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的哲学命题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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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培根:“知识就是力量。”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2~1626年)是“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马克思语)。他在《论说文集》中有一段隽永的箴言:“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明;博物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在《伟大的复兴》第二部分《新工具》中,他更鲜明地指出:“人的知识与人的力量是合二为一的。”这一命题被后人简化为“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千古名言。“知识就是力量”意为:一旦人们认识了自然,也就获得了知识,获得了力量——征服自然的力量。这一名言,既是培根哲学思想的起点,也是其终点。

“知识就是力量”是文艺复兴时期科学文化知识繁荣、人们崇尚科学文化知识的集中反映。弗兰西斯·培根生活的文艺复兴时期,是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全面复兴,是“以人为本”或“以自然为本”。在这个复兴中,人而非上帝是中心,而不是像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所宣扬的那样以神为本。“人本主义”的著名代表和开山鼻祖就是弗兰西斯·培根。在那个伽利略低头认错、布鲁诺葬身火海的黑暗年代,“知识就是力量”不仅是一种革命性的口号,而且准确地反映了其时代精神。

“知识就是力量”是对中世纪经院哲学和传统的宗教神学的批判,是对英国封建主和封建教会势力的沉重打击。弗兰西斯·培根的《新工具》是相对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而言的,他对旧哲学的批判主要集中于对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并为经院哲学所继承的传统科学观和逻辑体系的批判。培根认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经院哲学建立了“大全式”的体系,并把它作为惟一的科学。这种经院哲学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出发,并崇拜上帝,蔑视自然,扼杀自然科学,完全堵死了人类认识自然的通道。这种哲学的最大缺陷是没有实效,只能谈说、争辩。因此,必须抛弃这个不能生育的“修道尼姑”,使哲学重新面对自然、为人类控制和征服自然而提供可行的方法,给人类的理智开辟一条与经院哲学完全不同的道路。在这里,培根所说的实效性,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观,它只是指满足人类物质生活需要的用途,不包括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与满足。这样,以思辨和伦理取向的古代知识以及宗教价值为取向的中世纪知识理所当然地不能纳入科学知识的范围之内。因此,“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口号的提出,对于促使人们从经院哲学与宗教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激励和推动作用。从此意义上而言,这对于当时英国的封建主和封建教会势力,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知识就是力量”反映了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渴望利用科学技术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从文艺复兴开始,近代科学崭露头角,而到了17、18世纪,一些科学门类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时的科学已经不只是人们抵抗宗教蒙昧主义的武器,更是新兴资产阶级征服自然、获取财富的有力工具。但此时自然科学的发展还不能同资本主义经济的迅猛发展相适应。在弗兰西斯·培根看来,科学技术的发明与创造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动力,知识不仅是一种学问,更是一种改造自然的力量。一项伟大的发明对世界的影响会比十个凯撒还要重要。

“知识就是力量”也是弗兰西斯·培根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体系的基石。如果说英国是近代欧洲唯物主义的发祥地,那么,培根就是这一发祥地的拓荒者。培根的哲学是围绕如何教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知识这一中心进行的,其唯物主义经验论的思想之链为:

——人是自然的奴仆与解释者,经验是知识之母。培根在《新工具》的开篇就指出:“人,既然是自然的奴仆和解释者,他所能做的和了解的,就是他在事实上或在思想上对自然过程所观察的那么多,也只是那么多。除此以外,他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能做。”[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45页]这就是说,人应当像仆人尊重主人并按主人旨意行事一样,要尊重自然,“解释”即认识自然,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在经院哲学处于垄断地位的中世纪,培根提出“人是自然的奴仆”是直接与“人是神的奴仆”针锋相对的。要更好地认识自然,就必须对自然界中的个别事物进行分析研究,而这种分析研究,必须从人对自然所获得的经验认识出发,而不能从抽象的“理念”和原则出发。他认为,全部对自然的解释由感觉开始,由感官的知觉沿着一条径直的、有规则的、谨慎的道路达到理智的知觉,即达到真正的概念和公理。这种认识开始于经验的观点便构成了其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核心。

——哲学研究及至所有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的自然界,它们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寻求知识,也就是要发现事物性质的“形式”。他借用了经院哲学中的“形式”这一概念来表示事物运动的“规律及其不可分的部分”。在他看来,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运动和变化的。知识就是对自然因果规律的了解,如果“形式”被发现了,就可改变它、命令它,趋利避害,使之为人类的利益服务。

——人类要获取知识,必须冲破阻碍人类认识的障碍,即认识的“四假相”。培根形象地把科学发展的障碍比喻为“假相”,他把这样的假相归结为如下四个:(1)“种族假相”指人性的缺陷。他认为,人的感性和理性都以人为尺度衡量外物,缺乏科学所需要的中立态度和客观性,是将人所特有的本性强加给客观现实,结果歪曲了事物的真相。这是根植于人的天性,是人所共有的一种心理定式,故称“种族假相”。(2)“洞穴假相”是个体差别造成的缺陷。在观察和认识事物时,每一个人往往会因环境、教育、性格与爱好、观察角度、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别而出现主观性、片面性,从而歪曲事物的真相。这就好似从自己所处的“洞穴”坐井观天。(3)“市场假相”指语言交往中产生出的误解。在交往中,人们使用有名无实或含义模糊的词语概念,都会产生混乱;语言的混乱又会产生思想的混乱,使人是非不分,真假难辨。这就好像市场上劣货的叫卖者以假冒真、用次充好而引起混乱一样,故称之为“市场假相”。(4)“剧场假相”指各种哲学体系以及流行理论造成的错误。培根把历史上的哲学和思想比作舞台上演出的戏剧,尽管它安排得比真实的故事更紧凑、更精彩、更令人满意,但它毕竟是假的东西,如果将其视为权威和经典盲目信仰与崇拜,便会使谬误代代相传,这就是“剧场假相”。培根的“四假相说”,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对经院哲学和传统观念的深入批判,这在西方哲学史上是第一次。他所揭示的人类认识过程的曲折性可能产生的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等问题,在哲学认识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人类获取知识的新方法是经验归纳法。要冲破阻碍人类认识的“四假相”,必须采用科学的实验方法,其实验方法的程序就是归纳。他突出地强调归纳法作为科学发现的新方法与新工具,以取代使知识日益走向枯燥的演绎法。他不仅指出了演绎法的两个致命缺点,而且提出了归纳法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提出了“三表法”,即所有正面的例证构成具有表、所有反面的例证构成缺乏表、不同程序的例证构成程度表(又称比较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培根对归纳法的弘扬,确实沉重打击了先验主义的概念推演方法和独断主义的盲目信仰,有力地促进了新兴自然科学的发展。但培根将归纳法视为惟一正确的认识方法,极力贬低演绎推理的作用,是一种矫枉过正的偏颇行为,而且他的归纳法也比较粗糙,实属一种简单枚举法。

弗兰西斯·培根以尖锐的通俗的语言传播了自然科学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其经验归纳法也不失为科学研究的一种新方法,但总体而言,培根的思想是比较浅显的,他的科学观有简单化和片面性的倾向、把精神价值排除在科学实用之外、将知识仅仅视为施加于自然的物质力量的等思想萌芽在自然科学成熟壮大之后随之发展成唯科学主义。因此,有人认为培根是唯科学主义的始作俑者。

托马斯·霍布斯:“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是英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其著作主要有《论物体》《论人》《论公民》《论社会》《利维坦》。他运用机械力学观点和几何学方法构建了一个包括论物体、论人、论国家与论社会的哲学体系。

“物体”是霍布斯哲学体系的基本范畴。在他看来,世界上真实存在着的只有物质所构成的物体,“哲学的对象,或者哲学所处理的材料,乃是每一个这样的物体:这种物体我们可以设想它有产生,并且可以通过对它的思考,指导它同别的物体加以比较,或者是,这种物体是可以加以组合与分解的,也就是说,它的产生或特性我们是可以认识的”。“物体的定义可以这样下: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85、392页]从霍布斯的论述中,我们可见他所说的物体(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物质”)具有如下特征:它不依赖于我们思想而客观存在;占有一定的空间;能为人们所认识。因此,霍布斯坚持了一条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

在阐述了其“物质观”后,霍布斯提出了世界统一于物质的观点。他认为,世界上除了物体以外,再也不存在非物质的东西。所谓世界就是无数物体的总和。人们所能设想的只是各种有形的、有限的存在物,如果硬要说这个世界上存在着非物质的存在物,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那些经院哲学家和神学家们所提出的“无形的实体”,完全是欺人之谈。这样,霍布斯由此就否定了宗教神学。

霍布斯还认为,运动是一切事物的最一般的原因,一切变化都在于运动。“‘运动’是不断地放弃一个位置,又取得另一个位置。”时间是运动中先后的影像,空间则是心外之物的影像。“设想某件东西可以离开时间而运动,就等于设想没有运动的运动,这是不可能的。”[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94页]由此可见,托马斯·霍布斯看到了事物的运动,也论及了事物运动的时间和空间的问题,但他是用力学中机械运动的原理来加以解释的,他将事物的运动仅仅归结为机械运动形式。因此,他的哲学成为了机械唯物主义哲学。

霍布斯还力图运用他的机械论来解释人。在他看来,人与自然并无本质区别。人似钟表,心脏即发条,神经乃游丝,关节似齿轮,生命不过是肢体各部分的和谐运动。他继承了培根的唯物主义经验论,认为“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得来的”,不存在天赋观念。但他有时又步入了另一极端,将感觉看作是纯粹的主观心理状态、原始的“幻影”。他认为知识发端于感觉和想像,但探明事物的原因则是推理工作。哲学是推理的知识。所谓的推理实际上是观念的加减计算。这样,他将人类的认识活动统统归结为机械性的活动,是其机械论在认识论上的反映。

霍布斯甚至用机械论来解释人的情感、欲望以及国家与社会。他认为,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前,人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没有什么原则来束缚他。但人的本性则是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与权力,“人对人像狼一样”,总是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之中”。因此,为了使“自然状态”得到切实的遵守,人们便订立契约,将他们的自然权利转让、交付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议会,这就是“国家”。国家是一种人工物体,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主权为灵魂,官吏为骨骼,财富为体力,赏罚为神经,民和为健康,民怨为疾病,内乱为死亡。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它就像一只《圣经》中所说的海中怪兽——“利维坦”(leviathan),不断运用强制力量来限制个人私欲,使“人对人像狼一样”的状态得以终结。可见,他的社会契约论虽然论证了专制主义的合理性,但从他摒弃君权神授论而言,则具有反封建的意义。

托马斯·霍布斯是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机械唯物主义者,他的唯物主义是弗兰西斯·培根所开创的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是从弗兰西斯·培根过渡到洛克的思想桥梁。他的机械唯物主义与无神论思想在18世纪法国得到发展,他的人性论和社会契约论对后来欧洲的社会政治学说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约翰·洛克:“心灵如白板。”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大师,“自然状态说”“社会契约论”的鼓吹者,著有《政府论》《论宗教宽容》《人类理智论》等著作,其哲学的中心论题是认识论问题,尤其是提出了“心灵如白板”的著名论断。

首先,洛克批判了当时盛行于欧洲哲学界的天赋观念,以便为其“白板”说扫清障碍。他认为,天赋观念不仅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理论假设,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假设。天赋观念的一个主要理由是一些观念和原则是全人类普遍同意的。洛克认为,即使足以证明一些观念和原则是人类普遍同意的,也不能证明它们是天赋的,很可能它们缘于其他途径。更何况根本没有什么全人类普遍同意的与生俱来的观念和原则。上帝的观念并非人人都有,也并非是天赋的,而是在后天的学习中,在神学蒙昧教育中才获得的。

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与他的“白板”说是同一理论的正反两个方面。他一方面否定了知识来自于天赋观念,另一方面肯定经验是知识的惟一来源。他说:“人的心灵天生就好比一块白板(tahula rasa)——不是白颜色的板,而是空白的板,上面没有任何记号,没有任何观念。人出生时心灵犹如白纸或白板一样,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印象。”“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450页]在这里,洛克所说的经验是十分宽泛的,他将它分为感觉和反省两类。感觉是观念的外在来源,是通过外物的刺激而产生观念的过程;反省是观念的内在来源,是“内部感官”,是心灵反思内部活动而获得的观念。这就是洛克的双重经验论。由此可见,洛克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表明他坚持了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原则,但反省也视为知识的一个来源,则表明了其唯物主义经验论的不彻底性。

洛克还将物体的一切性质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前者指物体的大小、广延、可动等;后者指由第一性的质所派生的、使他物发生变化的能力以及在我们感官上产生颜色、声音、气味、滋味和冷热、硬软等感觉的能力。他认为,物体的第一性的质是客观的,是“实在的性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第二性的质是物体在人心中造成的不同于第一性的质的性质,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它在物体中并不存在“原型”。这样,洛克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而且“第二性的质”实质上强调了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因素,但他并没有对“第二性的质”产生的原因做出科学的解释。

洛克的“白板”说奠定了近代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基础,成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论源泉。他的哲学思想对贝克莱的经验唯心主义、休谟的不可知论经验主义以及康德的“批判哲学”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乔治·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

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63年)是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西方近代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同时也是一个主教,其著作主要有:《视觉新论》《人类知识原理》《希勒斯和斐勒斯的三篇对话》等。在《人类知识原理》一书中,他阐述了其“非物质主义”哲学思想,提出了“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著名论断。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建立在经验论基础之上的,是对洛克经验论的发展,是坚持彻底的经验主义的必然逻辑归宿。贝克莱的哲学是从洛克的经验论出发的,他承认知识起源于感觉,知识的对象就是观念。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观念,而不是观念之外的事物。观念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反之,外在事物却是“一些观念的集合”。这就是贝克莱修正洛克的经验论而提出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存在就是被感知”显化了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强调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贝克莱利用洛克关于“第二性的质”理论中存在的混乱,指出了一切感觉都可以用洛克的“第二性的质”来阐述,“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是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的,即使在思想中也不能将它们抽象出来加以分开。既然“第二性的质”存在于心中,那么,“第一性的质”也必定存在于心中。在这里,他已经在认识论的范围内提出了主观与客观相互统一、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指出了物质的所有属性都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他还认为,物体的广延、形状、运动完全是相对的,是随着感觉器官的结构或位置的变化而相应变化的,因此,它们完全依赖于人心,而不是存在于人心之外的任何地方。可见,尽管“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是十分荒谬的,但他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第一次突出强调了人类认识的主观性和相对性问题,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假如贝克莱生活在今天,相对论很可能会被他所发现。直到今天,贝克莱的思想对人们研究认识的主体性仍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哲学史上最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命题。贝克莱从经验论出发,将认识的起源完全归结为感觉或经验,那么,事物的存在只有在感觉或经验中才有实在的意义,而离开了感觉或经验的“纯客观存在”是不可理喻的。物是感觉的组合,没有了人的感觉也就没有了物体本身。这是一种认为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物质的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一个站在常识和经验论的立场上难以驳倒的命题。当贝克莱提出“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时,举世皆惊。很多哲学家都指责它荒谬,但不知如何从哲学上驳倒它。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将贝克莱比作一架“发疯的钢琴”,但他也痛心地承认:“这种狂妄的体系,在我看来,只有瞎子那里才能产生出来;这种体系,说来真是人心和哲学的耻辱,虽然荒谬绝伦,可是最难驳斥。”[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52页]贝克莱的结论之所以难以驳斥,是因为那些反驳他的人常常站在常识的立场上反驳,而常识是相信感觉的。据说,有一天,贝克莱和友人约翰生博士散步,不小心碰上了一块石头。约翰生博士便问到:“在碰到这块石头产生痛觉以前,它是否存在?”这种充满了随机而发的诘难也许是犀利的,但“存在就是被感知”的深层涵义远远不是一块石头就能诘难倒的。对于这一问题,贝克莱的回答是:即使此前我没有感知它的存在,还有别的人感知它的存在。即使人人都没有感知它的存在,则还有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无限精神即上帝在感知它的存在。他不无虔诚地说:“主的眼睛是遍用各处,无所不在的。”这样,“存在就是被感知”最终借助于上帝,在主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一层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

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从总体上来看是错误的,但他确实发现了当时唯物论的诸多缺陷,特别是对洛克哲学中的二元论以及唯物论的机械性和形而上学的批判,则促进了哲学的发展;他对主体能动性的强调,对认识的发展也是一种促进。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标志着英国经验论历史发展中的一个转折点,对后来英国和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学说产生了巨大影响。休谟的不可知论是贝克莱唯心主义经验论发展的必然结果,现代西方哲学中的实证主义、马赫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学派都与贝克莱哲学一脉相承。

大卫·休谟:“我们应该对一切持怀疑态度。”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年)是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温和的怀疑论或不可知论者。他从经验论出发,将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提出了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以怀疑论为特色的哲学体系。他曾写到:“如果我们是哲学家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对一切持怀疑态度。这样才能名符其实。”休谟的怀疑论是全面的,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形而上学的怀疑。从古希腊开始,哲学一直被形而上学主宰着,而休谟所怀疑的首先就是这座人类精神颇引以为荣的宏伟高楼。他认为,形而上学方面的那些思想“要么是人的虚荣所做出的毫无结果的努力之产物,要么就是迷信之幽灵”。因此,应该毫不留情地揭露这种伪科学,甚至要清除那些愚弄人的形而上学方面的书籍:“当我们巡视图书馆时,我们可以拿起一本书,例如神学或经院哲学的书,我们就可以问:其中包含着量或数方面的任何抽象论证吗?其中包含着有关事实与存在的任何经验论证吗?没有,那我们就可以将它投到烈火中去,因为它所包含的,没有别的东西,只有诡辩和幻想。”[《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670页]后来英美哲学家激烈地排拒形而上学的理由,无不是从知识与伪知识的分界开始的,休谟是这一做法的始作俑者。

——对感觉来源的怀疑。休谟继承和贯彻了洛克的经验论,但他对经验的具体分析上与洛克有所不同。洛克将经验的对象统称为观念,认为一切观念都来源于感觉与反省。休谟则将经验的对象称为知觉,它分为印象与观念两大类,其中印象又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观念来源于印象,反省印象来源于感觉印象,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觉印象。至于感觉印象的来源,则是一个不能回答的问题。他声称:“至于由感觉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实地断定,那些印象还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能力所产生,还是由我们的造物主那里得来的。”

——对实体存在的怀疑。休谟对待实体的态度比任何哲学家都要激烈,他否定了实体作为知识对象的可能性,要将“实体”观念从哲学中驱逐出去。他认为,我们没有关于实体的知觉,至于知觉之外有无实体存在,那是不可知。本着这种怀疑论精神,他依次否定了物质实体、心灵实体和上帝的可知性。

——对因果关系的怀疑。休谟按照怀疑论的观点否认了对客观规律性的任何断定,而局限于对各个现象间、各个观念间因果联系的考察。他认为,因果之间有一种前后相承的必然关系,而这种因果联系的发现不是凭借于理性,也就是说知识是无法解释这种因果关系的,因果联系的发现是凭借于经验的。不过,单独一次经验并不足以形成因果观念,只有当类似的现象多次重复或经常集合在一起,并从而在人的心灵上产生了习惯性的影响时,才能形成这种观念。他说:“一切从经验而来的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运用联想的结果。因此,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这样,他将因果关系的基础最后归结为人的自然本性,做出了一种自然主义的解释。

——对宗教迷信的怀疑。休谟的怀疑论不是为了从根本上抛弃知识,否定理性,而是为了防止宗教迷信和狂热。他说:“迷信是从人类的流行意见中自然地、轻易地产生的,所以比较有力地抓住人心,常常干扰我们对生活和行动的安排指导。”而“哲学胜于各种各样的迷信”,“宗教上的错误是有危险性的,哲学上的错误只不过可笑而已。”[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532页]

休谟的怀疑论是耐人寻味的。他的怀疑是出于“一种好奇心”“一种爱好”,是为了“对教育人类做出自己的贡献,并以自己的发明和发现取得声名”。他的怀疑论自认为是一种“温和怀疑论”,有别于皮罗的“极端怀疑论”,即不是为了怀疑而怀疑,怀疑只是追求确定知识的手段。他的怀疑仅限于思辨领域,在实践中仍然相信健全的常识。休谟所建立的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为19世纪英国非宗教的哲学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对康德的批判哲学以及现代西方哲学的实证主义者、马赫主义者和新实证主义者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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