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经济安全的决定因素_国有经济论文

论国有经济安全的决定因素_国有经济论文

论国有经济安全的决定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经济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虽然在总量上有所扩张,为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国有经济在规模、结构、布局、体制等方面积累的问题很多,加之国民经济整体转型加快,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国有经济所固有的内在缺陷和矛盾不断暴露,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产生,这就使得国有经济的发展陷入了严峻困境。其集中表现为经济效益不断恶化,主导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并从根本上制约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成。从根本上看,国有经济的现状已经威胁到国有经济自身的安全性和主导性,并进而对国家经济安全产生负面影响。为了国家经济安全,有必要全面深入研究国有经济安全问题,通过增强国有经济的安全为国家经济安全创造基础性维护和保障条件。

所谓国有经济安全,是指国有经济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和能力,能够在国民经济总体结构和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适应变革,获得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由此可见,“国有经济安全”的概念具有以下基本内涵:

第一,就国有经济本身看,其安全性是指国有经济具有符合社会化生产规律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值增值机制,不断获得经济规模的增长的发展。

第二,就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看,国有经济的优势不断增强,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引导和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显示优势,获得明显的国家经济比较利益。

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居于支配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的强弱,国有经济的安全性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安全。决定国有经济安全的因素主要有:国有经济本身的效率和能力;国有经济在全社会产权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以及国有经济的资产安全和效益状况。

一、国有经济自身的效率和能力

国有经济的效率和增殖能力是由国有经济的内部与外部多种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其最根本的是特定的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有的经营机制的有效率。

第一,国有企业体制的有效性即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有效性,是决定国有经济安全性的内在深层因素。

产权关系的确定在于资源的稀缺性,使用的效率性和收益及剩余索取的最大化。对于存量资源和增量资源的配置和使用行为的合理化,根本在于产权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产权制度的适当安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应使产权关系明晰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企业效率的最大化。

要实现国有企业的安全必须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和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纵观我国国有企业,虽然经过近20年的改革,其产权关系仍然处于模糊状态。由于政府集社会管理权、经济调控权和国有企业所有权于一身,名义上的国有资产实际上被分割为“部门所有”、“地方所有”,政府与企业之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父子关系”难以割断,政府的行政干预,无限责任不可避免,造成产权界定不明晰,权能结构缺乏激励和约束,产权保护不能实现,企业资产实际上成为“无主资产”,最终使企业不能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弱化了企业改善内部经营管理的动力和能力,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处于劣势,经营目标非经济化、经营行业短期化、国有资产运营中流失和低效率严重。从根本上讲,产权关系模糊从根本上制约了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营。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必须对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其成为现代公司制企业。其根本前提是必须通过对国有企业的一元资产结构进行重组,实现公司股权的多元化,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明确的国家与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制度。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能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要形成明晰的科学的产权权能结构和产权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率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国有经济的安全。

第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扩张能力是国有经济安全系数的标志和条件。

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的目标是盈利最大化,其基本条件是保障资产原值不流失,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资产的增值和经营扩张。按照经济学原理,资产保值是实现简单再生产和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实现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和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资产的增值,才能实现盈利目标,使国家的资产收益,企业的留利收益和职工的个人收益得到提高。只有国家的资产收益逐步增加,才能使政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去实现公共投资、经济社会目标和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引导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只有企业留利能够逐步增加,才能使企业具有积累和扩张能力,使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充满活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规模扩大和效率增长;只有职工个人收入的逐年增长,才能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根本条件和动力源泉。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涉及企业内部、外部全部环节。从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看,主要应抓住以下几项关键性工作:一是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实行产权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监督体制,寻求国有资本的多种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实现公司制改造和控股经营;二是建立有限责任制度,以增加值作为出资者对法人所有者的考核指标,并以此为中心选择和建立具体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财务监督;三是围绕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抓大放小,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通过改组、兼并、联合、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的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按照市场需求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集中有限增量资产带动存量资产调整和形成新的增长实体。还应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四是政府应加大力度帮助国有企业卸掉历史包袱,如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分离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拓展下岗失业的就业空间和机会;五是通过改革,建立起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相结合的企业家的选拔、培育、成长、自主、考核、认证、评价、聘用、解聘、淘汰监督约束的科学标准和程序,使国有企业的企业家能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企业家的正当权益,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防止决策者滥用权力形成“内部人控制”,而使企业经营管理脱离国家法规政策制约和企业职工及各方出资者的监督。

二、社会产权结构是否有利于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

社会产权结构指某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规模在全社会多种财产所有制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数量比例和相互关系,在此主要指国有资产在全社会资产的产权结构中的比例和相互关系。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看,国有经济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虽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国有经济所拥有的社会资源规模在全社会多种所有制经济总量中占的比重会有所变化,但是保持恰当规模,是发挥国有经济功能和作用的基本前提。从经济发展规律看,国有经济的规模不是主观决定的,根本上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最重要的是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社会化程度,其他如市场化水平、非国有经济的投资能力、产业结构、资源赋予状况、企业组织结构等都对国有经济的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差异也有一定影响。

我国国有经济的规模(即资产所有规模)1957~1978年以来有所波动,但是始终占有绝对量的优势。据统计,1978年国有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5%,占工业总产值的77.6%,占城镇就业人员的78.3%,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7.8%,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6.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下降。到1995年,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为54.5%,在城镇就业人员、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4.9%、33.9%、29.8%、71.1%。另据统计,1995年我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占资产总额的59.9%,资本金的51.8%,就业人数的66.5%,总产值的47.1%,增加值的53.8%。

国有经济规模在国民经济中的若干指标的下降,引起了一些人的担忧,他们担心这种下降继续下去会危害国有经济和支配地位的主导作用的发挥。笔者认为,如果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进行客观分析,目前这种社会产权结构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仍然偏大,明显超过了国有经济存在的合理数量界限,应当继续下降。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参照国际上的数据,我国国有经济规模在社会产权结构中的数量比例选择在30%左右是比较恰当的。这种社会产权结构不会影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因为30%的国有经济加上40%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公有资产规模和经济规模仍占70%以上,而且随着国有产权对非国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国有产权可以控制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经济规模,控制和引导混合经济的健康发展。加之,经过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行业分布,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只会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从全国不同地区大量数据的实证分析证明,国有经济规模比重过大,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和效率效益的提高,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从而制约宏观经济实力的增强。1985~1995年间,全国不同地区工业增长的差异来自于国有工业下降的速度和比例。国有工业下降快的地区(如东南沿海地区),一般是工业增长快的地区,而中西部地区国有工业份额下降较为缓慢,工业增长速度也较为缓慢。因为这种社会产权结构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资源配置的制度基础和市场效率。这说明国有经济规模占绝对优势和为主的社会资源产权结构,不利于国有经济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发展缓慢,会日趋削弱国有经济自身的安全性。

我国国有经济的安全与否,不是简单通过衡量其在社会产权结构中的比重来决定的,根本在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的强弱。盲目扩大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经营范围,只会损害其效率和效益,最终削弱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危害国有经济的安全。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也不会危害国有经济的安全,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是否有利于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的强弱,不能仅仅反映在其规模的大小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其产业分布方面。因为即使国有经济的规模不大或从过大规模适当收缩,只要其产业分布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其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就能得到发挥。因此,研究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是研究国有经济安全性的重要内容。

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从宏观方面理解通常指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各行业(或部门)中的空间分布状况,即分布广度;从中观行业方面理解,通常指某一行业(或部门)中国有经济的份额,即行业分布密度,可用某一行业(或部门)中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经济活动人数、产值量占该行业(或部门)的比例来衡量。

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不是随意性的,而有其客观经济规律性。在某一阶段上,国有经济的分布一般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1)经济发展阶段及水平;(2)产业结构变动;(3)某类产业的性质、地位及技术经济特点;(4)市场发育程度和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及市场结构的效率;(5)产业组织的状况,规模经济和竞争的有效性;(6)政府在某一阶段的社会和经济目标及产业的制度约束选择;(7)社会融投资机制发育和投资能力状况;(8)企业家的成长状态;(9)全社会市场经济文化的培育程度;等等。从根本上说,国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在于克服“市场失效”,因此,凡是市场失效或调节不足的行业均会有国有经济的存在。从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看,一般分布在以下产业或部门,如:自然垄断和规模经济产业,非盈利收入产业,外部经济明显产业,资本密集产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家或一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会有不同变化和差异,但是上述产业分布指向具有趋同性。

考察分析我国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不难看出,在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条件下,我国国有经济的空间分布过广、太散,国有资本大量分于一般工商业,缺乏集中度;在许多行业中的国有经济密度又过大。由于国有资本有限,这种过大、过散的分布必然造成微观国有企业平均规模过小。据统计,截止1995年底,我国国有资本总量中,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的不足3万亿元资本,分布于几乎所有的工商领域的29.1万户企业中,平均每个企业拥有的能够用于生产经营的资本数量仅为1000万元左右。1995年底,全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多达87905个,企业平均拥有的资产总额为0.54亿元,国家资本金仅0.12亿元,销售收入仅0.30亿元。在社会服务业和制造业中,国有单位从业人数占全行业的比重为45%和33%。这种在社会产权结构中规模过大和产业分布过散的局面,削弱了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阴碍了市场主体的形成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同时又损害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

从国有经济产业分布的一般规律和我国今后发展与改革的要求看,必须对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实行重大调整,在逐渐缩小规模的同时,收缩战线,保障重点,更好地发挥主导性,以增强国有经济的安全度。今后国家只需要掌握战略产业部门、经济命脉部门等方面的支配地位,相应地在其他非主导性经济领域,不必在数量上追求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对那些不该由国家管的企业,要逐步实行非国有化。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结构的要求,通过产权转让和流动,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使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将其转让给多种类型的民有或民营企业去经营。国有资产运营范围收缩集中于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自然垄断性行业、公益性行业,形成合理的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和企业组织结构,以改变目前国有经济产业分布带来的困难局面,增强国有经济的实质性控制力和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四、能否抑制国有经济的资产和效益流失

国有经济安全系数的高低的重要标志是能否实现其资产安全和效率安全。传统国有制产权关系的内在缺陷,必然会造成国有经济的资产和效益流失,因此,能否抑制这种流失就成为国有经济安全的决定因素之一。

改革开放之前,在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效率和效益低下,其所有的资产未能达到潜在的运营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从本质上看,这也是一种资产和效益有形流失和无形流失,不过那是隐性的,是不知不觉的。改革以来,随着放权让利和股份制改造的推进,“合法”、非法的资产流失和效益流失的速率日趋加快,流失的途径和表现形式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在资产投入、经营、交换、改制、改造、改组等经济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出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流失。并愈益公开化和触目惊心。

在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和多种形式的改革、改造、改组过程中,我们探索并实施了多种模式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但是理想总是与事实相违,结果是资源浪费、亏损严重、效率下降、统计失实、财务失真、虚盈实亏、虚亏实盈,剩余索取权被其他经济主体非法非合理性侵占,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权被压低或被剥夺,资产和效益的“合法”和非法流失,使得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在改革过程中,政府、理论界、实业界都一直在探讨流失的原因,并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层次分析。大家认为,从本源上考察,这种严重流失是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和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特殊产物,是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内在缺陷的必然产物。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与具体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链条内在地存在流失的可能性,加之对这种委托代理各行为主体权、责、利的不规范和界定不明确,更加大了流失的危险;改革以来,我们一直是采取对所有制改革回避的所谓“体制外推进”,对产权改革避而远之,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仍然是模糊的,所有者的权利“虚化”,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自然也不会形成所有者利益的维护主体。由于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社会中的大小权力部门都会凭借权力向国有企业“寻租”,必然会使国有经济的资产和效益流进部门、地方及相关权力者的手中。在启动产权交易,鼓励发展多元主体的混合经济中,缺乏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估和交易规范,即使有也难于操作,因此凭借人为权力和多种人际关系实现超经济性,超市场秩序的国有资产流动中,流失是必然的。体制转换是一项革命性的改革,在新旧体制转换中的“真空”也会被某些部门、地方和个人利用,这种流失十分突出。从目前国有经济的规模和产业分布看,作为政府要实现硬预算和有效管理也是心有余力不足,监管者缺位或监管不力,自然不可能抑制流失。如果在企业形成“内部人控制”的条件下,具体经营者不负责任,甚或私欲膨胀,这种流失更难以制止。

要有效地控制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效益流失,必须从产权改革这个根本入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切实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要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出发,“抓大放小”,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改组调整,使规模和行业分布与政府监管能力对称;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积极探索和发展国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主要是通过股份制改造,形成国家对企业有效的监管机制和企业内部科学的治理结构,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论国有经济安全的决定因素_国有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