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教育与约束_社会教育论文

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教育与约束_社会教育论文

略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教育与约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道德论文,建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则集中体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即“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何实现这些任务以达到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的目标,是当前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中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本文认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在于教育与约束,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现阶段,尤其应重视和加强约束的作用。

为了在人民中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有效地抵制和克服消极腐朽东西的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生活秩序,教育是一个重要途径。思想道德教育要把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放在首位。

为了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思想道德教育必须做到不回避现实的社会生活,不掩饰客观存在的矛盾。当前,思想道德教育应引导人们处理好三个关系,以便纠正错误思想,明确道德准则。

遵循价值规律与坚持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作为市场经济,它也要遵守价值规律,因此也不可避免地要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上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的价值取向的滋长,就是这种影响的负面表现。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强调价值规律与为人民服务是并不矛盾的。社会成员在以诚实劳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需要相互之间提供良好的服务。《决议》指出,思想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使为人民服务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全体社会成员应普遍遵循的伦理道德原则。对不同社会成员的道德要求虽有层次上的区别,但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也应该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

实行物质利益原则与坚持社会主义理想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否定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价值观的同时,要大力提倡义利兼顾、义利统一的义利观。在当前利益主体趋于多元化的情况下,首先应该强调社会主义的大义大利,以社会主义理想引导人们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等问题。我们的理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各种利益关系都应据此加以调整,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既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又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承认个体发展与坚持集体主义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自主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而市场经济本身的弱点和消极因素也容易引发个人主义和自我为中心的倾向。但市场经济又是一种分工合作的经济,任何个人都离不开集体,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独立于社会。因此,在承认和鼓励公平竞争基础上的个体发展和个人对自己合法利益追求的同时,必须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把集体和个人结合,以集体为主导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准则,促使社会成员在竞争的同时不忘协作,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把集体利益放在优先地位,倡导服务社会、热心公益、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风气。

社会道德规范是有层次性的,思想道德教育也应分层次进行。作为面向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应与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重点,以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目标,提高人民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准,激发健康向上的追求,造成文明的道德氛围。而更高层次的道德教育则以激励人们做社会的优秀分子为目标,其对象首先是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等,使他们能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以自己的道德情操和模范行为影响和感染广大群众,促进全社会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

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应该贯彻教育先行的原则,但教育不是万能的,仅靠教育既不能形成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也不能有效地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建设还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机制来保障和推动。

就形式而言,约束可分为两类,一是以自律为形式的约束,即自我约束。这类约束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教育引导来使社会成员具备对于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光荣与耻辱、合法与非法等的辩别能力,养成自尊、自重、自爱的道德情感,从而自觉按照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二是以他律为形式的约束,即社会约束。这类约束又可按约束的性质不同而分为软约束和硬约束。软约束主要通过社会舆论、道德规范来否定或限制某些行为而实现,硬约束则主要通过法制和行政手段来实现。

当前,在提倡自我约束的同时,更要加强社会约束。而在社会约束中,不仅要把软约束与硬约束紧密结合起来,而且要对硬约束予以特别注意。因为软约束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人的自觉程度,而在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硬约束的制约,软约束就完全可能流于形式。

加强硬约束,主要就是加强法制建设。社会所有成员的一切行为都应该纳入法制的轨道,他们的地位、权利和义务都必须由法律来规范,超越或破坏法律就要受到制裁。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和纪律来规范和处理。法律、规章、制度和纪律一般来说都体现了社会的道德准则,它们所禁止的行为通常也就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它们作为刚性的规范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道德意识。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尚在建立过程之中,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有许多事物、行为尚未受到有效的规范,而也正是这些地方,容易出现道德观念的混乱。及时研究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于约束人的行为,提高人的素质,纠正不正之风,形成良好道德风尚是十分重要的。

在制定和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同时,必须在执行和落实上狠下功夫。再好的法律、规章、制度和纪律,如果不执行、不落实,或执行不严格、落实打折扣,就形同虚设,甚至比形同虚设更坏,因为这将破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且从根本上削弱必须遵纪守法的社会心理和意识,从而导致思想道德水平的滑坡和社会无序化的蔓延。道德教育就将是苍白无力的,道德规范也将难以形成。

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通过教育和约束的双重途径,坚持不懈、真抓实干,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和社会道德风尚进步的趋势就一定能不断巩固和发展。

标签:;  ;  

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教育与约束_社会教育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