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的区域经济合作_自由贸易区论文

全球化时代的区域经济合作_自由贸易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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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合作之间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伴随冷战的终结和世贸组织(WTO)的诞生,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不仅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市场,而且出现了统一的、有约束力的国际经济规则。与此同时,全球性的区域经济合作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通常以多边合作机制为基础(如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统一的世界市场和国际经济规则为标志,促进全球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的自由流动;区域经济合作则以双边或诸边(plurilateral)合作机制为基础,以区域内的市场统一和规则统一为标志,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的自由流动。很显然,两者之间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

关贸总协定第24款允许区域贸易协定作为一个特例存在,条件是它在促进区域内贸易流动的同时不得提高对外部世界的壁垒。

世贸组织对区域贸易协定的认同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扩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空间。以80年代后期美国与加拿大签署《美加自由贸易区协定》(以及后来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为标志,区域贸易协定已成为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与80年代以前的区域贸易协定相比,90年代形成的区域贸易协定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因此,“新一代”区域贸易协定的开放程度更高,大多数协定除了涉及关税自由化之外,还涉及世贸组织所包含的其他领域,例如标准、服务、知识产权等。

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动因

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强调对成员国的静态收益影响,它包括:改善成员国的贸易条件,实现规模收益递增,强化竞争,吸引外国投资等。近年来,区域经济合作更多地是寻求动态收益及非经济收益,并因此取得迅速的发展。

第一,关贸总协定或世贸组织无法满足一部分国家在开放贸易方面的需求,由此导致一些相似的国家撇开国际组织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无法达成的协议却经常能够在双边或诸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从这种意义上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验场,许多贸易自由化措施都是首先在区域一体化内部实施的。

第二,一些国家把区域贸易协定作为增强其影响市场的能力或者作为规避关贸总协定或世贸组织关于非歧视性要求的一种手段。它们将区域一体化组织当作一种工具,通过它实行一些尚未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提到的措施,并向贸易伙伴施加压力。

第三,一些国家把区域贸易协定作为一种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制度改革进程的机制。保护主义政策的一个主要来源是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区域贸易协定采取了不同的方式限制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

第四,保障市场准入。无论何种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都会给非成员国构成某种程度的歧视。对非成员国而言,为克服这种负面影响有三种选择:一是加强多边贸易谈判,二是组建新的一体化组织,三是加入到业已存在的一体化组织中去。欧洲的区域化进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面对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发展,英国和其他六国先是组建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予以对抗,80年代以后其成员才不得不放弃欧洲自由贸易区,全部加入到欧盟中去。

第五,影响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进入世贸组织时代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国际经济规则制定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同时,规则对民族国家的约束力越来越强。这迫使任何国家都不能再忽视规则的制定过程。加入一体化组织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因为在一个范围较小的组织内,一国的呼声更容易得到尊重,这种呼声进而可以通过一体化组织在全球谈判中得到放大。

第六,非经济考虑成为许多区域一体化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区域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收益是有助于改善成员国的安全。首先,它有助于改善国内安全。其次,通过组建区域一体化组织对抗来自第三国的威胁。(SADC)最初就是为了对抗来自南非的威胁。中东欧国家要求加入欧盟则是为了抵御俄国的威胁。最后,安全威胁促使相邻的国家组成一体化组织。早期欧洲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的产生就有这方面的考虑。

三、南南型与南北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对成员国收益的不同影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指出,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在成员国之间的分配和这种组织的形式有很大的相关性。在“南南型”(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合作组织内,成员国的经济绩效差距会逐渐拉大;而在“南北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合作组织内,成员国的经济绩效差距会逐渐缩小。换句话说,“南南型”合作方式促使成员国的收入水平趋于发散;而“南北型”合作方式促使成员国收入水平趋于收敛。

针对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所做的研究中,人们也发现了类似的趋势:南北型区域经济合作有助于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南南型区域经济合作则无助于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大量的经验研究显示,20世纪70-8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与市场开放存在高度的正相关,但南南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并没有给成员国带来预期的收益。不同类型的区域合作组织之所以产生不同影响,主要受制于两类因素。一是成员国的比较优势(或劣势)。一国的比较优势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异越大,就越有可能遭受贸易转移(效应)的风险。因此,在南南型合作组织中,收入水平最低的成员国最有可能因贸易转移而遭受损失。相反,在南北型合作组织中,高收入国家的比较优势与世界平均水平差异大而易遭受到贸易转移的损失;低收入国家则从中获得了贸易创造(效应)的收益。二是“群集”机制和“反群集”机制。在产业层次上,前者主要受制于知识溢出效应、劳动力市场储备效应、供需联系的向心力效应;后者则主要受制于拥挤效应(如生产要素价格上涨)、污染效应及其他外部性效应。一般说来,在南南型合作组织中,“群集”机制占主导地位;在南北型合作组织中,“反群集”机制占主导地位。

四、大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演变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竞争

作为世界经济的霸主,美国曾经长期单独决定全球经济规则的走势。70年代以后,美国的霸主地位开始受到挑战。对美国霸主地位直接构成挑战的不是日本经济、德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迅速扩张。当1986年欧洲共同体决定于1992年与欧洲自由贸易区合并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时,美国第一次感觉到了霸主地位丧失的威胁,因为新的欧洲统一大市场的规模将首次超过美国的市场规模。基于抗衡欧洲统一大市场的考虑,美国放弃了“孤立主义”传统,于1986年开始和加拿大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1987年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在1989年正式生效)。在欧盟1992年签署《欧洲统一法》的同时,美国也于同年把美加自由贸易区扩大为北美自由贸易区。

在世界其他地区,美欧以区域经济合作为手段也在进行类似的竞争。1993年的西雅图会议使APEC成为涵盖环太平洋地区的一个非正式区域贸易组织。这是美国防止东亚地区形成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它把美国在内的环太平洋国家和地区都吸纳进来;另一方面它的开放性和非约束性特征决定了它在区域经济合作领域不会真正有所作为。即便如此,这仍然引起了欧盟的警觉。随后欧盟也开始寻求与该地区的合作。1995年欧盟与东亚地区的13个国家(东盟+中日韩,即后来的"10+3")首次举行亚欧首脑会议,并形成了定期化的机制。

以亚欧首脑会议的框架为基础,东亚地区正在“10+3机制”下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日本作为该地区的经济大国一直谋求成为未来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领导者。一方面,日本试图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把中国排除在东亚自由贸易区之外;另一方面,通过与韩国、新加坡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以求打开突破口,取得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质性进展。在寻求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同时,日本还与墨西哥、智利就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这两个拉美国家对日本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们既是未来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也分别和欧盟签有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如果说日本与东盟、韩国、新加坡的谈判属于一种防守反应的话,那么与墨西哥、智利的谈判表明日本已经开始参与大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在大国之间利用区域贸易协定的竞争过程中,欧盟是领先者;近年来美国的发展势头迅猛足以和欧盟平分秋色;相比之下,日本是一个真正的后来者。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大国之间对国际经济规则制定权的争夺已经演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间的争夺。

五、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内部主导权的争夺

不同类型的国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动机有很大的差异。对大国来说,通过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其对国际经济规则的影响力可能是最重要的;而对小国来说,获得市场准入机会(进入大国的市场)通常被考虑为优先因素。前者的目标是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自然演化结果,后者的目标则需要双边(或诸边)谈判来完成。这种不对称性需要小国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过程中做出“单方面”的让步,例如调整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能源定价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竞争政策等,以适应大国(通常也是最发达国家)的要求。这种现象被人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

在欧盟的早期发展过程中,成员国的数量较少,法德联盟在区域内的主导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同时其他小国的利益也能够得到兼顾。随着成员国数量的增加,像英国、西班牙的加入,欧盟内部主导权的争夺逐渐显现出来。在2000年底的尼斯会议上,欧盟内部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大国与小国相冲突的现象。

如果说欧盟内部主导权的争夺源于几个大国经济规模相近的话,那么美洲地区国家对未来美洲自由贸易区主导权的争夺则更具有普遍意义。和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经济规模优势是独一无二的。但以南美盟主自居的巴西却把美洲自由贸易区看成是“为了美国企业而提出的设想”,因而对美国主导的经济一体化抱有很大的戒心并对此持强烈反对态度。为了抗衡美国的主导权地位,巴西还利用南方共同市场与欧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为砝码,力争在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之前正式启动与欧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当然,巴西(及其他南美洲国家)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反对美洲自由贸易区,而是避免美国一家说了算的局面。

同样,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中也存在对未来区域主导权的争夺。日本希望能够拥有像美国在美洲自由贸易区的领导地位;中国作为一个潜在的经济大国也不甘心沦为区域内的二流国家;东盟希望通过已有的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中日平分秋色,甚至计划通过不同的"10+1"机制,围绕东盟组建未来的东亚自由贸易区;韩国则更希望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为基础发展东亚自由贸易区,从而能在中日两个大国之间充当政治经济联系的中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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