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体制变迁中的信贷配给问题分析——对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再思考

国有金融体制变迁中的信贷配给问题分析——对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再思考

古文威[1]2000年在《国有金融体制变迁中的信贷配给问题分析——对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再思考》文中认为国有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有二:一是从完善宏观调控的角度对中央银行的改造;二是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但是,尽管二十多年来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当前却在很大程度上陷入一种僵局,如何实现改革的深化并使之富有实效已成为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作为本文的主旨,试图从一个方面——信贷配给的角度上对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进行思考,并在此基础上对构建我国信贷市场运行机制做出初步的理论探索。 与我们熟悉的信贷规模管理有所不同,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信贷配给定义为:贷款人不是完全依靠利率机制而往往附加各种贷款条件,通过配给的方式来实现信贷交易的达成。在这里,根据配给的不同成因可区分为两种不同的信贷配给形式,一是中央银行的信贷配给,如规模控制、利率管制等,这是政府出于对经济的各种管制而推行的;二是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上的配给行为,产生原因是缘于现实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正是由于它定义所包含的双重内容,因此,对它的分析涉及到国家(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这三层关系,通过从考察我国信贷配给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入手,为审视我国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历史和出路提供了线索和思路。 本文的写作思路是以信贷配给作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对金融控制和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进行探索。首先,通过对国有金融体制变迁的简要描述,说明既往改革成功和当前改革停滞的根源,从而初步论证了金融改革的下一步取向,说明为什么能通过对信贷配给的分析为我国金融改革提供思路;然后,分别从中央银行信贷配给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配给这两条线索出发,对金融控制和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进行反思和探讨;最后,通过介绍现代西方信贷配给理论及与金融深化理论的比较,并综合全文各章节的分析和结论,对构建我国信贷市场运行机制进行理论思考,这也 是对全文所论证的金融改革取向的总结。 本文共分四章,各章主要内容及结论如下: 第一章 导论:国有金融体制变迁与信贷配给演进 本章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首先对国有金融体制 变迁原因及其过程进行了简要描述,认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有 金融体制变迁基本上可说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混合型制度变迁方 式,其变迁过程是与金融利益主体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过程紧 密联系的,从国家的理性假定出发,可以很容易理解改革过程中 国有金融体制的迅速扩张。国有金融体制改革一开始就表现为政 府自上而下的推动,是作为国家财政的制度替代而存在的,这种 制度替代既是以往改革成功的关键,又是当前改革停滞的根源。 由于在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以来逐渐形成的国家、国有企业和国有 银行之间的三重“隐合约” 的刚性依赖关系,既使得国家目前不 得不继续支付更大的成本进行金融控制,也使得商业化改革陷入 了公共选择理论中的“一致同意陷附\ 对于国有银行下一步改革 的取向,针对当前流行的观点——一认为要对国有银行进行产权重 新界定,进行股份制改造,笔者认为,产权改革必须调整既有的 利益结构,由于“隐合约”的存在,决定其界定成本业己非常高 昂,回旋余地狭窄,因而难以真正启动。要推进金融改革,必须 突破隐合约制约,其焦点在于重塑银企关系,建立市场关系,将 政府行为间的“交易”转换成产权主体间的交易行为,即通过金 融交易推动金融改制。由于金融交易的核心是信贷交易,因此, 考查我国中央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配给问题,进而重新审 视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历史和发展,并由此结合我国的实际, 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信贷市场运行机制,具有了 极强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 我国中央银行信贷配给分析 本章首先继续在制度经济学框架下,分析了我国中央银行信 贷配给的主要形态—一信贷规模控制的历次演进过程及其特征, 提示了其内涵的金融制度变迁的理论过程。在其基础上,利用博 2 奔论原理,研究了一直在我国宏观调控手段中占主导地位的信贷 规模管理下的国有银行(在地方政府介入下)的行为特征,并进 一步阐述了中央银行信贷配给的效率和损失。作为本章的结论, 对国有银行制度变迁和国家金融控制进行了总结,认为经济改革 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和储蓄投资主体的分离及“弱财政、 强金融”格局的形成这两个因素是既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层原因, 只要在‘旧 财政” 的条件下,国有银行的公有金融产权就难以界 定清晰,从而国家的金融控制就有充分的理由,在金融改革中单 纯考虑国家退出也就过于简单?

类淑志[2]2004年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变迁与重构》文中认为国内外研究表明,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偏向城市和工业的发展战略,对农村金融的直接干预政策以及农村金融自身的系统性缺陷,致使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未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相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对农村金融体系变迁和重构的研究成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同样,重构农村金融体系也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并行推进的。其一是在经济和金融改革过程中有组织培育的正规金融领域,由正规金融机构组织或促成的金融活动,其二是自然发育而成的民间金融领域,由非正规金融组织媒介或者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本文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个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现状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外生性是导致其不健全的主要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金融体系作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制度安排服务于这一发展战略。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走过了由“民办”到“官办”、再到国有银行基层经营机构的发展路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从事农业信贷的国有专业银行,也经历了“四次成立,三次撤消”的四起三落的变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形成了农村合作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共存和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但这一改革成果更多是表面性的,表面上农村金融体系比较完善,但实质上农村金融机构长期经营困难,亏损严重,风险加大,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发挥不了应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更为严重的是,农村金融机构成了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重要渠道。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只吸收存款,而不愿向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农村地区的大量资金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流向了城市,导致农村地区的资金更加紧张。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更多地依靠非正规金融形式。在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正规金融。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的分析,得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的基本判断,即金融抑制。因此,当前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推进金融深化,消除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金融抑制问题。 论文首先界定了农村金融体系的范畴,从中国古代的农村金融思想、马克思主义

伍戈[3]2004年在《转轨经济中的商业银行特征与货币政策效率》文中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正处于渐进转轨过程中,特定的转轨过程与转轨方式对中国的货币政策提出了特定的要求。本文根据西方经济学所揭示的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着眼于分析转轨经济下我国商业银行有哪些具体特征、转轨经济对货币政策有哪些具体要求以及商业银行的特征对货币政策的实施效率有哪些影响,最终试图形成一些政策性建议。 银行信贷渠道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主渠道,商业银行行为对货币供给数量和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笔者先从微观层面分析了商业银行的“棘轮效应”,认为不良资产、“存差”这些商业银行的特征都直接与货币政策的实施效率密切相关。实证表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存在使市场化改革中的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发生了变异,相应使商业银行作为主要传导中介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到严重影响和弱化。同时我们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出现的信贷结构性集中、信贷配给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结合理论模型,我们解释了现实状况:中央银行的利率和扩大货币供给量的政策行为对扩大银行信贷量失去了部分效率。信贷配给影响了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间变量的有效性。接着,我们对中国的十四家商业银行1995-2001 年经营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而得出结论:我国商业银行从微观方面具有混业经营的动力。金融业务综合化会产生货币替代现象,导致货币增长减缓,以及利率水平下降。此外,金融业务综合化还会加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促进利率政策的传导。其政策含义在于,主张在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考虑金融业务综合化所带来的影响。 另外,我们还从宏观体系的层面来分析商业银行特征与货币政策的关系。我们用“结构——行为——绩效”(SCP)经典范式的部分内容来分析银行业的市场结构、银行行为与经济绩效的关系,并以此分析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我们也通过结构化的市场集中率指标,对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行较为系统的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市场的垄断造成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货币政策效力减弱。我们还运用 Bordo-Jeanne 模型,比较了主动的货币政策与被动的货币政策,认为货币政策即使要考虑资产价格的因素,也应该是以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为中心环节来制定有关政策。商业银行的理性信贷无疑有利于金融监管的实施以及宏观金融的稳定,但却对货币政策的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最后,我们探讨了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我们利用 Poole 模型对利率还是货币总量问题的进行了理论分析,货币政策的短期调整与长期变革是必要的,我们还结合国际经验,对我国实践中货币政策、银行监管的协调机制进行了一些探讨。

崔鸿雁[4]2012年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三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姜新旺[5]2008年在《内生主导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三农”问题是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而“三农”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真正“瓶颈”是资金问题。而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科学有序的金融活动是繁荣农村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制度、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农村金融制度却少有革命性变革。国家为了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而设立的政策性功能、商业性功能和合作性功能相区别的三类金融机构并没有解决农村资金缺口问题,却有资金缺口扩大的趋势。反倒是农村的民问借贷在满足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这与国家一直试图建立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南辕北辙。简单的市场化和商业化使农村金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革,简单的机构分设和业务重新划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主体信贷需求难的问题。国家仍然没有为小农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机构,也没有对农村金融服务提供相应的援助和支持,国家仅仅通过增加农村贷款量的方式并不能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纵观农村金融制度的历次变迁,可以看出其中的两个明显特征:(1)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外部行为,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行为,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性内生行为。(2)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法人地位和权利的易位,而非组织结构形式的变动以及金融产权主体的让渡。也就是说,都是形式上的变化,而非经营管理模式以及金融效率提高等实质上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低效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改革模式。该模式是在延续传统外生主导型金融供给制度框架下的“技术性努力”,反映的仍然是国家的利益偏好。“技术性改进”只能产生短期变革效应,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总体环境,无法给农村金融成长提供一个崭新的制度环境。因此必须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即从由上而下的反应政府利益偏好的强制性改革模式转化为由下而上的体现需求主体利益偏好的诱致性改革模式,也即农村金融成长方式须由外生主导型转变成内生主导型。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制度具有利益诱致、内生主导、需求追随等特征,强调微观需求主体的利益与偏好。这种现代意义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需求方、供给方与监管方三个方面,即: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及其结构(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农村金融组织及其结构,农村金融的宏观监管主体。因此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构建既包括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塑造,也包括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改造,还包括金融监管主体的再造。截止到目前,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研究与改革实践,大部分都是从金融机构和金融供给的角度出发的。从功能与需求角度研究农村金融体系容易把握所存在问题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弥补传统研究视角的不足。本研究将吸收机构观点的优点,发展的运用功能观点,充分利用其现实之处探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方法;从需求结合供给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变迁、运行现状,研究农村金融体系变迁的特征、深层次原因及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旨在探求适应农村经济运行特点的金融体系及其重构路径。论文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进行理论假设(提出问题);第二部分即第一、二章是假设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第三章,对理论假设进行历史实践考察(实践依据);第四部分包括四至九章,探讨“怎么做”也就是研究如何建立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体系。即问题“是什么”,“为什么”(理论与实践),“怎么做”。绪论。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工具和方法、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低效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改革模式,必须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即从由上而下的反应政府利益偏好的强制性改革模式转化为由下而上的体现需求主体利益偏好的诱致性改革模式,也即农村金融长成方式须由外生主导型转变成内生主导型。第一章,农村金融长成方式的区分与比较。回顾“金融成长”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对其进行界定。将金融成长分为质性成长与量性成长两种形成与抑制、约束、深化三个阶段。划分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类型,并利用模型对两种成长方式进行分析,指出外生主导型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弊端。第二章,农村金融成长方式转化的理论基础。之一: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理论。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动力在于经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外部利润,初始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两种模式;新制度经济家运用供求理论来研究制度供求及均衡。之二:金融制度变迁的阶段与周期。金融产权的安排可分为初始状态:金融制度僵滞阶段;演进状态:金融制度创新阶段;最优状态:金融制度成熟阶段。金融制度变迁就是一个由主导型利益集团推动的阶段性周期演进过程。在上一个周期完成后,又进入下一个周期的变迁过程。每个阶段由于供求力量的不同对比,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变迁模型。每阶段不同的产权安排导致不同的效率。第三章,中国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历史变迁。第一阶段:中央集权计划经济时期(19561978)的典型外生主导型成长方式。回顾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工作与金融体制的发展,从工业化的角度研究农村经济体制的变迁,指出外生主导型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根源与背景,并对外生主导型农村金融成长方式进行解释。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1978——至今)的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金融成长内生机制的萌芽。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嬗变进行考察,分析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改革低效的原因,描述农村经济发展体制障碍的突破与农村金融成长内生机制的萌芽。第四章,农村信用社合作制体制改革的可行性研究。当前理论界关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问题争论的焦点是产权制度安排,争论的本质主要集中在要不要坚持合作制和在多大程度上坚持合作制。合作金融是农村经济体制的现实需求,农村的金触需求本来应该是农村信用社正确定位的基点,但是由于信用社既得利益的存在,政府和信用社之间合作制规范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信用社抵制合作制规范以及政府放弃合作制规范;政府和农民之间合作制规范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农民不参与合作制规范以及政府放弃合作制规范。因此,在现有信用社基础上的合作制规范不可能成功,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必须另起炉灶。内生的农村合作金融是一个市场自然选择过程,随着市场力量的增强和制度约束条件的改变,会逐渐打破外生的政府强制性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最终外生的政府强制性制度安排会被内生的诱致性市场交易制度所替代。第五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体制改革问题。目前,农村政策性金融理论的研究总的来说是分歧多、争论多,争论焦点是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与出路。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的最直接和最外在的问题是持续性问题,深层的问题包括制度、功能和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基于政策性银行的特点,我们建立起关于政策性银行的制度总函数,并以对于制度函数的解释作为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体制改革的基本主张,包括:金融市场有效性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目标;国家效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等。第六章,民间金融的范畴、土壤、运行与发展趋势。研究如何构建民间金融制度以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目前学术理论界的主流思想是民间金融的生存发展是合理且必要的,应为其正名,明确其合法地位,并给予其相应的生存发展空间。农村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其存在有其深层次的必然性:农村“生存经济”与农村金融的财政性质;农业的弱质性更多地需要国家的扶持,具有准财政的性质: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运作具有高昂的成本与高风险性;非正规金融利用社会关系这一重要资本,大大节约了信息和交易成本,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优势。应当正视非正规金融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降低这些风险和成本着手来引导非正规金融的正常发展。民间金融运行机制具有良好的内、外部风险控制机制,宏观与微观效率很高,对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都发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至于中国民间金融的未来,我们不主张把现有民间金融的所有形式都“强制性地迅速”转化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一部分,而应着重考虑建立真正的内生性的民营金融体系。第七章,中国农户的金融偏好与信贷安排——基于农户行为特征的一个理论框架。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有“理性小农”、“道义小农”以及黄宗智的“拐杖逻辑”。深入了解我国“马鞍型”社会架构、农村家庭圈层结构与关系型信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解读农户金融偏好。另外,在中国,长期以来,国家与农户在分割有限农村剩余过程中存在一种脆弱的平衡,而国家农贷制度的基本功能则是维持这种平衡。通过解读中国农户的行为我们发现,中国农户金融偏好(融资次序)耐人寻味,主要表现为,在农业收入不足以抵补维生成本时,首先考虑增加非农收入,其次才寻求信贷支持。就信贷支持而言,先争取国家农贷,再谋求民间熟人信贷,最后是高利信贷。相关的实证分析也验证了上述结论。农户“借贷难”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信任匮乏。中国目前以民间借贷为主的农贷格局具有很强的内生性、路径依赖性和合理性,在政策上切忌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其进行改造。第八章,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本质解读与破解思路。中间层的缺失导致中国社会的制度演进陷入了二重结构困境。儒教伦理充当了中间层的社会均衡与协调角色,但使得社会蜕变为以家庭为核心的圈层结构,由此决定我国农村的非制度关系型信任结构。这种信任结构与建立在制度信任基础上的商业借贷相排斥,因此商业借贷在中国大部分农村缺乏存在的信任基础。可见,植根于农村信任体系的中小企业的金融困境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困境。以民间资本为依托,构建中小企业内生性关系型借贷制度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新思路,但必须坚持自主性与内生性原则,同时要特别防止两种可能导致误入歧途的倾向。第九章,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监管主体的再造:政府参与的方式与途径。在市场失灵存在的情况下,政府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政府的作用应该是有条件的,即以不损害微观金融主体利益为前提:同时,政府的作用也应该是适度的,其作用范围应该限制在维护农村金融成长的大环境和存在市场失灵的政策性金融领域,并进而对内生性成长模式下政府监管的适度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可能的创新按照重要程度,从重到轻排列,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选题创新。将“金融成长方式”理论引入农村金融改革的研究领域,选择了这一全新的视角解剖建国后农村金融改革历程,并从这一角度探讨农村金融体系的再造。(二)体系创新。已有的有关农村金融体系改造的研究基本上是在横向上展开,即只研究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也就是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及相关的担保、保险组织。很少涉及农村金融的微观经济组织,即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以及农村金融的宏观监管主体的行为分析与重塑。本研究将农村金融体系分为需求、供给与监管三个层面,即: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及其结构(需求方),农村金融组织及其结构(供给方),政府或中央银行等机构对农村金融的监督与调节(协调方)。因此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构建既包括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偏好的解读,也包括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改造,还包括金融监管主体的再造。(三)视角(理论支持)创新。目前农村金融的经典派研究主要工具是新制度经济学、信息成本理论,这些研究给了我们不同于调研派的深度与整体,但这一方法如果脱离了中国农村的社会文化结构,解释力尚显不足。我们是社会结构派,确立了历史演进、社会文化视角,从总体上把握农村金融制度结构。我们在充分借鉴新制度学派、信息成本理论的基础上,从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与信用结构的特殊性出发探讨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社会经济基础。(四)观点创新。①“解放”比“改革”更具现实性、紧迫性。农村会融困境的现实出路是放松政府对金融的垄断,规范而不是打压现存非正规金融,政府不应该越位替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选择金融供给的具体形式。②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具有“不可逆性”。农村信用社在建国后经历了“合作升级”即银行化,但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却不能改回合作金融。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是商业金融或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在中国农村仍具有现实基础,但其成长方式是新发育而不是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造。③民间金融的现实出路应该是合法化规范化而不是急于升级或银行化。④目前政府主导筹建的中小银行无论是改造的还是新建的均不能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供给主体必须内生。

陈凯慧[6]2003年在《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其金融支持研究》文中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个长久性课题。对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新兴化工业国家和地区,还是我国,都经历了一个不够重视到重视的过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经过20 年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从一元化已转向多元化,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迅速成长,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但是,在经济体制的转化过程中,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匹配的矛盾不断发展,占据 GDP63%和工业增加值 74%的中小企业只取得信贷资产的30%,国有经济仍然占用 70%的信贷资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权益资产融资和债务融资两方面都存在着“缺口”,金融资源配置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失效。如何有效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消除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目前有效推进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论文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了研究,第一个层面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深入地剖析形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深层次原因,第二个层面便开始逐章针对融资困境形成原因进行相应的对策研究,形成系统的、立体化的可操作的金融支持体系。 论文从实证的角度界定了中小企业的范畴,并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困境。目前存在的融资困境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重大的瓶颈因素。形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除了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的共性因素即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低,银企信息不对称所致的信贷配给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中国特有的体制性原因和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因素:国有金融垄断条件下的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对称,对中小企业债务和权益资产融资歧视性政策,金融抑制下的利率管制,中小金融机构制度供给不足,政府政策支持体系如抵押担保体系缺乏等。 论文介绍了企业融资结构理论和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并利用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理论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进行深入剖析,为寻求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方案提供理论支持。 在中小企业面临的整个金融缺口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整,使得我国中小企业在寻求外源融资时主要依靠银行这一间接融资渠道,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收缩以及对应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制度供给不足,使得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金融缺口是银行间接融资缺口,因此本文深入研究了如何通过国 I<WP=5>有银行、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中小金融机构等方面的金融创新,建立系统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体系。目前,在发达国家,非正式权益资本市场、风险投资和“第二板块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外中小企业的资本缺口。因此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建立与中小企业相对称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资本缺口的关键。本章主要从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二板市场、区域性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债券市场等方面来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金融有正式金融和非正式金融之分。在目前我国存在着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条件下,非正式金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正式金融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我国大量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正式金融。基于非正式金融的有用性和风险性的特点,如何实施诱导性制度变迁,使非正式金融从不规范到规范发展,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通过对信用担保的经济学分析,建立相关理论前提,并通过对各个国家信用担保体系的比较分析,寻求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总之,要从建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改造和完善非正式金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放松利率管制等方面来消除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利率管制等制约因素,从而形成一个包括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和不多层次资本市场相结合的复合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刘建莉[7]2015年在《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凸显。因此,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了中国学者研究关注的焦点。众多的文献研究分别从整体和区域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但是现有文献却对中国转轨经济的体制背景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上所产生的影响关注较少,尤其忽视了对中国目前仍然存在着的金融控制对二者关系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影响的分析。这样,会使得理论研究与中国的实际相脱离,从而也就难以得出合理的政策性建议。尤其在我国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今天,我们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在这种形势下,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打造创新资源高度积聚区的工作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离不开来自金融部门向新兴产业和创新研究的大量投资和支持,金融部门现在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无法适应今天经济转型的需要,金融改革势在必行。那么,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及政府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今天我们亟待解决的经济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979年至今,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得益于转轨进程中众多的体制设计的支持。而金融控制制度就是其中的设计之一。正是由于金融控制这一特殊的金融制度安排的存在才使转轨过程中的中国经济获得了足够数量且成本较低的货币供给。但是长期以来,金融控制下资源配置低效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尤其是在1994年财政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开始介入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后,负面效应就更加明显。随着金融市场化的深入推进,中国的金融控制正在逐步放松但却依然存在。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也使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金融控制增加了新的内涵,这其中不仅有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的干预,也有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改善。因此,金融控制对区域经济发展及经济转型带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一方面,强制干预和控制手段扭曲了资本在生产主体之间的配置而产生了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金融生态的完善产生了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展开对转轨背景下的地方政府金融控制对区域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的。首先,本文对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在理论层面上,通过对理论模型的分析,考察政府控制对银行信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政府干预加入后,由于隐性担保的作用,会使银行机构对贷款者的风险预期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其提供的公共服务,也降低了银行管理贷款的成本,使得能够进入贷款机制渠道的资金需求主体数量增加,从而部分缓解了金融歧视现象,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证层面上,首先对目前地方政府金融控制进行了存在性检验,提出了两个假设命题。在此基础上按照金融控制程度对全国29个样本地区进行分组,针对假设命题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1)从促进经济增长的速度来看,地方政府金融控制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确实产生了负向的效应。加入虚拟变量后,负向系数有所减小,说明1998年银行业所实施的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发挥了效力,确实影响了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源的控制力,从而降低了其负面影响。但即使在地方政府的金融控制程度得到了收缩,金融控制对区域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仍然产生了负面的影响。(2)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效果来看,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控制的放松确实改善了中国的依靠资本积累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而且在金融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降低资本积累速度和提高tfp增长率的正面效应的矫正下,整体上,目前金融控制下的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源泉是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的,但地方政府对依靠资本积累促进经济增长的偏好将会在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上产生不利的影响。分组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结论。而且在金融控制程度相对较强的地区,区域金融发展指标对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增长的负效也较大。因此,从长期来看,金融干预和控制的地区差异是不利于落后地区的经济可持续性增长的。其次,本文使用资本边际效率icor作为资本配置效率的衡量指标,利用中国省级层面的1994-2013年的面板数据,基于gls方法对我国金融控制下的金融发展的资本配置优化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表明:目前的区域金融发展(规模)水平对资本配置效率产生了显著为正的影响,这说明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将阻碍资本配置效率的优化。而在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干预和控制下,金融发展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为负,尤其是2002年中国为了履行开放金融业的承诺,明显加快了金融市场化的步伐后,地方政府的金融干预和控制行为明显弱化,区域的资本配置效率得到优化。分组的计量结果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而且金融控制程度较弱的区域其资本配置效率的优化更为明显。因此,市场化的改革对于放松地方政府的金融控制形成了有效的冲击。基于上述分析的结论,本文认为,中国的金融改革符合整体的发展战略,我们应该坚持宏观监管下的渐进式的金融改革,通过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以金融市场化的积极效应的发挥来收缩地方政府金融控制的空间,尤其是在实施金融控制的各方面条件已经改变的今天。同时,还要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体制的改革,这样才能完全将金融的财政功能去除,使金融体系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财政、金融和市场共同协调发挥作用。

任啸[8]2002年在《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制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论文的研究主旨在于探讨使中国货币传导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因素。随着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政府越来越倚重于宏观金融的间接调控。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健全是货币政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有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在我国,要有效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调控宏观经济,关键在于完善与之相关的制度条件。 论文结合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分别分析了利率渠道,资产价格渠道,信贷渠道和外汇渠道在我国的作用及效果。论文对计划经济体制和转轨时期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作了比较。认为近年货币政策作用效果有限的原因在于,货币政策运行机制(即传导机制)的转变没有伴随相应的体制转变,造成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梗阻和渠道短缺。论文着重以历史的眼光考察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的逻辑。论文从中央银行运行制度、商业银行运行制度、国有企业制度、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制度、利率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做出了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分析,以达到健全完善目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创建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目的。

余甫功[9]1999年在《资本市场制度分析与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分析的论题是资本市场制度与机制问题。探讨转轨经济中,制度创新与完善对资本市场形成与机制的作用。本文所作的工作包括: 首先,对资本市场制度层面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了探讨。资本是以物化劳动形式与活劳动交换通过劳动来保存自己并自行增殖的价值,它体现了资本所有者对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占有关系。任何一定量的价值,无论以什么形式(生产工具、存货、货币等)存在,只要具有作为资本所应有的规定,都属于资本范畴。现实社会主义所处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是资本范畴存在的客观基础。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或契约关系,资本市场是界定资本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关系的契约,是确定资本占有条件,进行风险定价、交换的制度安排。信用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信用的实质就是独立拥有财产权的财产主体为在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下,也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财产借贷,其本质上是产权的有条件让渡或借贷即产权的交易。由此,资本市场的交易实际上是以信用为载体、以信用工具为中介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制度内涵是界定资本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产权关系的契约。因此,产权明晰、分散和有效保护是资本市场制度前提,储蓄与投资职能分离是资本市场制度基础,节省代理成本、降低交易费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制度核心。 其次,根据资本市场有关制度理论,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制度分析。体制变迁过程中在传统体制的初始制度安排(无资本市场)中引入资本市场意味着制度创新,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实质是资本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即资本配置由计划方式改革为市场方式。市场化改革中多元财产主体的形成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以及公有制关系内部劳动者产权主体的确立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动即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民间主导型是我国资本市场产生的制度背景和条件,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但在重融资轻制度的背景下,国家信用的过度倾斜和传统公有制的直接移植导致了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和市场分割。根据资本市场制度理论可以认为中国资本市场仍属于“准资本市场”即不完全资本市场(政府过度介入和管制)。理由是一方面虽然体制外产权的明晰和界定形成了不同体制间的金融交易,但公有产权的非交易性和产权主体的单一性,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存在的“隐含契约”关系,阻碍了信贷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国有股权的不合理设置,导致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缺陷,使“内

李永平[10]2006年在《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经济主体行为研究》文中指出进入19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而“三农”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农村资源被过度转移的结果。为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增加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入是解决措施之一。但在农村金融领域,从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看,农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以来逐渐收缩农村业务,已经成为名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并不面向农户和一般的农村企业,且近年来发放的贷款规模在不断下降;农村信用社存在着历史包袱沉重、产权关系不清、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虽然自200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扶持,但上述问题依然约束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邮政储蓄机构则只储不贷,具体的改革进程屡被推迟。在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农户和农村企业更多地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取资金,但非正规金融也存在利率高、易引发金融风险等问题。要增加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就必须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个方面解释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分析影响制度变迁的背后因素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调整非正规金融政策的建议,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资金约束问题,从而达到促进农民收入提高的目的。本文以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作为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文献讨论中,国外涉及金融制度变迁的有关文献中,针对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相对缺乏,而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则更少。我国学者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对制度变迁内在影响因素的分析不足,同时缺乏长时期的数据量化以及对农村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制度的关系和效率的分析。而对农户和农村企业在金融领域内行为的研究多是个案性质的,尚有待总结和归纳。因此有必要运用新的分析框架来解释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 本文在“制度一行为”的框架内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将农村金融制度和各经济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户、农村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为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过程的主线。作为制度的制定者,中央政府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决定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中央政府还通过出台政策、法规的方式对非正规金融制度的演变产生影响,而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和外部环境等条件又约束着中央政府的行为。在正规金融制度及其他制度安排的约束下,农户、农村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潜在收益追求的行为产生了非正规金融制度。由此决定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强制性的变迁过程和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诱致性的变迁过程,以及两种

参考文献:

[1]. 国有金融体制变迁中的信贷配给问题分析——对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再思考[D]. 古文威. 西南财经大学. 2000

[2].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变迁与重构[D]. 类淑志. 复旦大学. 2004

[3]. 转轨经济中的商业银行特征与货币政策效率[D]. 伍戈. 复旦大学. 2004

[4]. 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

[5]. 内生主导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问题研究[D]. 姜新旺.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6].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其金融支持研究[D]. 陈凯慧. 华中科技大学. 2003

[7]. 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D]. 刘建莉. 河南大学. 2015

[8]. 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制度分析[D]. 任啸. 四川大学. 2002

[9]. 资本市场制度分析与机制研究[D]. 余甫功. 中共中央党校. 1999

[10].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经济主体行为研究[D]. 李永平. 山东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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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体制变迁中的信贷配给问题分析——对金融控制和商业化改革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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