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实践的三个注意阈值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论文

群众路线实践的三个注意阈值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论文

践行群众路线的三重视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群众路线论文,重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13)09-0019-05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克敌制胜的法宝。十八大报告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1]中央政治局决定,自2013年下半年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和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从多重视阈,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和探讨践行群众路线的时代诉求,对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十分必要。

一、坚持科学的群众观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立场

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坚持科学的群众观点,恪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立场。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2]显然,群众观点同以人为本内在统一着,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立场。

所谓立场,是人们认识与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及所抱的态度。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思想行为总具有一定的立场,尽管有自觉和自发之别。立场问题,来自人们认识事物时的价值评价,人们往往都是站在一定的利害关系角度对事物进行某种评价,从而在思想及行动中表明自己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因此,立场就是人们看问题、想事情、做事情时的利益目标人群,在想和做工作时究竟是为了哪些人的利益,表明自己站在哪些人的立场上。不同立场的人们,对同一事物的感受评价常常千差万别,甚至截然对立。确立正确的立场,本质上以确立符合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需要为基本前提。毛泽东同志曾批评过某些忽视人民利益的干部,指出同群众关系搞不好不只是方法和水平问题,其实质与根本点是立场问题,即这些干部没有从人民群众利益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所以同群众没有共同语言,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核心立场,应该是人们认识与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及所抱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态度。一般来说,核心立场总是同人们所处的一定社会关系密切相连,直接表现其社会经济地位及政治态度,成为主导人们言行的思想指挥棒。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及发展,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而马克思主义第一位的政治观点就是群众观点,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立场。众所周知,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曾对其毕生贡献作出概括:“……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破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3]唯物史观的一个最基本观点,是对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阐发与表述,即广大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文化的创造者和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列宁也强调: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毛泽东同志说得更明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在他们的后继者中类似的表述比比皆是,这为我们理解这一观点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理论依据。

显然,无产阶级执政党的一切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该自觉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牢固确立科学的群众观点。这需要进一步把握唯物史观关于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等相互关系的理论。1920年,列宁曾针对当时德国共产党内存在的把党、阶级、领袖和群众对立起来的议论,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对四者的关系由下而上给出了如下著名论断:“谁都知道,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5]在当代中国,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的核心是无产阶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同我们党及领袖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这种统一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不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则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发展就会遇到障碍,利益实现就是一句空话,这已为近代以来170多年的实践反复证实。二是我们党不能脱离人民群众,必须自觉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这后一方面着重强调,共产党及其领导人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正确立场。2012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春季开学典礼上指出:改进党的作风,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作风纯洁,核心是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来推动历史前进。这是保证党永不变色的根本所在。由此也进一步凸显了站稳人民大众立场的时代诉求。

站稳人民大众的立场,表征着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也从政治观、权力观上彰显着我们党的政治性质与政治宗旨。政党的政治权力是由人民群众赋予的,政党的政治地位归根结底也是由人民群众保障的。这一点,毛泽东同志早就作过鲜明的论述和概括,他在1968年曾说道,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天下农民给的,是占人口90%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也多次提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阐明了极为重要的政治观点和极为重要的政治要求。实践证明,一个政党执政以后最大的危险就是容易骄傲自满、虚荣心上升,产生诸多不良情绪,从而疏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慢慢走向违背人民群众利益的深渊,这是历史上很多政党的教训,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把人民群众赞成、拥护与否看作党的工作的根本价值裁决、党的政治实践的最高判断。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党的一切工作体现人民的意志、利益和要求,这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6]这也为我们永远站稳人民大众的核心立场提出了现实要求。

二、树立正确的主体理念: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坚持群众观点,站稳人民大众的立场,从主体理念上要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社会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7],还着重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8]。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群众路线作了进一步强调。

主体理念,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哲学概念。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主体一词不断发生着变化,含义十分宽泛,主要还是从人的能动性方面来体现。当然,主体是在“主体—客体”的关系中被表征出来的,二者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各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在与对方的关系中获得自己的规定性。这个意义上的主体表征着“能动—受动”的结构,其思维方式是能动活动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关性、对象性与相互作用。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9]显然,马克思主义克服和扬弃了哲学史上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各自的片面性,提出了实践这个联系主客体的基础性中介,指出实践是人的对象性活动,而人是一种实践的存在。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都变成了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在以实践为中介的辩证统一中,建立了科学的实践观和实践范畴,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马克思认为,人首先不仅“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更重要的是“对象性的存在物”[10],这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与实践创造的现实主体。由此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创造历史动力的主体,也应该成为获得生存与发展利益的价值主体。一句话,是实践、认识、历史与价值主体的辩证联结和统一。

这种辩证联结和统一,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在现实中直接凸显其社会主体诉求。在当代中国,我们党一方面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努力造福人民;另一方面也必须切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谋发展、促发展。这里体现了目的与方法的内在结合,明确昭示着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战争年代是如此,改革开放是如此,新的历史条件下更是如此。坚持主体理念,努力拓展巨大的正能量,只有把真心实意依靠人民作为深厚的力量源泉,才能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立场贯彻到底。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11]这表征着我们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与理论自觉,强调了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现实中的具体展开。当前,已经分批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大有裨益。我们党一贯强调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居于首位。生机勃勃的创造力,就蕴藏于千百万实践着的人民群众之中。从毛泽东同志关于“群众是真正英雄”的论断,到邓小平同志关于“发明权是农民的”之强调,显示出实践出真知、实践出智慧的深刻哲理,表明必须尊重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破除迷信自我、孤家寡人之念,善于从群众实践中总结新鲜经验,制定符合人民利益与客观实际的方针、政策,才能使各项工作获得力量支撑,顺利实现中国梦。

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体诉求,必然希冀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正位。价值是标志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范畴,是指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和影响。价值主体即指在价值关系中的实际获利者。在党员、干部个人与人民群众的价值关系中,以谁为价值主体,是自己还是人民群众,决定了价值观的性质。把自己作为价值主体,把人民作为客体,入党及做官的目的是为了欺压百姓、捞取个人利益,属于剥削阶级的个人主义价值观;相反,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将自己作为客体,入党及做官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人民利益,则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把价值主体牢牢定位于人民主体,达到了价值主体与历史主体、实践主体、社会主体的高度统一。现实中一部分党员、干部犯错误,其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与动摇,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价值主体没有摆正甚至错位所致。因此,我们党总是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自觉以人民大众为价值主体,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践和要求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及评价标准,做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为人民造福。我们要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讲党的领导,“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12],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自己甘当价值客体,不能主、客颠倒,不能以权谋私,不能自我服务。“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我们要向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努力宣传这种高尚的道德”[13]。最近,党中央进一步强调,考核干部不能将GDP作为唯一标准,最终要看群众的满意度。这些都将对领导干部站稳核心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具有促进价值。

认真把握历史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内在统一,成为共产党人践行群众路线的理论自觉。我们要造福人民,依靠人民,实现中国梦,说到底就是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发挥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所有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紧密地结合和统一起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深入群众听取意见,随时倾听人民呼声,认真回应人民期待,让各项决策与各方面工作符合实际情况及群众意愿,使各族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理论自觉必须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实践中,我们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干兴邦,恪守党的宗旨,勤勤恳恳做官,扎扎实实做事;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营造宽松、宽容的创新环境,在始终保持旺盛创新动力中促进群众路线真正落实,推动中国梦顺利实现。十八大报告强调:“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14]这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的内在诉求。

三、探索崭新的特点规律:在改进作风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践行群众路线,不仅要站稳马克思主义核心立场和树立正确的主体理念,还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及规律。群众工作是我们党90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工作,但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有它的特点和规律,这是由于各种环境发生变化的缘故。当代中国,特别需要领导干部依据这些特点和规律,在改进作风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能力是以人本身的内在素质为基础表现出来的实际本领,是任何个人、团体、国家乃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力量,也是作风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15]我们改进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应着重把握四点:

一是具备高超的调查研究能力。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探索特点规律,都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加强调查研究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解决群众希望解决的各种现实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和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关于领导干部能力的规定的重要内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16],毛泽东同志的教诲早已成为共识,但真正具备这种能力则并非易事。当然,通过一定调查途径获得的实际情况,还需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研究分析,从而上升为正确的理性认识,以科学指导践行群众路线的各项工作。现实生活中问题很多,哪些是事关社会发展的问题,哪些是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的问题,哪些是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调查研究才能把握,也才能产生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与办法,其根本要求就是达到求真务实。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增长新本领。”[17]我们要造福人民,实现中国梦,就要了解世情国情民情,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通过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而不是片面地、深入而不是肤浅地把握时代脉搏和人民需要,坚持把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决策的第一要素,想问题、办事情才会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仅凭主观臆断、拍脑袋考量问题,脱离客观现实和人民需要,决策就会纰漏百出,导致实践失败,群众也不会赞成、不会满意。因此,要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用思想纯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践行群众路线。

二是具备科学的统筹兼顾能力。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我们党提倡的重要领导艺术与工作方法,毛泽东同志形象地喻之为:“弹钢琴”。统筹全局,兼顾其他,不能顾此失彼,对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直接价值。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工作的特点非常明显,就是做群众工作首先得满足群众的利益需求。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就说过,讲空话是没有用的,必须给群众看得见的物质福利。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也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18]他反复告诫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对人民利益问题不仅要抓,并且要抓紧、抓好,少讲空话,多干实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强调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物质利益有两方面: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党反复强调要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要照顾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当前利益。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19]这一点,我们在践行群众路线时要首先看到和坚持。显然,领导干部的统筹兼顾能力,要求在群众利益问题上要坚持全面性原则,即要促成人民利益的获得,必须解决主要矛盾,抓住关键利益;但在“抓关键”的同时,又要学会“弹钢琴”,适当“点”一下次要方面,兼顾群众多方利益。必须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一般工作、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用前者带动后者,达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避免犯“单打一”、“片面性”的错误,影响人民利益的实现。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认真对人民利益进行正确区分:根本与现实、长远与眼前、群体与个体等,在复杂、多样、具体而实际的利益链中达到统筹兼顾。同时,要从动态发展中关注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利益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利益的新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与领导能力。

三是发挥积极的情商沟通能力。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正确把握群众的心理特点,力求使群众工作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知识性之间的有机统一。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多样化社会存在的制约,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无视这种特点,仍然用过去“满堂灌”的方式做群众工作,就是无的放矢。因此,积极的情商沟通能力十分重要,同群众接触密切的基层干部尤其如此。2013年5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天津和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座谈时,对村官杨代显问道:“情商重要还是智商重要?”杨代显回答:“都重要”。习近平同志说,做实际工作情商很重要,更多需要的是做群众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适应社会的能力;老话说,万贯家财不如薄技在身,情商当然要与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一般来讲,智商是通过一系列标准测试测量人在其年龄段的智力发展水平,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分析判断力、思维力、应变力等;情商主要指人在情绪、情感、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质。二者紧密联系,各有侧重,统一决定着人的各种能力。实践表明,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时,道理不可不讲,但带有人文关怀色彩的沟通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这包括心理疏导、善于倾听、协商对话、情感交流等,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增强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顺利解决现实问题。

四是练就高尚的严于律己能力。践行群众路线,维护人民利益,包括为民创造利益、分配利益,也包括不损害与不侵占人民利益。这就需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提高修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练就高尚的严于律己能力。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一个修养好的共产党员,即使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可能的时候,也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这里所讲的“慎独”,就是个人在道德操守上应该表里如一,严于律己,善于自制。实践表明,某些干部犯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这种能力。他们在许多问题上明知不对,但自律能力太差,侥幸心理严重,管不住自己的“非分之想”,导致“免疫力”下降,由贪图生活享受等“小节”逐渐堕落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做出各种贪污腐败、以权谋私、鱼肉民众等违法乱纪之事,导致“大节”失措,成为罪人,人民群众嗤之以鼻。陈毅元帅有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规律”。杜绝此种事情发生,不仅需要制度和民众监督的有效“外控”,更需要干部自己有力的“内控”,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勤勤恳恳做事。2012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这四个“带头”,彰显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践行群众路线的高风亮节,也提出了所有领导干部必须练就严于律己能力的重要内容。

记得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生前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自觉以革命前辈为光辉榜样,为河南兰考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为20世纪60年代所有领导干部的榜样,迄今仍然熠熠生辉。在焦裕禄的价值观中,人民群众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他自觉把自己当作人民群众的儿子,处处严格自律,站稳核心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成为全国亿万人民心中的一座不朽的历史丰碑。2009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兰考参观焦裕禄纪念园时指出,“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并号召大家向焦裕禄同志学习。这对所有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能力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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