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法哲学视野下自由理念剖析论文_丁颖,上海大学

马克思法哲学视野下自由理念剖析论文_丁颖,上海大学

丁颖 上海大学

摘要:十八大报告提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自由观一时成为人们探讨的热门话题。究竟什么是自由?新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区别何在?社会主义自由观的本质内涵是什么?这需要我们不断进行解答。马克思法哲学产生以来,国内外学者都不断的对马克思的全部学说进行研究,那么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基本原理来深入理解自由,发现它的进步性以及对当今社会的作用呢?本文希望通过对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下自由观念的研究,重新认识马克思的自由观念,厘清马克思法哲学视野下自由思想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自由

一、马克思法哲学视野下自由观的逻辑发展

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下的自由观念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现在我们理解的这样的,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完善过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一个转变以及日趋成熟的过程。

1.理论萌芽阶段

马克思的青年阶段倾向于康德和费希特的哲学,但他不赞同康德认为的自由是缺乏现实基础的先验自由,是抽象、空洞的自由。真正对马克思影响较大的哲学家是黑格尔,他大学阅读了大量黑格尔及其弟子的著作,并他参加青年黑尔尔派的“博士俱乐部”活动,以自我意识哲学为武器,宣扬自由。但马克思渐渐发现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弊端,他在博士论文中指出,伊壁鸠鲁追求人生自由的思想把自由和环境绝对对立了起来,要求摆脱外部环境来保持内心的自由和平静,这是不正确,马克思认为,“使人和环境分离开来,虽然可以达到绝对的理论的自由,但却使人丧失通过改变周围环境来实现自由的可能性,因此也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1]由此可见,马克思哲学,尤其是其法哲学,在探讨自由问题时,从来就不是脱离现实的客观条件的,在此时马克思的对自由的理解已经具有了唯物主义的萌芽。

2.理论成熟和确立阶段

实践的深入和不断的思考,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愈加成熟,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导言》中公开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决裂,他指出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2]他认识到法律永远不能只是为政府服务,而应为人民的自由服务。之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法哲学观进一步不断发展,在他的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中都有体现。《神圣家族》中深化了对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理解,触及到了国家、法律的阶级本质,逐渐揭示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这也使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越来越完备。《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认识到阶级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进而揭示出国家、法律消灭的途径和自由的获得方法,即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消灭阶级,最终消灭国家和法,实现最终极的自由。《共产党宣言》发表,标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的公开问世,从而开辟了文明社会法哲学发展的崭新纪元。

二、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中自由的科学内涵

自由在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下究竟是什么含义?它具有哪些优越性?人们如何获取真正的自由?这些问题有助于推动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中自由的内涵。

1.对旧唯物主义自由观念的超越

旧唯物主义者所理解的自由是人对必然性的服从,市民社会是服从于国家和法的。但马克思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突出强调实践的作用,指出人的自由的真正本质:“人不是由于有逃避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3]自由并不是旧唯物主义者认为的对必然性的消极服从,而是通过实践主体自身主体性的发挥,在遵循外部客观限制的条件下,积极运用实践力量打破限制。虽然人的活动会受到客观必然性的制约,但并非人在必然性面前就无能为力,我们可以在必然性规定的可能性范围内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通过实践把可能的东西变为现实的东西,把看起来不可能的东西变为可能的东西,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这是受动性和能动性的统一,所以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4]只有这样实现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2.自由的科学内涵

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 马克思主义认为,“支配人类生活的是两种客观必然性:自然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人在自然领域的自由是对自然必然性的自由,人在社会领域的自由则是对历史必然性的自由。”[5]私有制条件下,人们驾驭自然必然性的力量空前强大,但是在社会领域内,却越来越受到异己的力量的支配与奴役,人们一直生活在“必然王国”之中,无法到达美好的“自由王国”。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资本家剥夺了工人的剩余劳动。资本主义条件下,虽然生产力的提高,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缩减,但资本的本性要求把这部分自由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时间,这就剥夺了工人的自由时间,工人也就无法进入“自由王国”。要改变这一状况,马克思指出要扬弃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对立,实现劳动的普遍化,即“劳动在一切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社会劳动转嫁给他人。”这样每个社会成员的时间都有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两部分组成,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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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由观的当代价值

1.有利于反思人和社会的关系,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认为真正的自由是个人与社会自由的和谐统一,是个人与社会共同和谐的发展。个人的自由依赖于社会环境和整体条件,脱离社会来空谈个人自由是不现实的。斯宾诺莎指出:“人要保持他的存在,最有价值之事,莫过于力求所有的人都和谐一致,使所有人的心灵与身体都好像是一个人的心灵和身体一样。”马克思也指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6]所以,对于一个理性的社会的人来说,真正的自由是约束性和自主性、他律和自律、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这意味着,自由是相对的,不受制约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当然,和谐社会的构建并不是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的,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及全面的发展。康德指出:“无论是对你自己或对别的人,在任何情况下把人当作目的,绝不是工具。”[8]这说明个人的存在具有不可超越和替代的价值,人虽然只能在社会中才能生存下去,但每个个体都展示出不同的生存样态,并有意无意地追求一种差异来彰显自身的价值,和谐的社会应当尊重这种个体自由,并为个人追求更大的自由创造更好的条件。

2.有利于划清与新自由主义的界限,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新自由主义思想传入中国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可否认,它存在某些合理因素,但作为资本主义的理论体系,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时代性,鼓吹的只是形式上、狭隘的自由,本质上是为国际资本主义服务的。苏东剧变后十几年实践带来的物价飞涨、社会秩序混乱等一系列问题也体现它的局限性。因此,新自由主义不可能是符合中国需要的,如果照搬照抄,必然会损害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法哲学视域下的自由与新自由主义的自由有着本质区别。它主张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世界的改造,实践是基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无限发展的,人对无限发展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也就是说,自由是个逐渐实现的过程。马克思自由观的科学性决定了它能够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要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总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的自由理论和新自由主义的本质区别,分清新自由主义中被实践证明了的合理部分,吸收其精华部分,趋利避害,正确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

3.有利于建立法治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绝不是没有限制的,而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抽象的。自由的实现要受必然性制约,而自由只有在认识必然中实现。同理,人类社会也是以自己特有的规律运行着。在现代社会,自由是人的不懈追求,然而自由不是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意志自由”, 自由的实现需要法治来维护和保障。自由不是完全的利己主义,个人自由不以侵犯他人利益为条件,必须在集体利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保护个人利益。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加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社会没有法律制度及统一的行为准则,社会就会混乱,各方面建设也就必然受到限制。从我国法律建设的历史来看,不难看出,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人民生活得越来越幸福,人民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国家各方面的建设也都在突飞猛进的发展。李克强强调:要加强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表明国家高度重视法制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法治社会,为人的自由实现创造有力的社会条件。

结 语

自由就是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消灭阶级,最终消灭国家和法。马克思自由观的真正价值,不仅仅在于找到了自由的真谛,还在于为后人能够顺利解开“自由之谜”,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思考方式,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从而帮助人们寻找到自由的原始面目。在自由主义思潮越来越高涨的今天,在全球化日趋成熟的生活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在法哲学的视域下重新审视与反思马克思的自由学说,进一步厘清这位哲学巨人自由观的形成发展脉络、思想演变特征,为当代热切向往自由的人们提供有益的启示。

参考文献:

[1]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6页。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6页。

[3]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33 页。

[4]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下册,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743 页。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年版,第926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8页。

[7]康德:《道德形而上学探索》,唐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43页。

作者简介:丁颖(1992——),女,江苏东台;上海大学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论文作者:丁颖,上海大学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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