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及其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的地位_爱国主义精神论文

爱国主义及其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的地位_爱国主义精神论文

爱国主义精神及其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的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位论文,公民道德建设论文,体系论文,爱国主义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年前的今天,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方针原则,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阐明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途径和方法,是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两周年前夕,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出《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意见》按照党的十六大对新时期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将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在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以“公民道德与全面小康”为主题,举办首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思想道德的客观要求,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品格和强大生命力。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通知》精神,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的公民道德建设。认真总结三年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鲜经验,密切结合公民道德建设新实践,进一步深化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的理解,对于不断地把公民道德建设推向新阶段,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拟就爱国主义精神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问题做一些粗浅探索,以求教于学术同仁。

一、爱国主义精神的科学内涵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概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时指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在论述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时指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这两句话中,使用了爱祖国、爱国主义、爱国主义精神这三个不同概念。由于这三个概念的含义比较接近,因而在日常用语中甚至在学术研究领域,人们常常把这三个概念混同使用。其实,这三个概念的含义有着明显不同,弄清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特别是准确地把握爱国主义精神的科学内涵,对于正确理解公民道德建设体系,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首先,爱国即热爱祖国,是一种人们在处理自己与所属祖国的关系时应当遵循的规范要求。祖国的内容丰富深广,它包括自然风貌、自然资源等自然要素,包括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等经济的要素,包括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文化要素,也包括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政治权力机构即国家这一政治要素,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一定区域内的国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条件的统一。正如列宁指出:祖国就是本国人民借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的、文化的和社会的散件环境。”[1]因此爱国是指对自己所属祖国的国土、人民和国家的热爱,这种热爱,既体现在情感、心理上,也体现在思想和行为上。

其次,爱国主义这一概念比爱国这一概念虽然只多了“主义”两个字,但含义就有了根本的不同。主义,是关于客观世界、历史发展、人生价值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是一种理想、感情、道德和行为相统一的完整体系。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爱国情感、爱国思想或爱国行为,往往是感性的、具体的、零散的。爱国主义则不同,它是爱国情感、心理、思想和行为的理性升华,是一种关于个人与祖国关系的理性认识系统,它基于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自己的祖国无比忠诚和热爱的深厚情感,体现了深厚的爱国之情、坚定的报国之志和高尚的效国之行的有机统一。

其三,爱国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也不是同等概念。一般来说,爱国主义属于在社会生活中制约人们思想、行为的准则体系,在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里爱国主义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的爱国主义,与其所依附的社会制度紧密相关,它强调公民具有热爱和保卫祖国的基本政治责任和义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的爱国主义,与其归属的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紧密相关,它要求人们把爱国、报国、兴国、强国、救国看作崇高美德,把卖国、辱国、祸国、乱国、叛国视为对祖国和民族的不道德行为。爱国主义精神既高于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的爱国主义,又高于作为道德要求的爱国主义,与其所属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紧密相关,它属于民族精神的核心部分,强调增强人们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强调激发民族志气,用奋斗目标激励人心,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爱国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两者在本质上存在的差异,决定了各自社会功能的独特性。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的爱国主义,属于政治学的研究范畴,通过这种性质的爱国主义教育,能够提高国家公民自觉地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政治素质;作为一种道德要求的爱国主义,属于伦理学的研究范畴,通过这种性质的爱国主义教育,能够引导国家公民自觉地恪守爱国主义道德要求,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在民族精神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爱国主义精神,主要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范畴,它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思想和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国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能够不断地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地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不断地升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品格,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人民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不断追求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爱国主义精神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的地位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概括公民道德建设体系时指出:“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把这些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丰富了公民道德建设体系的内容,报告强调指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经过了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到十六大报告的历史发展,一幅系统、完整、协调的公民道德建设体系的画卷清晰地展示在我们面前。这个体系包括一种精神、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项基本要求、三个着力点、两个重点和一些具体规范。一种精神,即爱国主义精神;一个核心,即为人民服务;一个原则,即集体主义;五项基本要求,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三个着力点,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两个重点,即以诚实守信为基本规范的重点,以青少年为教育对象的重点;一些具体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规范。这里不难看出,爱国主义精神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它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这一伟大工程中具有旗帜作用,就是说,爱国主义精神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面光辉旗帜。

首先,爱国主义精神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和具有旗帜作用,是由公民道德建设自身的需要决定的。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是辩证统一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们所讲的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体现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深厚感情的崇高精神,是同促进历史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同维护国家独立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致力于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反动统治的斗争,把黑暗的中国改造成为光明的新中国。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2]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是当今中国爱国主义精神的时代特征,也是当今中国爱国主义精神的本质要求。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要求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适应这一要求,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就要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放在首要地位加以重视。这是因为,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能够帮助人们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新型道德关系,引导人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和集体主义的利益观;能够帮助人们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人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承担作为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整个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其次,把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面旗帜置于公民道德建设体系的最高地位,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呼唤。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绘制了二十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新世纪新阶段的前进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目标是宏伟的,前景是灿烂的,但任务也是繁重的,前进途中难免要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必须看到,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还存在很大差距,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它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等等。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陶醉于“宏伟蓝图”而稍有懈怠,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越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个重大关头,全国人民就越是需要中华民族精神所具有的非凡的凝聚力。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保持其生命力的源泉,它具有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功能。有了这种凝聚力,我们就能战胜前进途中的一切困难,不断夺取新的胜利。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精神。党的十六报告强调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其实,这也是对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基本要求的精辟概括。这是因为:团结统一是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在处理民族内部各兄弟民族之间、各民族成员之间关系上的要求,也是爱国主义精神的最基本的要求,因为祖国的统一和全中国人民的大团结,才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个民族成员得以繁荣昌盛的基本条件,要爱国就必须保持民族的团结与统一;爱好和平是爱国主义精神内涵的扩展和延伸,是其体现在处理本民族与世界其他国家各民族之间关系上的要求,因为任何民族的发展都不能是封闭的,只能是开放式的发展,爱好和平的民族精神能够为中华民族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力量的支撑;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根本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和精髓。这五种精神,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爱国兴帮这一主题。我们要完成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完成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任务,就必须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坚持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我们始终高擎爱国主义这面旗帜,就能把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聚起来,万众一心、坚韧不拔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就能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勇于攀登,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就能使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造性得以充分发挥,顽强拼搏、锐意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的公民道德建设,只有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置于最高地位,把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和培育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的建设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标签:;  ;  ;  ;  ;  ;  

爱国主义及其在公民道德建设体系中的地位_爱国主义精神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