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中英缔结新条约的国际背景_抗日战争论文

1943年中英缔结新条约的国际背景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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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国主义掠夺和支配中国的过程中,英国是享有特权最多、维护特权最力、维持特权最久的西方国家。1943年1月11日,中英曾签订所谓“平等”新约,英国放弃了握之已久的领事裁判权、使馆界及驻兵区域、租界、特别法庭、外籍引水人、军舰行驶、英籍海关总税务司、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等特权,但仍保留了包括香港问题在内的很多特权。分析中英新约缔结的背景,有助于探明这种局面的形成原因。

一 战时同盟的形成与不协调的同盟关系

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既是对中国独立和自由的威胁,也是对英、美为首的西方国家远东利益的威胁。因而,中国的抗战在英、美人士看来具有双重意义。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在1938年5月7日关于中国战况的报告中写道:“在某种程度上,中国既是为他们自己而战,也是为我们而战,因为只有日本的失败才能把我们从危及我们在远东地位的灾难中解救出来。”(注: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1919-1939,Second Series,Vol.21,pp.762.)5月31日,外交大臣哈利法克斯在关于对华援助的长篇备忘录中写道:“中国是在为所有遵守法律的国家作战,恰巧也是在为我们在远东作战。如果日本打赢,我们在那里的利益注定要被消灭……只要中国能使对日战争处于胶着状态,我们和美国人就能有效地进行干预,并能在下一代也确保我们的地位安全无恙。”(注:Ibid,pp,790-792.)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天平上,中国的分量有了一定程度的加重。中国人对此也有清楚的认识,因而要求具有相应的国际地位。正像需要物资援助一样,“中国人希望自己被视为反侵略斗争中平等的一员”(注: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下略为FRUS),1941,Vol.4,p.395.)。宋美龄1941年10月10日发表的广播讲话典型地反映出这种心态:“我们认为中国已经赢得了与其他民主国家一样的平等地位,但我们并不希望把这当作对我们的恩赐,……在一些国家商议亚洲和太平洋事务时,我们拥有一种责无旁贷的权利,他们应该和我们协商,我们的观点也应该为别人所知。我们是反侵略斗争中的主要国家,因此在反侵略国家共同会晤中我们不应被视为小伙伴……除非你们毫无保留地承认我们的权利,即在计划一种可以防止未来侵略的世界秩序中承担自己的一份责任,否则我们不会感到安全。”(注:FRUS,1941,Vol.4,pp.552-553.)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英、美等西方国家在远东的利益遭到日本军国主义的扫荡,中国抗战的意义更超出一国范围,而能直接给英、美等国的生死存亡以重大影响。正因为欧美盟国的战时安危已与中国人的抗日战争有了“一存俱存,一毁俱毁”的关系,引起世界格局的重大变化,所以,1942年1月,26国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中、英、美等国正式结为战时同盟。

但是,在战时同盟的框架内,却存在着很多与同盟关系极不协调的因素。就中英关系而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英国仍在中国保留大量特权。在20年代中国大革命的冲击之下,英帝国主义被迫交出了汉口、九江、镇江和厦门英租界,交还威海卫租借地,并原则上同意中国关税自主,但仍然占有香港,并保留了以领事裁判权为核心的一系列特权。

其次,日本侵华以来,英国出自“先欧后亚”战略的种种自私行为使中英关系不断恶化。这些行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英国的对日绥靖。英国在其“合作调停中日战争”的建议遭到美国拒绝以后,便在“远东”对日本侵略推行绥靖政策。从布鲁塞尔会议结束到太平洋战争爆发,英国在日本压力下,曾多次对日采取重大妥协行动,以牺牲中国抗战利益换取对日和平,以避免东西两面作战。1938年5月2日,英、日签署《关于中国海关之协定》,严重牺牲中国利益;1939年5月,蒋介石曾要求英国派兵20万人支援香港,遭到英国拒绝(注:Memorandum by A.L.Scott,FO371/31626.(FO为英国外交部档案,下同。));蒋也曾想派遣三师六路军协助英国防守缅甸,再次遭到英方拒绝;1939年7月24日,英、日签署《有田—克莱琪协定》,等于承认了日本侵略中国的合法性;1940年6月12日,英国又不顾国民党政府的抗议,与日本就华北白银问题签署协定,对日再次作出让步;1940年7月17日,英国屈服于日本的战争恫吓,与其签署《关于封闭滇缅公路的协定》,由此而切断了中国最重要的国际通道,给中国抗战造成巨大损失。

2.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国在远东的军事表现同样令中国失望。中国希望在对日战争中能与英国互相支持,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国的崩溃快得令中国人难以置信。珍珠港事变后3个星期,香港宣布投降;又过3周后,新加坡沦陷;再过3周后,缅甸首都仰光也被日军占领。香港和缅甸的失守尤其令中国人忧心如焚。因为,国民党政府中许多高级官员的家属避难香港(注:Sir Archibald Clark Kerr to Anthony Eden,tel.709,immediate,22 December,1941,FO371/27753.);缅甸的失守则使滇缅公路落入日军之手,断绝了中国与外界联系的最重要通道。

3.英国的印度政策。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的邻邦不是被日军占领,便是行将沦陷,所以中国政府极为重视印度对抗击日本的支持。1942年2月,蒋介石访印期间,一方面呼吁尼赫鲁、金那和甘地领导印度积极投入抗日战争,实现中印抗日合作;另一方面则敦促英国尽快给予印度自治(注:参见N.Mansergh,Transfer of Power 1942-1947(London,1970),收录印度司档案中所载有关蒋介石访印的记录。)。但英国拒绝面对印度强烈要求独立的现实。蒋介石认为,这使印度人民的士气濒临崩溃,可能会对战争产生灾难性的影响(注:Lord Halifax to Eden,tel.1355,immediate,7 March;tel.1660,important and secr-et,19 March 1942,FO371/31633.)。

4.对英借款问题。1941年12月24日,蒋介石向英国公使卡尔(Sir Archibald Clark Kerr)提出,中国准备向英国借款1亿英镑,向美国借款5亿美元。1942年2月初,美国宣布无条件借给中国5亿美元,而英国却提出至多只能借给5000万英镑,该款不仅要全部用于战争,而且只能以租借方式向通用英镑的地区采购一些战时物资(注:Cabinet Conclu-sion 14(42),2 February 1942,Cab66/25.)。比起美国的借款,英国的借款不仅数目小,而且其用途也有严格规定。中国对此极为不满(注:有关1942年借款讨论的英国官方记录见于FO371/31618-31620;中国的官方记录参见《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第195-293页。)。

5.英国虽然和美国一起签署了《大西洋宪章》,但其政要却不断发表刺激中国民族感情的言论。1942年3月17日,丘吉尔说:英国的殖民地印度、缅甸、马来亚、新加坡和香港(香港并非英国的殖民地。——笔者注)“必须继续由英国统治,这是大英帝国唯一的责任”。1942年8月,丘吉尔对罗斯福说,在未考虑成熟前,他不会同意给亚洲人民“实现《太平洋宪章》的机会”。

英国政要的殖民主义言论和牺牲中国的殖民主义行为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感和抗议。1942年3月21日,中国旅美作家林语堂发表“亚洲之未来”一文,开启了中国新闻界批判丘吉尔殖民主义言论、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的斗争。国际关系学权威钱端升和陈郎川教授也撰文批评英国的殖民主义和英国对日作战的不力。与此同时,重庆各报都刊登了反英文章。1942年4、5月间,宋美龄连续在美国著文攻击英国,指出英国在远东作战不力,而且继续以帝国主义态度对待中国。她要求以抗战名义到中国的英国大使馆的一些“大班”们滚回英国(注:FO371/37104 F3187/3187/10,Minutes,May 30,1942.)。宋的言论在美国引起很大反响,使得英国政府不得不予以重视。英国外交部对中国的反英宣传深感焦虑,唯恐1925-1927年间的反英浪潮再次出现。英国政府内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英国在华为所欲为的时代已经过去。英国驻华大使馆武官米拉(Miller)报告说:“英国一战以来保持的貌似强大的泡影已经毁灭。如果继续以高傲的态度对待中国,认为中国人是劣等民族,那就会犯下巨大的错误。这不仅会影响战时合作,亦将使英国失去战后在华贸易的机会。”(注:WO208/376,B,Anglo-Chinese Relations.(WO为英国国防部档案))

为了维持战时合作,也为了能在战后中国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英国需要平息中国人民的反英情绪,缓和两国间的紧张关系。而对于英国来说,维持战时合作几乎是维持中国对日作战的同义语。

二 太平洋战争期间的英、美远东战略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由于欧洲局势的影响和制约(面对德国法西斯发动的侵略战争),英国把主要力量集中于欧洲。在捍卫英帝国利益上,遵循“重欧轻亚”和“先欧后亚”的方针,这也几乎是英、美两国的共同战略。实现这一战略的主要手段就是“使中国继续作战”,这是导致废除领事裁判权的首要原因。

在“先欧后亚”方针的指导下,美、英不可能腾出兵力对付亚洲的日本,因此,竭力利用中国来遏制日军的攻势,防止日军西进与德军配合。1941年底,美、日之间的谈判还在进行时,丘吉尔就在给罗斯福的电报中说:“我们担心的正是中国。如果他们垮了,我们面临的共同危险就将大大增加。”(注:FRUS,1941,Vol.4,p.665.)丘吉尔认为,假如没有中国战场的存在,日本大举进犯印度,“就确实可能了”(注: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562页。)。罗斯福在德黑兰也曾对斯大林说,“维持中国继续作战,拖住日本军队”,是“我们的一个重大目标”(注:Barbara Tuchman,Stilwell and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in China,1941-1945(1972),p.401.)。

关于国民党政府准备放弃抗日、对日媾和的传言更加重了英、美的担心。1940年10月14日,蒋介石就对英国大使陈说利害关系,希望英、美能重新考虑其对华政策。他强烈暗示:“中国抗战已逾三年,业已到决定自己地位之阶段。将于两个月内决定适应此新局面之未来政策,断不能长此放任不决。”“倘英、美尚未有此觉悟,则中国不得不独立推进其国策。”(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胡适任驻美大使期间往来电稿》,第76-78页。)随着国民党战场的不断失利,一位国民党要人于1942年1月对美国记者说:“如果中国得不到及时的援助,它就要开始同日本进行单独媾和的谈判。”另一位国民党活动家也在1942年春表示:“如果美国和英国在消灭希特勒之前,有意给予日本在远东行动的自由,那么我们将十分怀疑,中国继续进行斗争是否明智……”(注:C.A.戈尼昂斯基:《外交史》,第4卷(上),三联书店1980年中译本,第351-352页。)中国战场既然与英、美利益相关,英、美当然不希望国民党政府倒向日本。英、美于1942年加强了对国民党政府的军事、经济和政治拉拢。表示愿意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就是其政治拉拢的一部分。当时的中国驻英大使顾维钧在其回忆录中写道:“珍珠港事件以后,美、英两国为了再次表明对华友好,希望中国坚持抗战,不投降,不同日本媾和,因此提出了终止在华治外法权,同时缔结新约,把中国法院根据中国法律审理各该国籍公民的权利交还中国。”(注:《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6页。)爱泼斯坦评论道:“由于害怕被抛弃,盟国向前走了一步”,但这“并非出于对中国固有的平等权的承认”,而是为了“维持中国作战”(Keep China in the War!),防止国民党投降(注:Israel Epstein,The Unfinished Revo-lution in China,Boston,1947,p.342.)1942年9月5日,美国在向英国说明放弃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的原因时认为,即时废权将能达到下列三项目的:第一、从心理上、政治上增强中国的抗战决心,以使其总体上服务于反轴心国的事业;第二、消除美、英与中国外交关系上现存的畸型状态;第三,在原则上与中国达成一项协议,可使美、英两国人民在中国获得通常被反对的一般权利。放弃治外法权就成为拖住中国坚持抗日的政治筹码。

三 日本的压力

如果说,中国的民族主义作为一支正义的力量曾经直接冲击着英国的在华特权,那么,日本军国主义这股恶势力也同样威胁着西方的在华特权,在促成英、美放弃在华特权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到1942年时,英、美在中国享有的领事裁判权已遭到日本扫荡,领事裁判权已名存实亡。日军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列强根本无法在沦陷区行使治外法权及各种特权。饱受战乱的英、美侨民早已打点行装,纷纷回国。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同样的命运又落到租界内的英、美侨民身上。驻上海的日军于1941年12月8日拂晓,便向停泊在黄浦江的美、英军舰发出最后通牒,限令他们两个小时以内投降。不久,英舰被击沉,美舰为日军所占。维护领事裁判权的军事保障在一夜之间便宣告破灭。12月8日上午10时左右,大队日军开始占领上海公共租界,原来在租界内颐指气使的英、美人士被日寇视为“敌侨”。12月10日,日军又训示公共租界工部局,制定了控制租界内中外人士的八项严厉法规。英、美侨民已与华人命运一样,处于朝不保夕的境地。而且,随着日军在太平洋战争中的步步进逼,租界内外籍人士的遭遇也每况愈下。1942年春,上海公共租界美籍总董及英、美、荷董事被迫辞职,随后工部局又为日人独占。汪伪政权也派人接收了设在上海公共租界内的江苏高二分院、最高法院分庭和上海第一特区地方分院,对上海公共租界内英、美人士的司法管辖权,已全部落入日伪手中。汪伪“外交部”还发表声明,宣布对与日本交战各国的外交官、领事官,“今后再也不承认其职务之执行”(注:蔡德金、李惠贤:《汪精卫伪国民政府纪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39-140页。)。对于英、美来说,以早已旁落他人的治外法权为筹码开展对华谈判不失为改善双方关系的合算之举。

第二,日本在英、美之前倡导“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使英、美陷入窘态,给英、美以巨大的外交压力,促使英、美开始考虑在战争结束前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1942-1943年之交,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形势出现重大变化。以东条英机为首的日本政府和军部在严酷的战争形势面前,为动员本国及中国占领区的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战争,决定重新审订其对华政策。1942年9-11月,日本政府就汪伪政权参战问题展开研讨。大东亚相青木说,要使汪政权参战,就必须“彻底巩固国民政府……并使之充分掌握民心”,以参战为转机,彻底转变对华政策。而巩固汪伪政权并使之掌握民心的主要手段就是“加强国民政府的政治力量”,取消领事裁判权即其重要内容之一。1942年12月20日,“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外交部长”褚民谊等伪官员应召飞抵东京,与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等人会谈“中国”参战问题。21日,日本御前会议正式通过了《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决定的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日本称此为“对华新政策”的总纲领。这项新政策以“尊重主权领土”、“经济合作”、“全面和平”等为招牌,强化汪伪政府的政治力量,为掠夺中国资源、维持侵略战争创造更多便利。这项“新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树立国民政府(汪伪政府)的中心势力”,废弃日汪《基本关系条约》,重订《同盟条约》(注:该约曾被日汪吹捧为“中国近百年来独一无二的平等条约”。),“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1943年1月9日,汪精卫政府宣布与英、美作战,并与日方签订《关于协力完成战争之中日共同宣言》和《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等之协定》。日本驻汪伪政府大使重光葵在签订仪式上宣布“退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日本政府也于同日发布《帝国政府声明》,宣布“断然交还在中华民国之一切帝国主义专管租界……撤消治外法权等”(注:服部卓四郎著,张玉祥、赵宝库译校:《大东亚战争全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册,第647-660、665-666页;袁继成:《近代中国租界史稿》,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年版,第335页。)。日本对华“新政策”当然不是出于对中国主权的尊重,其“灭亡中国,独霸东亚”的基本国策并未改变,但“日本将这些行动作为‘信任’一个‘独立的’中国的具体证据,……其宣传价值是巨大的……。日本用其援助说明,汪精卫已经实现了中国的目标,蒋介石及其西方民主国家的所有朋友,却未能做到这一点”(注:W.R.Fis I,The End of Extraterritoriality in China,California University Press,1958,pp.213-214.)。这对支持蒋介石政权的英、美两国构成了巨大的政治压力,迫使英、美认识到,只有主动地、即时地放弃领事裁判权,才是“剥夺日寇谎骗武器的有力步骤”。就在汪伪“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同时,英、美也开始了相应的外交行动。

四 美国的战时对华政策

美国首先提出与中国订立“平等”新约。中英新约在1943年1月与中美新约同时签署,美国在其中起了双重的促进作用。

首先,美国对英国施加了一定的压力,促使英国同意与中国订立新约,放弃在华治外法权。英国政府曾于1939年1月14日、1940年7月18日和1941年6月11日公开宣布,准备在远东军事行动结束以后,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以废除英国仍在中国享有的治外法权(注:1942年10月10日英国政府放弃在华治外法权的声明,参见《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第751页。);英国政府内围绕是否放弃治外法权以及放弃此项特权的时机出现过激烈的争论,而往往是顽固派占上风。英国之所以能在战时而不是战后即与中国缔结新约,美国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而美国之所以积极促进英国采取行动则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出于战时的军事考虑,美国政府主要和直接的目标是使中国的军事和经济力量全力投入太平洋战争,因而,需要给中国以政治上的支持。在这一点上,英美政策有其基本一致性。(2)从全球利益出发,美国、至少是罗斯福政府希望中国能成为战后远东的主要稳定因素(注:Tang Tsou,America's Failure in China 1941-1950,Vol.1,1963,p.33.),所以,力图在政治上试图扶植中国的“大国地位”。美国决策者意识到战后世界将会有大的变化,老的殖民帝国将寿终正寝,但大国之间将重新划分势力范围,战后世界将在大国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秩序,而美国应当是这种世界秩序的领导者。在亚洲,美国希望把中国包括在美国的势力范围之内,成为美国在该地区的主要合作伙伴,发挥重要的稳定作用。具体地说,一是希望中国能变成“在远东协助管制日本的十分有用的大国”(注:舍伍德:《罗斯福与霍普金斯》,商务印书馆1980年中译本,下册,第348页。);其次,力图使中国成为抗衡苏联的一种力量。他在开罗会议前夕与其密友、副国务卿韦尔斯的谈话中明确指出:“美国在远东的外交政策应以中美两国政府间的密切合作为基调。”(注:Sumner Welles,Seven Decisions That Shaped History,New York:Harper and Brothers Publishers,1951,pp.170,151.)也许罗斯福还有更深远的考虑,他预见到“中国至少是一个潜在的世界大国”,而且可能出现类似19世纪后期的日本那样的发展。因此,他警告说:“最好是把四亿中国人当作朋友,而不使他们可能成为敌人。”(注:舍伍德:《罗斯福与霍普金斯》,下册,第435页。)因而,为了美国的利益,需要提高中国的地位。(3)大英帝国是老牌殖民帝国,在世界上拥有最大的殖民利益,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大国,为获取与其世界大国相称的地位,亟欲取代英国在远东和世界的地位。从这一点出发,美国成了对英国施加压力、要求它抛弃帝国外部标志的主要策源地。促使英国放弃在华特权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丘吉尔在评价二战时期中国的“四强”地位时曾说,美国政府扶植蒋介石政权是为了“取消英国的海外帝国”,更换英帝国财产的名义(注:丘吉尔在1942年10月21日给艾登的备忘录,转引自麦克尼尔著:《美国、英国和俄国,它们的合作与冲突(1941-1946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中译本,第155页。)。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美国于1942年8月决定即时放弃在华特权,主动向中国建议缔结一项简明条约,并于8月27日饬令美国驻英大使魏南特将美国的决定通知英国,并将美国所拟条约草案送请英国表示意见。同年9月8日,英国正式答复美国,英国政府接受美国政府提出的由英、美两国合作解决此项问题的建议。

其次,美国政府对中国施加了压力,迫使中国在中英新约谈判中放弃解决新界问题的努力,委曲求全,同意签署未能彻底解决英国在华特权问题的中英新约。新约谈判列入日程以后,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应包括解决香港问题,尤其是九龙租借地(新界)的问题,在英国的顽固和蛮横面前,中国曾坚持要解决新界问题,谈判曾陷入僵局。1942年12月29日,英国外交大臣艾登紧急致函美国驻英临时代办,解释英国政府的立场,并声言即使谈判破裂,也决不在新界问题上让步,希望在对华新约谈判中一直与英国合作行事的美国政府运用其对中国的影响,避免谈判破裂。英国此举实际上是要美国向中国施加压力。虽然美国政要和公众舆论对英国殖民主义多有批评,但面临谈判破裂的关键时刻,美国支持的还是英国而不是中国。美国国务院与美国驻英大使魏南特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向中国政府指出,他们对中方“经常节外生枝感到不快,虽然租借地问题是中英两国间的事,但美国也关心此事,因为提出这一问题可能影响治外法权问题的顺利解决”(注:FO371/35679.)。长期唯美国马首是瞻的蒋介石集团在英、美的联合压力特别是美国的威胁下,被迫放弃对九龙租借地的要求,批准签署中英新约,对英国作了根本性让步。

五 结论

中英新约从法理上废除了英国在中国享有的一系列特权,是中国打破百年来不平等条约体系的重要转折。但考虑到:(1)中国早在20年代已开始积极地反对治外法权和不平等条约,至30年代初,中国已在好几个问题上赢得了胜利,而且,假如没有日本的入侵,她会以更大的力量去反抗不平等条约;(2)也由于日本已经控制了大半个中国,英、美实际上已无法享有握之已久的特权;(3)在1943年1月9日,日本与汪精卫政权签订了盟约,“放弃”了包括领事裁判权在内的一系列特权;(4)更主要的是中英新约并未解决香港的问题,因而,所谓的“新约”并未结束不平等条约的历史。只有在这些背景之下来估价中英新约的意义,才能对其作出恰当的评价。

在很大的程度上讲,新约只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美两个西方大国远东和全球战略交互作用的产物,是英、美推行其远东和全球战略的政治工具。

对于英国来说,欧洲是决定其生死存亡之地,在远东虽然也有其巨大的殖民利益,但相对于其本土利益则处于次要地位。尽管如此,英国在远东仍有其不忍舍弃的利益,特别像香港这样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要地,就更不能放弃了,因而在“欧洲第一”的前提下,其远东政策的第二个原则便是尽可能维护其远东殖民体系,甚至在其殖民利益遭到日本的扫荡以后,英国也不忘在战后恢复其战争中失去的利益。在英国统治集团看来,远东的战争既是反法西斯战争,又是维护英国殖民利益的战争,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他们会毫不迟疑地将后者摆在首位。但要维护远东的殖民利益,不管是对抗日本的侵犯,还是对付中国的民族主义,英国要想有所作为,都需要足够的力量。鉴于自身力量的不足,英国远东政策的第三个要点就是坚决拖住美国,英国在远东的重大行动都必须有美国的参与,以加重其行为的砝码。其四,英国既希望中国坚持抗战,拖住日本,又不愿意中国强大,害怕一个独立、强盛的中国会对其在亚洲事务方面的发言权提出挑战,更担心中国会成为亚洲人反抗殖民主义的榜样、抗衡大英帝国的中心。这些战略决定了英国在华特权撤废的有限性。

对于美国来说,虽然在东亚也有自己的利益,但比起在欧洲的利益,这种利益则处于次要地位。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美、英之间就会表现出传统的、“血浓于水”的特殊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抗击日本侵略的英勇斗争,从而提高了中国的世界声望和国际地位,为促使英、美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创造了条件。但是从国际权力政治的观点来看,中国还是一个二等国甚至更低等级的国家。积贫积弱的历史和现实、半殖民地的社会状态以及附着于此种社会状态的国民党集团的软弱妥协也是决定1943年中英新约之结果的重要因素。

由于以上诸因素的交互作用,英国放弃了以领事裁判权为核心的一系列特权,同时又保留了在香港的特权,使香港问题成为影响中英关系全局的重要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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