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药学服务质量是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关键论文_关静

提高药学服务质量是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关键论文_关静

关静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天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摘要:零售药店存在于社会上的最大价值体现便在于它距离公众近,能给公众提供便利性服务。如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医药零售业在我国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市场规模,经营产品呈现多元化。随着人们医疗保健意识的提高及对自身健康状况的关注,药店能否提供专业化的药学服务必将成为体现其经营能力的关键要素。

关键词:药学服务质量;药品零售企业;发展关键

前言

比起仅仅作为药品销售的终端这一角色,发展成为可以提供患者用药咨询与健康管理的场所,更能体现药店的社会价值。新的医改政策也明确指出了医院不能限制处方外流,意味着患者可以凭借处方到零售药店进行配药。药店向公众提供优良药学服务,传播药学知识,解决民众在医药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给患者更多的医疗服务选择是未来药店专业化发展的一种趋势。

2、我国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现状

近年来,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主要实施者执业药师从数目上看一直呈上升趋势,执业药师也主要分布在零售药店,但是随着药店数目的增长,平均每家药店大约只有一个执业药师。而且关于执业药师权力与义务的法律法规缺失、药学服务补偿机制不完善,导致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意识淡泊,存在不在岗在职现象。即便开展药学服务,服务内容也比较浅面,没有可遵循的药店药学服务指南,达不到《优良药房工作规范》要求。执业药师学历层次不齐,药学类及中药学类专业执业药师数目缺乏,有的具有药学或中药学证者也是在职考取,所以看似有执业药师证,但是却缺乏系统的药学基础知识理论,能力不足以保证药学服务质量。社会药店药学服务从执业药师地域分布看存在很大的地域差异,中东部地区优于西部与东北地区。

3、提高我国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质量的对策

3.1坚决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就是建立药品经营的质量体系,对药品经营各环节实行质量管理,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可靠保证。因此,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突破传统的商业模式,加快实施GSP的步伐,自觉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强调以人为本,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把好药品的销售质量和服务质量关,促进零售药店整体素质的提高,真正向药品消费者提供放心药。

3.2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布点,规范经营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积极探索在买方市场已初步形成的前提下,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布点,规范经营,使消费者购药充分感到方便和快捷。市中心城区和商业区应根据人口密度和人口结构及居民的收入情况等因素适当增加零售药店的的密度并扩展功能。城市周边地区也应开设一定数量的零售药店,并且重视布点向农村延伸。同时,根据各区域内不同的消费对象、消费水平和用药习惯,供应各种适销对路的医药商品,实行24小时服务,以适应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带来对医药商品更高更新的需求。

3.3配备执业药师,提高药学从业人员素质

目前,我国执业药师不仅数量少,且分布很不均匀,药品零售企业一线的执业药师更缺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药学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一方面要制造一种氛围,加大执业药师的培养力度和促进执业药师的合理流动,在药品零售时的审方和提供用药咨询等岗位尽快配备执业药师;另一方面建立药学从业资格制度,强化从业药学人员考核持证上岗,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开展药学服务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鉴于药品消费者对社会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提供用药指导的要求甚高,目前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总体上讲尚不能与之相适应,又无法通过短期培训来迅速提高专业知识水准,因此可通过在社会零售药店设立用药咨询服务柜台,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专门负责,向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这里的用药咨询,有别于“坐堂行医”,不以赢利或推销某个产品为目的,它的基本任务是帮助药品消费者掌握一定的医药知识,安全、合理地使用药物,解答消费者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种种困惑,包括对用药的知识,疾病的简单治疗和预防,保健指导和健康生活的指导以及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反馈情况等,真正做到用药安全、有效。

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对药店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药事法规及医学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应当建立长期的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因为没有高素质的药店工作人员,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开展药学服务后,患者势必会对药店有更多的需求。药学服务实施者以及其他药店工作人员需要有良好的态度与积极的行动去响应患者的诉求,做到不推脱不拒绝,树立良好医药人形象。其次,药店要做好售后服务、追踪服务等,给患者建立药历档案,以便执业药师更好地对患者实行日后处方审核调配、用药监测,以防不合理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各种药害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3.4优化零售药店的有形部分

3.4.1鼓励药店连锁化经营,扩大药店规模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开展需要强大的体系支撑,包括医疗保障体系与成本运营体系,运营成本包括人员配备以及药店设施设备的配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想全面开展药学服务包含的各项内容,从而体现其关爱患者身心健康、重视患者生命安全的社会责任感,其药店经营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水平,同时还需要有深厚的市场基础。所以,药店没有足够的资历很难在药店药学服务开展这样的大潮中生存下去。鼓励药店连锁化经营,扩大连锁药店规模,不仅整合了行业资源,而且也便于管理,促进药店药学服务的开展。

3.4.2推动药店布局合理化,加强药店环境卫生管理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全面开展需要药店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以患者为中心、为公众服务,而不再是单纯的靠卖药去盈利。所以,有必要改变以前的药店布局分配,建立用药咨询台、患者药历档案柜等。而像处方调配、慢性疾病治疗干预等比较深入的药学服务工作则需要药店有严格的卫生环境。

4、结语

一直以来,我国零售药店都主要是靠卖药盈利、以药品为中心的场所,对于患者的利益考虑较少。但药品是一种具有专属性、两重性、质量安全性及限时性的特殊商品。现在与药店刚开始兴起人们追求药店药品价格低廉那会儿不同,随着公众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及用药安全意识的增强,药店单纯作为购药的场所已经很难再满足顾客的需求。一家能够给顾客提供健康理念、疾病预防、用药指导及慢性病管理的药店必定会得到顾客的青睐。而且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的医疗资源都集中在公立医院,造成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如果药店具备能很好地开展药学服务的功能,让药店里的执业药师成为介于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健康管理者,也顺应了国家医疗资源优化的政策。所以,药店药学服务的开展是大众所需、形势所趋。药店应该做到认清局势,转变经营理念,制定适合其长远发展的策略。虽然药店的药学服务在我国目前还处于低水平状态,但是我们可以找到影响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并通过可行的策略去解决,相信未来我国零售药店会改变零售化经营理念,成为可以为公众提供健康教育、用药指导以及慢性管理的社会公益性场所。

参考文献:

[1]苏澎,段光锋,王丽洁等.我国典型地区“医药分开”政策与国外“医药分业”模式的对比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6,35(1):17-20.

[2]国家食药监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14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年终特刊[EB/OL].(2017-01-31)[2015-05-08].

论文作者:关静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9年8月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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