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中的产业结构倾斜_三资企业论文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中的产业结构倾斜_三资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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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张多米诺骨牌一被推倒后产生的连锁反应一样,我国三资企业投资渠道单一直接导致的后果是三资企业产业结构失衡,而且各产业内部的行业构成也极不均衡。从宏观上分析,我国三资企业的产业分布及其内在结构不协调,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三资企业在非生产性项目中所占比例偏重。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的统计资料计算,1983-1993十年间,第一、二产业吸收的外资为272.59亿美元,占三资企业总投资额的45.24%,而第三产业吸收的外资则为327.82亿美元,占三资企业外资总投资额的54.96%。(见表1)

表1 1983-1993年外资投资产业比重表

产业类别三资企业外资投资额(亿美元) 所占比重(%)

第一产业21.55 3.59

第二产业248.87 41.45

第三产业327.82 54.96

合计600.4 100

说明:本表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有关统计料计算。

在第三产业的三资企业中,宾馆、游乐设施和房地产的外商投资额居于首位,商业饮食及仓储业的外商投资额居第二位,而直接服务于生产的交通、邮电、通讯和科研、技术、咨询服务行业的三资企业的外资所占比重很少。(见表2)

表2 1983年-1993年第三产业外资投资企业行业比重表

行业类别 外资投资额(亿美元) 所占比重

旅游,房地产,公用事业 188.7 57.57

商业,饮食,仓储业 61.96 10.89

建筑业(多为工程承包公司) 11.38 3.470

金融保险业 1.770 0.540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2.065 0.630

交通,邮电,通讯业 10.44 2.800

教育,文艺,广播业 3.180 0.970

综合技术咨询服务0.383 0.110

其他行业75.46 23.02

合计372.8 100.00

说明:本表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有关统计资料计算

与借用外债相比较,吸引外资创办三资企业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伴随外资的引入而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可以利用外商的销售渠道和销售经验扩大出口创汇。但在第三产业中所创办的三资企业,既不能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更不能扩大出口创汇,难以发挥这种利用外资方式的优势。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大量创办宾馆、游乐设施和房地产行业的三资企业,是向外资出让了我国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市场,对我国的第三产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大量创办宾馆、游乐设施刺激了社会消费,助长了国内消费超前发展,影响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正确流向,不利于社会投资良性循环的形成。

2.三资企业明显向加工工业和下游工业倾斜

据1992年底的统计表明,在第二产业的外资投资中,有75%集中于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和医药五大行业。仅轻工、电子、机械三大下游行业就集中了第二产业外商投资的64%,而冶金、电子、化工、石油等上游工业中的外资则明显不足。1993年底,我国公布了1992年销售额排列最大的300三资企业名单上,前20家最大的三资企业中属于上游工业企业的只有2家,其余皆为加工工业和下游工业;在前50家最大的三资企业中,属于上游工业的只有3家。

外资在我国上游工业项目的投资比重很小,大多数是用于生产中间产品的项目。以冶金工业为例,基本上是投向型材加工,主要是铝型材的加工项目。不仅没有缓解我国金属材料紧张的局面,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我国能源、原材料供需矛盾。在机械、电子等行业的三资企业中,有许多是来料、来件加工装配项目,国产化比率低。这一部分引进的项目多为装配线,全部或大部分依靠进口散件组装维持生产,这种状况使三资企业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能源、原材料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其紧张状况将长期存在。加工工业过多地吸收外资,不仅加剧了我国能源、原材料紧张的局面,而且三资企业本身的生产也会遇到很大的困难。目前已有相当多的三资企业因能源、原材料不足而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由于我国资源大多分布在西部和中部地区,而三资企业则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一带,外资在加工工业,下游工业的投资过大,增大了运输的压力,使运力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也使我国地区差别进一步拉大,生产力布局更加失调。

3.三资企业中劳动密集型项目过多,技术水平趋于落后

我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三资企业大部分属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二产业中的轻纺、加工工业等劳动密集型项目也占很大比重。此外,在我国三资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电子工业项目,约有70%为散件组装线,亦属劳动密集型项目。

从三资企业的内部结构来看,有相当多的三资企业加工深度低,产品结构处于低层次。以纺织工业为例,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生产纱及坯布等初级加工产品项目占外商投资总额的42%,中度加工产品(普遍布匹)项目占外资投资总额的23%,两项合计共占67%。除纺织工业外,三资企业产品结构层次不高的问题,在其它行业也有所反应。例如在建材行业多为大理石、花岗石等石材开采和粗加工项目,而技术较高的新型建筑材料项目不多;在化学工业方面,许多是生产一般化工原料和中间产品的项目,精细化工原料项目较少。

从三资企业的技术水平看,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的为数不多。由于外商在我国大陆的投资,绝大部分来自港台地区,它们在项目数上占80%以上,金额占60%以上。而港台资本总体规模较小,加工技术简单,多为该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后替换下来的生产项目。有些甚至是在该地区已禁止的高能耗、高污染的淘汰生产项目。因此,在国际分工中层次偏低,缺少欧美大型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宏大规模和高级技术的特征,截至1993年底,被我国有关地区和部门评为“先进技术企业”的三资企业仅有493个,占已经开业的三资企业总数的4.7%。而这些“先进技术”也都只能达到国际八十年代中期的水平。

4.生产规模小,难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工业项目特别是重化工业项目,只有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才能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资源的作用。但从我国三资企业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投资规模比较小,难以发挥规模经营效益。因为外商在大陆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赚取近期利润或为转口贸易建立稳定的供货来源,所以到大陆投资的企业多数是在本地难以立足而被迫向外转移的小额资本。这本身也意味着三资企业在我国投资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因而不会有太大的规模。

对1982年-1993年批准的有资料可查的2,829家三资企业的规模进行分析,其结果如下:中外双方协议投资总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三资企业有1,642家,占58%;投资总额在101至500万美元之间的三资企业有982家,占43.7%;投资总额在501-1000万美元之间的三资企业有54家占1.91%;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仅有10家,占0.35%。上述2,892家,中外合资企业,每个项目的平均投资总额为352.84万美元,按历年美元与人民币的平均汇率折算,合人民币1073.28万元,其中除电力工业和邮电工业外,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额最大的是化学工业项目,为382.71万美元,折人民币1,256.46万元;其次是机械工业项目,为344.18万美元,折人民币978.30万元。每个项目平均投资额最少的是轻工项目,为132.62万美元,折人民币418.14万元;其次是纺织工业项目,为165.30万美元,折人民币548.29万元。

我国现行划分大、中、小项目界线规定是:能源、原材料等重化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等加工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以上述标准衡量,在2,829家三资企业中,约有98%左右属于小型项目,属于大中型项目的只有2%左右。而这2%左右的大型项目,尽管相对已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称得上是规模较大的项目。但从其行业生产的特点上看,还远远达不到必要的经济规模,难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上述种种现象,对于我们通过吸引外资进行开放式的产业结构调整,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产品结构的优化,都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从现实情况出发,改善三资企业外商投资结构的不合理状况,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1.改善外资投向

产业结构的优劣,直接决定社会再生产的总体经济效益。三资企业中的外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直接影响着国家产业结构变化。如果三资企业的产业结构合理,将会促进国家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反之则会加深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

三资企业的结构应与国民经济整体结构的调整及长期发展战略相协调。要有利于发展新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填补我国工农业生产的空白,为我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增强后劲。亚洲“四小龙”是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它们的成功之处在于能根据不同时期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确定吸收外资的重点,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外资的投向。

此外,在建立三资企业中还应注意调整部门内的产品结构。目前我国三资企业结构不尽合理,上游工业项目少而末端工业项目多。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过多地引进了那些依靠进口散件组装维持生产的“输血型”加工装配项目。总结以前的经验,在今后我国三资企业的组建中,应大力发展重点项目。主要是与生产终端产品项目配套的原材料、元器件、基础件、零部件生产项目。加快国产化步伐,替代这些中间产品的进口。这样既可以节省国家外汇开支,又可以带动重点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2.调整有关的政策

首先在三资企业的资金来源上,要努力实行渠道的“多元化”。扩大外资来源,从各出资国(或集团)的彼此竞争中,选择条件最优的资本。避免由于片面依赖港台资金,而造成在经济上受其控制的局面,减少港台经济不景气可能对我国经济增长造成的影响。其次要大力落实“用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妥善解决高新技术的引进问题。市场是实现商品交换的场所,对生产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让出市场不能是无条件的。在兴办三资企业时,政策上必须坚持其技术的先进性。要求外方提供高新的尖端技术,特别是通过其它途径难以引进的技术,提高我国产品的技术档次,力争在国际分工中的高科技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改变我国长期技术落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弱,只能以廉价取胜的局面。

最后,做好对三资企业的宏观管理,正确引导其方向,使三资企业结构趋于合理,并做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国家统一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吸收外资的产业规划和发展计划。还应根据既定的规划和计划,编制需要重点发展的三资企业项目,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为此各地区有必要建立项目数据库。对外公布和洽谈的三资企业项目一般应从项目库中提出,以保证被批准的项目符合各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需求。

实现我国三资企业资金渠道的“多元化”和三资企业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地加以调整,并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修正,以达到三资企业结构合理,资源配置恰当,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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