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与认知的关系与特征_心理学论文

认知与认知的关系与特征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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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认知,过去人们一般认为,它是记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当认识过的事物再现时的“再认”和“认出”。所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的便是认知现象。可从80年代后,国内一些心理学者把60年代在国外出现的以信息加工理论的方法研究认识现象的心理学称作认知心理学之后,有些同志又把认知视作认识的同义语。近年来,有些同志提出,不能用“认知”取代“认识”,但又同时认为,“认知”只是“再认”。[1]于是,如何看待认知与认识的关系便成了认识论研究中有待讨论、澄清的一个问题。笔者不赞同把认知等同于认识,认为认知只是认识之一种,同时亦不赞同把认知仅视为再认。下面便对此作些说明。

一、认知是实践活动中的认识方式

说到认识,我以为不管是传统观念还是当前国内,都有一些误解,这就是把认识只当作科学认识,即科学中的认识。其表现有二。

其一,有的同志把认识只视作科学中的理论认识。如有的同志在谈到文学艺术与认识论的关系时说:“认识论也不能完全说明文学的特殊性。不错,文学体现着作家对生活的认识,但是,艺术的认识不同于科学的认识。……认识,指的是科学思维、理性思维”。[2]这里指出了艺术认识不同于科学认识,但又把认识只看作科学中的理论认识。

其二,有的同志把认识只看作科学中对认识对象客观属性本身的反映。如有的同志谈到艺术的情感特性时指出,认识是“就对象本身来反映对象”,情感才“就主体的某种需要出发来反映对象。”[3]国内几本有影响的美学著作在谈到美感中的情感体验时也认为,“跟认识过程不同,情感和情绪不是对客观对象本身的反映,而是对对象与主体间的某种关系的反映。”[4]“情感反映的对象与认识不同,它不仅反映对象本身,而且反映对象对人的一种关系。”[5]言外之意,认识只是反映客观对象本身,只对客观对象本身的属性作出反映。而这种对认识的偏见,又源出于心理学界对认识的解释。如80年代初出版的《心理学》教科书认为,“情感和认识过程不同,认识过程是人对客观事物本身的反映,而情感则是对事物的一种好恶的倾向,由于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不同,人对客观事物便抱着不同的好恶态度……”[6]其他几本有代表性的心理学著作,如《普通心理学》、[7]全国九所综合性大学编写的《心理学》[8]以及80年代后期出版的《心理学原理》[9]等同样坚持此论。倘若追溯得更远,西方的认识论研究则从古希腊开始,便侧重于对科学认识的探讨,致使人们误以为认识便只是科学认识,是对对象客观属性本身的认识。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便坚持这种认识观,以致他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审美判断力对于它的对象的认识……无所贡献”[10],“因为它是一审美的而不是认识的判断。所以,这判断不涉及对象的关于性质的概念。”[11]这说明,康德便把认识只看作“对象的认识”,即对认识对象本身属性的认识。

然而笔者以为,对客观对象本身属性的认识和作为认识理性阶段的理论认识,它只是科学认识的特点,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高级阶段的认识的特征,而我认为,认识并非只是科学认识和理论认识,在自然科学实践活动中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同样存在着认识。

我们知道,人类的原始意识只是一种现实意识、具体意识、直接意识。只有当人类把在劳动实践中意识到的事物之间的恒常关系——俗常所说的认知图式或逻辑格用于意识操作时,才产生了理论认识。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也证明,个体认识的发展也是由具体运演向形式运演转变的,这同样说明,人类的理论认识并不是唯一的和突然产生的,在此之前尚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便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12]“人并非一开始就具有‘纯粹的’意识”,“意识起初只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只有当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出现分工后,“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13]另外,马克思在谈到认识时还常把“理论意识”与“实践意识”并举。这都说明,认识不只是科学中的理论认识,在实践活动中也存在着认识,认知便是实践活动中认识的具体表现。这从当代情绪心理学中的情绪认知理论便可得到进一步的证明。

众所周知,本世纪60年代初,阿诺德首次提出情绪认知评价理论。她认为,情绪的产生虽然与情境刺激有关,但非由情境刺激直接决定,而与认知评价这一中介环节有着必然联系。人在森林中遇到熊而惊惧,可在动物园里看到熊却饶有兴趣,这种不同的情绪反映便是认知评价的结果。其后,沙赫特进一步认为,决定情绪的主要因素是认知,并同辛格一起为之提供了实验根据。80年代,拉扎勒斯进一步强调:“……每种情绪反应……是一种具体的认知或评价的功能”。[14]我以为,情绪认知理论所说的认知,就已不仅仅是再认,而是一种存在于实践活动中的认识现象。

我们知道,认识有赖于实践。我以为,认识对实践的依赖不仅意味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而且意味着在实践活动中客观存在的主客关系决定制约着认识关系。所谓认识关系,即在认识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关系。由于在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所处的关系不同,便决定了活动的目的、性质、动机不同,从而决定了认识的态度方向不同。如在科学活动中,尤其是在自然科学活动中,活动的目的首先是认识客体本身的特性,这种主客关系便决定了科学认识是从客体本身来反映对象。而社会实践活动、交往活动的目的与科学活动不同,主体往往是从主体所处的主客关系出发去认识客体。而马克思说过:“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15]“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16]因此我认为,社会实践活动和交往活动过程中的认识便不仅是从客体本身出发,而是从客观存在的主客关系出发,即是从主体所遇到的既定情境出发,对客体与“我”的需要所进行的认知或评价。这其中包括“再认”,但认知已不仅仅是“再认”,而是包括评价在内的实践活动中的认识现象。“再认”也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识现象,言外之意,也是一种认识,但只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识现象的一种表现,而不是全部,评价便是另一种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识的表现。例如,《诗经·氓》中有诗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这里论述的便是一位女子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对另一主体行为的认知评价。而我们之所以把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识称作为认知,一是由于它不同于科学研究最终的理论认识、逻辑认识,二是由于它符合认知的内涵。我们知道,国外一般认为,认知是信息的处理过程,是由知觉、记忆、推理等所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而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再认”、评价等认识现象,正是一系列复杂的信息处理过程,所以笔者主张,把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识称作认知,以便有利于一般所说的认识,而一般所说的认识是当包括理论活动中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知在内的。

二、认知的基本特征

当我们明确了认识、认知和再认的关系之后,我们便可进一步说明认知的特征。这将会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认知这一认识方式的理解。为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弄清认知与科学认识、理论认识、感性和理性认识的区别。

1.认知与科学认识的区别

科学认识是对认识对象本身属性的认识,它不允许掺杂主观情感,因此,科学认识是一种不带感情色彩的认识。然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当主体从自己所遇到的关系中去认识世界时,在对客体作出认知评价的同时便产生一定的情绪反应。因此,认知是一种带有情感的认识,具有情感性。如在《复活》中,当聂赫留道夫向狱中的玛丝洛娃求婚以赎罪时,玛丝洛娃愤怒地说:“我是个苦役犯,是个……您是老爷,是公爵,你不用跟我惹麻烦,免得辱没你的身份……”“你今世利用我作乐,来世还想利用我来拯救你自己!”这些火辣辣的言辞正是玛丝洛娃对聂赫留道夫行为认知评价的结果。

过去,人们虽然肯定认识是情感的基础,但由于忽视了认知这一认识形式,故一直未能科学地揭示认识与情感的关系,甚至怀疑认识与艺术和审美的关系。如李泽厚说:“艺术创作、形象思维主要属于美学和文艺心理学的研究范围,而不只是、也主要不是哲学认识论问题。”[17]这种对认识与艺术的关系的否定,究其根源还是忽视了认知这一认识形式,而把认识只看作科学认识、理论认识所致。

2.认知与理论认识的区别

理论认识是以抽象的概念、判断、推理为表现形式的,是间接的、非直觉的。而实践活动中的认知则是一种直接认识,具有直觉性。而认知的直觉性又可分为清晰的概念认知和模糊的、无概念的意会性认知。如陶渊明的诗《饮酒》之五: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在这首诗中,诗句“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是对置身繁杂人间而不受尘俗烦扰这一事实的认知,是概念性的;而“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则是对南山景物所含意蕴的意会性认知,是无概念性的。上述《诗经·氓》中那位女子一下悟到的东西,若不是讲述、诉说的需要,本是无言的,也是一种无概念性的认知。我以为,我国古代所说的顿悟、妙悟、妙觉这种认识形式,正是从直觉的、瞬间的无概念性认知嬗变而来的。可以说,顿悟便是一种无概念性的但是对问题的解决又豁然清楚的认知。

3.认知与感性和理性认识的区别

感性认识是感官对客体直接的感觉、知觉和形成的表象,理性认识是思维对认识(判断)的逻辑运演所形成的抽象认识。由于认知是对实践活动中客体的直接反应,因此它总是同对客体的感知相联系;又由于认知总是从一定的理性出发,所以这感性中又积淀着理性,包含着对接受信息的处理,故认知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也正因为认知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这才如马克思所说:“理性向来就存在,只不过它不是永远以理性形式出现而已。”[18]也正因为认知这种认识形式是实践活动中对客体的直接反应,总是同感知联系在一起,又具有瞬时的直觉性,使它可以在觉知的瞬间存在于觉知中,这才使理性跑到了感知中,使“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理论家”。(马克思语)[19]也使“人的眼睛是理论的眼睛”。[20]

这样,由于认知一方面同感知相联系,一方面又具有评价功能,是情感产生的基础,这便使认知往往成为艺术认识和审美认识的形式与特征。从这种意义上说,艺术认识、审美认识是实应称作艺术认知与审美认知的。在上述事例中,已说明艺术认知在文学艺术中的存在,这里再对审美认知略作说明。

我们知道,18世纪,夏夫兹博里和哈奇生认为,人天生具有审美的内在感官,一下便能认出美丑。其实我认为,这审美的内在感官或“第六感官”并不是别的什么,而正是认知在审美活动中所产生的审美效应。由于认知具有直觉性、瞬时性,这便使它能够在瞬间对感知的客体作出评价,而认知评价总同客体的价值相联系,一旦认知所发现的客体的价值满足了生命主体的精神需要,主体便会由精神需要的满足而感到愉悦,此时,客体便由一般客体变为审美客体而成为美的。

总之,我以为,认知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认识形式,是一种不同于理论活动中的理论认识的认识形式。认知属于认识,但不能等同于认识。再认属于认知,但再认不能等同于认知,再认只是认知的表现形式之一。由于认知具有情感性、直觉性和感性与理性相统一这些基本特征,所以,认知这一认识形式常常与艺术认识、审美认识相联系。

注释:

[1]赵璧如《关于用“认知”取代“认识”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2]柯汉琳《关于文学观念的当代变革的思考》,《当代文艺学探索与思考》,高教出版社版,第27页。

[3]王元骧《反映论原理与文学本质问题》,《文艺理论与批评》1988年第1期,第8页。

[4]王朝闻主编《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6页。

[5]杨辛、甘霖《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322页。

[6]伍棠棣、李伯黍、吴福元主编《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12月第2版,第135页。

[7]黄希庭《普通心理学》,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1版,第389页。

[8]全国九所综合大学心理学教材编写组编《心理学》,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44页。

[9]车文博主编《心理学原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16页。

[10][11]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3、58页。

[12][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34—36页。

[14][美]K·T斯托曼《情绪心理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4页。

[1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7]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561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17页。

[1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8页。

[20]费尔巴哈《黑格尔哲学批判》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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