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被诉原因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注册会计师论文,对策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原因:
一、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原因: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与注册会计师职业之间存在的期望差距日益增大。使用者如果认为未达到自己期望的标准,往往就会控告审计人员。
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这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违约或未遵守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而导致过失,甚至具有欺诈行为而召致的诉讼。
三、司法方面的原因:过去,无委托关系依据委托人财务报表决策而遭受损失的第三者提出的指控在法律上很难成立。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有关法律对此做出了重新解释,同时几个大案的判例也判定第三者胜诉,从而使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加重,从委托人扩大到形形色色的第三者,即财务报表的用户。此外,有关法律允许原告采取集体诉讼的方式,即某个或很少的几个原告可能代表很多的所谓受害人提出诉讼。由于这种诉讼涉及的受害人很多,因此,事务所可能赔偿的金额往往高达数百万美元以上。
四、社会方面的原因: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越来越强,当用户和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管其原因如何,社会总是同情受损一方提出的要求。这样就使受损者动辄控告注册会计师负有法律责任。他们一旦胜诉,所得补偿甚多,反之,所受损失极小。
五、其他方面的原因:如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复杂化和计算机的运用等原因,使会计和审计业务更为复杂。
对策:
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专业标准要求执业。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对于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具有无比的重要性。
二、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一定要采取必要措施了解被审单位的情况,评价它的品格,弄清委托的真正目的。同时,注册会计师还要注意被审单位的财务情况,对财务上陷入困境,濒临破产的被审单位的委托应拒绝接受,以免成为其损失的替罪羊。
三、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在决定承接委托单位的审计业务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共同签订业务约定书,以此确认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的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应负的责任与义务。这样,一旦出现法律诉讼,审计业务约定书就成为确定双方应负责任的重要依据,可以使一切口舌之争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业务情况。注册会计师深入企业,了解熟悉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这样才有可能发现会计资料所提供不了的审计线索,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降低审计风险。
五、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把这套制度推行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和每一项业务。例如,在业务质量监控方面,要保证每项业务都要有完整而详尽的工作底稿。今后一旦发生争议或诉讼,事务所可以处于有利地位,防止发生审计风险。
六、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同本所律师详细讨论所有潜在的危险情况,并仔细考虑律师的建议。一旦发生法律诉讼,也要请有经验的律师参与诉讼,从而使损失降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