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亚太地区排名最高的经济组织_apec论文

亚太经合组织:亚太地区排名最高的经济组织_apec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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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的简称,成立于1989年。10多年来,APEC从部长级会议提高到举行各成员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实行商务便利,以及推动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和成员间的合作论坛。今年,中国将作为APEC的东道主,在北京、上海、深圳、大连、苏州和青岛等地举办一系列APEC会议和相关活动,特别是10月在上海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尤其引人注目。

APEC的成员构成

APEC位于环太平洋地区,成员分布在美洲、亚洲和大洋洲。APEC成员的历史、文化、宗教不同,政治和经济制度以及价值观各异,特别是成员的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程度差别很大。亚太地区还存在数个次区域性贸易集团,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和贸易关系协定,有的成员又分别属于不同的次区域贸易集团。

APEC现有成员21个。其中,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美国等12个成员是于1989年11月APEC成立时加入的;1991年11月,中国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加入;1993年11月,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加入;1994年智利加入;1998年11月,秘鲁、俄罗斯、越南加入。APEC接纳新成员需全体成员的协商一致。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会议宣布APEC进入10年巩固期,暂不接纳新成员。

APEC的成立背景

20世纪80年代末,冷战结束,国际形势趋向缓和,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上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潮流。与此同时,亚太地区因拥有很高的经济增长率与活力,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在1989年1月访问韩国时提出了“汉城倡议”,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经与有关国家磋商,首届部长级会议于1989年11月6~7日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有12个国家的外交和经济部长参加了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正式宣告成立。

APEC的宗旨、目标和原则

1991年《汉城宣言》正式确立APEC的宗旨和目标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随后几次会议还先后确立了“APEC的合作原则”和“APEC的方式”。“APEC的合作原则”为:成员间的相互尊重与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和自愿的原则,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原则。“APEC方式”是指以协商一致为前提和主要手段,由各经济体自主自愿地采取单边行动和贯彻实施集体行动,通过协调来推进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进程。这是一种自愿与协商相结合的方式。

历届APEC会议在围绕亚太经济合作的基本方针展开讨论时,有7个词出现的频率很高,它们是: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与共同利益。这些词被称作反映APEC精神的7个关键词。

1993年APEC在西雅图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中提出了APEC精神——APEC大家庭精神,为本地区人民创造稳定和繁荣的未来,建立亚太经济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要深化开放和伙伴精神,为世界经济作出贡献并支持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

APEC的发展进程和主要争议

一、APEC的发展进程

1.初期发展阶段(1989年~1992年)

这一阶段APEC建立了它作为一个地区经济论坛的基本机制。在第一、二届部长级会议上,各方就致力于地区自由贸易与投资和技术合作达成了某些共识,确定设立10个专题工作组开展具体合作。1991年召开的汉城会议通过了《汉城宣言》,它作为APEC的基本章程,首次对该论坛的宗旨、原则、活动范围、加入标准作了规定。此次会议接纳中国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为APEC成员,从而使得APEC的成员及地区范围更趋完善与合理。1992年的曼谷会议决定在新加坡设立APEC秘书处,决定各成员认缴会费,使APEC机制趋于完善。

2.快速发展阶段(1993年~1997年)

自1993年从部长级会议上升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发展进程加快。1993年1997年这5年中,每年都有实质性进展,解决了区域合作所面临的不同问题,奏响了APEC进程的“五步曲”。

1993年:APEC不应该做什么。当年11月20日,APEC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了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讨论了亚太地区经济形势、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先事项及促进合作机制与手段等三项议题,通过了《APEC领导人经济展望声明》。会议围绕建立亚太“共同体”(Community)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美国要将APEC变成融政治安全、民主人权及经济技术为一体的亚太“共同体”,遭到许多成员特别是亚洲发展中成员的反对。会议最终声明承认亚太地区经济上是相互依存和多样化的、由不同经济体组成的“大家庭”(community),而不应搞任何形式的“共同体”。因此,西雅图会议集中解决了APEC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1994年:APEC应该做什么。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4年11月15日在印尼茂物召开。会议通过了《APEC经济领导人共同决心宣言》,确立了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提出发达成员到2010年、发展中成员到2020年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表。同时,《宣言》强调亚太地区的多样化,要求加强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技术、中小企业等领域在内的发展合作。茂物会议正式确定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这两个支柱,解决了APEC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1995年:APEC应该怎么做。第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5年11月19日在日本大阪举行。会议通过了《大阪领导人宣言》和《大阪行动议程》,并公布了各成员为贸易投资自由化所采取的首次具体措施(DOWN-PAYMENT)。《大阪行动议程》在贸易投资自由化领域确定了关税、非关税措施、投资等15个领域的行动规划,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提出了人力资源开发、产业科技、中小企业等13个领域的合作框架。会议确定,贸易投资自由化应遵循全面性、非歧视性、灵活性等指导原则,自由化的实施应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同时也需要协调集体行动。这次会议为APEC合作规划出了一幅蓝图,解决了APEC应该怎么做的问题。

1996年:制定具体的合作进程路线图。1996年11月25日,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苏比克举行。会议通过了《APEC经济领导人宣言:从展望到行动》、《马尼拉行动计划》以及《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马尼拉行动计划》根据《大阪行动议程》的要求,汇集了各成员实施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单边行动计划,具体而详尽,成为APEC合作进程的路线图。《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明确了APEC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目标、原则、方式及优先领域。会议还首次确认了中国倡导的以自主自愿、协商一致为特点的“APEC合作方式”,在领导人宣言中得到了反映。

1997年:实现与加速。根据《马尼拉行动计划》,各成员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单边行动计划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当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第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焦点问题是如何加速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此次会议通过了《APEC经济领导人宣言:联合APEC大家庭》以及《加强公共和私营部门在基础设施方面伙伴关系的温哥华框架》,确定将环保产品与服务、林业产品、玩具等15个部门作为APEC提前实现自由化的部门。领导人还对当年夏季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表示关注,表明对未来区域经济增长抱有信心,支持开展区域金融合作。

3.调整阶段(1998年~1999年)

亚洲金融危机直接影响到APEC进程,危机的受害者开始对贸易投资自由化采取慎重态度。在APEC内部,始于1997年的部门提前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亚太地区的现实情况,难以按原有设想加以推进。经济技术合作得以保持发展势头,但因发达成员态度消极,要取得实质性进展仍需时日。1998~1999年的两年,APEC进入一个巩固、徘徊和再摸索的调整阶段。1998年11月18日,APEC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举行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各成员领导人就亚洲金融危机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加强成员间合作、克服危机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措施。在加强经济技术合作问题上进一步取得了共识。对贸易投资自由化问题,特别是部门提前自由化问题,会议决定在自主自愿基础上加以推进。1999年9月13日,第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新西兰的奥克兰举行。会议对本地区经济复苏现状和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在回顾和总结APEC过去10年来经验的基础上,肯定了APEC在促进全球和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强调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应平衡发展,主张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具体合作,同时加强市场建设。各成员领导人认为APEC应继续支持多边贸易体制,重申世界贸易组织新一轮谈判对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全球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强调世贸组织有关谈判应充分反映和照顾发展中成员的利益与要求。

二、APEC发展进程中几点主要争议

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APEC成员在合作的取向、具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种种不同观点和立场。总的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争议:

1.方向之争。美国始终没有放弃将APEC发展成为亚太共同体的设想。APEC是仅讨论经济问题的官方论坛,还是改变其性质,把议题扩展到政治、社会等领域,并引入非政府组织及民间参与,关系到APEC的未来发展方向。美国、加拿大等成员不断试图在APEC内引入经济以外的议题,也不断遭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成员的反对。这一矛盾仍将继续存在、发展和演变。

2.原则之争。APEC采取何种决策、运作方式关系到该组织的基本特性问题。是进一步肯定以自主自愿、协商一致为核心内容的APEC原则方式,以此处理APEC合作中的差异与分歧,还是采用发达成员所推行的、以“实质多数”等原则方式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强加于人?对这一问题各方并未达成共识。

3.重点之争。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两方面的实际发展仍很不平衡。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所看重的主要是贸易投资自由化,对经济技术合作消极甚至阻挠。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议是,APEC在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同时,是否要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也取得进展,以尽可能地缩小目前已经存在的这两大合作内容发展不平衡的差距。

4.速度之争。以何种速度推进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如何处理APEC与世界贸易组织谈判进程的关系,发达成员始终要全面、快速地推动自由化,而且要超越世贸组织进程(所谓"WTO+")。多数发展中成员认为,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逐步开放市场,APEC成员应首先落实世贸组织已达成的协议,而不应急于超越。

APEC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APEC成立初期没有领导人会晤的内容。后来,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推动下,1993年11月20日举行了第一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后每年举行一次。每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都围绕事先确定的会议主题,讨论有关地区形势、区域经济合作等问题,并通过一项领导人会议宣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有一个惯例,参加会议的领导人都不着正装,而是由主办经济体提供当地民族特色的服装,并着装合影。至2000年底,APEC共举行过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九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2001年10月在上海举行。

二、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APEC决策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做准备;另一方面,又贯彻执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的各项指示,讨论区域内的重要经济问题,决定APEC的合作方向和内容。部长级会议在每年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自1989年11月至1999年底共举行了11次部长级会议。它分为部长级会议和专业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实际是“双部长”会,即各成员的外交部长(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除外)和经济部长(或外贸部长、商业部长等)会议。专业部长级会议是指讨论中小企业、旅游、环保、教育、科技、通信等问题的部长级会议。

三、高官会议

高官会议是由APEC各成员高级官员参加的例会,每年举行三至四次会议,由各成员副部级、大使级或司局级官员组成,提出议题,相互交换意见,协调看法,归纳集中,然后提交部长级会议讨论。其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并为下届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做准备。高官会议对上向部长级会议负责,对下总领APEC各委员会和工作组的工作,是APEC的核心机制。我国现任APEC高官为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吴海龙。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

1.委员会

(1)预算和管理委员会:就有关APEC预算、行政和管理等问题向APEC高官提出意见。评估APEC预算结构并提出建议,审议项目申请,草拟APEC年度预算报告,审查APEC预算及预算过程有关的所有问题,研究APEC进程中的管理改革问题。

(2)贸易和投资委员会:1993年成立,其工作领域为:关税、非关税措施、服务、投资、标准一致化、海关程序、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放宽管制、原产地规则、争端调解、商务人员流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执行、信息收集和分析。其下属机构包括:市场准入组、服务工作组、投资专家组、标准一致化分委会、海关程序分委会、知识产权专家组、政府采购专家组、争端调解专家组、竞争与放宽管制工作组、商务人员流动专家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执行和原产地规则工作组。

(3)经济委员会:前身为经济趋势和问题特别小组,1994年11月在雅加达举行的第6届部长级会议上改现名。负责研究、分析APEC区域的经济问题及发展趋势,撰写有关专题报告。

(4)亚太工商咨询理事会: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上正式成立,以取代太平洋工商论坛(太平洋工商论坛1993年成立,由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大小型企业的代表组成)。亚太工商咨询理事会成立的目的是鼓励工商界人士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进程。每个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参加理事会。

2.政策级专家组

(1)中小企业政策协调小组:该组于1994年大阪会议之后成立,1995年4月在雅加达举行第一次会议,确定中小企业政策发展的五大领域为: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及技术共享、融资和市场准入。其目标是协调中小企业的计划。

(2)农业技术合作专家小组:旨在促进亚太地区农业的平衡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农业技术合作是APEC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之一。专家组活动包括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农业金融体系发展的合作、农业技术转让和农业技术培训等。

3.工作小组

(1)贸易促进小组:拟订在该地区成员之间交流贸易和工业信息、提供促进经济和贸易往来的各种建议,并组织旨在促进贸易的国际会议、举行亚太商品交易会和举办贸易促进培训班。

(2)贸易和投资数据研究小组:为亚太地区建立一个投资和技术信息网,传播有关“技术领域”技术革新、项目经营方面的信息。

(3)产业科技小组:主要目的是促进科技信息流通,促进研究人员交换和人力资源开发,增加政策透明度,并鼓励各成员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4)人力资源开发小组:主要任务是扶持一切旨在促进亚太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活动,加强教育和培训领域的合作。力争在亚太成员之间就终生教育、商业管理、人才培训、技术革新、项目经营和发展规划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5)能源小组:制定合作项目,如建立一个地区性的能源供求数据库,并且首先就煤炭的利用技术,能源的节约和技术转让,以及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等问题交换看法。

(6)海洋资源保护小组:宗旨是保护亚太地区共有的海洋资源,确保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维持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负责调查海洋污染的程度,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加入国际法公约事宜提供建议,研究改善海洋污染的技术和政策。

(7)电信小组:编写APEC电讯发展活动报告,介绍每个成员的电讯环境;发行指导如何接受通讯组织培训的手册,探索创立和扩大区域电讯网的方式。

(8)交通运输小组:研究完善基础设施的途径,促进人员和货物流通,收集、交换资料,提高交通安全程度。

(9)旅游小组:交换旅游资料,扫除旅游业发展的障碍,制定培训计划,研究APEC成员现有旅游开发项目。

(10)渔业小组:研究APEC在开发渔业资源方面相互合作的方式,通报APEC与现有国际组织协调互补的作用,促进APEC成员之间的合作。

五、秘书处

秘书处于1993年1月12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新加坡。在APEC高官会议指导下负责一些行政、财务及工作组活动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秘书处主要职能包括:为部长级会议及高官会议提供文件和服务;准备年度预算并向高官会议提出使用建议,监测和审查专题工作组的活动并提出协调建议;向报界、商界、学术团体及公众传播信息;高官会议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秘书处执行主任由每年部长级会议的东道主派人担任。

秘书处最高负责人为执行主任,任期一年,副执行主任由下一年度的APEC会议主席经济体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除正、副执行主任和少数当地雇员外,秘书处其他经济体均由各成员推荐,费用也由各经济体自行负担。现任秘书处执行主任为我国的张炎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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