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若干认识误区——“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障——科学发展观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科学发展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科学发展观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论文,方法论论文,世界观论文,落实科学发展观论文,以人为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若干认识误区
张雷声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把我国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成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强调要努力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协调,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共同发展。从理论界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探讨来看,对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新观念的论述,主要是针对现实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展开的。这些认识问题主要有:一是认为科学发展观强调全方位的发展,因而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否定;二是认为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发展,必然会导致没有重点的发展;三是认为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因而必然会降低发展速度。
一、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的含义
“整体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它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构成的。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共同发展和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整体性发展,就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共同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
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是建立在全面发展之上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整体发展的关键。全面进步、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点,无论是这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还是其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只有表现出发展的全面性特点,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发展的全面性不仅要求有经济增长,有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而且有经济结构的优化、比例的协调, 有分配制度的合理和人民群众实惠的增加;不仅要求有经济增长,有经济发展,而且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共同发展;不仅要求有经济总量的扩大、经济结构的优化、物质财富的获取,而且有环境生态的保护、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等等。因此,“全面”就是要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不能只及一点不及其余。
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还必须建立在协调发展之上,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整体发展的本质要求。协调发展是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以及社会系统内部的各个不同领域之间的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推动和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
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更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之上,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整体发展的重要支撑。“可持续”就是全面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可持续发展是生态、经济、社会三维复合系统的运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表现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在现代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自然界的资源是有限的,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也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和环境会制约现代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脆弱的情况下,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说明了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生态的相互协调,必须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走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二、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是否是放弃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说明了社会的发展既是经济的发展,更是社会的整体发展。它的整体性不仅体现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也体现在“五个统筹”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纠正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成果、轻人的价值,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偏颇。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的发展已退居次要位置,更不是意味着经济建设不重要了。恰恰相反,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全方位的整体发展,才能真正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经济发展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以及其他一切方面发展的基础。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为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当然,经济发展也不等于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只有其他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了,经济才能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绝不是要放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对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观念、发展模式作出新的阐释和调整。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财富的增长,始终是发展的最核心、最基本内容,没有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其他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目标就很难得到实现。因此,我们要在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基础上,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三、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是否是不要重点的发展
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中,有人认为,科学发展观要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整体发展,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势必导致没有重点的发展。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整体发展,主要是针对片面、畸形的发展而言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由于受传统发展观的影响,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一些“失衡”现象。例如,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区域结构、社会结构、分配结构失衡等问题的存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障碍。为此,必须要自觉屏弃传统发展观,树立和落实整体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强调整体发展,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重点地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在认识事物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抓住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矛盾;在分析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起支配和主导作用的矛盾和主要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有些方面如解决“三农”问题、西部经济发展问题,过去可能不是重点,但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其重要性日渐凸显出来,必然要成为当前发展中的重点,如果我们不予以足够重视,就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整体发展,说到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全面而协调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
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是重点发展与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全面发展是以重点发展为基础的,没有重点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全面发展。从历史发展进程看,任何一个国家、民族,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都有其发展的重点,但在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中,也都必须追求全面的发展。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在区域经济发展上,我们首先提出并实施了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共同富裕的政策;后来又提出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等政策。这既反映了我们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重点,也说明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追求全面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的整体发展是否是放慢发展速度
坚持科学发展观,关键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但是,有些观点认为,讲统筹兼顾,一下子背上许多包袱,拖家带口赶路,只能步履蹒跚,发展速度肯定要降下来。还有一种认识更为直接地把统筹发展与发展速度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讲统筹发展就是不要速度,在发展政策上要急刹车、硬着陆。
在这个问题上,首先要认清统筹兼顾发展的重要性。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中国的所有问题都必须纳入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进程逐步加以解决。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发展是一个综合过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层面。要不断推进改革与发展,就必须要把各个环节和方面统筹兼顾起来,离开统筹兼顾,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全面性、协调性也就不能实现。
其次,要认清发展速度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要性。“发展能快就不要慢”,这是邓小平总结我国建国几十年经济建设经验提出的一个正确命题。发展是硬道理,不发展就是倒退,发展得不快就是落后。况且,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加快发展。如果没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许多问题解决不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要想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不把握好发展节奏和步伐是不行的,不照顾到影响发展的方方面面更是不行的。尤其现阶段,我们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各种问题已经累积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不对这些问题进行通盘的考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何方面“单兵突进”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人们主要关心的是收入的增加、物质财富的丰裕,而人们对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公正等关系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目标,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的需求就会发生变化,会考虑生活质量的整体改善。所以,统筹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并不是放慢发展速度。我们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此,必须认真贯彻“五个统筹”,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整体发展。
“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
郝潞霞
科学发展观不同于传统发展观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强调了“以人为本”。它以“以人为本”与传统发展观的以物为本、以追求速度增长为本相区别。“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其他方面的发展,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的发展。怎么理解“以人为本”中的“人”?怎么理解“以人为本”中的“本”?这是理论界普遍关注的两个问题。
一、理论界关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认识
关于“以人为本”中的“人”的错误理解。在理论界,有的学者把“以人为本”中的“人”理解成抽象的人,是具有独立个性的人。他们认为,“以人为本”的“人”是个普遍性的概念,是指任何一个现实的、有自然生命的、从事着实际活动的个人。由此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中的“人”,没有社会身份、不分社会等级,没有“官”“民”区别。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中“人”这个主体,是指任何一个人而言的,是所有的人。换句话说,只要是人,我们就必须把他作为人来对待。
有的学者把“以人为本”中的“人”理解成是带有阶级性质的人,认为在目前我国社会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列入“人民群众”的,一个人能不能称为“人民”的一分子,这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是有一定限制的;认为“人民”是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今天除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外,作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各种“新的社会阶层”,同样属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范围。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要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要代表已经出现和继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根本利益。
也有学者认为“以人为本”中的“人”除了是带有阶级性质的人之外,还包括了不带有阶级性质的人。这种观点把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我国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思维模式的转变联系起来,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就是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本,以所有的人为本。认为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不能局限于阶级分析,而是要用生产力的分析方法,这是比阶级分析更为基本的一种分析方法。从中国的现实来讲,阶级也是存在的,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完全归结为阶级关系,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所有制关系。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带有阶级性质的人性之外,还有不带有阶级性质的人性。发展生产力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必须是“以人为本”的。
关于“以人为本”中的“本”的错误理解。在理论界,有的学者把“以人为本”中的“本”理解成“中心”,认为以人为本就是西方提出的以人为中心。他们认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更多对应的是西方近代文明而非西方文明的最新成果。在西方,“以人为本”、人欲扩张的结果是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等惨重的教训,西方人痛定思痛,思悟到人的不足,人并不足以作为“本”,尤其是宇宙之本。也正因如此,西方人现在一般都不简单地高扬“以人为本”的旗帜,恰恰相反,西方大多数人都对任何以人为中心的思维倾向抱强烈的怀疑态度。因此,有学者指出,为什么中国人总是对自然缺乏敬畏之心,为什么政府官员总是对市场缺乏敬畏之心,在根本上与中国人缺乏信仰、缺乏终极关怀,唯以一己为中心,以自身利害为中心有很大关系。
在实践中,对“以人为本”的“本”也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有些单位的领导一谈到“以人为本”就只看到人作为客体的一方面,认为仅仅是满足人的物质利益需求,没有把人作为主体来看待,缺乏人文关怀,认为物质生活丰富了自然就能拴住人心、留住人。有些人把“以人为本”简单地等同于好人主义,强调人情味,强调宽松和谐。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有的人认为,要求严了就不是“以人为本”,而注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更有人借“以人为本”之名而“断章取义”,如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的争论曾一度热火朝天,有些人认为应“机动车负全责”,其原因在于应坚持“以人为本”,这种乱用曲解在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时有发生,原因就在于对“以人为本”的“本”缺乏正确的理解。
二、评析“以人为本”中“人”的错误观点
对理论界关于“以人为本”中的“人”的几种错误理解究竟怎么认识?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看,“以人为本”区别于其他人本思想的根本之处并不在于是否强调“人”,是否强调“以人为本”,而在于对“人”怎么理解。资产阶级也讲人,讲人本思想,但是资产阶级与马克思主义在对“人”的理解上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讲“人”,这个“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与物质实践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具体的“人”,物质实践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这样,这个“人”就是现实的,是实实在在的。资产阶级讲的“人”,实际上是超越历史、超越阶级、超越各种社会关系、超越现实的抽象的人,以这种抽象的人为本,显然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格格不入的。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看“以人为本”,这个“人”同样也是带有阶级性质的人,因为在有阶级、阶层的社会中生活的每个人都会带有阶级、阶层的烙印,这是把人看成具体的人在阶级社会中的一种必然的反映,所以,人又是社会的人。马克思主义所讲的人,科学发展观所讲的人,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含义是一致的,两者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的基本观点。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也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从新中国建国以后的社会实践来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改革开放初期以速度增长为本的反思和批判。
在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在我国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斗争理论”,强调的是以搞阶级斗争为主,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单纯看成是阶级关系,社会矛盾也区分为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实际上说明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除了要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看阶级社会外,还必须从尊重人、关注人、发展人的角度来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来解决现阶段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如社会矛盾、剥削等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在发展中把经济社会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又等同于GDP增长,这样,GDP的增长就成了衡量经济发展的惟一指标。这实际上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认识,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之间的关系,忽视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忽视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看到,发展经济,重视GDP指标是必要的,但不能把它作为惟一指标。 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实际上说明了发展是全面的,发展除了要重视GDP指标外,更重要的是人的发展,是人的素质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存价值的提高。不从人的发展角度谈社会的发展,谈经济的发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从我国建国以来的实践可以看到,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从以GDP为本到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 这种转变实际上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实践在理论认识上的一次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也意味着一次新的思想解放。
第三,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来看“以人为本”,我们看到,马克思是非常重视人的发展问题的。他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最高阶段,并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关系的全面性是紧密联系的。只有当社会关系的发展达到某种全面性的时候,人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就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显然,社会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并且这种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马克思提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是对人的历史发展作出的一种科学分析和预见。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与人的交往更加普遍以及世界市场的形成,都会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了,个人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从社会主义的本质来看,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本质要求为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不仅应该包含物质财富的共同富裕,也包括全体人民在精神财富上的共同享有和自身全面发展方面的共同提高。所以,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充分体现,也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内容之一。只有当生产力的发展和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相协调时,这个“人”才是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人,他不仅获得了经济社会活动主体的身份,而且他也具有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享有者的地位。可见,“以人为本”就是“人”获得经济社会活动主体的身份和具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享有者地位的统一。
三、评析“以人为本”中“本”的错误观点
对理论和实践中关于“以人为本”中的“本”的几种错误理解究竟怎么认识?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有着本质区别。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惟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都只具有工具价值,而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为人所用。所以说,人类中心主义是以人的需要和满足为基本道德原则的,它忽视自然的价值,忽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体现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要求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不能因为人的发展而对自然造成破坏。由此可见,西方曾倡导的“以人为中心”,强调人的绝对中心地位、极度扩张人欲,结果造成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等惨重的教训,这正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屏弃的,也是我们应坚决超越并走出的误区。
科学发展观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上,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协调,人虽居于主导地位,是管理者,但决不意味着人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不守自然规律而随心所欲地驱使自然,安排自然;它既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终极价值,也承认自然的权益及其内在价值。“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它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伦理道德等层面。它不仅要满足人的物质需求,而且还要满足人的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需求。例如,在政治层面上,它把人民放在本位,让人民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真正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在伦理道德层面上,它把人当作人来对待,开始关注人的尊严、人权的维护、人性的不被扭曲等等。
第二,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性,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前提、最终本质和根据,走出了手段的误区,强调了人的目的性。在社会历史领域,“本”是指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主宰,对社会发展起主导的决定作用的力量,由此可以确立人们思想和行动的根据,即以什么作为出发点、目的和价值尺度。因此,“以人为本”的“本”,即强调把人当作主体,对于现实世界来说,人是本、是主体,对于人来说,人的实践和感性活动是本;强调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前提、最终的本质和根据,要求本着人的价值和需求来决策和行事;强调把人作为目的,要求进一步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关注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看作是“以人为本”追求的最终目标。
马克思的批判旧哲学、创立自己新哲学的标志性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就明确地指出,对人类社会历史,要从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的感性活动和实践去理解和把握,并把这一点视作自己的新哲学同旧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正因为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所以人们在思维中就应把人放在本位上来把握,这样,“以人为本”就成为唯物史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唯物史观中,人是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而存在的,是既包含着人的自觉能动性、又体现着客观规律性的。一方面,他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在这种客观规定性的范围内或前提下进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另一方面,人们按照自己的需要追求自己的目的,追求自由和幸福,他们并不因为自己的任何追求都必然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放弃追求,他们的需要、意识和追求总是表现为某种主动姿态。
第三,在实践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要强调人文关怀,但并不是不要原则。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通则理达。积极的情感有利于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激发人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必须重视人文关怀,增强人情味。但讲人情味,并不是没有原则性的,要融情于理、理中带情,把二者统一起来。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尊严、个性发展、把人从不必要的限制和束缚中解放出来,是要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是要增强人的能力,焕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障
李玉峰
从理论界当前研究的状况来看,对科学发展观的制度研究,更多的是从具体制度方面展开的,并且主要局限在改革和完善政府领导人的政绩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决策机制以及建立科学的消费观机制、改革科研体制以加快技术进步等方面,而直接从社会主义制度这一角度研究的很少。然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如果不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研究,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一句空话,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问题根本无法得到解决。
一、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上,发展观有着不同的内容。科学发展观提出后,理论界对科学发展观的许多阐释偏离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而着重于离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空谈生产力的发展,离开社会主义制度谈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这不仅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误读,而且也使科学发展观变成一种空谈。
就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而言,科学发展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一种新概括、新发展,科学发展观说到底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认为,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客观物质世界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不断运动发展的必然过程,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这一角度来看,科学社会主义在本质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以及怎样发展”的科学理论,它从揭露、批判、根治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诸多弊病出发,设想在未来社会中,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这就鲜明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在本质规定性上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同。未来社会中“以人为本”的目标和原则必然要求未来社会要讲求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必然要注重统筹兼顾,要以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落脚点。
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来看,它正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了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第一要义,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的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的观点,从而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什么样的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等基本问题,对发展的意义、目的、内涵、规律以及方式都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和把握,体现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从科学发展观提出的现实基础来看,科学发展观正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紧紧围绕“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这个重大课题,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了最具时代特色的科学解答。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也有一个过程,它要受到人们的主观认识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在不同国家或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侧重点也会有所差别。在对社会主义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后,列宁提出了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到“新经济政策”的转变,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不断变化的实际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科学发展观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点,对“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这个困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课题作了科学解答,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理论指南。
正因为科学发展观本身就蕴涵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而不仅在理解上要把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要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使发展的方方面面及发展的成果都能真正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发挥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的和谐性
社会主义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这个社会运行中所涉及的各个有机系统和部分以及各种组成要素之间,都必须是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必须是和谐的。因此,社会主义和谐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上的要求就是:这个社会必须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民主团结、诚信友爱的,必须是充满活力的,人与自然之间必须是和谐发展的。从理论界当前对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性的研究来看,论证主要是围绕着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而展开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片面发展和严重失调的社会,其社会发展是以牺牲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为代价的,而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不和谐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为此,他们在批判地继承前人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对和谐社会进行了探索,提出未来理想社会的本质特征就是消除阶级对立和脑体差别,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和谐一致。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一致,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
苏联十月革命的胜利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制度前提,但是,由于忽视了民主、人的个性、和谐发展等问题,苏联没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好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提出了统筹“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做到多方面的综合平衡”以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等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和谐发展。然而,由于对发展问题认识的局限以及由此而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影响,导致了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中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方面。例如,由于分配失衡导致的贫富阶层之间的冲突,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失衡带来的城乡间、地区间的冲突,劳资关系失衡导致的劳资间的冲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失衡导致的道德滑坡等。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出现,极大地影响了社会主义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一些人的头脑中出现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差不多,甚至资本主义可以使中国发展得更好的错误观点。
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要体现在能够允许生产力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上,而且还应体现在解决好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上。如果仅有生产力的发展而忽视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和谐一致,就不但会使经济停滞不前,而且会激化社会矛盾,产生社会动荡,危及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解决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不和谐方面,实现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和谐一致,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发展既可以说是前提与保证的关系,也可以说是途径与目标的关系。加快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物质基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涵。因此,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也只有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和谐发展,才能保证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和目标的真正实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二者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中,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之中。
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
社会主义制度与科学发展观的一致性表明,实践科学发展观决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制度。然而,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种把社会主义制度与科学发展观割裂开来的倾向。在理论的层面上,主要表现在强调科学发展观所阐释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是资本主义发展所追求的,作为一种发展的理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并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在理论上盲目地拿来西方市场经济理论,鼓吹通过私有化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论调。在实践中以这种思想为指导,其结果必然会滑向私有化。
不可否认的是,吸取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要基础,西方国家在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力图注重社会发展,注重可持续发展。但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决定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不可能得到实现的。暂且撇开资产阶级学者与马克思主义者对“人”的本质理解的不同不说,就是在表象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实际上也决定了资本主义发展的目的就在于维护资产阶级本身的利益,因而难以实现和保障最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利益。再说,私有制的存在也造成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运转的种种弊端,如生产和消费的永远失衡,周期性经济危机爆发的不可避免,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等;西方市场经济运转中的企业在计算成本时不计算外部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做法,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在赚回了利润的同时,却把污染留给了广大发展中国家。马克思主义正是在客观科学地分析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科学命题,提出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新的生产方式,倡导科学的消费观,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走社会主义的发展大道。
针对发展问题上鼓吹私有化的倾向,众多文章予以了严厉批判。从理论界的论战来看,一是主要针对强调市场化、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提出要注意防止经济学领域中迷信、崇扬西方某些学派、某些理论的教条主义,防止“右”的倾向。二是直接从发展的角度切入,批判庸俗发展观。提出庸俗发展观所主张的是以物为本,单边、畸形、泡沫式的发展,所以它必然逐渐滑向以资为本,以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家为本;必然把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论点即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根基。因此,如果用庸俗发展观统揽全局,它就会给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造成全面的、带有根本性的危害。
当然,在批判西方发展理论的同时,我们也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正确认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问题,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支撑、引导和带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增强公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创造精神,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建设,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发展,最终实现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离开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就无从谈起,科学发展观也不可能得到落实。但是,强调公有制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并不是要否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证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以及促进市场竞争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使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人民生活在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同时,我们也必须面对贫富悬殊日益拉大的现实,正视那些没饭吃、无房住的现象,正视那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现象,正视那些任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为此,要在肯定多种分配方式所带来的收入差距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必须努力限制和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城乡居民能通过普遍的就业和福利补偿,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振奋起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正确处理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关系。宏观调控的实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国家能够更好地实行宏观调控奠定了基础。抑制经济过热、实现“软着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的实施,都是国家从全局出发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它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的巨大威力。而这一切的实现,离开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想像的。为此,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一方面要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抑制市场机制的盲目性,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科学发展观能够得到切实贯彻的有力保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越来越充分地得到实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问题就在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不健全,群众不能依法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仅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且要为人民平等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使广大劳动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劳动人民参与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使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和意愿都得到充分反映和体现,从而制定相对合理的政策、制度,使各方面的利益都能得到统筹兼顾,避免在制定制度和政策时忽视或损害一部分群体的利益。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有坚持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资本主义民主是适应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的,虽然在形式上标榜了民主、自由、主权在民等原则,但在事实上是极少数剥削者的民主。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度、选举制度等民主制度也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决定了它不可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也不可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并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是绝大多数劳动者的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它客观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国家事务和经济管理,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积极性,使人们树立起自己是生产资料主人的责任感,促进生产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因而,只有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才能真正使国家的方针政策体现出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解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政治优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我们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离开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制度,科学发展观是难以得到树立并落实下去的。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
齐英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逐步得到提高。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由此而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协调现象日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有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就成为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一、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利益不协调现象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中,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元化,使得社会组织形式、社会生活方式、劳动者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此外,对社会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进行的战略性调整,使得先进取代落后的进程中出现了大批职工下岗、生活处于最低保障线的状况。这些社会现象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产生了利益不协调问题。
首先,社会结构出现“断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在他2003年出版的《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一书中提出,中国社会正在从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变为一场马拉松赛。意思是每跑一段都会有人掉队即被抛到社会结构之外。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经不再是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于社会结构之外。他认为,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失业下岗人员。由于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和不景气,这些人不可能再回到国有企业中去,又因自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无法满足新增就业岗位的要求。由于中国过去的社会保障大都是与单位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下岗和失业并不仅仅意味着失去工作和工资收入,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许多福利和社会保障。二是城乡之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导致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且无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只够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和农民显然无法与日益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成为一体。由于户籍制度的作用,在大量农民以农民工的方式流动到城市之后,这种断裂在城市中又以另一种方式映射出来。这些人被排斥在城市的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无法在社会身份上成为他们居住和工作的城市中的一员。他们不能享有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福利。
其次,贫富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居高不下,贫富冲突较为强烈。具体表现在: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由1978年的2.4:1、1985年的1.7:1,扩大到2003年的3.23:1,如果把供水供电、交通通讯、文教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分配上的这些隐性差别考虑在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际达到6:1以上。可见, 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发展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拉越大,农村落后于城市大约15—20年。二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垄断性行业普通职工的收入高于非垄断性行业技术职工的收入,行业最高与最低工资比例扩大到6.1倍。 行业的贫富悬殊在一定意义上扭曲了劳动力的价格。三是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突出表现在人均GDP的差距上。从1997年到2002年,中部人均GDP相对东部的比重从54.14%下降到52.60%,西部人均GDP相对东部的比重从43.08%下降到40.59%。这种日趋扩大的状况,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第四,阶层收入差距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高低收入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增大,占全部调查户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53元,比上年增加2238元,增长14.8%;10 %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3003元,比上年增加200元,增长7.1%; 二者收入之比继续扩大,由上年同期的5.4:1,扩大至2004年的5.8:1,呈现出典型的“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特征。
再次,干群之间、劳资之间的利益冲突明显。据2002年中国城市居民社会观念调查表明:59.2%的被调查者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当官的人”最容易获得高收入。在调查中,明确“同意”当前劳资冲突问题严重的公众(包括很同意和比较同意)占总数的53.1%,超过了一半。这一结果表明,当前我国干群、劳资关系中存在着利益关系的失衡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由于用工制度上的不规范、劳资双方权益不对等,资方侵犯劳动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腐败问题、下岗失业问题、大量人口贫困问题等,都成为利益冲突激化的加速器。
最后,医患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严重。虽然这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但影响却很大,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小康》杂志刊登的“2005中国全面小康论坛”指出,医疗改革成为大家最关注的或者说引起最多非议的问题,被网民列为十大焦点问题之首。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享受医疗服务方面会遇到很多障碍,或者是得不到优质的服务,或者是很难有经费去使他得到适当的医疗。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之所以说这一很具体的问题会有很大的影响,就在于它是每一个人,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不管是工人还是农民,不管是上层还是下层都会涉及的问题,是人的一生随时都可能遇到的问题。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社会利益关系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要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理论界不少学者都认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是经济长期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重要指导思想。“十一五”规划作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指明了方向。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扩大社会结构中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结构是最为稳定的社会结构,也是最能推动社会发展的。人无恒产,便无恒心。低收入者处于社会的底层,某些利益会受到损害,因此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也就相对增多,要求改变社会现状的愿望也就更加强烈,有时还会采用一些较为极端、激进的形式。中等收入者往往对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有较强的认同感,能发挥维持现行价值取向及社会政策的作用。当他们成为社会主体时,社会高层与底层的矛盾冲突就会得到缓解。随着中等收入者人数的增多,低收入者人数就会减少,社会保障政策及扶贫政策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从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
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一个社会要形成庞大的中等收入者阶层,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如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出大量的生活必需品,使大多数居民都能够过上小康生活;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多数人在可能拥有、分享进入高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的社会资源;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建立起能够覆盖社会大多数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低收入者也能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等。这些基本条件的具备,是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一致的,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在满足不同群体需要的同时,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从而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塑造更为合理的社会结构。
第二,注重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这是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所实施的“十一五”规划理念中的一个重大调整和历史性跨越。“十一五”规划明确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首先提出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在实践中打破了绝对平均主义和“大锅饭”体制,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并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失业人口增多、社会矛盾加剧等成为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产生的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和倒退。因此,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不断协调城乡、区域、行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做到“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树立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发干群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较为直接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不能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二是在农民负担已经很重的情况下,有些领导干部为了政绩浮夸、造假,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其债务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进一步加重农民的负担;三是腐败现象大量出现,不仅降低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而且也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导致群众认为党政干部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自身攫取大量利益。
但是,干群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它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产生,也必将会随着改革的深入、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而减缓。根据调查,我国东部地区社会公众对干群矛盾的看法就比中西部地区要缓和。为此,各级政府首先应解决好人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总体上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一方面规范党政干部的收入来源,避免权力寻租,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的收入分配制度,依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来确定其收入,不搞一刀切。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我们的干部必须时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对于劳资矛盾,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和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资冲突的存在多半是由于其间的地位不平等所造成的,因而使工人产生了不公平感,挫伤其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其工作的满意度,并可能进而影响其对生活的整体满意度。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法律与制度建设,改变工作的弱势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正确的疏导机制,不断化解矛盾和冲突。
第四,加快医疗卫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的基础上,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医疗机构应协调好局部利益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关系,真正使医护人员承担起救死扶伤的光荣使命,促进社会的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总之,要用发展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发展来不断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的实现;另一方面要坚决清除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在发展中逐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逐步化解各类矛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科学发展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
郑吉伟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这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鲜明论断。这一论断说明了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科学发展观系统地、高屋建瓴地解决了为什么发展和怎样才能发展得更好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在指导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运用和发展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的一般的、普遍的方法。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到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的矛盾运动中,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以及社会各个因素、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面协调的发展,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全面、联系、发展的基本观点的科学运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理论观点,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结合为基础的。
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的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把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和本质要求。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人的发展的设想,但由于时代和历史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社会主义建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怎样认识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给予确切的回答。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也是对唯物史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标准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总的评价标准,被具体化为“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三个层次,内在地包含了生产力标准和人的全面发展标准,从而对建成一个什么样性质、什么样内容的和谐社会提出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的标准和要求。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取向和行动导向,是在发展问题上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运用和发展。“五个统筹”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集中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和一般方法。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现实,在吸取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这一体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思想,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就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坚持“五个统筹”并真正做到“五个统筹”,这必然能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然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保证人类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实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
在现实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新的发展实践,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就是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来掌握和运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
二、要在行动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实际上要求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能做到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
但是,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却存在着口头拥护科学发展观、实际行动却排斥科学发展观的倾向。江苏一家化工企业老板坦言:“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非常及时、必要,但就我们这个行业而言,污染问题很难一下子解决。目前企业竞争很激烈,实现的利润相当程度上是靠降低治污标准或者根本不治污实现的。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温饱就很难顾环保。”
类似于这家企业老板那样对科学发展观叶公好龙的现象,在许多地方都大量存在。例如,在煤矿开采问题上,黑矿问题非常严重。《瞭望新闻周刊》2005年第13期有报道,在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后沟村北地沟山,几乎每隔30米就有一个黑矿口,附近两座小山上至少有300个黑矿。“有些黑矿名义上是村民或外来户的, 实际是县政府一些领导干部撑着。”西部地区的一些政府也在利益的驱动下筑巢引“污”。“在宁夏,从传统的高耗能产业基地石嘴山市,到新建的工业园区……高能耗工业都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甚至前些年因市场不景气一度关闭的规模小、污染重的小电石、小硅铁工厂也开始死灰复燃。”上述事实表明,公开反对科学发展观的声音虽然没有,但这并不表明科学发展观已经树立起来、落实下去。
要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不能只是使科学发展观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深入人心,落实在行动上。只有全体人民都真正地了解了科学发展观、掌握了科学发展观,才能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也才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才能真正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古人讲:“知之非艰,行之惟难。”正确地实践科学发展观,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实际情况,看看在过去的工作中,哪些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哪些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哪些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发展问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策取向上还需要做哪些改变?正如毛泽东所说:“马克思列宁主义之箭,必须用了去射中国革命之的。这个问题不讲明白,我们党的理论水平永远不会提高,中国革命也永远不会胜利。”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始终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三、科学发展观是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问题上的体现,也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科学发展观对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途径和要求等的规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成为统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纲。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能够统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在于它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观的整体性原则。科学发展观屏弃过去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观念,坚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它要求从根本上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趋于协调,从整体上统筹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兼顾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避免两极分化,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共中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之所以是统领全局的发展规划,就是因为它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耕地减少过多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统揽。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是统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就在于它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的发展理论。在理解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注意理论界存在的一种观点,即认为邓小平的发展理论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发展观则讲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主张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科学发展观则主张共同富裕等等,把科学发展观放在与邓小平发展理论相对立的方面。
在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论断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针对改革开放之初,党内及社会上存在着是否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问题提出来的。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这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的重大贡献。应该看到,邓小平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是单纯地强调经济建设。他在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还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中,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主张,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比较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主张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要使这部分人、这部分地区能够对其他人、其他地区产生示范效应,带动他们走向共同富裕。因此,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主张,经济建设是社会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是为了达到共同富裕。
理解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发展理论的关系,必须看到:邓小平的发展理论奠定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则是对邓小平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完善。科学发展观是针对当前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生产力高度发展却出现了人口、资源、环境关系不协调问题,打破分配上平均主义却出现了贫富悬殊问题,经济迅速发展却出现了社会发展滞后问题等,解决究竟“怎样发展”才能卓有成效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探索。因此,科学发展观和邓小平发展理论都是基于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在“十一五”期间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
科学发展观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
李玉山
传统发展观只注重发展的速度,忽视速度与质量保证、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的统一。落实传统发展观的后果必然是随着经济的增长,生态环境趋于恶化,发展的整体效益不高,社会效益低下。因此,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必须使发展的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这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但如何发展是要受发展观的主导和支配的。不同的发展观带来的发展效果是截然不同的。理论界众多学者正是从发展观的演进及其影响出发,论证了坚持经济增长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有力保障。
概括地说,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发展观大体上经历了从单纯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到可持续发展观,再到科学发展观等几个主要的演进阶段。在单纯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中,发展与经济增长是两个未加区分的概念,发展就是经济增长。但是,各国发展的实践表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必然直接地促进社会、政治和人的发展,相反导致出现了“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尴尬局面。在这一时期,我国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高速度、高积累而带来的经济结构、经济效益与速度的比例失调状况。针对片面追求单纯经济增长造成的负面效应,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我国也在1994年颁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形成了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改变了发展等同于增长的认识,强调要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良性互动,以确保人类能够世世代代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这是人类在发展问题认识上的巨大进步。但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对全面发展、和谐发展予以高度关注。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中国国情和当前我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强调按照“五个统筹”推进改革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仍然是发展,但是它更加关注“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得更快更好”。“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明确了“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绝不只是解决“如何发展得更快”,如何创造更多财富的问题,而是要真正满足人民大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需要,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使人民得到福利。归根到底,是为了整个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的全面性表明,发展也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发展,不能以GDP取代一切, 而是必须包含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机会平等和生态环境改善在内的发展,是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和广大地区的发展。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就是要注重发展进程的有序性,坚持“五个统筹”,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表明,其本质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不意味着发展经济已退居次要位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昭示我们:经济发展虽然不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却是发展的核心内涵。科学发展观清晰地揭示,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速度,特别是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更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不能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经济结构不合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以及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的原因,主要就在于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此,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看待经济发展,既要看增长速度,还要看增长的结构、投入产出效益以及资源和环境的代价,使经济的较快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二、正确处理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之间的关系
如何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既是经济理论问题,又是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问题。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反复证明:要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实现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在以年均8%—9%的速度高速增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例如,供给与需求不协调、速度与效益不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与资源供给和环境条件不协调等几乎都没有解决,有的甚至还在继续发展,因而使经济发展质量问题已相当严峻。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当前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经济发展中,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互为条件,互为前提,同时又要以效益为中心。只有在保持一定经济发展速度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优化结构、保证质量和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以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高的经济效益为基础的。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要赶上发达国家,必须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表现在许多方面,但归根到底是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改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如果没有适当的发展速度,我们就会丧失机遇,就会处于被动地位,就会受制于人。但是,经济发展的较快速度绝不是那种脱离国情和超越国力的、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而是与国情国力相适应的,以优化结构、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益为基础的高速度。邓小平曾经明确提出,“讲求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这样的速度才过得硬。”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一再说明,正确处理速度与结构的关系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效益的重要因素。速度与结构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尽管速度是优化结构的重要手段,但是,在经济以一定速度增长的同时,优化结构则成为经济能否得到真正发展、效益能否得到提高的重要条件。由于结构的合理或优化意味着资源配置的合理或优化,因而在一般意义上,结构越是合理或优化,就越容易形成相对来说比较高的发展速度,越能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结构不合理的经济发展,必然导致经济的大起大落,效益也就无从谈起,而造成结构不合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长期存在着重速度、轻结构的倾向。
从速度与结构的角度讲求效益,还必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产品质量是产品有效性的反映,质量高的产品在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需要的有效性方面无疑比质量差的产品要大得多。生产的较快发展会带来产品数量的增加,而由此增加的产品数量又必须与产品质量的提高相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效益。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买方市场,大多数群众的需求重点也已从量的扩张转移到质的提高上来的情况下,切切实实抓质量,扎扎实实打基础,不仅不会妨碍高速度,而且还有利于赢得更高的发展速度,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
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最终要表现为速度与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它不仅要使人民解决温饱问题、总体达到小康水平,更重要的是要走向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小康。发展速度要成为经济发展中的最根本因素,就必须体现在人民的生活逐步地好起来之上,让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党和国家才能争得民心,借用邓小平的话就是:“人民现在为什么拥护我们?就是这十年有发展,发展很明显。”由此可见,只有最终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上的发展速度,才是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速度。
正确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关系,对克服我国经济发展中偏重数量扩张、单纯追求增长速度、忽视经济发展质量等现象,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途径
要实现科学发展观关于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内在要求,必须下决心摒弃传统发展观,改变重积累、轻消费,重速度、轻效益,重经济、轻社会,重生产、轻生态,重形式、轻实惠,重领导政绩、轻客观能力等错误做法,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克服经济发展中的短期行为,推动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量的新扩张,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涉及到各个产业的发展问题,是对资源怎么配置,发展路线怎么选择的回答,这实质上又是一个产业结构如何优化升级的问题。针对当前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的现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因此,要切实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发展经济的主线,适应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制定和完善经济发展的战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要通过科学的产业政策等,引导企业形成自主优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使企业能够对市场变化作出敏锐的反应,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思路,提高竞争力。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推进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发展要靠科技,科技要靠自主创新。谁把自主创新作为发展的关键环节,在自主创新上领先,谁就能加快发展,成为世界强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我们引进了一些被西方发达国家淘汰下来的技术和设备,受到发达国家的牵制,目前还出现了粗放型增长方式回潮的迹象。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在技术上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还没有形成从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到成果产业化的较为有效的传导机制。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新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这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今后我国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作出的根本战略部署。我们只有提高了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彻底改变跟在别人后面前进的局面,告别粗放型增长方式,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高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体系,达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目标。
此外,必须改变目前存在的重产值、增加值和速度等指标的评价体系,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评价体系,增加和强化结构、质量、效益和科技进步等统计指标。在调控机制方面,建立起用财政、税收、投资、工资等杠杆来限制片面追求产值、速度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结构优化,促进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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