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发展的思考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关于我国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发展的思考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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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风险投资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性产品的投资。由于高技术的开发具有很大的风险,同时具有高潜在收益,所以称之为风险投资。现在人们通常说的风险投资,如果不加特殊的限定,一般就是狭义的。本文分析的即为狭义上的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涉足的大都是高新技术,目的是通过高新技术的商品化取得高资本收益。就象双刃剑一样,风险投资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失败率高。据统计,由风险投资公司所支持的风险企业20%—30%完全失败,60%受挫,只有5%—20%获得成功。但一旦成功, 企业就可获得比一般高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时代,高技术产业是一种可以占领未来的产业。据研究经济增长的专家计算,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的贡献率在本世纪初大约只占5%,50—70年代平均为49%,80 年代末,平均已达80%。在科技创新对经济的贡献中,高新技术创新和风险投资是尖端技术崛起的一个关键要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高新技术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建立在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基础上并由新兴技术组成的技术群体,包括微电子、电脑、核能、激光、机器人、自动控制、光纤通讯、航空航天、生物工程,以及新型材料等各种新兴技术构成的新技术产业。这些新兴产业的兴起,同50年代西方国家风险投资事业的崛起有着重要的关系。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风险投资起源于50年代的美国,70—80年代,欧美等发达国家兴起了风险创业热。从全球范围看,美国的风险投资发展最为成熟,规模最大,资金总额已达400亿美元以上。 在美国,75%的风险投资集中在微电子、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认为:“欧洲在高新技术方面落后于美国并非由于欧洲的科技水平低,而是由于欧洲风险投资方面落后于美国十年。”由此可见,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国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是解决高新技术商品化过程中资金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孵化器”,风险投资的发展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能有效地促进技术转化和技术扩散,进而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程度。

2.能为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提供一个资金支撑体系,促进科技进步。

3.能加快中国企业技术进步的步伐,提高中国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4.能促进风险企业的创建和工作机会的增加,减轻我国的就业及再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5.能为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新的高收益的长期投资渠道,促进游资向投资转化,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二、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及其制约因素

我国风险投资起步于1985年。这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这一决定精神,使我国高技术风险投资的发展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和保证。同年9月, 由国家科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公司),这是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创公司”通过投资、贷款、租赁、财务担保、咨询等方面的业务,为风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继中创公司之后,我国又成立了中国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技术创业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等类似公司,使得我国风险投资有了较深入的发展。1991年3月6日,国务院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第6 条中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这标志着风险投资在我国已受到政府高度重视。据资料显示,全国22个省、市已创建的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和科技信用社已发展到80多家,具备了35亿元的投资能力。但中国的风险投资总的来说还刚刚起步。据调查,中国已转换的科技成果中,转化资金靠自筹的占56%,国家科技计划拨款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目前中国风险投资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

1.资金制约因素。资金严重短缺使风险投资发展缓慢,已成为制约我国高技术产业化的瓶颈。资金制约在风险投资的各层次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使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的启动期、成长期、成熟期所需资金均不到位,缺口很大。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投资主体单一,导致我国风险资本增长较慢,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从财政投入来看,1987年至1991年虽然投入逐年增加,但投入强度却下降,占财政支出百分比为4.7、4.4、4.2、4.0和4.1。 就科技贷款而言,尽管科技贷款自1987年以来年均增长14.1%,但重点投向不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而是局限在风险较小的应用阶段,且大部分流向了企业。我国科技投资结构极不合理,R&D 资金投入与成果转化的比值在1∶1.1~1.5之间,致使转化率不足2.5%。用于科研—中试—批量生产的资金投入比为1∶0.3∶0.55,与发达国家指标1∶10∶100相差甚远。虽然,我国专业银行正在向商业银行转变,但传统经济体制对银行资金投向的影响依然没有消除,高新技术投资的巨大风险,银行难以承受,风险投资银行慎之又慎。我国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革和证券市场刚刚起步,群众对风险投资和股票投资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风险资本很难从股票市场这一渠道获取。而我国工商企业的资金大都捉襟见肘,难以在短期内较多地投资于高新技术。由于缺乏可靠的投融资渠道,不仅使高技术新项目的上马受到限制,而且使大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不能实现商业化、产业化。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约两万项科技成果,其大面积转化率不足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大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被闲置,是一种巨大的科技资源浪费。

2.市场制约因素。处在转轨中的我国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发育不平衡,市场机制不健全,远不能真正解决科技进步所需求和带来的社会控制问题,科技还没有真正向商品化和以市场为杠杆、竞争求发展的道路,严重制约风险投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 )技术市场发育滞后。技术市场是技术交易、实现技术商品化的市场,是实现高技术开发走向应用、扩散的纽带和桥梁,其核心是市场竞争机制。然而在我国刚起步的技术市场上,研究者与生产者在商品化转移方面缺乏竞争,技术提供方之间为迅速推出技术商品的竞争不足,技术需求方之间对新技术获得、占用和扩散方面的竞争更显不足;同时技术市场的不健全,使技术经纪人的培养、成果开发转让及尽快形成生产力都滞后于时代的步伐,致使风险投资先天不足。另外,我国科技资源分布的重心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技术市场发育滞后,科技资源难以有效流动。(2)产权市场不健全。 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基础是利于风险企业产权或股权转让的市场,风险投资事业发达的国家都有非常健全的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而我国证券、股票等产权市场刚刚建立,公众介入有限,产权流动不畅。风险投资者投资于高新技术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风险回报。风险投资家的利益有多种回报形式,如与所投资公司利润分享、占有该公司股份、获取该公司某项技术许可证的转让权与使用权等。而这些都是以技术、产权能迅速流动为前提。

3.人才制约因素。风险投资的形成需要大量甘冒一定风险寻求高额收益的投资者。介入风险投资的这些投资者须是具有风险投资家的专业素质和富有远见的专门人才。风险意识的产生和风险资本投资的决心来自于风险投资者对高技术、未来高技术商品的市场及创业家素质的判断力,这种判断力是建立在熟练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基础之上的,我国目前尚缺乏具有这种素质的人才。美国著名技术创新理论家考茨麦斯基认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风险投资家。

4.管理制约因素。加强对风险投资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使风险投资规范化、制度化,是实现高技术产业化的关键,也是风险投资取得成功的首要条件。我国当前急需强化对投资的管理,一是正确引导,二是强化鼓励,三要制止盲目投资,四要控制有限资金,使之发挥最大效益。我国尚未健全高技术发展运行的管理机构、组织原则及货币政策:没有解决融资在机构上、组织上、政策上对高技术创业的更大的倾斜,致使金融投向高技术力度不足、作用不佳。为高技术开发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实行单独的资产负债管理,因此不仅投入不足而且还增加了在转轨过程中对高技术发展的摩擦和冲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地对人、财、物、信息等资源的控制和协调缺乏科学性,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手段,致使风险投资方向选择不准,投资强度掌握不当,把握时机切入或撤出风险资金的环节出现漏洞,有限资金不能达到最大增值。

5.缺乏政府扶持。我国虽然对风险投资持支持态度,但既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明确的发展计划,又缺乏规范化管理办法。国外的风险投资业,政府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与创业环境,而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我国虽然对高科技企业有税收优惠和出口优惠的政策,但从措施力度上远不如发达国家,对风险投资尚没有具体的鼓励政策。另外,发达国家在法律制度上给予风险投资以保证。世界风险投资的发展史表明,立法与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保证。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风险投资方面的具体法规及管理条例,这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发展,成为发展风险投资的又一重要制约因素。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对策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风险投资中作用,加大政策扶植力度

西方国家在二战以后,从50年代开始,就以各种方式来培植风险投资,支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而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刚刚起步,且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初期,许多制度尚不健全,机制尚未建立。因此,发展我国风险投资,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

首先,要提供良好的法律保证。风险投资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这就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保证风险资金的筹集和投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给以优惠:税收方面给予免税或减税,即在有效的初期免税,在正常发挥效益的时候减税,使风险投资者享受较高的收益;利率方面给予优惠,如给予风险企业以低息或无息贷款等;担保是风险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保证,在这方面政府应该给予风险企业有力支持;放宽行政管理限制可使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有更大的自由度,增加他们投资或办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地放宽对投资公司及风险企业的行政管理。另外,应加紧制定风险投资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投资管理条例等,使风险投资在具体操作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盲目性,降低风险度,增强可信度与安全感。

第二,建立高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保障体系。为鼓励高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并保障其安全和利益,应该对投资者在高技术投资中的经济风险予以保险,为高技术企业创造良好风险创业环境。高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保险是根据经济赔偿原则,对企业因进行高科技产品、设备、工艺的研究和开发或技术改造出现意外损失的一种赔偿方式。它的意义在于使高科技企业投资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建立相应的高科技风险投资与风险贷款的保证组织和金融机制,以分散高科技企业投资风险,拓宽风险资金的来源渠道。

第三,政府参与投资。政府的参与既可提高风险投资的信誉,增加投资者的安全感,引导投资,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调整风险投资的有关政策。风险资本,国际上通行的是信用担保制度,政府可以以少量的启动资金带动大量的民间资本投入。这也符合我国国情。

第四,政府需规范证券市场,完善支撑条件。风险投资主要是以股份形式投资的,它要求产权明晰,确保利益,要“投得进,出得来”。证券市场是风险投资运行的基础,它既是资金市场,也是产权市场,为防止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欺诈操纵,政府需制定有关法规,确保公平交易和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风险投资网络

创办风险投资公司,强化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增强风险投资力度。经营风险投资,发展高技术产业,必须发展一批风险投资公司,并有善于经营风险投资的人才,采取一套合适的经营管理方法来进行管理。目前我国除继续发挥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外,还应:(1 )国家应考虑由开发银行出资成立官办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资本市场和高技术研究开发起引导作用,成为高技术创业的政策性投融资扶持机构;(2)国家应鼓励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会同大中型企业和集团,联合成立具有规模经济、实施股份制的风险投资公司,使之成为风险资本市场的主要资本形式;(3 )尽管当前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尚难以大量发展,但应创造条件,多给优惠政策并大力扶持,以使民间大量游资投向高技术产业化。

在多层次的风险投资网络中,民间投资者和民间的风险投资公司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民间投资者和民间投资公司的广泛参与,风险投资事业很难兴旺发达。因此,建立我国多层次的风险投资网络,必须充分调动起社会各界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企业、政府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建立起能够吸收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渠道,并以法律手段保障其合法权益,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建立科学的、权责明确的风险企业制度

风险投资的成效如何,不仅取决于风险投资企业,也取决于风险企业。风险企业制度是否科学,事关投资效率和投资风险的高低。因此,建立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一环。

首先,要使企业真正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把科研推向市场,使企业资助科研,实现“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向高技术投资,倡导参股和兼并,使企业真正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创造风险投资的内部支撑环境。

其次,要建立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这个制度既要保证风险投资企业对风险企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又保证风险企业经理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励。

(四)创立风险投资基金

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宜以下列方式设立:

1.建设银行开办高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势在必行,应设立专门的高技术风险基金,资金来源于三个渠道:(1 )国家及各主管部门发展高技术的贷款;(2)高技术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自筹资金、 折旧资金、大修基金、新产品开发费用、开发成功项目的投资分成、贷款本金等;(3)建行发行的有价证券集中的社会游资。 资金投向主要是产业政策倾斜的产业,以资金投向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方向,促进产业升级。该种方式可按行政区域分设。根据目前情况,该模式应成为近期的首选方式。

2.直接向社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风险投资基金。一方面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吸引公众对高技术产业的关注;另一方面满足公众对高风险投资的要求,给予高收益的回报。但受证券市场容量的限制,近期只能有限发展。

3.设立境外中国风险投资基金。发起人应由中外双方的有实力的投资公司共同组成,外方作用为加强基金在海外的知名度、寻找共同投资人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中方作用在确保基金投放的针对性的具体动作上。这种基金往往运作规范,对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国际化水平有极大的作用,并为我国投资基金提供规范化运作的经验。

(五)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

风险管理是一门精巧的学问,风险管理人才是综合性的,要具备金融、保险、企管、科技、经济等各方面知识,以及预测、处理、承受风险的能力。风险投资能否成功直接与风险投资管理人员有关。多数风险投资家认为,风险企业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创业者的素质和能力而不是具体项目。因此,要创造适宜环境,提供优惠政策,大力培养造就一批风险企业家、投资家、创新家和金融人才,形成强悍的风险投资队伍,且靠广博知识和丰富经验,把握投资方向和投资强度,以使风险投资良性发展,获得最大收益。

(六)尽快使我国风险投资与国际市场接轨

一要开放门户,引进国外风险投资及其管理运作模式;二要鼓励我国有实力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办国际业务。只有有计划有步骤地参与国际竞争,才能提高我们在风险投资方面的操作水平。因此,要注意与国际市场接轨,克服法律、税制等差异障碍,使风险投资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可建立具有高技术开发、投资、经营诸功能的国外桥头堡,创办国际控股公司,参与国际风险投资,在国外发行股票,这样既可增加对国内高技术创业风险投资的来源,又可成为国际高科技发前沿对国内投资的引导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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