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美国关于安全保障的联合声明中不安全的“安全保障制度”_日本军事力量论文

日本和美国关于安全保障的联合声明中不安全的“安全保障制度”_日本军事力量论文

不安全的“安全保障体制”——略论《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美论文,安全保障论文,不安全论文,宣言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4月日美两国首脑对贯穿于整个冷战时期的日美安全条约进行了重新定义。重新定义后的日美安全条约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允许日本在国界以外发挥军事作用;二是一改过去只允许日本扮演“盾牌”的角色而表示期待日本自卫队发挥“矛”的作用。这种新安全保障体制能否给日本、给亚洲带来真正的安全与和平,很值得人们思量。纵观近现代历史,日本是一个不甘寂寞,心志颇大的国家。争夺东亚时,贬低朝鲜,欲与中国平起平坐;争夺亚洲时,贬低中国,欲与世界平起平坐,得陇望蜀,从不满足于现状,而且,伴随这个扩张过程的总是铁血交织,充满血腥,充满暴力。下面,我们从日美安全条约开始谈起,谈谈日本是如何一步一步地突破外界对它的制约,在图谋“自由舒展”的同时给自身及亚洲邻国带来哪些不安与忧虑。

一、日美安全保障体制的重新定义

1.冷战时代的产物——日美安全条约

二战结束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为使日本成为美国政策与目标的有力支持者,成为美国控制下的政治实体,从1947年起美国开始酝酿单独对日媾和。1951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在排斥了对日战争中作出巨大贡献的中国、苏联等重要方面的情况下,召集英、法等国签订了对日和约。和约的签订使日本与48个和约签署国和地区恢复了外交关系,由此,日本被允许参加国际组织和从事外交活动。就在和约签订的同一天即1951年9月8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和日本首相吉田茂在旧金山立即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条约规定,美国有权在日本驻扎军队,建立军事基地,在日本维持“安全”和镇压“大规模的暴乱和骚乱”,并向全世界宣称保障日本安全的任务仅靠日本自身是绝对不可能的,它必须与太平洋各国首先是与美国结成有机整体,才能实现自己的安全保障。实际上当时日本仍处于美国的半占领状态,这种半占领、半独立的体制,史称“旧金山体制”。

60年代,日本重返国际社会后,要求重新修改《日美安全条约》。1960年1月,日本首相岸信介访美,在华盛顿签署了《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条约删除了以前一些不平等的条款,赋予了日本解释和运用条约较多的自主权。从此,在日美两国之间开始建立起一种“密切合作,共同防卫”的关系,日本称之为“新安保体制”。该条约一方面规定美军将保卫日本的安全,另一方面规定,对于美军在远东的其他军事行动,日本有义务提供军事基地。那么“远东”的范围有多大呢?日本解释为“菲律宾以北与日本及周围地区,包括韩国和台湾地区”。

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上的崛起,日本开始加快增强军备力量的步伐。1978年日美签定两国防务合作大纲,使两国同盟关系趋于制度化。80年代起,日美军事演习也日趋频繁。到80年代末,随着苏联解体和冷战时代的结束,日美安全同盟对美国的重要性也开始下降,美国认为认真解决美日贸易不平衡和防务负担不平衡问题的时候到了。日本则认为,冷战的结束为日本发挥更大的国际作用提供了机会。尤其是海湾战争后,日本认识到,要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国,不能仅靠“支票外交”。因此它在谋求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同时,还致力于发展自主防卫力量,以改变日本在美日同盟关系中“小伙伴”的形象。日美安全同盟再次面临着冷战后新形势的考验。

2.安保体制的重新定义

1996年4月14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和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在东京签署了《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这被称之为“亚太地区和平与繁荣的基础”的安保体制的重新定义,较之旧体制有了巨大变化,表现如下:(1)防卫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日本过去一贯的防卫原则是被动防御,此次宣言中确认“为使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安全形势更加和平稳定,(日美)两国政府都应当共同或分别作出努力”。这表明日美安保体制由被动“对付威胁”向主动维护地区稳定方向前进了一步。(2)防卫范围扩大。此宣言首次使日本正式承诺考虑在其边界之外发挥军事作用,并将安保体制变成以整个亚洲太平洋地区为对象的、具有广泛地区性的同盟体制。(3)双方角色发生变化。作为战败国,日本在冷战期间的安保体制中处于被保护地位,而美国则自诩是撑在日本头上的一顶保护伞。现在美国强调日本作为整个亚太地区安全合作伙伴的作用,日本从受保护的小兄弟角色上升为在安全保障体制中与美国演联手戏的平等伙伴。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从安保条约的防卫范围看,日本已将远东扩大为亚洲太平洋地区;从安保条约的职责看日本是要从“专守防卫”变为“联合出击”。“联合出击”之后又将是什么呢?不得而知。有朝一日谁又能担保它不会脱出安保体制的制约,提出更多非分的要求呢?到那时,美国将之奈何?世界将之奈何?中国——作为它的邻国,在50年代前曾受到过最惨烈的伤害,至今疤痕犹在,对此,我们又该作些什么呢?

二、不安全的安全保障体制

1.日本加快增强军事力量的步伐

日本的军事力量虽然在表面上保持着比较小的军备体制规模,但实际军事力量在世界上属于最好之列,仅次于美国。在特定领域内还同美国保持同等地位甚至超过美国。日本陆海空自卫队装备着世界上一流的先进武器,其中海军、空军都已不再是近程防御性的,而是具有远程进攻能力的作战力量。在日本武库中缺少的只是航空母舰和空中加油机,为保证日本在日美安全中发挥新作用,日本将逐步添置这些大型的、先进的军事装备。日本在军事技术领域的许多方面已赶上并超过美国。在飞机制造方面,日本已掌握了制造新一代支援战斗机(FSX)的技术。这种战斗机在回转半径上领先于F15和F16战斗机,还携带了可以追逐敌机尾部热气的热制导导弹。日本已决定在1996年度到2000年度装备47架FSX战斗机。在半导体和基础材料方面,日本居世界最高水平。帮助火箭寻找目标的半导体芯片、战斗机和潜水艇等制造中必需的材料钛钨硬质合金技术都举世无双。美国许多尖端武器的关键部件都依靠日本技术。美国专家估计,在半导体领域,美国比日本落后5年以上。重新定义后的安保体制还宣布日美在军事、安全情报的交流、先进武器装备开发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日本的军费由1994年的460亿美元,到1995年上升为56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俄的世界第三军事开支大国,位于法国、英国之前。另外,日本虽然仍是无核国家,但却早已掌握了制造钚、浓缩铀和氘的技术,具备了生产核武器的能力。有专家估计,一旦需要,日本可在3—6个月内研制出原子弹和氢弹。

更为令人不安的是日本过去50年中很温顺的军方已悄悄地开始在国内伸张自己的权利,开始做了它战后多年没有做过的事情,它采取了攻势且态度强硬,防卫厅迫使大藏省批准了允许日本在和平时期直接支持美国军事力量的协议。这在过去是被说成违宪行为,是不可能被批准的。日本防卫厅长期以来被战后宪法约束得软弱无力,它的权力一直受到大藏省的严格监督,它的财政权牢牢掌握在大藏省手中。防卫厅的决策作用也一直在扩大,现在已突破了不准日本参加维和行动的禁令。一个时期来,日本国内舆论发表了种种意见,议论的核心问题是日本应继续“专守防卫”的政策,还是把军力扩大到日本以外?一旦扩大,日本是维护战后制定的和平宪法,还是修改宪法或从实际上突破宪法的约束呢?日本一位有影响的政治家对这两个问题发表了具有倾向性的意见。他认为日本战后奉行的“一国和平主义”的外交政策,“在冷战时期是必要的。冷战后,日本必须积极参与解决国际纷争”。这实际上是在鼓吹抛弃“专守防卫”政策。他还说,日本作为一个岛国,为了维护生死攸关的商路和海上能源通道,应该为了地区的安全支援美国军队的行动,采取预防性对策。这种主张实际上突破了日本宪法第9条关于永久放弃以武力作为解决争端手段的规定。由于政策的倾斜,在防卫厅责任不断扩大的诱使下,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到防卫厅服役,而不去更赫赫有名的经济部门,防卫厅开始得到所需要的质量高和更富有进取心的新兵。一位在日本具有多年经验的军火承包商说:“日本人对于他们在一场危机中能做什么越来越有信心,他们越来越懂得,这要求他们具有远距离发挥作用的现代军事力量。”

古往今来的许多战争都是在“和平”、“安全”的旗号下进行的。日本在这方面的历史并不十分光彩,面对日本日趋强大的军事力量与军事野心,和平显得那么脆弱,安全显得那么渺茫。

2.日本政坛保守化与宪法危机

日本是一个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和多党制国家,虽然在战后历史的大多数时间内都是由右翼的自民党一党执政,但日本的左翼力量一直存在并相当活跃,偶尔也能形成一定的气候,对时局产生影响。很多人不会忘记在五六十年代由左翼党派领导的如火如荼的、全国规模的反对美军基地、反对重新武装、反对修改日美安全条约、禁止原子弹氢弹、要求恢复日中邦交等一系列群众运动。日本社会党起了很大的宣传、组织作用,是运动的中坚力量,是一面旗帜。社会党在长期处于在野党地位的历史时期,一直站在自民党的对立面,使右翼政府的保守趋势得到一定的约束。

然而,1993—1994年日本政坛发生了急剧变化,1994年6月下台不到一年多的自民党借助于社会党的力量东山再起,重新执政,不过这次把首相宝座让给了社会党委员长村山富市,由于政权斗争而获得执政地位的社会党上台不久后就发生了蜕变,调整政策,从过去与自民党“对抗”的在野党转变为向自民党靠拢的执政党,媒体称之“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过去认为违宪的行为与事情,现在都认为是“合乎宪法”的、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过去长期采取“牛步战术”,拖延向海外派兵法案在国会通过,村山执政后,不仅通过了该法案,在派兵规模及携带武器等方面竟然比自民党时还有所发展。村山变节、社会党变节,反映了日本“一亿皆保守”的危险性。此次日美安全条约能在冷战后,依然得以顺利地“再定义”,说明日本政局全面保守化。

作为日本“和平宪法”的监护人彻底改变立场,日本宪法也将面临危机。此次重新定义使日本一些“修宪”派人物产生了非分之想,因为要按新的安保体制,真正讨论共同应付紧急事态时必然涉及战后日本宪法明令禁止的“行使集团自卫权”的问题,这可能导致日本一点点地改变对宪法的解释,甚至不能排除日本循着“发生紧急事态——行使集团自卫权——修改宪法”这条路,逐渐发展成军事大国的可能。安保体制的重新定义大大激发了修宪派的欲望,再次给日本带来作军事大国的冲动。

日本战后宪法是日本在二战中以数百万人的生命为代价得出的历史经验的总结。这个宪法宣布日本将永远放弃战争,不保有军队,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正是这部宪法使战后日本得以走上和平发展的道路。因此,应该说,日本宪法是一个界限,一旦界限被突破,人们就有理由怀疑日本在所谓“防卫”的道路上还会走多远。

3.不祥的阴云笼罩亚洲

日美安保体制形成于冷战时代。冷战体制最先形成欧洲,后很快在亚洲太平洋地区建立起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从根本上改变了欧洲的政治和安全环境,从而使欧洲过渡到冷战后时代。可是亚洲形势却有所不同。在亚洲,由于中国经济形势大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稳固可靠,使西方资产阶级心怀不满,于是在亚洲冷战时代的主要对手苏联解体之后,大肆鼓噪“中国威胁论”。仅仅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保留了人民选择的制度,便被西方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美国驻日大使蒙代尔更直言不讳地说:“美军驻扎日本有利于地区稳定,冷战可以说在欧洲结束了,但在亚洲还未结束。”鉴于此,美国把日本作为在解决了东欧苏联之后、魔掌再次伸向亚太社会主义国家的桥头堡。

近年来,日本舆论界把中国威胁论炒得火热。1995年日本制定的新《防卫计划大纲》中在列举可能威胁日本安全的因素时说:“日本周边地区存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强大军事力量,许多国家以经济发展为背景致力于军备扩充和现代化建设”。不言而喻是指中国。尤其是中国,1996年在制止李登辉台独行为并采取必要行动时,日本把中国维护领土统一,反对外国干预行动解释为“一个国家威胁另一个国家的安全”。它所埋下的伏笔就更危险了,这意味着重新定义后的日美安保体制可能成为以后日美联手干预台湾问题的依据,其结果当然是全面围堵中国了。有的人甚至公开指出,一旦台湾海峡发生冲突,美国按“与台湾关系法”介入时,作为美国盟友的日本也应提供支援。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论调,如听任发展下去,势必造成东亚战略格局的动荡与紊乱,一个本来可以迎来和平、稳定、繁荣的东亚地区可能笼罩上类似本世纪50—60年代的新冷战的阴云。

日本在40多年前发动的那场血腥战争,给亚洲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战后这么多年,日本政客又在战争性质上三番五次妖言惑众,已使亚洲邻国人民在心理上对这个咫尺之遥的日本产生了距离感。日本现在最迫切的事情是诚恳的反省历史,尊重邻国人民的感情,赢得他们的信任,探索一条不再给其他国家构成军事威胁,有助于这一地区长期和平的道路,而不是蠢蠢欲动,凭生非分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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