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认知与跨文化理解——以中德跨文化交际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文化论文,为例论文,认知论文,中德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71(2005)03—0071—06
在经济全球化和人员交流国际化的今天,我们越来越多地面对外国文化理念和文化行为方式,由此所致的文化误解和跨文化交际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不同文化间人员的交流和合作。鉴于这一新时代新问题,提高跨文化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已成为人们应对全球化时代挑战的前提,而跨文化能力也已成为21世纪人才的基本素质之一,它要求我们改变以往的文化视角,用跨文化视角去审视不同文化,了解本国文化和他国文化,做到从对方的思维方式中去理解对方,感受因文化不同性所致的特定工作和交流方式。
一、文化认知特性与跨文化理解
跨文化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文化认知特点的影响。文化所具有的认知特性主要有三个方面:1.文化受到特定地点、时间和文化载体制约;2.所有的文化都有历史承继性;3.文化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① 文化这三个认知层面决定人们的文化行为、对他我文化和文化现象的感知和跨文化理解。因个人作为文化载体受到文化时空的限制,在与不同文化人员接触中,人们总是带着本我文化视角去感知、理解和评论异同文化和其载体的文化行为,由此产生跨文化问题,如跨文化误解、文化误释和文化冲突。在这方面“跨文化性”(Interkulturalitt)② 中的“跨(inter)”涉及以下几个内容层面:1、“之间”(文化间);2.“相互”(文化相互关系);3.“互动”(文化互动性);4.“对立/对峙”(文化对立/对峙性)。也就是说,第一至第三层面的跨文化互动性往往是积极的,正面的,而第四层面则涉及跨文化互动消极的一面,即文化间差异性和对峙层面,因而,“跨”的第四内容层面往往会造成跨文化理解困境、交际困难以及文化冲突。当交流和交流背后所隐藏的价值观超越国界或文化圈时,就会遇到困难,在这方面如果执意坚持本我文化价值观就会导致文化冲突,而文化冲突也是构成跨文化交际的一个重要方面。③
从跨文化交际学角度看,文化是群体、个人、机构、民族的主要取向标准。文化影响和决定人们感知、思维、评价和行动的文化取向体系(das kulturelle Orientierungssystem)④,其核心部分是文化核心标准(Kulturstandards)。文化价值取向标准决定人们选择何种文化行为方式,如何审视他我文化和文化事件发展过程;文化影响人们的个人习惯、集体和群体习惯。从这一角度看,文化可被看作是一个群体习惯的总和,并决定人们的交际、思维、感知和行为的取向。⑤ 文化给人提供行为模式、行为条件和界限,文化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除文化价值取向标准外,文化还为我们提供文化模式、特定的交际和交流形式,如谈判、邀请、会谈、约定和礼节方式。因时空和文化载体等制约因素,不同文化间的文化核心标准的内涵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性和不对称性。从宏观层面看,文化核心标准是人们文化行为的文化核心规范,但如何实施文化核心规范,也受制于作为文化载体的个人所具有的文化整体性影响。
人作为文化载体,他的文化整体性(die kulturelle Komplexitt)包括文化认同(die kulturelle Identit
t)、阶层认同(die Schichtenidentit
t)和个人社会化(die individuelle Sozialisation)。从宏观角度来看,人的文化认同具有文化普遍性,在这一文化整体性范围内,人的文化整体性和其文化行为表现方式又受到人的阶层认同和个人社会化的影响。因而人的文化整体性是三维的,即:1.在宏观层面,人的文化整体性涉及某一文化普遍的价值要求和文化行为要求,由此决定人的一般文化行为方式;2.人的文化整体性也包括个人的阶层认同, 由此决定个人相应的社会文化行为;3.在微观层面, 人的文化整体性涉及个人社会化,由此决定并影响人对文化取向体系和文化核心标准的接受和实施程度,这也影响不同文化人员间的跨文化交际和跨文化理解⑥。在迄今为止的跨文化交际研究中,人们将视角放在文化价值取向体系和文化核心标准接受的宏观层面上。按照阿历山大·托马斯(Alexander Thomas)的观点,确定文化价值取向有利于不同文化人员的跨文化接触和跨文化理解,但是这种文化价值取向体系和文化核心标准的确定方式没有兼顾人的文化整体性中的阶层认同和个人社会化。在这种认知前提下,在跨文化交际中,人们就较难确定交际对方对文化价值取向和文化核心标准的应用程度。鉴于这一情况,我们在确定某一文化的文化核心标准应用时,应比以往更多地兼顾人的文化整体性三个层面,使我们对对方的理解既能符合文化普遍性又能兼顾文化载体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符合文化行为的反应方式。
另外,在审视或感知他我文化时人们会反思本我文化,这一跨文化理解认知辩证关系可使我们通过他我文化洞察本我文化意识。从这一角度看,理解他我文化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进一步认知本我文化,并在对文化异同认识过程中达到自我启蒙(Selbstaufklrung)和自我间距(Selbstdistanzierung)。 由此奠定的跨文化诠释学(interkulturelle Hermeneutik)旨在“理解他我文化,解释他我文化表达方式,并为他我文化成员解释本我文化,以此奠定跨文化诠释学的互动认知特性”⑦。
二、跨文化交际问题——以中德跨文化交际为例
如上文所述,文化受到时间、地点和文化载体的制约,这种制约也影响了不同文化、文化价值和文化理念的形成。跨文化交际(die interkulturelle Kommunikation)虽然是不同文化人员之间的交流,但也是不同文化价值、文化理念和文化行为的接触。由此产生的跨文化交际问题包括:文化不对称性、文化不同性、跨文化交际困境、文化优越感和文化期待以及主观文化假设。
1.文化不对称性。在跨文化接触中,不同文化核心标准和文化取向体系内涵存在着“文化不对称”(die kulturelle Asymmetrie)。在内容上这一文化不对称性虽然涉及同一文化形式和文化理念,但在实施中程度却不相等。当出现文化理念不对称时,通常情况下人们会用自己的文化价值标准去衡量别国文化现象,以此确定不同文化间什么属正常,什么属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反应是,凡是与本我文化标准和理念相似的他我文化现象被看作是正常的,与本我文化标准相悖的则被看作是“不正常”。如“干净观”和“清洁观”,虽然中德文化都强调“清洁”和“个人卫生”,但在程度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德国要求的清洁度在某些方面高于中国人的清洁观。再如在礼仪方面,中德文化也有着程度不相等的期待。就德国人而言,观察到他我文化人员的行为符合本我文化取向标准,即不出现“文化不对称性”时,如准时、礼貌和清洁等,会被看作是正常的,会被接受;观察到他我文化现象远离本我文化价值标准时,则将之看作是不正常。德国人对文化不对称性这种反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影响中德跨文化理解和跨文化交际。
2.文化不同性。与“文化不对称性”一样,文化不同性也受不同文化时空和文化载体的制约。文化不同性主要涉及文化取向核心标准、文化行为方式和交际模式。在跨文化接触中,人们会习惯按照自己熟悉的本我文化价值和文化行为模式作出反应,当出现文化不同性时,他我文化行为常被抑制或拒绝。
综观下文所列举的中德跨文化交际中文化取向核心标准、文化行为和交际模式,人们不难看出,中德文化存在诸方面的不同性,这些不同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德跨文化理解。德国人文化取向标准主要有:形式主义/刻板处事、务实性、等级/权威取向、义务约束、人际距离层次区别、直率交际和保护隐私性等。中国人文化取向标准有:保脸面/面子观、中庸、好客、等级取向、民族自豪感、公私场合趋同、秩序意识、社会制裁意识、友谊和礼仪等。这些不同文化价值取向标准分别决定着德国人和中国人各自的文化行为和对对方的文化感知、文化经历和文化理解以及文化评价。由于德国人受到以个性主义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影响,他们强调个性,做事不怕冲突,强调客观性和务实性,不怕观点对立,不怕走极端,其主要特征是:就事论事、直率性、务实性、法治/合法重于合理性、权利意识、注重个人主义、竞争意识、明确时间观、社会契约化、直线渐进思维方式、低度灵活性。而中国人则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人们强调社会和睦,“和为贵”贯穿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各个层面,如:强调中庸,凡事不能过头,不走极端,避免冲突,在其背后有着保脸面/给面子的游戏规则,⑧ 其目的是保护家属、家属成员、团体的社会名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人文化行为特征主要有:就事论人/人事混合、客气迂回、礼治性/合理性重于合法性、义务意识、注重集体主义和社会和睦意识、模糊时间观、社会关系化、迂回循环思维方式、高度灵活性。这种中德文化取向标准和文化行为不同性也反映在交际方式上,在这方面德国人倾向于:重客观/用事实应答、亮观点、积极参与讨论、直接交际/直奔主题、关注目标和结果、显示棱角/独树一帜、恪守承诺/约定;同德国人相比,中国人则更倾向于:客气应答/回答绕圈子、回避观点、消极参与讨论、间接交际/迂回绕圈、避免决定。中德人员文化行为和交际特征方面存在的不同性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中德跨文化交际的研究领域。
一方面文化不同性涉及同一文化模式的不同文化释义。在跨文化交际中,人们一般选择自己熟悉的本我文化释义或解读他我文化的形式。因不对等的文化释义造成文化误解,即便是相同的文化符号,在不同的文化场景和不同的出现时间也具有不同等的文化释义,如中国和德国对学习成绩的分数评定标准,在德国1分被看作优秀,在中国则5分被看作是优秀,而5分在德国是不及格。另一方面不同的文化模式则又具有同等的文化释义。因为文化都有其特有的文化模式和文化形式,如何实施这些文化模式也有其文化特殊性,如送礼在每一文化中都有表达客气的文化意义,但在实施送礼上却有着不同的方式,在德国当着客人拆开礼品被看作是有礼貌的行为方式,而在中国这一文化行为则被看作是没有礼貌的行为。在这方面,“许多跨文化误解是因我们没有可进行文化的认知范式比较所致”⑨。
3.跨文化理解困境。跨文化理解困境是指介于不同文化人员进退两难的文化行为困境。在两种文化标准对峙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这种理解困境,如在对待“礼貌”的文化行为上,中国人把礼貌看作是社会和睦的保证之一,在看对方时,把视线从对方处移开被看作是有礼貌的文化行为。在德国,人们对“礼貌”则有不同的看法,德国人认为“谁不正视对方,谁不诚实”。歌德说,谁显得客套,谁就不诚实。“中庸”在中国被看作是重要的个人品德,在德国被看作是不诚实、即没有个性的表现。中德文化中文化标准的相悖性和对峙性还有:务实性与人际关系、法治与礼治、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冲突/竞争意识与和睦相处、权利与义务等。在中德文化行为和文化交际方面也存在着相悖性和排斥性,如礼貌和沉默与沉默和无能力表现,批评和不和睦与批评和能力:在中国沉默、不出声被看作是有教养、有礼貌的文化行为;在德国谁在公共场合如会议和研讨会不说话,不发表己见,则被看作是无能力或无思想或不诚实,而敢于当众发表己见或就事论事评判一事被看作是有能力、有判断力,而这在中国很多情况下则被看作是不成熟或是影响和睦的行为。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文化忌讳话题,它在某一文化中被看作是合适的,在另一文化中则被看作是不合适的。如在德国,人们不能随意问及他人的工资收入、政治信仰、家庭状况、健康情况和宗教信仰,但在中国人们初次相遇时往往会问及私人信息,如“您来自什么地方”、“您结婚了吗?”、“有几个孩子?”、“挣多少钱?”等等,这类问题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侵犯隐私,而是表达对对方的兴趣和关心,是拉近彼此关系的友好、礼貌的文化行为;但在德国人眼里这类问题涉猎个人隐私,跨越了本应保持的人际距离。因此当遇到这些问题时德国人就往往会感到迷惑和反感。这种不同的反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国人喜欢拉近距离和德国人倾向保持社会距离的中德不同文化行为模式所致。⑩ 在中德跨文化交际中,德国人就事论事的方式也给习惯于就事论人/人事混合思维方式的中国人带来不适,在中国如同事间征求意见时,德国人会公开表达己见或直接批评,虽然德国人只针对事由,但他这种意见的表达方式会被中方同事误解为对具体人的批评。(11)
同样,中德双方谈判方式也存在不同性,如德国人在谈判时喜欢直奔主题,开门见山,很少讲题外话,有时为弄清原委会直接提问,这种谈判方式会使中方感到不适,中方在谈判开始时喜欢介入一些谈判之外的话题,如天气、家庭和城市印象等,这种谈判“热身”方式会使德方感到浪费时间。对待已签订的合同,德方认真恪守,但反对对已签合同进行修改,对德国人来说,合同不是贸易关系的中间过渡,而是双方贸易的成品。在谈合同时德国人格外谨慎、死板,一条一条地敲定,合同款项越细越好操作。在所列产品价格上,德国人决不愿意作出让步,对他们来说,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产品质量和产品信誉,降低价格意味着降低产品的信誉和质量,基于这一价格和产品的互动性,德国人在产品价格谈判上显得格外的死板和没有灵活性。中方对德方这种谨慎、死板谈判态度,尤其在价格上的不让步显得难以接受,因为中方将价格的变动看作是谈判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和成果。在对待谈判内容上,德方更多关注谈判涉及的产品,而不是谈判对手的地位,而中方在关注产品的同时也看重谈判对方的地位,由此确定对方对成交项目的诚意。在许多场合中德商务谈判因对谈判成果不同的期待和谈判时间安排及谈判方式而被搁浅或终止。德国人通常给谈判设定时间表,面向谈判结果,并按直线渐进思维方式进行谈判,试图在设定期限内取得结果,结束谈判;中国人则按迂回循环思维方式进行谈判,对许多重要的内容或已达成的议项会反复不断进行磋商,在时间上也没有严格的限定。中德双方不同的谈判时间观和对谈判成果的期待方式不仅造成双方误解和失误,而且也导致谈判失败。中德双方如此的谈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就事论事与人事混合的中德不同文化行为特点。
在对待时间上,德国人倾向于明确的时间观,做任何事都有时间表,并格外遵守时间,对他们来说,守时是对他人的尊重,没有原因的迟到和不守时被看作是失礼的行为。人们将迟到与人的不可靠联系在一起。在同中国人接触中,德国人时常也要求中方像他们那样恪守时间,但中国人在时间上倾向于模糊的时间观,在约定时间时没有像德国人那样限定到分钟。
上文所述的中德跨文化交际中存在的问题表明,在跨文化接触中遇到文化形式和内容对峙时,从本我文化角度出发去释义和解读与本我文化期待相悖的文化模式都会造成跨文化交际和跨文化理解受阻。
4.文化优越感/强势文化心态。如果说文化不对称性、文化不同性和跨文化理解困境因客观文化因素所致,那么重本我文化、轻他我文化则涉及主观文化态度。这一文化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文化偏见(Vorurteil)和文化定势(Stereotypen)的影响。在许多情况下出现贬低或排斥他我文化的本我文化优越感。当碰到文化不对称性、文化不同性或跨文化理解困境时,人们往往会容易显示和表现这种文化心态,恶意曲解或带有贬低地去评判他我文化现象和文化行为。如果说文化误解是因文化的不同性无意所致,那么文化优越感/强势文化心态所致的文化排斥行为则是在恶意曲解和对待文化的不同性。
5.文化期待。所谓文化期待,是人们对他我文化理解时所持有的建立于本我文化基础上的文化要求,如希望对方按自己的文化理念和习惯方式待人接物。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用自己熟知的文化价值观和文化价值取向标准去审视他我文化及其表现形式和文化行为方式,解释存在于不同文化间的异同层面,以此判断和观察不同文化间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不正常”的。如在德资企业或中德合资企业,德国人要求中方同事接受德国的法制观、时间观和工作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德国人强势文化心态和文化行为期待。
6.主观文化假设。在跨文化理解和跨文化交际中,由于作为文化载体的个人受文化三个认知层面的制约,其文化认知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对他我文化现象的文化假设。人们会有意无意从本我文化视角或主观文化假设去理解和感知他我文化现象和文化不同性。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他我文化的理解很难超越本我文化理念的限制,并从本我文化模式、传统和视角去感知、感受和理解他我文化。从文化诠释学角度看,文化理解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主观文化假设所致。
三、建构跨文化理解框架的几点建议
面对前面所涉及的跨文化理解和跨文化交际问题,怎样才能符合文化规范去理解他我文化?我们需要哪些前提和能力?笔者认为跨文化能力、认可他我文化、获得他我文化知识、按文化时空观及用第三只眼睛审视他我文化可以作为跨文化理解的诸种建设性建议:
1.跨文化能力。跨文化能力是跨文化理解的基本前提之一,它具体要求交际人员:有意识地去思维和评价他我文化,弱化本我文化对交际活动的制约;了解构成文化不同性的具体层面;避免文化中心主义、文化偏见和文化定势;通晓本我文化价值和文化理念。因此我们要弄清文化不同性的层面和深度,了解不同文化人员的话语形式和交际风格,因为文化交际行为受到个人文化属性、阶层认同和个人社会化的影响。我们还要避免文化中心主义,要求交际人员平等地对待不同文化视角,即从他我文化视角去感知他我文化现象,有区分地解释文化不同性,避免过早地将文化不同性纳入文化偏见和文化定势,避免将文化偏见和文化定势作为审视他我文化的视角。另外交际双方应通晓本我文化价值和文化信念,使本我文化意识敏锐,并借助他我文化这一反射镜了解和理解本我文化,由此形成跨文化理解的文化互动认知,以提高跨文化能力。
2.认可他我文化。认可他我文化要求我们把不同文化成员看作是具有同等资格的伙伴,各种文化都有权保持其特殊性,文化成员有权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如中国人使用筷子/吸食面条或德国人在公共场合擤鼻行为。这里,鉴于人的文化行为受到文化属性制约和影响,一位习惯于不受地点和时间限制擤鼻的德国人,如在东道国中国的公共场合擤鼻时,我们不能根据中国人的文化评判标准把它看作是不文明的举止行为,相反德国人也不能根据本我价值观念把中国人发出声响的吃面条和喝汤方式看作是不得体、不文明的行为方式。我们应容忍,但没有权力去批评另一文化成员文化行为的不同性。
3.掌握他我文化知识。在没有相应的文化知识情况下,人们容易从本我文化视角去审视他我文化,将他我文化纳入本我文化背景,或不理解他我文化现象,而不去探索这些文化表象后的文化深层意义。对他我文化知识拥有程度越低,对他我文化的客观理解程度也就越低。所以,文化之间彼此要相互了解,寻求彼此接受,当然这须以承认差异为前提。为正确地感知和解读他我文化现象,人们不仅要掌握他我文化核心标准,而且也要通晓本我文化核心标准。确定本我文化核心标准有助于我们在反观本我文化基础上感知他我文化核心标准,通过这一互动认知方式确定文化间存在的不同性和差异性,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减少因文化差异所致的跨文化误解。
4.文化时空与文化理解(12)。如上文所述,地点、时间和文化载体是文化范畴和文化认知三个界定层面,在他我文化方面,地域(“有效区域”)是文化理解的基本前提和认知条件。对他我文化理解应兼顾文化的“有效区域”和相应的“时间”,因文化形成和发展受到地点、时间和人的制约,在不同文化间——他我文化和本我文化间存在“文化不对称性”(die kulturelle Asymmetrie)。 这一客观存在的“文化不对称性”在对他我文化理解时会有意无意地被疏忽。人们会从本我文化视角审视他我文化,并以此对待和衡量他我文化。从文化诠释学角度来看,这种情况跨越了本我文化有效区。作为文化载体,在理解他我文化时人们会跨越本我文化有效区,在超现实意念层面将本我文化有效区同现实的他我文化有效区进行互换。在文化形式和文化内容上也存在着因不同有效区所致的差异和误解。其形式主要有:相同形式但不同文化内涵;不同形式但相同文化内涵;相同文化形式和相同文化内涵,但在不同的应用有效区和不同的时间。这些因文化有效区所致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内容不对等性在他我文化理解时往往被忽视。为避免之,我们就要比较客观地对待文化异同,客观地理解和评论他我文化,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承认他我文化有效区,超越本我文化视角制约,培养和提高跨文化理解意识,认可文化不对称性,在相应的文化背景下感知他我文化现象。
5.用第三只眼睛审视他我文化。本我文化归属性自觉不自觉地会被激活,并影响对他我文化的理解,如同哈贝马斯所指出的那样,“解释者在审视当代事件或历史传统时,不会离开他的认知出发点,不假思索地跨越本我生活实践所形成的视野,摆脱构成个性的传统背景。”(13) 鉴于这一他我文化认知特性,我们在理解他我文化时应超越本我文化视角,用介于本我文化和他我文化之间的新认知视角,即用第三只眼睛(14) 审视本我文化和他我文化。这里的第三只眼睛既不是本我文化视角,也不是他我文化视角,而是介于二者之间、但又独立的第三认知点。(15)
注释:
① Vgl.Wang Zhiqiang,Fremdheitsprofile moderner deutscher China-Reiseführer.Frankfurt am Main 2000,hier Kap.Ⅱ.1.1 zum Begriff Kultur,S.63—67;王志强:欧洲对文化概念的界定及文化理论发展,载:《德国研究》2005年第1期,第51—55页。
② Alois Wierlacher:Interkulturalitt.In:Ders./Andrea Bogner(Hg):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Stuttgart 2003,S.257—264.
③ 德国驻华大使史丹泽博士2004年11月25日在同济大学“中德跨文化交际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演:Tanz der Kultureninterkulturelle Kommunikation im Zeitalter der Globalisierung.
④ Alexander Thomas:Psychologie interkulturellen Lernens und Handelns.In:Ders.(Hg.).:Kulturvergleichende Psychologie.Gttingen 1993 S.377—424.
⑤ Vgl.Klaus Peter Hansen:Kultur und Kulturwissenschaft.Tübingen 1995.
⑥ Vgl.Alexander Thomas:Kulturstandards in der internationalen Begegnung.Saarbrücken 1991.
⑦ Willy Michel/Edith Michel:Kulturelle Reichweiten und Kategorientransfer.In: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hg.v.Alois Wierlacher et.Stuttgart 2003,S.81—88,hier S.81.
⑧ 参见:黄光国等:《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⑨ Willy Michel/Edith Michel:Kulturelle Reichweite und Kategorientransfer.In: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hg.v.Alois Wierlacher et.Stuttgart 2003,S.81—88,hier S.83.
⑩ Vgl.Klaus Müller:Konstruktivische Perspektiven kultureller Wirklichkeit.In: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hg.v.Alois Wierlacher et.Stuttgart 2003,S.88—96,hier S.91.
(11) Vgl.Stefan Kammbucher:Kommunikationskompetenz als Schlüsselqualifikation.In:Kulturthema Kommunikation,hg.v.Alois Wierlacher.Mhnesee 2000,S.137—148,hier S.146.
(12) Vgl.Wang Zhiqiang:Fremdheitsprofile moderner deutscher China-Reiseführer.Frankfurt am Main 2000,hier S.184—185.
(13) Jürgen Habermas:Erkenntnis und Interesse.Frankfurt am Main.11.Aufl.1994,S.227—228.
(14) Vgl.Alois Wierlacher:Mit fremden Augen oder:Fremdheit als Ferment.In:Ders.(Hg.):Das Fremde und das Eigene.München 1985.S.3—28.
(15) Vgl.Alois Wierlacher:Kulturwissenschaftliche Xenologie.In:Ders.(Hg.):Kulturthema Fremdheit.1993,S.19—112,hier S.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