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外部风险分析_市场垄断论文

企业集团外部风险分析_市场垄断论文

企业集团的外部风险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集团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除了它自身的原因,还需要有一定的外部环境。所谓企业集团的外部环境,就是企业集团与其外部各种因素的关系,是影响和制约着企业集团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企业集团的外部环境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变化着。这种运动和变化着的外部环境给企业集团带来的并非都是福音,其中也包含着巨大的风险。

对企业集团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内部风险是根本,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然而外部风险同样不可忽视。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集团的外部风险有可能以异乎寻常的严重性威胁着企业集团的生存。因而,对企业集团外部风险的分析是每个企业集团都值得重视的事。

一、企业联合中的反垄断风险

所谓垄断,一般是指少数大企业为了攫取高额利润而联合起来控制生产与市场的经济现象。它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内生机制,与竞争共同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垄断视为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现象,并把它说成是资本主义垂死性、腐朽性的重要标志之一。正是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在我国企业集团发展刚刚起步,企业还未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时,就面临着一种不该有的风险——反垄断。而且,主张反对企业集团垄断的看法有蔓延之势,无疑给企业集团的发展带来了不必要的阻力。

认为企业集团的发展必然导致垄断的观点认为:企业集团作为核心企业在竞争过程中通过各种竞争策略不断地进行自身积聚,并通过外部资源和条件,以外部扩张的方式组成一体化的生产经营联合体,它同样也会引起生产集中和市场垄断,因而,必须把反垄断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反垄断论的流行,必须会形成一种不利于企业集团发展的外部环境,到一定程度时甚至会影响到政府决策部门,使其将企业集团与垄断挂起钩来,而限制企业集团的发展。事实上,在企业集团和垄断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在中国不能笼统地反垄断。

首先,中国的企业集团发展还刚刚起步,现实的经济中还没有任何企业集团垄断某一行业或某一产品。以汽车行业为例,三大汽车公司(集团)的产品集中度不及40%,远低于美国和日本的三大汽车公司产品集中度(它们分别为90%和80%)。(注:邓霆:《垄断、跨国竞争与中国企业的对策》,载《世界经济文汇》1998年第4期。 )其他行业的企业集团也大致如此。可见,现在谈论反对企业集团垄断尚为时过早,即使真要反垄断,也只能是反对经济生活中的集团垄断或市场垄断行为。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反对企业集团的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垄断,而是为企业集团的发展创造种种有利的条件。西方发达国家就是这样做的,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韩国政府在汽车行业的创始阶段,只允许现代、大宇和起亚三家公司进入,其它公司不得擅自进入。当韩国的汽车工业已经成长壮大,并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了,韩国政府就排除了这个限制。于是近几年韩国的另一些大公司也进入了汽车工业。日本政府在1947年就制定了反垄断的《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法》,但一直未能贯彻。1953年为了扩大企业规模,对反垄断法作了较大的修改,放松了合并等限制,促进了日本企业集团的迅速发展,最终形成了一大批结构严密、规模庞大的企业集团。印度早在20世纪30年代末就已出现垄断财团,但直到1976年6月才开始实施反垄断法。二战之后的50年代, 法国为了加工业的发展,建立具有国际规模的企业集团,制定了有利于企业集中、合并和形成集团的有关法律,对经济中的垄断现象极为宽容。美国1890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而事实上在1860年时,美国工业生产就已居世界第四位,1894年跃居世界第一,反垄断的背景是已没有其他国家的企业具备可与其竞争的力量了。

其次,企业集团在市场上与其它集团或企业发生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垄断竞争关系,即既有垄断又有竞争,仅仅盯住垄断是片面的。在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使垄断和竞争的关系表现得更为充分。对内的垄断,是为了加强对外的竞争;对外的竞争,则需要内部联合起来,产生适度的垄断。以美国例, 1996 年12月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显然是与美国反垄断法相悖,但美国政府不但未加反对,还推波助澜为兼并创造了条件。因为波音、麦道的合并虽然在国内加剧了垄断,但在国际市场上却因兼并而大大提高了竞争能力。从美国利益出发,权衡得失,放任二者合并,容许可能出现的垄断是十分明智的做法。

第三,企业集团这一现代企业联合形式产生的直接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垄断,而是为了壮大竞争实力。这一点与早期的企业联合形式如“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不同的,它们的形成初衷和其实际发挥的作用表明它们确实是垄断组织形式。从发展趋势来看,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正逐步退出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从事资本经营活动,而其他成员企业则主要在核心企业的控制下,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种趋势,在当今跨国企业集团那里表现得尤为充分。而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最大的区别在于,资本经营是一种不完全依托任何一个特定行业的价值增值活动,生产经营则是以向社会提供某种具体的产品或服务为特点。这两种不同的特点决定了所谓的“垄断”问题,只可能存在于生产经营方面,而不出现于资本经营方面。对于一个以资本经营为主的企业集团控制主体来说,即使其控制的资本规模达到相当的程度,也只有在其集中投资于某一行业,并使其控股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能够左右市场价格的程度时,才可能出现“垄断”问题,但决不可能出现资本经营的垄断。

由上可见,中国企业集团在目前所面临的反垄断的风险是应该可以避免的。政府和各界首先应该摒除把企业集团简单地视作垄断组织以及垄断一无是处的陈旧观念,对那些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产业及外向型企业,应采取鼓励兼并、适度垄断、一致对外的策略,使其在短时期内得到迅速发展。

二、国际化经营中的“国有化”风险

国际化经营是多数企业集团经营的特点,它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以有效配置,为企业集团提供了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和更多的机会。但是,国际化经营也会给企业集团带来风险,比如国际汇率的波动、反倾销等等。这些风险要比国内市场的风险复杂得多,其风险因素更加具有不可预测性,其中又以来自外国政府的“国有化”风险为甚。

“国有化”是指地主国政府仅给以极少,甚至根本没有任何补偿就把我国公司的财产收押并转化为国家永久财产。这种国有化只要以一张“公用征收”的命令便剥夺了跨国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所有权,其中包括管制子公司活动的权利。依据ronklin R.Root的调查,美国从1917 年至1965 年企业集团被收归国有的海外公司有187 家, 1965年至1972年有240家,其中仅1960年被古巴政府没收的20 家子公司的资产就高达14亿美元,且对这项没收并无任何补偿性支付。(注:林彩梅著《美、日多国籍企业经营战略》第三章,(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4月版。)

对国际化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企业集团来说,由于海外子公司被“国有化”的风险尚未显化,故企业集团自身对此也缺乏充分的认识。但随着企业集团跨国经营的发展,海外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被“国有化”的风险也应该相应地纳入企业集团的风险分析系统之中,以便通过科学分析并预先采取防范措施,为企业集团的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方面,日本企业集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因为国有化实质上是跨国企业集团与地主国政府产生摩擦的结果,为了避免这种摩擦,使集团的海外投资顺利发展,一般日本企业集团以“有福共享”的原则选择合资经营的方式, 目前日本企业集团海外投资有80%以上为合资公司形态。当然,被“国有化”的风险,决非企业集团单凭自身的力量所能防范和控制的,这就有必要借助本国的力量。因此我国政府应对被地主国政府所征收的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及其财产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并适当地运用外交压力,迫使外国政府不能轻易采取不利于我国跨国企业集团的措施。

三、新闻媒体引起的风险

与单体企业不同,企业集团往往因其宠大的规模、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而成为众多新闻媒体竞争追逐的对象。应该说,企业集团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新闻媒体,因为新闻媒体的宣传活动可以使企业集团树立良好的形象,扩大企业集团的知名度。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新闻媒体也会成为企业集团巨大的风险隐患。一旦新闻媒体对企业集团的报道有任何不实或歪曲之处,则会误导大众,直接威胁到企业集团的信誉。特别是我国新闻媒体的不成熟,不规范,加上企业集团的自身发展,因多种因素而导致失误频频,更使新闻媒体对企业集团的不利影响加大。比如我国的巨人集团就一直是一个“新闻企业”,它的成功因素中有新闻媒体的一份功劳,但它的失败也部分地源于新闻媒体,可谓“成也新闻,败也新闻”。据统计,1992年至1995年,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对巨人集团作的正面宣传有几百篇(次),巨人集团决策层的领导也确实一度被铺天盖地的“鼓吹”冲昏了头脑,巨人神话也就炒作起来了。而巨人集团遭受挫折之后,众多新闻媒体又纷纷连篇累牍地封杀巨人集团,使本来就处于低谷的巨人集团更是雪上加霜。由此可见,鼓吹过头的“棒杀”和群起攻之的“捧杀”,使巨人集团处于两难的境地。集团原计划1997年好好地整顿企业,开拓市场,打一个翻身仗。但“巨人风波”一起,各地报纸竞相转载,使其产品也无人问津,重振旗鼓的计划也化为泡影。(注:张继银 李湘德:《巨人集团兴衰之反思》,载《集团经济研究》1998年第6期。)

四、社区引起的风险

“现代企业,不管你承认与否,它已不仅是作为纯经济系统的下属系统存在着,而且其本身又是作为社会系统、政治系统的下属系统存在着。同时现代企业不仅与经济环境之间,而且与社会环境、政治环境之间,也作为具有一定相互作用的公开系统行动着。”作为现代企业的联合组织,企业集团同样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而且这种社会功能比一般的企业要强得多,正因如此,企业集团所在的社会空间——社区对企业集团的要求也更多。当今西方国家,企业集团担当着十分重要的社会角色,在解决许多由于工业化而带来的问题(如环境污染)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股东的要求、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催促和强制,企业集团常常把资源的一部分分配于社会用途,以满足社会要求。一旦企业集团的社会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不能相应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以满足社区的要求,则社区对企业集团来说就成了引发危机的火药桶。中国企业集团对这种风险还没有切身体会,但现在没有不等于以后也没有。从国外情况看,企业集团经常受到社区风险的困扰,比如美国俄亥俄石油公司是有五个事业部的企业集团,它在阿拉斯加大量投资,从中获得数百万美元。而同时俄亥俄北部失业率居高不下,油价上涨。因而集团总部的所在社区普遍认为,俄亥俄石油公司不关心本地的发展,却把资金投向外地带走了大量的就业机会。1982年,该公司因为遭到社区的抗议而不得不在股东大会召开五分钟后休会。同时示威者要求该公司提供十亿美元为穷人支付汽油帐单。公司成为社区公众的靶子,使该公司因此陷入困境。可见,企业集团在自身的发展中,必须注重社区风险的防范。要做好与社区的交流和沟通,争取社区的理解和支持,使企业集团的发展和社区的发展融为一体,为企业集团营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除上述风险外,企业集团所面临的外部风险还有很多,诸如来自竞争对手的风险(被兼并)和消费者的风险(如信任危机)等,但是它们与一般企业的风险相似,这里不再赘述。

认清和分析企业集团外部风险的意义重大,主要之点就是树立风险意识,作好防范准备,以降低风险程度或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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