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理想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_苏维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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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人民直接管理制是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但在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一理想尚不能立即变为现实。间接管理与人民监督制相结合是列宁在苏联十月革命以后的实践中探索出的一条现实的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理想的正确道路。列宁的这一思想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的榜样。

[关键词]人民直接管理制 间接管理制 管理效率 一长制 民主 理想 建设 权力 制衡

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在十月革命后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过程中遭受了挫折。如何在经济、政治和文化落后的俄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理想,是列宁晚年不断在理论上进行思考,在实践中进行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直接管理制——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理想

列宁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思想有深刻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社会主义民主理想的构想。在十月革命前夕所写的《国家与革命》这部著名著作中,列宁依据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民主制的理论,指出未来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将是比资本主义民主程度更高的民主制度。他指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将是一个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人民自己当家作主,对社会进行直接管理的社会。在新的社会里将没有国家,没有行政管理的官僚机构,没有军队和警察。在新社会里每一个成年居民都参与政治生活,他们轮流或被选举担任人民代表,参加议行合一的各级权力机关的工作,亲自讨论社会大事,亲自执行由他们自己制订的政策法令。那时每一个“厨娘”都参加对社会事务的管理,那时“所有的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1〕列宁写道:“在社会主义下, ‘原始’民主的许多东西都必然会复活起来,因为人民群众在文明社会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站起来了,不仅自己来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自己来参加日常管理。在社会主义下,所有的人将轮流来管理,因此很快就会习惯于不要任何人来管理。”〔2〕。

既然社会主义民主理想已经形成,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就要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把它变成现实。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从两方面把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理想推向实践。第一,在社会事务的管理方面,着手建立人民自己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制度。这种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从完善各级苏维埃政权机构开始的。苏维埃是在俄国社会主义革命高潮中,俄国无产阶级和其它劳动人民创造并建立起来的。苏维埃制度是类似于巴黎公社的一种民主制度,是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因此在十月革命以前,列宁就提出“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口号。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则率领俄国人民为把苏维埃建设成为巴黎公社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权而努力。列宁认为,十月革命就是要建立新型的民主制度。这种新型民主制的实质或者“灵魂”就是由人民自己来管理社会和国家事务。列宁说:“我们有苏维埃政权这种新型的国家;我们力图描述它的任务和结构,力图说明为什么这是新型的民主(虽然在内部还有很多混乱和奇奇怪怪的情况),什么是它的灵魂——也就是政权转归劳动者,消灭剥削和镇压机构。”〔3〕列宁还认为, “苏维埃政权是群众立即开始学习管理国家和组织全国范围的生产的机构。”〔4〕列宁号召人民:“我们应该自己来进行审判, 公民应该普遍参加法庭和国家管理。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5〕

第二,在经济工作中,列宁主张立即由工人阶级自己进行管理。在列宁的倡导下,工人阶级在苏维埃政权的支持下,赶走了资本家和原来的管理人员,开始接管工厂和商店,并且成立了工人管理委员会,开始了工人自己管理工厂和各项经济事务的民主实践。

二、间接管理制——落后条件与危机情况下的无奈选择

然而,社会主义民主理想的实现是不能光靠人的主观意志一蹴而就的。一种民主制度的建立、存在与发展不仅在于或者主要不在于它是否合乎人们的理想,而在于这种民主制度能否解决社会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当时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着在资本主义的政治包围、经济封锁和军事干涉的情况下如何继续生存下去的问题,面临着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如何建设新社会并且使自己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得到发展的问题。在这种条件下无产阶级所需要的政治制度不是如何更加符合理想而是如何有更大的行政和管理效率,使这个政权能够有效地领导人民去战胜国内外敌人的进攻,去克服面前存在的困难。

理想的制度与有效率的制度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理想的制度应该是一种最有效率的制度。然而要使理想的制度成为最有效率的制度是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的。理想好比是种子,效率好比是生命,客观条件好比是阳光土壤和水份。理想的制度只有在适合它的阳光、土壤和水份的客观条件下才能焕发出生命力。列宁所构想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然而这种民主制度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才能焕发出生命力,亦即具有极高的行政管理效率。这个条件是什么呢?就是列宁所总结的社会的文化水平。上面我们谈到,列宁所憧憬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人民直接管理制。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在实践中着手造就的就是这种制度。然而这种制度要在实际生活中产生生命力和管理效率,要有一个最根本的现实条件,就是参加管理的全体劳动人民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可是实际情况是当时的俄国人民特别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还不具备这样的素质。因此人民直接管理付诸实施以后,产生的不是管理效率的提高而是管理效率的降低。例如在实现了工人直接管理的国有化工厂里,由于工人没有文化和管理经验,因而使工厂的生产下降,有许多甚至停工停产。正如列宁所说:“有些工厂在国有化以后仍然是散漫、涣散、肮脏、胡闹、懒惰的典型。”〔6〕列宁对人民直接管理实施后出现的这种效率下降的状况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列宁的分析表明,实现人民管理制的关键在于人民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经验。列宁不止一次讲到,“整个关键不在于政治权力而在于是否会管理……”〔7〕“即使处理简单的国家事务也必须有文化……”〔8〕而当时的俄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文化水平十分低下,尽管他们有无限的革命热情和崇高的革命理想,但是他们却难以实施他们自己的管理权力,因此他们的管理就难以形成较高的效率。列宁写道:“俄国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的经济力量完全足以保证过渡到共产主义。(这一点后来也被证明是错误的。——作者注)究竟还缺少什么呢?缺什么,很明显:做管理工作的那些共产党员缺少文化”。〔9〕而在当时国内战争及经济困难的情况下, 管理效率不仅意味着无产阶级政权的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它是无产阶级政权能否存在下去的关键。

无产阶级政权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提高管理效率,要提高管理效率就要改变那种虽然符合理想但却不符合实际条件因而效率低下的政治体制。列宁这时毫不犹豫地做出了选择。这就是要在政治体制的建设上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首先要使无产阶级政权存在下去,然后再使之民主化、理想化。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一样,这也是一种经过迂回曲折实现社会主义理想的道路。这也是在落后国家实现民主理想的唯一可以选择的道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战争期间的苏维埃民主制开始从人民直接管理制向人民间接管理制,亦即由党和行政管理人员代替人民进行管理的方向发展。

这种人民间接管理制的基本内容有两个:一是由无产阶级政党代表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人民对社会和国家事务进行决策;二是由专家及行政官员代替人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进行管理。在1919年3月召开的党的八大上, 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政党代表制取代人民管理制的历史必要性:“由于文化水平这样低,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8〕后来在同“民主集中派”、 “工人反对派”论战过程中,列宁更为彻底、更为坦率地发挥了这一思想:“难道每个工人都知道如何管理国家吗?有实际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神话”,“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直接由包括全体无产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有吸收了阶级的革命力量的先锋队,才能实现这种专政。”〔9〕由少数人组成的无产阶级政党代表人民进行管理,是这种政治体制的首要特征。〔12〕

关于由专家与专职行政人员(官员)代替人民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思想见于列宁对一长制的论述之中。列宁认为,从集体管理制(即人民直接管理制)到一长制的发展是在俄国当时情况下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列宁讲道:从集体管理制到一长制“这个经验经过了有规律的发展道路,首先是偶然的、不明确的集体管理制,后来是那种成为军队一切机关都遵守的组织制度的集体管理制,而现在,照总的趋势看,一长制已经是唯一正确的工作方法了。在任何苏维埃工作中,你们都会碰到少数觉悟的无产者,大量不大开展的无产者,以及完全习惯于单独经营因而习惯于贸易自由和投机(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和非党人士把贸易自由和投机称为自由,而我们把它称为资本主义的遗产)的广大农民。这就是我们所处的环境,这种环境要求相应的工作方法。军队的经验向我们说明了,管理组织怎样从初级形式的集体管理制有规律地发展到一长制……”〔13〕列宁还说:“集体管理制在最好的场合下也浪费大量人力,不能保证集中的大工业环境所要求的工作速度和工作的精确程度。”〔14〕列宁还讲道:“集体管理制,作为组织苏维埃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在初期即一切需要重新建设的时期所必须的一种萌芽的东西。但是在组织形式已经确定,已经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要进行实际工作,就必须采取一长制,因为这种制度最能保证更合理地利用人力,最能保证在实际上而不是口头上检查工作。〔15〕

列宁的上述论述表明,由党代表人民进行决策,由专家及官员代替人民进行管理的这种体制是为了现实的需要,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而作的现实的选择。

三、人民监督制——社会主义民主理想与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相结合的产物

这种适应国内战争危机环境与落后的经济文化状态的政治体制虽然有其现实的基础,但因这现实基础状况的落后,也必然反映到这种政治体制中来,因此这种体制不能不含有许多落后的成分,与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理想相差甚远,甚至与这种理想完全背离。这种根基于现实,又用现实的材料建立起来的体制保留了更多的旧的东西。不仅旧的行政体制(即无产阶级革命要打碎的国家政权的主要部分)在苏维埃的政权招牌下得以恢复,而且连旧体制的许多弊端——拖拉作风、文山会海,机构臃肿、贪污腐化等——也都在旧的体制作用下重新发作起来。列宁对这一切极为不满。不错,列宁曾经讲过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但这是指人民直接管理制的民主体制而说的,对这种间接管理的体制列宁所持的则是批评的态度。

列宁的批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这种体制的形式与结构的批评。他认为当时的苏维埃国家机关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和沙皇制度的大杂烩……”〔14〕,“是我们原封不动地从旧时代接受下来的简直毫无用处的国家机关。”〔15〕列宁还说:“我们的国家机关,除了外交人民委员部,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少经过比较认真改造的旧机关的残余。这些机关仅仅在外表上稍微粉饰了一下,而从其它方面看来,仍然是一些典型的旧式的国家机关。”〔16〕

第二,列宁对这一体制产生的旧习气与旧作风即官僚主义进行了批评。列宁对苏维埃政权中产生的官僚主义十分痛恨,他把官僚主义比做一个“大泥潭”,说它是套在共产党员头上的“绞索套”,是长在无产阶级政权上面的“毒疮肿瘤”,是工人阶级后院的“一堆粪土”。

苏维埃政权体制的这种状况不仅违背了原来的理想,更重要的是它的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政权性质的发展趋向。这种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造成了一个强大而集中的行政管理体系,而人民参与管理的民主方面却被大大削弱了,这就为行政管理体系的官员们滥用权力大开了方便之门,也为他们重新凌驾于社会之上,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危险发展倾向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依照列宁关于社会政治体制的论述,我们可以把政治体制归结这样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没有官僚体系,而由人民直接管理的政治体制,这就是我们上面讲的理想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第二种是能够有效地防范官僚行政机构滥用职权的人民参与型政治体制。在这种政治体制中,行政管理机构与专职的行政管理人员都是存在的,但由于人民能广泛参加政治生活,因而能通过选举,监督等手段对它们进行有效地监督,以防止他们滥用职权,阻止他们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危险的发展倾向。第三种类型则是缺乏人民防范机制的官僚行政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官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滥用职权而受不到应有的限制,因而造成对社会与人民的危害。这种危害最初表现为官僚主义的拖拉作风、形式主义,一旦官僚行政机构成为独立于社会之上的政治集团,则可以对人民进行压迫和剥削,这样这种国家权力机构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为人民服务的机关变成压迫人民的机关。列宁认为当时的苏维埃国家的政治体制正是这样一种可能使行政官僚体制脱离人民防范与控制,因而会给人民利益带来损害的体制。因此列宁认为,必须对这种体制进行改造。这一改造的目的,一方面要使行政官僚机构在人民监督之下,因此能有效地防范它们;另一方面就是要创造向人民管理制过渡的有利条件,使这种体制尽快地向理想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转变。经过艰苦的思索与实践,这样的体制终于在列宁的思想中形成了,这就是在他最后的思想行程中提出的人民监督制的思想。

列宁的人民监督制的政治体制是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进行构想的,但它又根本不同于资产阶级的那种权力制衡的体制。资产阶级的权力制衡是国家权力机关内的权力分立与制衡,也就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与制约。这种权力制衡完全是政权机关内部的事务,人民在其中并不起任何作用。列宁所设想的人民监督制则是人民权力与国家机关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它是依据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所阐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原则进行设计的。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无产阶级的国家权力机关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制度,议与行密切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其间不存在制约与平衡的关系。能够对议行合一的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的是社会的力量,这力量的主体是人民。人民通过各种民主手段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达到制约国家政权机关的权力的目的。列宁正是从这一理论出发制订了人民监督制的蓝图。

按照列宁关于人民监督体制的构想,应该在党政最高权力机关之外建立一个党政合一的最高监察机关,这个最高监察机关具有对党政最高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的最高权威。这个监察机关(即中央监察委员会),将全部由优秀的工人和农民组成,这就保证了监督权力直接为劳动人民所掌握。这个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要直接参加党政最高权力机关的决策、立法和执法活动,直接对党政机关的决策活动进行监督。这个监察机关还要监督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公务与私人活动。这个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权出席最高权力机关的各种会议,有权审查最高权力机关产生的各种文件,有权“不顾情面”地向最高领导人提出质询,他们还有权象“捉拿骗子”一样监视和处罚任何领导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监督制是人民直接管理制的社会主义民主理想在落后的国家里的一种现实的实现方式。同时又是比较理想的实现方式,而且还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实现方式。说它现实,是因为它适合人民的文化和知识水平。在落后国家,由于人民的文化和知识水平很低,因此要马上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不可能的,勉强这样做会对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然而不应借口人民水平低而否定人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更不能因此否定人民成为社会主人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应该根据人民现有的文化和知识水平设计出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法和体制。人民监督制就是这样一种体制,它能使文化水平较低的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同时它又能保持参与管理的政治方向,从而使人民的社会主人的地位得到有效的保证。此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对监督权力的实施学习管理社会的方法,积累社会管理的经验,从而为人民直接管理制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因此这种制度又是在现实条件下最为理想的制度。这种人民监督制既能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及其专职的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因而具有效能性,又能保证人民社会权力的实现,因而具有理想性。它是在落后的社会条件下把管理效率与民主理想结合起来的理想体制。

四、两点启示

列宁的人民监督制的思想是经过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曲折道路与对社会主义理论的艰难探索才得出的结论。列宁的这一理论思索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一理论探索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下列两点。

第一,正确估价我国现存政治体制的民主程度。我国现存的政治体制在本质上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存在形式。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还很落后,因此我国现存的政治体制的民主程度还不很高,还远远没有达到比资本主义民主高千百倍的程度。我们的政治体制还不是人民直接管理制的那种理想的民主体制。我们现在实现的是人民间接管理,即党代表人民决策,专职的行政官员代替人民进行管理的制度。我们的人民监督制还没有很好地实现。因此我们要正确评价我国的政治体制的现状,既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自我满足,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条件下,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提高现有政治体制的民主程度。

第二,我们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社会主义民主理想的实现,又要注意管理效率的问题,在现有的条件下把两者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我们当中有不少理想主义者,想尽快把我国社会主义体制按照理想的民主制度来加以改革。他们却很少考虑我们的现有社会条件所能提供的民主理想实现的现实能力。我们如果不考虑这一点,那就会重走俄国布尔什维克们在十月革命初期所走的弯路,造成社会管理的无效率与整个社会生活的无政府状态。效率优先,理想服从效率,也应该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

注释:

〔1〕〔2〕〔3〕〔4〕〔5〕《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3卷,第266、272、482、483、483页。

〔6〕《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第1版,第28卷,第82页。

〔7〕〔8〕〔17〕〔18〕《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647、644、636、687、693页。

〔10〕〔11〕〔13〕〔14〕〔15〕《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34卷,第155;第40卷,第252、200页;第1版,第30卷,第279、279、278页。

〔12〕参见王东:《改革之路的真正源头》,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47—48页。

〔16〕《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43卷,第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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