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许局实施专利战略转变政策_日本特许厅论文

日本特许局实施专利战略转变政策_日本特许厅论文

日本特许厅实施转变专利战略的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专利论文,战略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日本新闻媒介的报道,日本特许厅正在着手实施专利战略的转变政策,这种动向值得注意并予以研究。

去年年底,特许厅成立了专门机构——特许厅长官的私人咨询机构“21世纪知识产权问题思考会”,研究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和改革制度等问题,开始探讨制定具体政策。另外还考虑在5月份前后整理成报告,向政府反映并提出针对性的问题和建议。特许厅的上述作法是基于下面的严重事实:在以专利使用权为代表的国际技术贸易收支中,只有美国一家是赢家。美国在1985年至1994年的10年间有大约16万亿日元的顺差,但日本则出现了大约4万亿日元的赤字。这是由于在日本积极引进海外新技术的同时,美国发动了知识产权攻势,要求日本支付巨额专利使用费的缘故。美国的这种攻势由来已久。

从8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为提高其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政府和民间一起推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摆出了把专利作为维持产业竞争力优势的手段而充分加以利用的姿态,向各国企业大力收取专利使用费,稳步增加技术贸易的收益。相应地,美国企业在国外特别是在亚洲地区的专利申请亦在不断增加。

日本特许厅担心长此以往日美在这方面的差距将日益拉大,不得不开始认真考虑日本也要制定必要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国家战略。

今年2月份,日本与工业产权有关的10个团体举行了题为《今后日本也将进入专利时代》的演讲会。特许厅长官荒井寿光在演讲会上强调说:“不要落后于世界潮流”。他表明了将大力推行重视专利政策的方针。他还督促研究人员积极提出专利申请并扩大申请的领域。他说:“现在已经与只把物品制作方法看作专利的时代不同了。如果日本的企业和研究人员不转变思想,那么在国际上就会落后于人”。荒井寿光的讲话反映了日美两国之间对专利问题的差异。

在日本有一种倾向,认为发明不能随便被人使用,专利被看作是一种保护手段,认为过分保护会阻碍研究的进展的想法在以研究人员为主的人员中根深蒂固。

但美国人则“认为专利是让发明者积极对外公开发明内容的报酬”。据说在美国那些仅靠先进的设想维持经营的风险企业是产业技术开发的主力。为了培养这些企业,美国“认为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范围比日本设想的范围更广”。

而在事实上,各国在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范围正在迅速扩大。美国更是这方面的先锋,美国的企业和研究所提出了打破过去的既成观念申请专利,使日本方面感到非常吃惊,不断地提出批评。例如,对于遗传基因专利的申请,日本从事遗传基因研究的人员异口同声地提出了批评。回顾过去,美国以开创发明专利所保护的最新领域而著称于世,而日本则是在具体的小的方面“零打碎敲”,但就荒井寿光的讲话来看,日本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可以预计,日本今后的专利申请范围将会拓展。

日本特许厅在专利战略方面的变化是有着深刻背景的。专利制度的历史证明,对企业来说,专利是投入巨额研究开发经费所获得的宝贵的企业财产。但在日本所作的这方面的调查却不令人乐观。在一份以1996年国内申请专利较多的300家公司为对象的调查报告中,据企业回答它们自身70%以上的专利技术是对原有技术的改造,从根本上改革原有技术和独创性极高的发明只占20%。可见,改造技术专利的问题十分突出。

申请目的也显示出这种倾向。由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国际上日益增强,涉及专利权的诉讼问题日趋增加,很多企业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和海外企业取得专利权,或诉讼时进行对抗。日本发明协会1996年以4200家公司为对象进行了调查,其中回答申请专利是为了对抗其他公司的类似技术的企业最多。

伴随着日本经济的高成本结构日趋表面化,在把生产据点向海外转移的同时,也不得不考虑改变专利战略。现在普遍存在的一种见解是,“日本到目前为止一直以(交换基本专利及其制造和实用化技术专利的)技术交流合同为骄傲,但这种做法今后将行不通”。企业自身也开始产生危机感。

除此之外,企业的短期效益也作祟,过于优先考虑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率,发展短期内见效的应用技术的观念根深蒂固。却没有看到即使基础技术投资的回收不会立杆见影,但也包含着产生成倍收益的未来可能。现实正逼迫着当今的日本企业以长远观点来评价研究开发。

特许厅现在更加重视以专利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力图推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的专利政策。这是因为,人们担心,在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活动的重要因素受到重视的形势下,尖端技术领域的基本专利权会被欧美抢先获得。就此,日本对作为产生基本技术专利的场所——大学、研究机构寄予期望。

但在过去,日本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是以获取论文而闻名的。犹如东西方的意识不同一样,日本大学的研究人员对靠成果赚钱缺乏热情,而在欧美国家则是把专利和论文一起评价并把专利视为旨在进行下一次研究的重要资金来源。此外,和企业共同搞研究多是把专利使用权转让给了企业这种现实,更加剧了研究人员对专利的消极态度。而在美国,大学从事专利的商业活动十分活跃,美国所有大学在1994年获得的专利收入达2.7亿美元;日本虽然没做过这方面的总的统计,但所知的大学却有不少的是负数……

研究机构的情况也令人担忧,特别是国立研究所一向把重点放在论文上的风气很浓。为此,通产省的工业技术院在去年11月大幅度地修改了与申请专利有关的发明章程。关于全部归国家所有的知识产权,其权利的一半归研究人员个人也成为可能。发明章程修改以后,立即收到效果,基于新章程的专利申请已经产生,这说明公职研究人员的专利意识出现了变化。据报道,科学技术厅也实行了类似的改革,农林水产省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从大学也传来了好消息,研究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正在转变。电气通信大学教授出泽正德根据他自己的经验指出:“仅靠论文是不够的。要想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专利是很重要的”。他在国内外已经获得了100多项专利,并有几项为他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不少的大学如东海大学还为鼓励研究人员申请专利设立了服务机制。因此,东海大学一年的专利及知识产权收入大约高达8000万日元。并就获得的专利向研究人员支付奖金,其金额为专利收入的20%。可以预计,专利成为日本大学和研究所稳定的财源虽说尚需时间,但其趋势却是明显的乐观。而进一步分析,日本在大学和研究所的专利政策表明,不同于企业的应用性很强的职务发明,为了鼓励大学和研究所做出超前性的基本专利,适度地承认个人发明的专利权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与短期见效的应用性专利相比,超前性专利很难立即见效,辅以名誉——归个人所有就成为一种补偿,况且研究人员又重视论文这类名声。

另外,日本特许厅还加大了专利的实施力度。据特许厅说,日本现在有相当多的专利被认为不会带来大的利益,故大企业就没有把它们转化为产品,也没有向其它公司转让。但中小企业对此却深感兴趣。据特许厅的调查,约80%持有专利的企业可以对外转让其专利权。因此,充分利用被搁置的专利势在必行。目前已经出现了把举办专利和技术交流会作为商业活动或者专门买卖专利使用权的企业。从下年度开始,除全国的通产省和冲绳事务厅要举行交流会外,还将在都道府县设立知识产权中心,从特许厅拥有的专利信息中,提取对企业有用的信息,以指导希望利用专利的企业。

综上所述,日本特许厅实施转变专利战略的政策已经开始奏效,而且其政策运作并不仅仅局限于特许厅本身,还有相应省厅的有关政策系统推动,波及到“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同步效应,属系统工程,颇具意义,值得分析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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