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韵_艺术论文

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韵_艺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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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当中,无疑都有一个最高的审美范畴在统帅着整个的审美和艺术创造。这个范畴是什么?过去我们都毫无疑问地把它归之于“美”,认为无论是西方艺术还是中国艺术,它的最高审美范畴都是“美”。但是,我们只要稍加考察,就会发现这个结论是颇可怀疑的。

我们说西方美学当中的最高审美范畴是美,这一点是可以成立的。西方人确实非常重视这个“美”,他们对“美”的本质不倦地探讨了两千多年就是一个明证。但是在中国美学当中,在中国艺术审美活动当中,是不是也以“美”为其最高范畴呢?笔者以前也是这样理解的,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而艺术正是以“美”为旨归,那么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当然也应该是美了。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样一种说法和中国人对其艺术的审美实际有着很大的出入。我们只要看一看中国古代的艺术家、批评家、鉴赏家对中国艺术的审美评价,就可以明白。我们发现,他们在其鉴赏过程中很少使用“美”这个词来对最高级的艺术效果进行评价。中国人在表达某个作品很好时,一般不是用“太美了”这个词,但在西方人那里这则是一个十分通用的口头禅。《淮南子》里有一句话:“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悦。”这句话颇可玩味,其可玩味处便是那“美”与“悦”的区分。美是指空间的布置,是协调、匀称,是色彩的和谐、艳丽,总之,是美的形式;而悦则指对美的感受,一种美感状态。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了美的形式不一定就能产生出美的感受,引起美的愉悦。中国人所谓的美,往往只是指漂亮,与西方的Beauty意思相近。而中国艺术所追求的并不是这种美,而是另一种更内在的东西。中国人看待一幅作品,如果觉得这个作品十分高超,他不是用“美”,而是常常用“意境深远”、“韵味深长”等来表示。所以,有人就主张用意境来作为中国艺术审美的最高范畴。

用“意境”作最高审美范畴,无疑比用“美”要好得多,它更加贴近中国艺术的美学特质。但我认为,这样做还不够,意境还不能作为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因为它只是对中国艺术魅力的一种状态描述,而不是对其审美特质的揭示。而且,有一些艺术样式,如雕塑、书法等就大部分并不表现意境;即使象诗歌、绘画、音乐等擅长于表现意境的艺术,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艺术作品,如有些花鸟画、人物画、抒情诗等,也不是以意境见长。但是它们都同样地具有中国艺术所共有的审美品格和审美特质。这就意味着,意境不是中国艺术的普遍而且终极的审美范畴,还应该在意境之上进一步挖掘出中国艺术所共有的内在特质。这个共有的内在特质,我认为是“韵”。

将“韵”作为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其实并不是我首先提出的,中国古代许多艺术家和理论家早已表述过这样的思想,只是没有直接用“最高审美范畴”这个概念而已。北宋范温在其《潜溪诗眼》中即有过这样的论述。他说:“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夫立一言于千载之下,考诸载籍而不缪,出于百善而不愧,发明古人郁塞之长,度越世间闻见之陋,其为有[能?]包括众妙、经纬万善者矣。且以文章言之,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稳,有清,有古。有此一者,则可以立于世而成名矣;然而一不备焉,不足以为韵,众善皆备而露才见长,亦不足以为韵。必也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澹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其是之谓矣。”〔1〕这里的“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认为“韵”能够“包括众妙、经纬万善”,就是把“韵”作为艺术美的最高标准对待的。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亦指出过这一点。他说:“有韵则生,无韵则死;有韵则雅,无韵则俗;有韵则响,无韵则沉;有韵则远,无韵则局”,则更是把“韵”看成艺术的生命所在。他在同一书中所说的另一番话,亦值得注意。他说:“凡情无奇而自佳,景不丽而妙者,韵使之也。”〔2 〕这就很明确地把韵(妙)与美(丽)区别了开来,并且直接把韵当作艺术的魅力所在了。

可是,在我国美学界和艺术界,“韵”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了。首先,“韵”常常被降格为一种风格,与“气”相对待。“气”表现为阳刚之美,“韵”则表现为阴柔之美;“气”是直而豪,实而动,“韵”则曲而婉,虚而静。这就是把“气”与“韵”看成两种不同的风格。有些人还进而断定气优而韵劣,或韵优而气劣,则走得更远。实际上,气和韵不是两个并列的范畴,而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气是宇宙万物的生命,是一切艺术的本体;而韵则是气的一种运动状态,是艺术美和艺术魅力的最直接的展现。一切的艺术创作都应该从生命(气)的体验为开端,而以“韵”的展示为终结。

那么“气”与韵”的关系究竟如何?简单地说是:“气”流转而生“韵”,流转而又见出节律方会生出“韵”。清人邹一桂说:“今以万物为师,以生机为运,见一花一萼,谛视而熟察之,以得其所以然,则韵致丰采自然生动。”〔3〕在中国美学中, “韵”可以作为审美的最高范畴,艺术的终极境界,而“气”则显然不能,没有一个人对一个艺术作品的评判会满足于“有气”,或“气何其盛也”之类评语的。为什么?就因为气只是艺术作品的一个基本的构成要素,只是韵得以形成的一个基质,而不是终极的美感表现。“有气”只是其前提,它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处理,使之升华为“韵”。我们这里所讲的“韵”正是这个意义上的韵,而不是只作为风格的一种,如同冲淡、高古、豪放、雄深、潇洒、凝重等。后者诸种风格,人只要得其一,即可立足于世;而韵则涵盖所有风格之上,无论你属于哪种风格,都必须在作品中体现出“韵”,方能成为一流作品。而中国美学中的“意”、“情”、“气”、“味”等常用概念,也只有加上“韵”,成为“意韵”、“情韵”、“气韵”和“韵味”之后,才能真正成为较高级的审美范畴。中国宋元以后的神韵派诗人、画家、音乐家和美学家如严羽、王士祯、袁枚、郭熙、黄庭坚、董其昌、徐上瀛等,都是在这个意义上推崇“韵”的。把韵仅仅看作风格,实际上是对它的狭窄化和贬低,不仅永远解不透“韵”,而且也因此无法解透中国艺术的深层奥秘。

其次,“韵”又常常被理解为一种仅仅具有音乐性的形式——节律,这也在无形中降低了“韵”在中国美学中的地位。实际上,“韵”是一个内容与形式有机溶和而成的整体的审美范畴,它是由“意”和“味”在特定的、具有音乐性的形式上得到表现的产物。笔者曾在《从与意、味、气的关系看中国艺术中的“韵”》一文中谈到意、味和韵的关系,认为韵只是意和味节律化的产物:“‘意’的理性色彩较浓,社会、文化、历史等现实内含较为直露,还没有被融化为一种感性的、审美的特质。而‘味’则是‘意’的进一步感性化和感官化,它是直接诉诸人的直觉的。对‘意’,人们还是需要经过理解才能把握的,而对‘味’,则只需要直觉体悟,只是去‘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对象。北宋邵雍诗‘炼辞得奇句,炼意得余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又说:‘韵’并不神秘,它只是‘味’的旋律化和节奏化,是‘味’游行、回旋的产物或状态。比较起来,‘韵’与‘味’至少有如下的不同:第一,‘味’虽然比‘意’更为感性化,但仍含有理性的成分,对‘味’的‘品’本身,就是一个需要理智合作的心理过程;而‘韵’则彻底地脱弃了理性,或者说,理性的成分已彻底地融化到直觉的感觉中去了,就象糖融化在水里一样。所以对‘韵’的感受是直接的;你只是处于被动状态,被它牵引着,迷醉着;它的魅力是直接的。一旦你进入‘品’的状态,你就又回到‘味’的层面去了。艺术的欣赏大致先由‘韵’直接地打动你,蛊惑你,吸引你去品其中的‘味’,再由其中的‘味’,转到深含着的‘意’,进入对人生、宇宙有新的感悟的阶段。古人讲欣赏常讲‘悟’,这悟的对象,既不是‘韵’,也不是‘味’,而就是‘意’。这‘意’是一种‘理’,但不是抽象的理,而是直观的理;虽为直观,然毕竟还是‘理’。

再就中国的艺术实际来看,它的魅力的核心也正在“韵”,而不是“美”。美只是形象在空间布置上的匀称、平衡与和谐,而韵更偏重于内在的生命状态和性格、气质。中国人对于美人的最高标准不是漂亮(美丽),而是“风韵”,这“风韵”就主要是人的内在的气质的美,而非仅仅是外表形体的美。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在根本上的一个不同,便是西方艺术是建筑在雕塑基础上的,而中国艺术则建筑在音乐的基础之上。建筑在雕塑之上,故必然注重形象的逼真与空间布置上的匀称、平衡与和谐,必然以美为旨归;建筑在音乐基础之上,则自然注重内在的生命力的节奏与律动,自然以“韵”为旨归。西人佩脱说过:“一切的艺术最终都趋向于音乐的状态。”〔5 〕我觉得拿这句话来说明中国艺术尤为合适。

中国艺术不追求漂亮,不追求形式的美丽,而是追求一种内在的韵味和律动。当我们读着李白的“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或者读张继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或者读着柳宗元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乃至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样的诗时,我们可以说:“写得太好了!”但不能用“写得太美了”这样的话来称赞它。因为“美”有它特定的含义,而“好”的涵盖面则比较大;“美”侧重于所写的东西,“好”则侧重于“写”的效果,重心在“写”本身。如果说得再具体一些,就只能用“意境深远”、“情韵深婉”、“气韵深长”或“余韵绕梁”等词语才觉贴切。为什么?就因为中国诗歌是以韵味为主,而不是以美为主;是以在抒情、写景、叙事、议论中制造出动人的韵味为其终极追求,而不是满足于单纯的抒情、写景、叙事和议论。

实际上,中西艺术的这一差别,在绘画、雕塑、书法、音乐等艺术中看得更为清楚。如果我们面前有一幅水墨山水画,潦潦几笔勾出几座远山,近处一座小小的凉亭,几株光秃秃的树,在中间是大片大片的白水,水面上一只小小的孤舟,舟中一人披着蓑笠坐在般头。当我们看到这样一幅山水画时,我们如果说:“啊,真是太美了!”你就会觉得我们用词不当。这幅画很有魅力,但不适宜用“美”来标示,因为它主要不是通过形象的逼真、匀称、完整来显示其魅力,而是直接由笔墨运作所展示出来的韵律和节奏来造成另一种魅力。过去人们把这类山水画的审美特质归之于意境,有没有道理呢?有道理,因为这样的山水画确实能够制造出一种意境。但是,意境之所以能够打动人,正是由于它表现了一种韵律。意境首先是一种空间状态。但不是西方那种绝对空间,而是时间化了的空间,是通过山的重叠、水的缭绕、云雾的锁断,使空间变得弯曲、游动起来,这才有了韵律,有了节奏;此外,同样很重要的是,中国画首先不是形象本身(山、水、亭、树、花、鸟、虫、鱼等),而是用以表现这些形象的笔墨,它的轻重、浓淡、干湿、疾徐所展示出来的节奏和韵律,更是作品之魅力的重要成分。八大山人有一幅画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画面上只有一根光秃秃的树枝横伸出来,潦潦两笔,极简省遒劲,枝头上立着一只缩着脖子的鸟,是用墨笔潦潦几笔点画而出。面对这幅画我们无法说:“啊,真是太美了!”因为它实际上并不“美”,用“美”这个词来标示这幅画的魅力是不适合的。这幅画的魅力不在形象,也不在意境(它没有意境),而就在笔墨上面。画中树干和鸟的用笔用墨和构图造型形成一种张力,这种张力制造出了生命的韵律和节奏,使它有了一种生气,一种活力,一种情绪,一种气质,一种精神。这样的画我们只能说它“韵味十足”或“韵味深长”,而不能说它“很美”。

这个道理在雕塑、书法、音乐中表现得也很清楚。中国的雕塑是模仿着绘画的,其趋向也是在其线条化的过程中制造出韵律和节奏。中国的雕塑在其人物的面部可以处理得很抽象,可以使其大大地图案化(亦即脸谱化),但对其衣服和手指则大都要作线条化的处理,出现非常柔软流畅的衣纹,模拟着绘画中“吴带当风”的效果。这只要从北魏起历时千余年的佛教造像中即可见出。与之相比,中国书法和音乐对“韵”的追求就更加直接和明显。中国书法是远离形象的。也是没有色彩的,所以我们更难用“美”来衡量它。虽然中国书法也讲究空间布置,讲究书幅的布局和字的间架结构,但它最重要的,在美感上起首要作用的,还是在运笔用墨上所制造出来的韵味和律动,以及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气质。王羲之的流转和潇洒,颜真卿的饱满和凝重,柳公权的清瘦和挺拨,张旭的飞动和狂狷等等,都是以其特有的神韵征服了他们的欣赏者。对于他们的书法作品,我们无法用“美”来标示,也无法用“意境”来指称,最合适的词只能有一个,那就是:“韵”。同样,中国音乐也是以“韵”为旨归。与西洋音乐不同,中国音乐不重和声结构,不以网状织体组织篇章,而是特别注重横向的线型旋律和全篇的贯通一体。西洋音乐是以和声将乐曲的音响(织体)块面化、立体化,体现了西方文化将时间过程空间化的倾向。因其块面(织体)化、立体化,故西方音乐多有“汹涌”之势,而少“游行”之迹,故不以韵显。而中国音乐的最基本的手段即将其曲调单线化,使音乐以线型轨迹向前“游”动,形成中国音乐最普遍使用的横线性的旋律思维。中国音乐的最高旨趣不在音响的浑厚、结实,气势磅礴,而是旋律在线型游动时所作的起伏、强弱、虚实、迟速等方面的变化所生的节律感。音乐的“韵”正由此而生。

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别,是因为西方人的美的观念首先一环就是空间布置,是形式关系,所谓对称、完整、平衡、比例这些因素始终受到西方美学家们的特别重视,甚至企图用数学方式来揭示美的关系,“黄金分割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都是对空间关系的研究,都是表现出对形式美的特别关注。而中国人的美的观念则首先是心理感受,是一个体验过程,因而是时间的,游动的,连贯的。中国人的玩味式的审美思维,就是一个过程性的活动;中国艺术特别偏爱婉曲、圆柔、光滑而又有弹性、张力和节奏的线条,也是对注重时间过程的表现。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西方艺术建筑在空间意识基础之上,故自然以物理空间的直观展示为主,因而是团块式的,静止的,固定的,有边界的,是模仿着雕塑的,是注重形象塑造的。而“美”正是形象性的,正是具有三维立体空间的形象塑造。而中国艺术则是建立在时间意识基础之上,故而自然注重以心理时间的延展为主,是线条式的,游动的,不定的,没有边界的,是模仿着音乐的,是注重内在律动和心理感受的;而“韵”正是感受性的,正是必须有一定的时间过程才能产生出来的。

也许有人要说,美学所讲的“美”本来就是包罗一切的,它涵盖着所有不同种类的艺术魅力,其中也包含了我们所说的“韵”。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必要再提出“韵”这个范畴?表面上看这也能够说得通。但若细加追究,便觉仍然不妥。首先,正因为“美”这个概念无所不包,因而也就失去了它的特定的内涵,当我们分别对中西艺术的不同的审美特质进行把握时,却仍然使用着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就显得毫无意义了。我们现在就是要找出一个概念,并通过这个概念一下子展示出中西艺术的不同魅力,揭示出中西艺术不同的审美特质。其次,由于“美”和“韵”这两个概念天然地有着各自特定的内涵,而在不同的美学体系中对其最高审美范畴进行候选时,就应该充分地考虑到所选概念与自身美学体系的一致性,考虑到它是否是最能够体现或最能完满地揭示其审美价值的指向。所以我认为,过去我们用“美”标示中国艺术的审美特质是不太恰当的,而用“意境”则又是不够的,只有用“韵”才算真正抓住了中国艺术魅力的内核。中国艺术中的最高审美范畴,不是美,不是意境,而是“韵”。

注释:

〔1〕转引自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 第1362—1363页。

〔2〕陆时雍《诗镜总论》。

〔3〕邹一桂《小山画谱》。

〔4〕见拙作《从与意、味、气的关系看中国艺术中的“韵”》, 《文艺研究》1996年6期。

〔5〕转引自宗白华《论中西画法的渊源与基础》, 《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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