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形势下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探究与思考论文_刘云,沈洁

经济新形势下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探究与思考论文_刘云,沈洁

刘云 沈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金融学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 2017级金融班 贵州贵阳 550001

摘要:经济新形势下,融资性担保行业由高速发展逐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受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融资性担保行业需要始终牢牢把握促进资金融通、支持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发展的本质,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确方向,创新服务机制,加强全面监管,优化担保体系,提高服务质效,引导和疏通资金流入“三农”、小微企业及实体经济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大任务。

关键词:新形势;融资性担保;探究与思考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1.1 全国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融资担保行业兴起于1998年,正值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等周边国家担保体系受到金融危机的破坏性影响;我国借鉴了当时周边国家的经验,提出关于共同发展商业性担保和政策性担保的概念。2009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建立由中国银监会牵头,发改委等部委参与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1]。2010年3月,为了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业的规范和发展产生了现实和长远的积极影响[2]。2014年7月15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担保机构的监管、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屏障[3]。2015年7月,财政部联合3部委制定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为积极持续推进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夯实了基础。2017年5月,财政部联合3部委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通过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三农”建设,以期能解决“三农”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2017年8月,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担保公司行为和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国务院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8年4月2日,银保监会会同发改委等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配套制度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稳健运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资金融通[4]。

1.2 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1994年3月,贵州省成立了第一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贵州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省融资担保行业开始起航。2010年10月,贵州省政府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贵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审批、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了融资性担保行为[2]。2012年9月1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改善外部环境,增强和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体实力,重点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能力,推动担保行业运营稳健和发展可持续。2016年4月27日,为提升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推进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与《贵州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省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对不同的融资担保产品进行分险。

二、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1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2018年末全辖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7.87%,各项贷款呈稳定增长态势;全辖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305.89亿元,同比增长16.76%,融资性担保贷款增速普遍低于银行业各项贷款,2018年四季度首次超过各项贷款增速。全辖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同比下降12.77%;融资性担保不良贷款余额50.21亿元,同比增长2.62%,全辖融资性担保贷款不良率、应代偿责任比例远高于银行业不良贷款率,2017年以来分别高于15%和20%,近1/5处于不良或待核销状态。

据统计,截止2018年末全辖融资性担保注册资本共394.92亿元,同比增长6.50%,增速呈下降趋势;融资性担保行业贷款平均放大倍数为0.77,同比增长9.64%,增速呈增长态势;开展银担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543家,同比下降2.86%,增速放缓;开展银担合作的银行(含分支机构)330家,同比增长10.37%。以上数据说明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向“优胜劣汰”发展,银行在选择合作的担保机构时更加注重合作质量,而不再简单追求金额和数量的增长。

2.2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问题分析

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由于起步晚、规模小,竞争力较弱,大部分机构仍处于初创期或“混沌期”,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机构管理不规范,管理团队不专业,市场运作能力不足,银行缺乏共同合作的内生动力,担保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团队专业能力不足、整体业务素质较低。一是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不善,高管履职能力较差。部分担保机构高管利用银行的信任,教唆借款人向银行套取超出实际需求的信贷资金,用于投向房地产、高利贷等高风险行业甚至个人挥霍,无法及时归还贷款时就将责任推脱给担保机构,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二是岗位设置不恰当,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辖内大多数融资性担保机构未建立“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审批”的专业流程和队伍,业务人员缺乏金融、法律知识,对担保业务风险的认识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以致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资信状况、资金用途等把控不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三是反担保物或抵质押物变现难度大。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物中,大多数证照不齐或合同不完善,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四是未严格执行反担保程序,逆程序操作严重。有些金融担保机构只与借款人签订《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物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存在反担保物虚假或重复抵质押等问题。

(二)大规模代偿引发连锁反应,对存量续贷或重组产生较大影响。一是借款人贷款逾期后,部分担保机构未如约代偿,合作银行被迫从保证金专户进行扣划偿还,担保机构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补足保证金,直接造成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只得采取收回和压缩额度的方式,甚至对借款人断贷、抽贷。二是银行对逾期时间较长的担保类贷款提起诉讼后,司法部门对借款人资产进行保全,涉诉的保证人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也要被冻结,对担保机构存量贷款的续贷和重组造成了较大困难。三是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已被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存量业务化解困难。按《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银行不得与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担保机构合作[6]。

(三)民营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显然受到不同等的待遇,准入门槛很高。由于自身管理不完善、资信状况不佳,银行很难信任民营担保机构,大多数民营担保机构在与银行合作时需缴纳5%-10%的资格准入保证金;针对每笔业务,部分银行还要收取10%-20%的业务保证金,部分担保机构无法承担高额保证金,变相将保证金转由客户承担;最后担保机构承担较低风险,而由借款人承担大部分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及小微企业的发展都产生了较大制约和不良影响。

三、对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助力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

一是加强与保险业合作,引入再保险机制。建议国家层面引导出台相关制度,由省级再担保进行分保,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对省级再担保的业务进行分保,有效分散地方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二是逐步引导设立多类型、多层级的风险补偿金。建议地方政府根据财政收入、经济状况和担保业务的实际情况,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代偿补偿、风险分担的管理,采取税率优惠、政府补助等方式逐步增加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和风险补偿金,进一步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逐步提升地方政府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能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现已明确地方金融监管局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部门,要求继续执行原有市场准入政策,掌握好合理需求尺度,保持市场预期稳定,引导市场主体理性设立新机构、变更股东股权等,强化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能力,加强对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划引导,择优扶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实现担保行业的发展速度与服务质效相统一。

(二)为解决当前担保困境,积极探索产业信用协会担保模式

一是择优选择产业大户作为协会发起人。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服务中心调查走访的方式,以稳定的产业、强大的影响力、良好的信誉、强大的服务能力和企业家热情等为基础筛选出行业中的大户。二是吸收其他产业大户以“会员制”方式参与。按照产业信用协会标准,向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产业信用协会筹建申请,获得批复后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后,采取“会员制”吸收地方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及合作社参与。三是在保证金、风险基金的基础上按适当比例放大授信。例如每户会员缴纳5000-10000元作为信用协会保证金,地方财政配套5-10倍保证金,共同设立银行资金池专户,实行“专项资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地方银行按照4-9倍对产业信用协会进行统一授信,会员凭借信用协会平台,可以较易获得用于生产和经营的银行信贷支持。四是完善对协会的企业现代化管理。信用协会应制定章程,设监事会、理事会等监督管理机构,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责,如核实会员、理事资格,确认会员大会、理事会议程、表决的合法有效性等;由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业务经营管理,如保证金的收集管理、资金使用状况定期公开等。

(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兼并重组,鼓励成立担保集团。针对目前融资性担保行业“小、多、乱”的情况进行清理,出台减免税费、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整合现有资源,集中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规模,实现担保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逐步建立由中央、省、市、县四级共同出资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建议出台统一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运营规则,对涉及服务小微企业、“三农”、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需要进一步发挥存量化解、新增授信和风险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不断加强合规建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加强内控和股东、股权管理,不得抽逃出资,规范资金用途,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

参考文献:

[1]刘慧平.浅议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制度建设及银担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J].北京金融评论,2013(03):203-213.

[2]杜薇.多措并举 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N]. 贵州政协报,2014-05- 22(B02).

[3]周彦婷. A市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分析[D].华中师范大学,2017.

[4]《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印发[J].中国信用卡,2018(05):90.

[5]李丽.担保行业稳健发展有待机制创新[N]. 贵州政协报,2014-03-04(B01).

[6]本刊讯.38部门90项惩戒措施剑指失信企业[J].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5(12):8.

作者简介:

刘云,出生于1989年12月,男;工作单位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职务 案件风险防控岗,职称 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 金融领域,学历 南京大学 本科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硕士(在读)

沈洁,出生于1988年11月,女。工作单位 贵州腾华兴昌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职务 总经理,职称 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 金融领域,学历 贵州大学 本科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硕士(在读)

论文作者:刘云,沈洁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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