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诚信体系建设之道论文_谭仕荣

公务员招录诚信体系建设之道论文_谭仕荣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党校,405200)

摘要:诚信体系建设决定着整个公务员制度的价值和目的的实现。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如试考、骗考、无故弃考等不诚信行为,需要建设和利用好公务员招录诚信档案库,融合公务员考录诚信和个人征信记录,加强报考人员道德自律建设,以更好实现公务员招录的“公开、公平、公正”考试宗旨。

关键词:公务员;招录;诚信体系

公务员是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他们承担着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公务员招录一直备受大学生青睐,是他们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党政机关的重要渠道,其重要性和社会影响不言而喻。然而,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存在着通过虚构报名信息试考、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用他人身份信息骗考、伪造毕业证等信息报考和考生缺考及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或已被录用在公示期间又放弃等不诚信现象,给公务员招录工作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所以,亟需探索公务员招录诚信体系建设之道。

1.建设和利用好公务员招录诚信档案库

2008年,国家建立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考生不诚信行为会根据规定记录在册,作为以后报考、招录等参考。自2012年国考开始,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前,考生都要签署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将来,应从以下两方面建设和利用好公务员招录诚信档案库。

1.1建设覆盖全国的诚信档案库。国家公务员局应当协同各省市情况,运行全国联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做到信息共享。只要公务员有过考试录用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就能被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查到并按规定处理,在最广范围内对报名考录中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规制。

省市级部门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时要将报名人员信息与档案库中的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禁止违规考生报考,确保考试的严肃性。每次公务员考试录用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对考试各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诚信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并上报,由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档案库信息进行更新。

1.2加大违规违纪惩处力度。招录主考机关要与公安、工信、教育、卫生等部门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力度,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力度,并对有违规违纪的人纳入诚信档案库。应当在行为认定、惩处措施、监督渠道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权责明确和统一。

事实上,各地都对此进行了细致规定,如重庆市规定:各类报考人员应完成相应的各个招录环节、程序,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云南省规定:参加考试录用的所有考生诚信记录将与全国公务员考试的诚信记录联网。参与网上确认但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考察或体检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录单位报到等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视同为扰乱报名秩序行为,取消本次报考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

2.融合公务员考录诚信和个人征信记录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除公务员考试中注重诚信体系建设外,在社会管理中,信用体系扮演的角色越来越突出。所以,我们要融合公务员考录诚信和个人征信记录。

2.1个人征信记录在公务员考录报名中的运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一个有着完善个人诚信制度的国家,一个人一旦有了信用污点,在生活中会处处遇到困难,可能会遭到整个社会的拒绝。我国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品行”。比如,逃票显然不能算是良好的品行,所以说,“逃票不能当公务员”。这就是个人征信记录在公务员考录报名中的运用。

2.2公务员考录报名中的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一名国家公务员所必备的品格。在考录报名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应当同其它不诚信行为一并纳入个人征信记录。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数据应用主要分布在银行、电信、商家、保险等多家机构,社会信息应用分布在公安、法院等国家职能部门,未来将一起进行综合建设,实现数据共享。

3.加强报考人员道德自律建设

3.1报名要诚信。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考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考试资格,不为“试考”而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等应当真实、准确。若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3.2准备要诚信。公务员录用考试应注重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种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工作和学习的长期积累,同时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实践证明,不注重平时积累而试图走“捷径”的考生,是不会取得好成绩的。因此,所有考生考前要认真研读考试大纲,了解测试要素要求,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认真准备,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3.3考试要诚信。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坚决抵制任何作弊集团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法行为。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考试当天,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各位考生要自觉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生。坚决杜绝在考察环节,有的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在体检环节,有的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有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在报到环节,有的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现象。

3.4履约要诚信。组织考试机构要引导广大考生珍惜考试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不轻易爽约,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要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不要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且造成国家行政成本的巨大浪费。

古代思想家墨子在《高贤篇》中写道:“尚贤者,政之本也”。司马迁在《史记·高君列传》中说:“得人者兴,失人者崩”。美国行政学家怀特认为,选拔贤能是当今人事管理的两大支柱之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是选拔贤能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手段。只有加强招录诚信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实现公务员招录的“公开、公平、公正”考试宗旨,才能维护好国家公务员制度,确保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率。

参考文献

[1]董石桃.国家公务员诚信的基本范畴与价值之维[J].理论探讨.2005(05)

[2]段卫.困境与出路——我国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建设.山东档案[J].2013(4)

作者简介:谭仕荣,男,汉族,重庆梁平人(1971年6月—),大学本科,高级讲师,科研室主任,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论文作者:谭仕荣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3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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