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典人”考论--兼论法律问答中的写作时代_秦简论文

秦简“甸人”考辨——兼论《法律答问》中律文的成文时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文论文,法律论文,时代论文,甸人论文,秦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75年12月,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始皇时期的竹简。这批竹简中,关于法律的内容占了很大的篇幅,为研究秦史,尤其是研究秦律提供了弥足珍贵的一手资料。其中,《法律答问》部分计简210支,内容共187条,多采用问答的形式,对秦律中的某些条文、术语以及律文的意图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从内容范围来看,《法律答问》所解释的是秦律的主体部分,即刑法。秦国从商鞅时开始就有官吏统一解释法律的制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注:《商君书·定分》。)这些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术语等所作的解释,无疑是当时吏民间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真实记录。其中有这样一则问答云:

何谓“甸人”?“甸人”,守孝公、献公冢者也。

关于“甸人”,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认为:“《礼记·文王世子》有甸人,即《周礼》的甸师,与本条的甸人无关。”(注:《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版,第233页。)李学勤先生也指出:“甸人一词见于《礼记·文王世子》,即《周礼》书的甸师,但与本条所说的甸人完全是两回事。”(注:李学勤《秦简的古文字学考察》,《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7年7月版,第344页。)

那么,到底何谓“甸人”?它与《礼记》中的甸人、《周礼》中的甸师究竟有无关系?我们认为,对上述问题的解释,不仅有助于理解本则问答的含义,而且对推断《法律答问》部分律文的成文时代也将是大有裨益的。

从本则问答内容来看,“甸人”当是为秦国君主守墓的一种小吏。古时天子国都郊野五百里内之田称为“甸”。《说文》:“甸,天子五百里内田。”根据三《礼》的记载,“甸人”和“甸师”分别是上古时期为公侯、士大夫、天子主管郊野农事的官长,天子此官称为“甸师”,公侯、士大夫此官则称为“甸人”。以下撮录三《礼》中的有关史料,以供分析比照:

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粢盛。祭祀,共萧茅,共野果蓏之荐。丧事,代王受眚灾。王之同姓有罪,则死刑焉。帅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周礼·天官冢宰·甸师》)

公食大夫之礼……甸人陈鼎七……甸人举鼎,顺出,奠于其所。(《仪礼·公食大夫礼》)

士丧礼,死于适室……甸人掘坎于阶间,少西,为垼于西墙下,东向……甸人置重于中庭……甸人彻鼎,巾待于阼阶下。(《仪礼·士丧礼》)

甸人为垼于西墙下……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礼记·丧大记》)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亦告于甸人。(《礼记·文王世子》)

从以上文献资料的记载来看,“甸人”和“甸师”虽为主掌田野农事的官长,但除职掌田野农事之外,还直接参与了公侯、士大夫、天子的祭祀、薪蒸、丧葬和行刑等活动。因此,可以断定,本则问答中所说的为秦国君主守墓的“甸人”,应即《礼记》、《仪礼》中的“甸人”,《周礼》中的“甸师”。

官名“某人”,堪称古制。如《周礼·天官冢宰》中有庖人、亨人、兽人、鳖人、腊人、酒人、浆人、凌人、宫人、幕人、阍人、寺人……众所周知,秦的封建法律始订于商鞅,而商鞅据以为蓝本的是李悝所著的《法经》6篇,商鞅受之以相秦,改法为律。 《晋书·刑法志》:“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商君受之以相秦。”《唐律疏议》亦云:“魏文侯师于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秦简中,解释作为秦律主体部分的刑法的《法律答问》,其内容也与《法经》6篇大体相合,可以推想,被解释的律文, 很可能是商鞅制定的法律条文。

本则问答云:“甸人,守孝公、献公冢者也。”其所言秦君只提到献公为止,这无疑是商鞅之后的执法官吏所作的解释,其成文当在秦称王之前。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秦称王在惠文王十三年(公元前325年),他的前一个国君就是支持商鞅变法的秦孝公。 而此条律文称“甸人”而不称“甸师”,很明显其成文当在秦称王之前的商鞅时代。此则问答为我们推断这些律文的成文时代,无疑提供了一个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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