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价值的整合与两三结合_内在价值论文

实践与价值一体两面三结合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面论文,价值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践与价值具有一体两面三结合的关系。“一体”是指过程的复合体;“两面”是指实践与价值处于同一过程的内外相关、互为推动的两个方面;其中,实践是价值的内在根据,价值是实践功能的外在表现;“三结合”是指实践目的性表现了人的需要与物的效用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生成的内在机制。实践的能动性,表现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的本质特征。实践的社会性,表现了哲学价值范畴与经济学价值范畴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系统的结构层次性。

一、实践目的与价值生成的机制

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①这种实践观蕴含着实践目的与价值增殖的内在联系,即实践过程也就是价值生成过程。而价值生成过程不过是反映了实践者作为“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人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②因此,价值不是“实体”范畴,而是“关系”范畴,它全面涉及主体、客体、环境三者相互作用关系的属性。其中客体的属性可指自然属性,或“人化”属性,或社会属性,而主体则可兼有上述一切属性。只要客体的任一属性一旦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便具有了价值性。但是,同样的属性对于有着不同实践目的的主体来说,其价值大小和形态是不同的,表现在:

1、直接目的性与使用价值形态 直接目的是人最初的、有限的目的性。这种“目的作为力量以与那对象相关联,而目的之支配对象乃是一种直接的过程。”③它表现在主体欲求所引起的活动直接作用于对象;客体则以其固有的属性直接满足于人的基本需要;主客体之间呈现“一一对应”关系,它以主体指向客体、客体满足主体“当下的需要”形成“使用”价值为特征。

2、间接目的性与技术价值形态 主体改造客体,产生新的技术属性,再来满足主体的需要,这是人的“目的发挥或转向,即在间接方式下实现目的。”④这对主体而言不再直接以客体的自然属性用来满足自己有限的需要,而以“人化”物的技术属性更好地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尤其是人的内在精神上的需要,这体现了人对自然的超越性;对客体而言,已不再是现成的或先在的客体,而是被人化了的客体及其“非自然的”属性(技术属性),这种属性蕴含并体现着人的目的、意志和精神,反映了人特有的能够创造价值的价值性;再就主客关系而言,两者已不再是“一一对应”关系,而是由人指向物(自然物),再由物(技术物)回到人的双向互动的“对象性”关系。前者是以“物”根据形成外在价值性,后者是以“人”为根据形成内在价值性。具体反映在人的“目的让客观事物彼此互相消耗、互相扬弃,而它却超脱其自身在它们之外,但同时又保持其自身在它们里面,最后却正好实现了自己的目的。”⑤这充分体现了人的“理性是有机巧的,同时也是有力量的”。⑥所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与物化能够创造技术物,形成技术价值性。

3、现实目的性与人生价值形态 由于间接目的性及其相应的最初的技术价值形态往往是在理想状态下形成的,尚未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常会引起技术研究目的与社会应用目的的矛盾,导致“技术杰作的社会悲剧”,⑦这样,人的实践活动不能仅停留在间接目的阶段,而应由直接目的经过间接目的向现实目的推进。现实目的或实现了的目的是目的运动过程的综合体现,它全面统摄了主体、客体、媒体和环境因素的关系,因而具有了现实性才能形成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应的人生价值。

这种“实现了的目的即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显著统一”,⑧因而使得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由“对象性”而进入了“对立统一”关系,特别是这里所指的客体其中还包括了客体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技术文化环境、社会心理环境等)。因此由主体、客体、媒体相互作用构成的实践系统必须从环境系统中不断的吸取物质、能量、信息才能提高有序性,创造价值性,最终达到“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性,这才是实现了目的和真正的实践活动。其特点是,第一,它全面包容了主体、客体、媒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第二,它的作用相应的是以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为基础,技术规律的效用性为中介,社会规律的合理性为主导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体现了“规律的贯通”。第三,由此它实现了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人生价值)的综合,和目的(直接目的、间接目的、现实目的)的统一以及过程(实践过程与价值生成过程)的完成。当然这还只是一个无限发展的有限过程,它还需要不断的向前推进,才能上升到新的层次,达到更高的水平。

由上可见,随着实践目的从直接性→间接性→现实性的发展,使得主体、客体、媒体与环境的关系也由单向的“一一对应关系”→双向作用的“对象性”关系→全面综合的“对立统一”关系方向变化,相应的价值形态则由外在的“使用价值”→内在的由技术文化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内外结合的人的综合价值(等于经济价值乘文化价值乘人生价值)方向发展。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实践目的性与价值的生成是一体两面互为推动的同一过程,从而找到了主体的需要与客体属性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生成的机制。

二、实践的能动性与价值的本质特征

在传统哲学中,人们往往只着眼于物对人的关系,强调那种物为人用的价值性,突出“物的效用使它成为一个使用价值”⑧的基本特征。这种仅从物对人的关系出发强调物和物的属性对于人的效用的价值性我们称之为“外在价值性”,它虽是价值的基础,但对人来说并不具有本质性、普遍性和最高的层次性。首先,从本质性看,任何物的价值都只能是对人而言的,离开了人的需要和人的作用也就谈不上物的价值,况且有许多物(技术物)及其属性(技术属性、社会属性)是自然界本来不曾有的,只是通过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与物化才形成的,因而是人赋予它的。其次,从价值的普遍性来看,人甚至有时更需要人和人的精神属性为特征的内在价值性,唯有内外价值的结合而形成的综合价值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才更具有普遍性。最后,从价值的层次性来看,人是由肉体、意识和德性组成的统一体,其中肉体(生理属性)为基础,意识(心理属性)为中介,德性(哲理属性)为本质。“德性即自我”,处于最高的层次上,所以与之相应的内在价值比外在价值当然具有更高的层次性。但内在价值是怎样产生的呢?

1、人对自然界的创生过程中形成的人化成份,具有内在价值性。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拥有自然界开出的最美的花朵:思维精神。人通过模拟自然物,创造技术物的方式把天然自然界变为人工的自然界或人类学的自然界,於是人在自然界中打上了“人的印记”,起到了“人化”的作用,形成了人化的成份。正是这种被人化了的新成份,才真正体现了人的内在价值性,其原因有三:第一,它是“人与物的统一体”,因为在此物中已经蕴含了人的目的,体现着人的意志,凝炼着人的精神,而这些恰是人化物赖以生成和发展的动力,构成了它的内在的方面,所以在物中可以“照见”人的影子,反映了人的内在价值性。第二,它是“主客与客观的统一体”,因为“人化物”的生成是由于人根据客观规律的主观设想(计划、方案、设计、程序等),外化为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由于人的能动性的正确发挥使主观见之于客观(外化性),客观成为主观的实现(物化性),最后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现实性),从而“把一种自然形式和领域向一种更高的自然形式和领域发展转化”,便形成了人工自然界。而这种创造了人工自然界的人也就是焕发了主体精神的人,即实现了“类本质”的人,这种类本质的实现恰好反映了人的内在价值性。第三,它是“自然运动与社会运动的统一体”,因为任何人化物都是人将自然属性、技术属性、社会属性相结合的产物,其中以社会属性为主导,构成了人化物的内在方面,体现了人的内在价值性,所以“人化物”是社会关系的指示器、人类进化的标志物和人的内在价值象征物。

由上可见,由于传统的自然哲学,往往只立足自然界→人→社会正向过程的研究,忽视自然界←人←社会逆向过程的探讨,更谈不上对自然界→←人→←社会综合过程的分析,这样就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在本体论上将天然自然界作为唯一的对象,且将自然界与人相分离,以此强调自然界的“自在性”,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和自然界对人的来源性,表现了以“物”为中心的本体论倾向,但却忽视了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于一身的“人”所具有的本体论意义。相应的也就忽视了对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行为目的性的研究,看不到人对自然的超越性,也就难以理解人化物和人的内在价值性。二是在认识论上,它追求人对自然界这种“自在”世界的认识,反映的是“已有”实在的规律,只要求思维统一于存在却看不到思维对存在的能动作用,更不了解“人的思维的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是以人对自然界的改造为标志的”,唯有“人”才是唯一的和真正的“造物主”,所以旧的哲学忽视人工自然的研究,不涉及人化作用和人化物,不考虑“新的实在”的创造问题,因此,它只能认识世界,不能改造世界,缺乏应有的哲学功能。三是在方法论上它“只是从经验(知觉)与实在的关系或理性与实在的关系去探讨实在、把握实在,实际上是以纯认识主义的方法去研究实在”,⑨而不是以实践作为哲学的灵魂去激发人的思维精神的能动性去创造人化物,形成新的实在,并且注意发挥人在科学技术体系的建构中和在科学规律的形成中应起和可能起的综合作用和组织作用,以及发挥人的直觉、灵感、机遇、想象等方法论的功能。

鉴于旧的哲学的上述缺陷,新的人工自然哲学,应从自然为中心的本体论转问以自然界→←人→←社会系统为对象,并以人为中心的实践论;从只关心“辨物”的智慧,道德的智慧的认识论转向造物的智慧、用物的智慧享物的智慧的创造论;从自然界与人分立研究的方法论,转向“自然界与精神统一”的系统方法论。以上三个转向不仅为人对自然界的创生和形成以人化成份为内容的内在价值奠定了基础,而且为人的心智的创生提供了条件。

2、人的心智的创生过程中,形成的“心化”成份,具有内在价值性。 以“人化成份”为基础而形成的“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门打开了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这本书记录了人不仅能够对外探求改造外在世界(人对自然界的创生,形成人化成份为内容的内在价值形态),而且人还能对内探求改造内心世界(人的心智的创生,形成心化成份为内容的内在价值形态)。心化成份是指心化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净化人的思想、美化人的心灵、塑造人的灵魂的那些新的精神成份,如新的伦理观、道德观、价值观等。心化成份的产生标志着人的精神的升华,这既是人的内在价值最主要的内容,也是“人之为人”最根本的表现。因为人的精神升华了才能实现“自然界与精神的统一”,从而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从而使人与自然界在“天人合一”中各自扬弃了原有的局限性,从中获得了共同性,这种共同性使得“人的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原有的利已主义的性质,而自然界也失去了自己的纯粹有用性,因为这时的效用成了人的效用”,它体现了自然的外在价值性与人的内在价值的统一,这样人在自己的对象里才不致丧失自身,而是从对象中能够反思自身,直观自身,优化自身,因而有了心化成份为内容的内在价值性。

心化成份的产生需经过一定的心化过程,也就是从理性的自觉到意志的自觉到感情的自主的辩证发展过程。其中,理性的自觉,其本质是“规律”,这是自然科学的成果,它为“心化”指明了方向;意志的自律,其本质是“自由”,这是技术科学的成果,它为“心化”提供了方法;感情的自主,其本质是“道德”,这是社会科学的成果,它为心化确立了目标。

具体而言,就是,理性的自觉以完善行为的动机。动机源于需要。人们出于兴趣,爱好、超俗、功利、奉献等不同的需要形成不同的动机,但它们都直接涉及义与利、理与欲、志与功的关系,对这些关系如何正确处理便构成了心化过程的基本内容。过去,人们对此有两种极端的处理方式:一是采取“重义轻利、扬理抑欲、以志克功”的“纯理性”主义的方式;另种是采取“重利轻义、纵欲抑理,攫功消志”的非理性的拜金主义方式,二者表现特异,但原因相同,都因缺乏理性的自觉,而把义与利、理与欲、志与功对立起来,采取一方排斥另一方的消极的心智建构方式,这既不符合科学的时代精神,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实目标,为此,极需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理性的自觉,方能实现“重义讲利、扬理及欲,以志得功”关系的辩证统一,使人的诸种需要纳入科学规律的航道,经过心智的整合,确定合理的动机,作为人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实践的成功率和人的发展层次性。

意志的自律以确定行为的方式。这是人根据合理动机的要求,将自己的各种需要(生活需要、安全需要,友情需要、尊重需要、成就需要)作为“需要系统”的“元素”,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具有不同功能的行为结构模型(如三角形的、矩形的、菱形的、倒三角形形式等)。由于结构决定功能,功能是结构的表现,所以不同的行为结构模型,可反映人的“心化”的不同程度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不同水平。由此,人们可以从中筛选出与自己的合理动机相应的行为结构模型,作为行动规范的依据。由于这种“规范”不是因为外在的强迫,而是出于内心的使然,体现了意志的自律,它反而扩大了人的活动的自由度,提高了活动的成功率,易于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因而成为人的心化过程中形成内在价值的关键点。

感情的自主以确定行为的结果。它是人通过理性的自觉以完善行为的动机,又通过意志的自律以确定有效的行为方式,最后达到感情的自主,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的境界,其显著的标志是产生了“德性”为本质内容和以情感为表现形式的人的内在价值性。这是人对内探求改造内心世界的重要成果。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人的心智的建构过程也是一种特殊的而且越来越重要的实践方式,只不过是一种在形式上有别于改造外在世界而内容上基本相同的实践方式。因为无论外在的物质世界或内在的精神世界都共同存在着需要“改造”和“创造”的问题,而且对精神世界的改造和创造有时还显得更复杂、更重要、更能反映人的本质性。再就实践的真谛来看:“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其环境可以是“硬”环境,亦可为“软”环境;而“人的活动”既有物质活动,亦有精神活动,只有软硬环境协调和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才是现实的实践活动。为此,我们需要把实践范畴加以深化:在实践方式上分为外在实践(人对自然界的创生)、内在实践(人的心智的创生)、综合实践(外在与内在统一的人的工自然界与人的创生);在实践形态上相应的分为外在形态(人化性为主)、内在形态(心化性为主)、现实形态(合化性为主);在实践结果上,外在实践形成物质文化,内在实践形成精神文化,综合实践形成二者统一的社会文化;在实践价值上外在实践具有经济价值性,内在实践具有文化价值性,综合实践具有人生价值性。但是,在传统自然哲学中只讲外在实践,忽视内在实践,不谈综合实践这是导致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严重的失调的理论根源之一。为此更应加强“内在实践”和“内在价值”的研究,才能提高人的发展的层次性,实现人的创生。

3、人的创生过程中形成的合化成份,具有内在价值性。 由于人本身是自然运动与社会运动的统一体,就决定了人的外在实践与内在实践必须相结合,才能形成以“合化”成份为内容的内在价值性。表现在:规律的合化成份。规律有自然规律(具有客观性),技术规律(具有效用性),社会规律(具有合理性)。人若只考虑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便陷入了“自然主义”;只注意技术规律的效用性又陷入了“功利主义”;只追求社会规律的合理性面陷入了“理想主义”。人只有以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为基础(体现了人对自然系统的生态适应性),以技术规律的效用性为中介(体现了人对技术经济系统的结构适应性),和以社会规律的合理性为目标(体现了人对社会系统的目的适应性),来从事各种实践活动,并将三种规律结合起来,犹如人在三个园环相交而成的共有部分(即合化的成份)找到自己的有效活动阈,便能实现自然规律(生态效益)、技术规律(经济效益)、社会规律(社会效益)的和谐,获得了以规律的合化成份为内容的内在价值性。

价值的合化成份。价值有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人生价值,都为人全面发展之所需。可人们往往只着眼于经济价值的直接效用性,忽视文化价值的潜移默化性和人生价值的根本动力性与方向性,易使人陷入“拜物教”或“拜金主义”泥坑。因而需将经济价值(L1)文化价值(L2)、人生价值(L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结合起来,使价值(L)的作用方式发生如下变化:

L甲=L1+L2+L3…………①

L乙=L1×L2×L3…………②

L乙-L甲=△L>0…………③

(1)式说明了传统价值观的单一局限性。(2)式说明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性。(3)式说明了形成综合价值的必要性和现实性。(1)、(2)、(3)式共同说明了人具有创造价值的价值性,由此形成了价值的合化成份。

文化的合化成份。文化即人化,没有人化也就没有文化。在与人化过程(自然界的创生→心智的创生→人的创生过程)相应的文化过程中形成了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统一的社会文化,体现了文化的合化性。我们由此发现了文化的四个特性:一是文化的人本性,因为文化是人化的结晶和人的本质的反映。二是文化的超越性,因为人在物中打上了人的印记,形成了不同于“自在物”的“自为之物”,反映了人对自然的超越性。三是文化的特异性,因为文化是生命运动的高级表现形态,只能是人特有的现象。四是文化的综合性,因为文化只能产生于和存在于人以肉体为基础、意识为中介、德性为本质的“三维统一体”中。

综上所述,人的内在价值表现在人对自然界的创生(人化作用形成人化的成份)→人的心智的创生(心化作用形成的心化成份)→人的创生(合化作用形成的合化成份)的过程中。相应的表现为以人化成份、心化成份、合化成份为内容的三种内在价值形态。其中人化成份的内在价值形态是人的外在实践力的体现,它从人与动物的关系把人提升出来;心化成份的内在价值形态是人的内在实践力的体现,它从人与他人的关系中把人从道德方面提升出来,使之有了“品质”上的区别;合化成份的内在价值形态是人的综合实践力的体现,它从传统的人与现代人的关系中把人从全面发展的意义上提升出来,使之在“素质”方面区别开来。由于,我们找到了内在与外在价值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的本质特征,使价值论的研究在实践论深化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

三、实践的社会性与价值体系的结构层次性

实践的社会性体现在人推动自然界→←人→←社会系统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它与个人对价值的全面需求有着内在联系。对此需联系哲学价值范畴与经济学价值范畴,对价值体系的结构层次进行分析。

通常的哲学价值范畴是指“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关系”,这种强调物的属性对人的需要的价值性与经济学中商品的“使用价值”比较接近,因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物,它有它的属性,依某种方法满足人的需要。”⑩它的实质是“自然价值”,因此“这种价值虽与人的需要有关但不是由人的需要所决定”,(11)而且这种“使用价值只在使用或消费中实现”。(12)这些说明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种外在价值,它与哲学价值范畴在内涵上虽有着“效用性”方面的共同性,但作为哲学的价值范畴应该有更大的普遍性和更高的层次性,它应能涵盖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而不能反过来以使用价值来界定哲学的价值范畴,这正是目前的哲学价值定义存在的问题之一。

马克思说,商品价值(或交换价值)只能“由其生产期间人支出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13)它“最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关系和比例”。(14)由此可见:商品价值这一方面是人的劳动的积累,另一方面,又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反映了人与人的关系,因其具有“人化性”的特点所以具有内在价值性,这与当今哲学价值范畴的定义很不相同。因为它只强调了客体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一种关系,反映的是“物为人用”的外在价值性,却忽视了人能“造物”、“净心”、“塑人”的内在价值性,结果使哲学价值失去了本质性和普遍性。应此,对原有的哲学价值范畴宜作如下的改进:即,价值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内在与外在需要的客体诸种属性相互之间的系统性的关系。这样便把各种价值统率起来,形成如下的结构体系:

由此可见,哲学价值范畴包含了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和把二者联系起来的中介价值,形成了有着严密结构层次性的价值体系。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7页。

②《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5),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87年第343页。

③④⑤⑥黑格尔《小逻辑》,三联书社,1954年,第395-396页。

⑦王育殊:《科学伦理学》南京工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254页。

⑧⑩(11)(12)(13)(1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2、1、6、7、14、10页。

⑨李伯聪:《我造物,故我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NO12,P9

标签:;  ;  ;  ;  ;  ;  

实践与价值的整合与两三结合_内在价值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