股东的代表,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3)积极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用市场化手段完善上市公司的激励机制。把股票期权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大部分,是将管理者与股东利益协调一致的可靠途径,具有全新的激励效应:一是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期业绩相联系,有效地克服经营者行为的短期化倾向;二是它将企业家报酬与公司业绩相联系,使报酬充分反映企业家才能,体现企业家价值,从而防止企业家的偷懒行为。实际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滑坡中的损失是国有资产最大的浪费,因此,期股期权制有利于形成实现上市公司、国家股股东和经营者的“多赢”格局。

(4)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持续的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消除证券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抑制内幕交易行为和欺诈行为,实现证券市场的透明与规范。我国也即将采取季度披露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目前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使我国会计制度进一步向国际会计制度靠拢;二要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严格程度及处罚力度;最后,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引人民事责任,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1)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金融创新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证券市场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就无法适应资本市场证券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为此,必须实施金融产品创新(国有股减持设计、可转债等)和监管理念与手段的创新。应加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产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使资本市场能够均衡发展。

(2)完善资本市场的资金疏导机制。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加大加快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尽快推出社保基金入市方案,逐步加大保险资金入市比例,规范各类私募基金和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同时,对违规资金严格限制,制止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将非自有资金投入股市(或者加以课税),禁止券商违规操作。

(3)进一步推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包括证券投资的国际化、证券筹资的国际化、证券商以及业务的国际化等。就我国目前市场发展状况而言,应采取以下方面的措施:一是有限度地开放A股市场,如通过QFII制度引进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在条件成熟时,放开对外资的限制。此时,可以顺势把A、B两个市场合并。二是成立中外合作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三是扩大国外投资银行在我国的业务范围,同时,积极鼓励国内券商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国际业务。在此过程中,鼓励国内券商和国外一流投资银行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提升国内证券公司的竞争力。

国际化是一个双向过程,不仅要把外资和国外投资机构引进来,国内证券公司和投资机构也要走出去,在双向交流中提升本国证券市场和相关主体的竞争力。

3.完善和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

(1)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搞好监管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的地位和职能,明确其在因监管不力而造成或加剧的违规违法行为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从而督促其加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监管的力度。减少证监会在监管中的行政干预色彩,增强其对上市企业以及证券市场各参与者的监管手段和能力。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监管过程中,要加强对行为和过程的监管,而不仅仅是对结果的监管。如中科创业事件中,若在操纵过程中就进行调查和查处,就不至于发生后来的结果。因此,对监管者而言,行为本身比结果更值得关注。

(2)法律法规的配套。吸取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使监管部门在实施监管时有法可依,尽量避免亡羊补牢的情况,比如:尽快出台《证券法》的配套法律和法规:增加《证券法》中的民事赔偿条款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去除或者改善一些与现有政策和法规相矛盾的条文等等。

(3)搞好监管当局的协调。目前与证券市场相关的监管部门除了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各级证管办之外,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也对其有很大的影响,三个部门之间的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协调,以保证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三者的资金可以相互融通,互促发展。

(4)加强证券业协会的自律功能。证券市场发展不仅是监管部门的事情,更是广大证券市场参与者的事情。为了强化行业自律,可以由证券业协会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如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中介机构等)的市场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分,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好的机构,其业务经营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权,这样不仅证券市场的自律行为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而且维护了证券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重要地位。

4.推动证券公司在创新中发展。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虽然可以通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等途径提高市场的竞争程度,增加证券公司的竞争压力,但关键还在于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1)从侧重规模扩张到注重内部整合。我国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合并重组以至于公开发行上市,对于壮大我国证券公司实力都是必须的。但就目前而言,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要缺陷在于规模扩张中没有及时进行内部整合,虽然公司的规模变大了,但核心竞争力并没有提高。

(2)在组织结构上,从单纯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向发展。就中国目前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而言,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组建成证券控股集团,根据业务不同分别成立各子公司,如投资银行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等。这种组织结构,既有利于子公司之间的防火墙、防范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各项业务的发展。

(3)以强化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内控机制的确立。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构建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如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对风险实行全方位的预防和控制,形成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二是确立风险管理控制体系。风险管理控制体系由风险管理的对象。风险管理控制环节及风险管理具体考核标准和指标组成。三是建立风险管理指标控制预警系统。

(4)国家应该大力扶持若干家证券公司,成为在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各方面都是国内超一流的大型投资银行,以应对未来国际投资银行的激烈竞争。

附: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数量指标(截止到2001年4月30日)

1.证券交易品种。

共有7个:分别是A股、B股、国债现货、国债回购、企业债券、转债、基金。

2.各个交易品种数量。

截止到4月30日,深沪两市共有A股1094只,B股111只,国债现货14只,国债回购17只,企业债券11只,转债5只,基金33只,总计共有1285个(表1)。

表1 我国证券市场各交易品种数量

3.发行总额。

截止到4月30日,两市共发行A股3657.97亿股,B股174.53亿股,企业债券122.39亿股,转债47亿股及560个基金单位(表2)。

表2 我国证券市场各交易品种发行单位数 单位:亿

4.截止到4月30日,上市公司(包括已经发行未上市公司)数达到1123个。其中上交所607个,深交所516个。

5.两市总市值。

截止到4月30日,A股市价总值将近5万亿元(49519.8亿元),A、B股,企业债券,转债,基金累加达到5万1千多亿元(表3)。

表3 我国证券市场务交易品种市值 单位:亿元

6.两市总流通市值。截止到4月30日,两市总市值达到1万8千多亿元。其中A股流通市值达到1万6千多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33.4%(表4)。

表4 我国证券市场流通市值 单位:亿元

7.国债余额。

截止到2月底,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面值近900亿元。

8.筹集资金。

截止到今年4月份为止,上市公司利用证券市场共筹集资金6274亿元。

9.根据2000年年报计算,上市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万多亿元(10980.72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完成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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