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特征的理论探讨_农民论文

中国农民特征的理论探讨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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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古老的农民大国,至今仍有60%以上的人口长期居住在农村,仍有4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常年从事着传统的农业生产劳动。现在的农民每年创造的农业总产值仅占到中国GDP的15%左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仍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农村低收入者大约有6000多万人。这是现实的中国所面临的最大国情。十六大提出,21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我们究竟应当如何去认识农民、理解农民、善待农民?如何从政治上去理解和把握几亿农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并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如何从经济上去关心农民且能够给他们不断地带来更多的经济实惠?可以说,这已经成为我们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所面对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课题。

农民这一概念究竟是什么?我认为,从历史发展上看,中国近代以前,凡以经营农业为主要生计的、长期居住在城镇以外的村落人口都可以看成农民,这是一种社会身份概念;中国近代以后,农民在职业上明显加速分化,农民的职业化概念日渐形成。根据这种发展的总脉络,我主张用“可塑性”这一新概念来揭示中国农民的特质。

一、农民的可塑性定义与中国农民的特质

中国农民的特质到底是什么?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实际上早在我国古代社会就已经开始认识了。但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农民总是抱着极大的社会偏见、甚至刻意贬低农民。而近代的启蒙思想家们所关注的焦点是传统农民的双重性格批判与改造小农的自私自利、封闭保守、愚昧无知、因循守旧、胆小怕事等弱点或缺点被他们揭露并予以批判,这种概括带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片面性。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特别是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央三代领导集体,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这为我们正确地认识中国农民的特质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外学者对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深入研究和丰富发展以及在农民学、脑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边缘学科上所取得的新成果,我们对农民问题的理解不断地得到深化,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农民的可塑性特点及其本质特征。

(一)农民的可塑性定义

农民的可塑性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作用下,农民受外部因素影响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的应变能力,尤其是其主动的适应能力和潜在的自主创新能力。具体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带有超强的可塑性,即在一定时期农民对外部环境反应敏锐,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态度果断、行动迅速,富有顽强的毅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做出非凡的业绩。二是带有刻板的可塑性,即在一定时期农民对外部环境反应迟钝,接受新事物能力弱、态度犹豫、行动迟缓,缺乏耐心和进取精神,满足于低水平的消费需求,自身发展也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可塑性,即农民任何时候都具有一定的适应社会生存环境的积极主动的应变能力。在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农民表现出积极主动的适应能力;近代的农民更表现出适应当时的特殊社会环境所表现出来的顽强的生存能力;当代的农民则表现出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富民政策更加激发了广大农民的主观能动性、生产积极性和自主创新性,使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可以预见,21世纪头二十年中国亿万农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伟大实践中,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农民的可塑性在历史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只有农民和手工业工人是创造财富和创造文化的基本的阶级”,[1]把我国封建经济推向世界最发达的水平。据有关专家估算,1700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占全世界的23.1%,而当时的整个欧洲只占23.3%;1820年中国所占的比例提高到32.4%,整个欧洲却只有26.6%。这时我国农业生产的精耕细作程度已相当发达,工业水平居世界之冠,外贸顺差,并一直保持到19世纪初。[2]从我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力量对比看,广大农民乃是决定国家政治命运的基本力量。“从秦朝的陈胜、吴广起义……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1]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一种积淀型文化,它主要由劳动人民特别是广大的农民经过长期实践经验积累,逐步把不成文的潜意识转化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即重德、务实、自强、宽容、爱国),其精神实质就是对真善美理想的执着追求。[3]在中华民族的文明进化过程中,农民的可塑性从未出现过中断且具有一定的自身活力。正如白寿彝先生所言,中华文明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实质就在于中国文明具有的不断自我更新、自我代谢的能力。[4]中国历代农民的首创精神和仿效能力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它具有超强的可塑性,这可以看成是中国农民的特质。总之“读不懂农民,就读不懂中国。”

1、古代农民可塑性集中体现在乡村社区的某个“农业文明点”上。这与农民几千年始终没有突破封闭狭小的生存环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传统农业社会里,农民耕种小块土地并终生都不会离开生活的村落,与外界接触的最大边界就是集镇。在这样封闭狭小的生存环境下,农民长年从事单一性的农业生产和重复性的手工劳动。哲学家波兰尼说:“世界上有多少种‘亚文化’或‘亚亚文化’,便会有多少种放之彼地而准的‘地方性知识’;有多少个不同经验和个性的个体,就会有多少种微妙难言的‘体验性知识’”。[5]中国式智慧的源泉就是由分散而又众多的“农业文明点”构成的。它最早以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为发源地,然后逐步扩展到华北平原以及长江中下游直到中华大地。那么,这种相对分散的“农业文明点”又是如何生成和发展起来的呢?首先,它与我国古代的小规模家庭式农场经营是分不开的。我国传统的农艺是以经验和手工劳动为基础、以精耕细作为主要特点的。它比起欧洲庄园制的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和单位面积产量要优越得多。因为它既适合传统农业生产的自然特点,又具有最可靠的激励机制(家庭成员的亲和力),能够激发起农民劳动的热情和干劲。《管子·乘马》中记载:“是故夜寝早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因此中国历史上最高的粮食平均亩产数唐朝时期,为334市斤/亩,人均占有原粮也最多,为1256市斤/人。[6]据中外许多的历史学家考证,中国真正重要的农业生产技术之发明不是在明代以后,而是在明代以前。[7]其次,若从总体上看,我国传统的农民思维方式是一种“反创造性”的思维。其特征是:(1)封闭性;(2)求同性;(3)单一性;(4)直观性;(5)模仿性;(6)安全性。这极大地制约着农民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培养,甚至成为农民个性化发展的异己力量,同时还具有巨大的历史惯性。当然,中国历史上又多次爆发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显示农民具有强大的集体组织能力,这似乎超出了个体农民所具有的可塑性极限。像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被毛泽东称为“老粗能办大事”的典型人物,他原本是地位十分低下的佃农,后来却成为一国之君。他的文化素养从何而来?他的军事指挥才能从何而来?他的治国雄才大略从何而来?等等。对于类似这样的“历史之谜”,一直成为我国学术界长期争论的焦点问题。由此可见,古代中国农民的可塑性演进的特点是,个体性创造与整体性创造相统一,封闭与开放相统一,内弱与外强相统一,理性与非理性相统一,并由此形成传统中国农民的双重性格。

2、近代中国社会经济结构转型促使农民的可塑性由“点”到“面”向外拓展,表现出近代的农民具有适应当时特殊的社会环境的顽强生存能力。首先,近代的农村人地矛盾日益恶化,迫使大批的内地居民迁移到边远山区寻找生活出路。19世纪中期以后,太平天国战争造成长江中下游的江苏、浙江、安徽和江西等省非正常死亡人口多达1930万人。大批农民得以从边远山区和人口稠密地区向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流动。20世纪初东北地区成为华北平原和山东半岛人口外流的新去处,这时还出现向海外移民1000~1300万人左右的高潮。[8]这既缓解了农民的生存压力,又使各地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常识、经验、技术以及生活习俗、优秀的文化传统等四处传播,它极大地促进了民族融合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其次,近代的农民为了维持生存、养家糊口,不得不以增加耐旱高产农作物的方式来获取口粮。到抗日战争爆发前,中国主要的粮食作物稻米在全国粮食总产量中所占百分比可能已下降了近一半,即从17世纪前期的约70%下降到1931~1937年间的约36%。……各种新旧旱地农作物在全国粮食总产量中的比率大约增加了64%,仅美洲粮食作物就达到20%左右。[8]可以说,近代中国农业史的大部分是适当的作物征服低劣的土地写成的;正因为农民这样做,才使当时的中国粮食进口从未达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当然这是以全国生态环境遭受巨大破坏为高昂代价的,仅就农民糊口而言,当时的绝大多数农民生活水准都普遍下降了。最后,近代的农民通过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比重,依靠数百年积累起来的农业密集化经营和家庭副业生产等,使小农经济得以在商品化条件下持续下去。[9]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近代的农民可塑性并没有丝毫的减弱。如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到19世纪也许更早些,那里的粮食作物已经无足轻重,而新的大宗作物都是像烟草、茶油(一种烤制烟草必不可少的配料)、花生和生姜这些经济作物。[8]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近代的农民职业分化是畸形发生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随着土地兼并加剧,我国农村地区首次游离出一个特殊的“不在地主”阶层,他们纷纷脱离乡土社会而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成为与资本家互相勾结的食利者阶层;另一方面,大批农民被迫破产而沦为流氓无产者,他们“缺乏建设性,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1]这说明,近代的中国社会转型曾迫使少数的农村居民发生了短期内的塑性变形。不过,这种个别的异常“社会现象”,并不能掩盖近代农民所具有的适应当时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顽强的生存能力。

3、当代中国的农民可塑性犹如万马奔腾一般地涌现出来,使其得到超常性的发挥。20世纪上半叶特别是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广大的贫苦农民积极地投身革命,经历了血与火的革命斗争考验,表现出他们具有英勇顽强的对敌作战能力和不怕牺牲的革命性格特征以及部分农民出身的军事将领所具有的高超指挥才能和集体领导智慧。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亿万农民始终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表现出极大的首创精神。我国农村改革许多的成功做法都是农民最先创造出来,然后由决策层进行系统地整理、总结、提炼、升华,最后制定出正确的农村政策,再向全国农民推广。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推进改革的伟大事业。”这既是农村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期农民所具有的本质特征。

二、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正确地认识中国农民的本质及其特征问题

关于中国农民特质的理论探讨,在我国近现代史上,最值得认真总结和汲取教训的有两次。第一次集中争论,发生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时中国近代紧张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迫使思想家们不暇旁顾,而把注意力都集中投放在当前急迫的社会政治问题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去了。[10]正是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背景,促使近现代的一些知名学者开始反思传统中国人的“异态心理”和封建社会旧文化,对所谓的“国民劣根性”进行彻底地揭露与批判。不过他们当时的取材,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也不免夹杂些将旧社会病根暴露出来,催人留心,设法加以疗治的希望。”[11]如:

孙中山认为:中国人勤劳、和平、守旧、恒守古法、不思变通、不敢为主人、凝滞不前等;

陈独秀认为:中国人安息为本、家族为本、感情本位以及散、贫等;

鲁迅认为:中国人狭隘、守旧、愚昧、麻木等;

梁漱溟认为:中国人私德、安分知足、缺乏集团生活、伦理本位等;

林语堂认为:中国人保守、忍耐、平和消极、知足常乐、消极避世、因循守旧、家族意识、家族荣誉感等;

但是,传统中国人的“异态心理”或所谓的“国民劣根性”问题绝对不能代表传统中国农民的特质。因为农民的空想玄虚心理是当平静安稳的生产、生活环境惨遭破坏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可奈何和哀求。它不是小农意识中的遗传基因,而是作为“变异基因”,是小农调节求实心理无法对象化的一种手段。[12]章太炎先生曾经说过,所谓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志尽于有生,语绝于无验。[13]鲁迅先生则明确地指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今天仍有不少的国内学者把所谓的“国民劣根性”问题当成传统中国的农民特质来看待。他们甚至认为,传统的中国农民性格特征是:其一,保守、愚昧、因袭、知足、听天命者;其二,家族观念强烈,人情至上观念强烈;其三,农民的狭隘功利性决定了他们重实际、轻未来的处世哲学。[14]其实这种认识是极其片面的,它既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又与农民在中国历史上的发展事实不符。关于这一点,实际上毛泽东早就告诫我们,对待农民的态度“基本上是一个教育和提高他们的问题。……但是必须废除讽刺的乱用”。[15]这一谆谆教诲,即使在今天也是管用的。

第二次集中争论,发生在农业合作化前后和“文革”期间。当时在党的指导思想和舆论宣传上,一会儿把农民说得比工人阶级还先进,而不顾生产力的实际状况随意地变更生产关系,刮“共产风”、搞“穷过渡”;一会儿又把农民经商做生意视为资本主义的自发势力加以处置、鞭挞,对“包干到户”屡次进行批判、压制。[16]由于对农民的特质缺乏了解,造成很多发展规划的失败,规划者却将失败的原因归于农民的不合作,他们对农民很失望。每天农民都使经济学家叹息、政治家流汗、战略家诅咒。[17]这种由于理论认识上的混乱,直接导致了实践上的许多失误,它给中国农民造成重大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其教训也是十分沉痛的,很值得我们去认真总结和汲取。

就当前来说,究竟是把现实的中国9亿农民当成人口负担来看待,还是把它转化成为一种人力资源优势?这在我国学术界仍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农民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因此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对农民实行“无为而治”,任其“自生自灭”,这种观点无视中国“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存在着甩“历史包袱”的幼稚思想,近年来的“口号农业”就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农民就是“愚、贫、弱、私”的代名词,在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中,9亿农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和障碍。毫无疑问,这两种观点在今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的伟大实践中,都是极其有害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8]这为我们正确地认识新时期农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科学的实践依据。因为我国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国民经济在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分布极不平衡,生产力水平呈现出多层次性。这为9亿农民在今后的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发挥其可塑性作用,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实际上在任何时候,中国亿万农民都是一支最为庞大而又充满活力的神奇力量。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对农民就曾做过多次的精辟论述。如农民“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是中国工人的前身”、“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是现时中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等。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19]可以说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最根本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21世纪前半叶,中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农民的问题,归根结底还得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农民的力量从何而来?关键就在于农民自身具有超强的可塑性。因此“可塑性”是理解中国农民的特质问题的一把钥匙。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学术界习惯于借用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的概念,来揭示中国农民的特质问题。他们认为,农民是“理性的”,或农民是“非理性的”,或农民是“有限理性的”。[20]关于这一类的研究,从方法来说,理性论者主要是想把农民的经济行为纳入规范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以便分析;非理性论者则想全面描述农民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从目的来说,理性论者强调要相信农民的创造能力,给农民充分的自主权;非理性论者在尊重农民自主权的同时,强调要继续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引导。总之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对于这种靠假设前提、甚至是凭主观臆断来给农民简单地定性的做法是不足取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要了解农民不能单靠几个数字。要了解他们脑子里的思想活动比获取统计数字更难。您不懂得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特征,不懂得农民的过去,不懂得传统怎样支配他们的行为,就不懂得农民,更不会懂得正在变化中的农民。”[21]

那么,为何要把“可塑性”当成中国农民的特质问题来理解呢?首先,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几千年历史上看,迄今为止都是一部农民史,实际上是农民的可塑性不断地得到完善和提高的演化过程。一方面,中国先秦时期建立起来的“户籍田结”制度延续至今,一直使农民长期束缚于土地之上,这种超稳定的村落内部结构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这是中国农民具有共同的依附性特征的社会根源。另一方面,传统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一直较低,它对农民自身素质的要求不高,这为发挥农民的创造力,又提供了可选择性或可塑性。实际上,历代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在劳动过程中,会凭借自己的经验行事,从而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得很有效率。西方学者舒尔茨甚至认为,传统中国的农民“可以点土成金”。中国农民善于总结、创造、积累乡土“地方性知识”,它包涵着丰富的社会哲理,一般都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实用性和再生性等特点,农民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这种微妙难言的“体验性知识”。这种情况即使在当今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也是普遍存在的。其次,从农民的可塑性生成机理和发挥作用上看,它是通过观察与摹仿,认同、自居与角色扮演及对自身行为的客观奖罚与自我奖罚等社会化过程而增进其行为发展的。其实质就是,使人的主体性作用充分展现和潜在的能量释放。这就是说,人的可塑性正常地发挥作用,是以个体的力量为基础,以现实的社会关系为媒介,最后形成一种人类社会的“集体合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可塑性”看成是中国农民的特质,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中国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中所发挥的基础性作用。因为,目前无论从我国农村人口基数还是农业劳动力比重来说,都是以9亿农民、2.4亿个农户、2300多万个乡镇企业和9400多万个农民工为主体所组成的社会主义国家,农民家庭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活水源头”。总之,当代农民并没有变成“人口负担”,也不是一群安于现状的“贫困低能儿”,而是具有自发向上精神和自我激励功能的庞大的社会群体。一句话,当代中国9亿农民是具有适应性、灵活性、创造性的市场经济主体。

三、必须关注农民、关心农民、善待农民

翻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编年史,无论哪一桩风云大事都离不开农民这个“活水源头”。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中央反复强调指出,回顾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始终是解决党的事业胜利和发展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更好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具体讲,就是要给9亿农民“正名”、“松绑”、“援助”。

首先,要给农民“正名”,让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中国农民数量从秦朝时期的不足2000万人增加到现在的9亿人,可谓芸芸众生。但他们从来就没有“第一人称”,而只有“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先秦时期最先给农民定性的齐国宰相管仲,把农民锁定在“庄稼人”的位置上。这种原始的概念一直延续几千年至今,未曾发生过根本性的转变。如1999年我国最新出版的《辞海》中,给“农民”定义: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不包括农奴和农业工人)。很显然,这与当代中国农民的实际生存状态差别很大。而依照马克思的观点,传统的农民本质上是“小规模生产”、“手工劳动”、“自然经济”、“受外部权势的支配”。因此“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2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甚至把农民说成是“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马克思的一生始终把人类解放的希望寄托在工人身上,因为工人阶级是最彻底、最觉悟、最革命的。直到恩格斯的晚年开始改变对小农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的认识,正确地解决了无产阶级政党在对待农民的态度上的原则立场问题。他明确地提出:农民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最可靠的同盟军,没有农民的参加,无产阶级革命将会陷入“孤独”、“哀鸣”。所以无产阶级必须要与广大农民结成稳定的工农联盟。列宁则认为:农民是俄国的决定因素,“勤劳的农民是我国经济高潮的‘中心人物’”。[23]他对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和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但是,列宁又断言:农民在革命运动中的任何时候都有反动的成分。因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由于这一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24]因此毛泽东就发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的呼吁;但后来他又把农民无限地美化,并号召城市大批的国家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和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以至酿成像“文化大革命”这样重大的历史性悲剧。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党和国家都对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能动性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但每当人们谈论到农民时,它往往不是一种职业涵义,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等级、个人身份、生存状态、社会组织形式、甚至是一种文化模式和社会心理结构。如今农民在乡镇企业从业的人数已超过1.3亿人,我国城市中的“农民工”人数也有9400万人,此外还有跨国劳务输出中的“洋农民工”和国内出现的许多“农民企业家”、“农民科学家”等,这些人至今仍然是尚未改变其社会身份的“下等农民”。这说明新时期的农村居民,即使改变其职业或政治经济地位,也难以改变他们的农民待遇这样一个极不合理的逻辑关系的现实。这恐怕在当今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所以秦晖教授曾指出:中国的“农民社会”与其说是务农为生的社会,还不如说是非公民社会、臣民社会、身份社会或以共同体为本位的社会。[25]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意识形态里和一些文艺作品中,一直存在着对农民的社会歧视。这完全可以看成是农民交纳的另一笔重税——精神赋税!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给农民“正名”,让9亿农民都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这包括:农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享受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权利、劳动就业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和人身安全保障等)。而使用“可塑性”这一新概念重新给农民定性,则更具有适当性和解释力,使“农民”这个特殊的概念涵义更具有伸缩性和灵活性。当然,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国民待遇”和更多的、更切实的“人文关怀”。

其次,要给农民“松绑”,让农民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创造美好的小康生活。早在1957年,邓小平就曾说过:“农民对我们的意见是:‘你们管得太多了’。”[26]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泱泱大国,单靠国家财政补贴去解决农民的问题,这种办法是相当有限的,也是很不现实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最基本的途径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让9亿农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的“可塑性”,并为他们创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平等竞争的运行机制。十六大提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在这句经典性的老话中,不应该把农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土地,排除在生产要素流动的范围之外。因为在我国农村地区起码还有6亿人口仍依靠土地生存,但农民现在拥有的承包地却是死的,而不是活的即农村土地市场“产权残缺”。这成为制约或限制农民的可塑性有效发挥的制度性因素。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农地制度、城乡收入分配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位一体,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协调运作。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可耕地农民家庭所有制和农村非耕地(包括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道路等)国家所有制,是今后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正确方向。[27]21世纪我国走农地市场化道路,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再次,要给农民“援助”,使农民尽快跟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时代步伐。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农村资金始终处于外流状态,其中1953~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手里拿走了将近9500亿元,占农民净收入的57.5%;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个数字每年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农民承担的税费和各种摊派每年都在4000亿元以上;此外还有约6000多亿元的农村债务被县乡两级政府用于超前消费。[28]100多年前恩格斯曾指出:“为了农民的利益而必须牺牲的一些社会资金,从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看来好像只是白花钱,然而这却是一项极好的投资,因为这种物质牺牲可能使花在社会改造上的费用节省9/10。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我们可以很慷慨地对待农民。”[22]而我国对传统的农民进行改造,却恰恰走上了一条与此相反的路径,即向农民索取的多,而给予农民的少。这样做的实际社会经济效果,肯定是得不偿失的。

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农民的补贴空间还十分巨大。按现在的农业税费与微量允许合计为3000亿元,相当于现有的“黄箱补贴”水平的10倍。[29]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中国政府能否采取果断措施,来加大对农民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国家现行的财政补贴和金融资金是否真正的发挥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譬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整个投资总额的28.7%。这还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其实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由于国家长期农村投资少,造成广大农村地区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我国对粮食的补贴金额超过3000亿元,但这种间接补贴造成了低效益并引起腐败,留下了不少的“后遗症”。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这样的“民心工程”,单靠行政组织推动,却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忽略了农民的可塑性积极发挥,实际效果是不够理想的。总之,我们只有正确地认识农民的可塑性特质,才能够把当前农村的各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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