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_黑社会性质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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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试图从组织类型和组织名称两个方面对当代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形态作一粗浅分析。文章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并重点分析了地缘型、血缘型和业缘型三种类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文章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命名方式作了归纳和分析。

关键词 黑社会 组织 类型 命名

1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类型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黑社会组织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依据组织内人际关系发生的缘由及其性质,黑社会组织可分为三种类型:地缘型、血缘型和业缘型。

1)地缘型黑社会组织。是由某一社区内空间位置相对邻近的不法分子,比如一个街道、一个城区或一个乡村的不法分子,或属于同一籍贯的不法分子,基于彼此间的地缘关系和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相似,有意识地组成的特殊犯罪集团。

我国的地缘系统是按七级划分的,即:国家—省—市—县(或大区与小城镇)—乡—村(或居民区)—邻里。据此,当今中国大陆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以省或市或县或乡或村为单位组成。以省、市为单位组成的,有上海的“新疆帮”、广东的“北京帮”等,它通常是由处于异地的本省或本市的人组成。以县、乡、村为单位组成的,有广东省的“白鲨帮”、江西的“赣州帮”等,其成员一般只局限于本县、本乡、本村。当今大陆的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是先以一个或几个死硬犯罪分子为领导核心,以其他犯罪分子为骨干组成犯罪团伙,然后经过演变,转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山西运城的“狼帮”,成立于1988年,开始是以鲁利民、张永强为首,结拜了23人。之后,他们凭借地缘关系,不断网罗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并私购武器,犯罪内容由当初的盗窃、抢劫发展为挟制单位领导,公然与政府对抗,最终转变为以张永强为首,曲红革、季希林、姚长红等人为骨干分子,具有6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其他有名的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如辽宁抚顺的王伟胜集团、哈尔滨的乔四集团、河北玉田的卢四集团,其形成过程与“狼帮”大致相似。

地缘型黑社会组织,随着环境和成员素质的不同,所从事的活动不尽相同。有的专干原始的犯罪勾当,如湖南“地狱门”,专事抢劫、敲诈活动;有的表面上从事合法事业,暗中从事犯罪活动,如乔四集团,表面上从事的是建筑、娱乐等正当职业,暗中却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就活动范围而言,以县、乡、村为单位组成的,属于封闭式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即其活动范围一般限制于本县、本乡或本村;以省、市为单位组成的,则属于开放式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实施犯罪活动时一般是跨地域的,有的作案时流动性很大,如黑龙江的“江湖浪人”集团,犯罪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

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据其内部结构,可大致分为二种类别:

有的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明确的组织名称和清晰的组织结构,仅仅因处同一社区,志趣相投而组合,如哈尔滨的乔四集团、辽宁义县的佟相利集团。这种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成分是企业职工、待业青年或农民,基本关系是朋友关系,组织比较松散,除听从“老大”的指挥外,等级并不明显,成员之间也缺乏有系统的联系,并且可能组织里面有组织,如乔四集团中包含了五个小组织,即宋永佳(乔四)团伙、郝伟涛团伙、王伟范团伙、陈建滨团伙和杨德光团伙。这些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小团伙,在不断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互相渗透,形成了交叉网络关系,并且具有多个网络结点(组织核心)和一个总结点(主要核心)。我们以乔四集团为例,图示如下:

图1 乔四集团构成示意图

还有的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确的组织名称和较严密的仿直线制组织结构,并制订了严格的组织纪律,如上海的“天龙帮”、广东的“暴风一族”等。这种组织的基本成分是工人、学生和待业青年,基本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等级较明显,成员之间有较明确的角色分工,并常以虚构的血缘关系作为维系组织的纽带。其具体结构,我们以“天龙帮”为例,图示如下:

图2 “天龙帮”组织结构示意图

在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类型,即输入式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谓输入,是指组织的核心来自境外黑社会组织,组织的规章条例、结构体系等均仿照境外黑社会组织。不过,输入的先决条件是与黑社会组织发达的港澳台毗邻,亦即与港澳台有种地缘关系。港澳台的黑社会势力十分强劲,仅香港一地,黑社会成员就在10万人以上。随着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不少港澳台的黑社会组织以观光旅游、探亲访友、投资办厂等名义对大陆进行渗透。据调查,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现有港台黑社会组织“14K”、“水房”、“和胜和”、“新义安”、“和胜义”、“竹联帮”、“天道盟”等在活动。[①]据载,1991年深圳市破获的“飞鹰帮”和珠海“14K”,其头目分别是香港黑社会组织“广胜堂”的陈某与澳门“14K”的徐某,[②]其入伙仪式、帮规会律等都是仿照港澳黑社会组织,因而是典型的输入式地缘型黑社会组织。

地缘型黑社会组织,是当今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类型。

2)血缘型黑社会组织。是基于成员间的血统或生理联系而形成的特殊的犯罪集团。血缘关系是人的先天联系,比较重要的血缘关系有:种族、氏族、宗族、家族、家庭。当今中国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各种群体,仍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人际交往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特别是在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消费单位的农村,血缘关系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在部分农村社区,卷土重来的旧式宗族制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区制度,合法的基层政权组织如乡、村一级的组织已基本丧失了其统治功能。凡此种种,皆为血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中国的出现提供了必需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以血缘群体为主组成黑社会组织,是中国独有的社会问题,中国的血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是以宗族、家族、家庭为联系形成的,如辽宁盖县的段氏集团、江苏盐城的吴加珍集团、海南澄迈的王英汉集团、辽宁岫岩县刘氏集团等。

血缘型黑社会组织一般以一个家庭为核心,再利用同宗、同族等血缘关系(有时也利用地缘关系)吸收这个家庭外的一些不法分子组成。以著名的段氏集团为例,开始只是段氏兄弟凭弟兄人数多而在当地聚赌、敲诈,一些地痞无赖见其势力不薄,遂纷纷投靠,使段氏兄弟的实力急剧膨胀,逐渐形成了一个以段氏家庭为核心的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非法手段,掌握了所在地盖县芦屯镇的统治权,把治安、工商、税收等权力由段家统起来,还在政府中找到了一些腐败分子为政治靠山,为维护段家统治,该集团甚至组建了一个“民团”,配备了迷彩服和枪支。[③]段氏集团最终嬗变为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与地缘型黑社会组织相比,血缘型黑社会组织具有如下特点。(1)以天然的血缘关系为联系纽带,因而凝固性在各类黑社会组织中最强,主要表现为这类组织的势力难以在当地彻底根除。段氏集团在段氏四兄弟被镇压后,其余孽在芦屯仍有强大势力,段氏的父母甚至公开为段氏四兄弟的亡灵招魂,攻击党和政府。(2)封建性特别强。这类黑社会组织基本上只为某一家庭服务,组织中的一切大权均掌握在某一家庭手中,形同旧时的封建王朝。(3)这种类型的黑社会组织一般出现在宗族势力强劲的农村和小城镇,如段氏集团、吴加珍集团、王英汉集团,均属此情况。

在当今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血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最少的一种类型。

3)业缘型黑社会组织。是基于成员间的某种犯罪的职业的联系而形成的特殊的犯罪集团,诸如走私集团、拐卖人口集团、贩毒集团等专门从事某一种职业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这里的“业”,是特指犯罪职业,如走私、贩毒等。业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成员来自不同地区,成分比较复杂,可涉及工、农、商、学各界,甚至可能有某些政府官员参与其间,如云南平远贩毒集团就有一位主管政法的副镇长。组织成员间的关系一般是平等的,但有角色分工,如拐卖人口集团,有的专门负责物色拐卖对象,有的专司运输“货物”,有的承担“销售”任务,形成了一条龙服务。与地缘型、血缘型相比,业缘型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活动高度职业化,因而其犯罪技能也最高超,活动计划最严密,并常常与境外的黑社会势力勾结作案,如不少贩毒集团与缅甸、香港的黑社会组织有业务往来。业缘型黑社会组织的装备比较齐全、先进,如走私集团装备有无线电、枪支、汽车、高速摩托艇,甚至退役的军舰,这使得他们常能逃脱公安部门的打击。

此外,还有其他分类标准。按活动范围分,黑社会组织可分为社区型和流动型,其中前者居多。而社区型又可分为城市型、农村型和城郊型三个类型。按活动方式划分,可分为技能型和暴力型,如走私、贩毒集团以技能为主要活动手段,属技能型;“狼帮”等以暴力为主要谋生方式,属暴力型。目前,暴力型居多,但以后将逐渐减少。从犯罪内容的性质上划分,可分为经济型和政治型,其中前者占据绝对多数,后者只有“中国黑手党”等极少数组织。

2 当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命名

黑社会组织可以看作一个亚文化群,亚文化群的特征之一是亚文化群意识,这种意识一般能反映在该群体的名称或标志上。当今中国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有明确的组织名称,其命名方式,主要有七种。

1)以组织目标来命名。凡采用这种命名方式的黑帮,一般都具有相当强劲的实力,以上海“震中帮”、河北“改日会”、东北“管子帮”为代表,其中前二者是全国五个最强黑帮中的二个。“震中帮”的目标是要威震中国,故名“震中”。河北“改日会”的目标是要改天换地,故名“改日”。“管子帮”专事铁路抢劫,目标在于使每个成员均成为“管子”(即大款),所以取名“管子帮”。

2)以动植物命名。这种命名方式是目前最流行的。仅在河南商丘地区,光是以龙等动物命名的帮会就有13个[④],如“青龙帮”、“黑龙帮”等。湖南益阳有“龙虎帮”、“青龙帮”、“天龙帮”等,上海有“神鹰会”、“天龙帮”、“飞虎帮”,江西有“卧虎帮”,东北有“真龙帮”,山西有“狼帮”。以植物命名的有湖南的“梅花帮”,河南的“葫芦帮”,广东的“辣椒帮”、四川的“紫竹帮”和“梅花帮”等。

3)以人数命名。湖南有“五人会”,上海有“九人帮”、“十兄弟”、“八兄弟”,河南有“六姐妹”,江苏有“东降六兄弟”,河北有“三剑客”。

4)以组织使用的武器命名。河南有“菜刀队”、“短刀帮”、“斧头帮”,广东有“菜刀帮”、“剪刀帮”,贵州有“枪族”,海南有“短枪帮”。

5)以成员籍贯命名。安徽有“芜湖帮”、“池洲帮”、“新州帮”,江苏有“宣州帮”、“太湖帮”,上海有“嘉兴帮”、“新疆帮”等,江西有“赣州帮”、“瑞昌帮”,广东有“四川帮”、“白鲨帮”等。这种黑帮,一般由来自同一地方或属于同一籍贯的人组成的,如“白鲨帮”基本上由虎门镇白鲨村人组成。

6)同名引用或模仿书刊、影视中的帮会或其他团体的名称。这类黑帮有广东的“暴风一族”、“忍帮”、“响马帮”等,湖南的“丐帮”、“铁血会”、“地狱门”,河南的“黄河西岸108将”、“草上飞”、“血海帮”,黑龙江的“江湖浪人”。

7)同名引用或模仿境外黑社会组织的名称。如广东的“24K”,湖南的“中国黑手党”。

当代黑社会组织的命名,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名称相似。如“青龙帮”、“黑龙帮”、“天龙帮”等,只有一字之差。“黑虎帮”、“飞虎帮”、“卧虎帮”等,情况也是如此。第二,名称雷同。如“青龙帮”一名,分别被湖南、广东、北京三个黑帮采用。第三,野性十足,如“狼帮”、“血海帮”、“草上飞”等。第四,模仿性强,如前文所述,很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名称都是通过模仿获得的。

黑社会组织采取上述几种命名方式,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黑社会组织以动植物与武器命名,反映了一种现代的图腾崇拜文化,这种文化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龙的图腾崇拜。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的经济结构、文化结构都处于急剧调整、转换的过程中,经济结构的多元化趋向,为人们获得成功、谋取利益提供了大量机会;文化结构的转型,则使社会出现了形式各异、内容不同的文化,其中不乏落后的、腐朽的文化。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塞拉教授认为:“文化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文化同自然环境一起代表着塑造人类行为模式的两种主要的‘外部’来源。这两种外部来源的影响作用又同生理与心理的两种‘内部’来源交互作用,从而构成人类行为的基本的决定因素。”[⑤]在新旧体制、新旧文化冲突之际,一些自身素质低下的人无法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也无法接受新出现的先进文化,在他们的潜意识中起支配作用的仍是诸如图腾崇拜的停滞文化所造就的陈腐观念,因而也就无法把握大量存在的成功机遇,只能采取一种与占主导地位的规范、意识相背的行为去谋求成功。黑社会组织便是这样一个社会亚群体,他们拒绝新出现的主流文化,而接受传统文化中的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希望能获得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去获得成功。以动植物与武器给组织命名,反映的正是这样一种心理。模仿书本、影视剧中的组织名称及境外黑社会组织的名称,主要是由于在新形势下文化的多元发展,反文化及亚文化经过文化濡化,对新生的黑社会组织造成影响的结果。任何一个时期的社会,都会存在反社会的亚群体,这些亚群体有着一种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的心理、规范与价值取向,而不同时期的社会亚群体由于在社会关系结构中,尤其是经济结构与政治结构中的地位相同,因而这些不同时期的亚群体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纵向继承的关系,上一辈的亚群体文化以各种方式传给了下一辈的亚群体。当代黑社会组织的命名与以前的反社会组织和境外早已存在的黑社会组织名称相似或相同,就是这种社会亚群体文化濡化的结果。以组织成员的籍贯命名,是缘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中国是一个尊崇礼教文化的国度,礼教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落叶归根的思想,这种思想的衍生物之一就是以乡情为核心的乡土观念。乡土观念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传统的自然经济在今天已被现代工业与农业经济所取代,但乡土观念由于已融合于民族文化被普遍接受而在今日得以完整保留,尤其是来自半自然经济区域的那部分人,更是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一旦他们外出,便以乡土观念为其思想情感基础而聚合在一块,并且以家乡名称为其组织名称,吸引同乡人来壮大组织。对目前中国黑社会组织进行考察就可以发现,以成员籍贯命名的黑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是由来自安徽、四川等半自然经济地区的人所组建。

当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名称,不仅仅是一块招牌,更具有社会学意义。首先,通过名称可以看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反社会性。将“血海”、“地狱”等字眼冠在组织名称上,鲜明表现出这些黑社会组织报复社会心理。其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名称可以反映出组织的活动范围。“江湖浪人”中的“江湖”二字告诉我们,该组织的活动范围是整个江湖。而以组织所在地冠名的,其活动范围一般局限于当地,如“白鲨帮”的活动范围主要在白鲨村一带。再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名称可以反映出组织的活动手段。名称中的“刀”、“枪”、“剑”等武器名字提醒我们,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为主要活动手段的,至少是以暴力为后盾的。还有,组织名称冠以“兄弟”、“姐妹”之类的称谓,反映出组织间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以虚构的血缘关系作为联系的纽带,成员间具有一种偏颇的“义气观”。而以籍贯或所在地命名的,则反映出组织狭隘的地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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